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的机动车的 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天内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
(或盖公章): (或盖公章):
经办人:
签署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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