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甲方根据合作的项目向乙方支付合作服务费,本合同费用均为含税费用。
2.1.1 费用分类
(1)一次性平台接入费:人民币 元;
(2)合并清算服务费:人民币 元;
(3)验证核销服务费:人民币 元;
(4)机具服务费:人民币 元;
(5)商户拓展及营销服务费:人民币 元;
(6)宣传物料设计印刷费:人民币 元;
(7)其他费用:
2.1.2 合作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 元。
2.2 费用支付
2.2.1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指定的收款账号支付合作服务费用。
2.2.2 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
户名:
指定收款账号:
2.3 发票开具
2.3.1 乙方应于甲方每一期付款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内容为: 。
2.3.2 甲方的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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