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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来源:独旅网

  注:所有当事人姓名、机构名称均为化名,其它信息均为虚构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海县支行,住所地昌海县昌海镇万寿街中段。负责人郭武山,行长。电话:(办电)

  被申请人:昌海县通大摩托车有限公司,住所地昌海县昌海镇。法定代表人董德中,董事长。电话:

  被申请人:董德中,男,19_年8月17日出生,汉族,住昌海县昌海镇。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对被申请人位于昌海县昌海昌海红旗街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建房字第140695号)予以查封。

  事实和理由

  20_年7月9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昌海县通大摩托车有限公司发放贷款50万元,到期日为20_年7月9日,贷款以被申请人董德中所有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昌房字第20079号)抵押。贷款到期后,贷款本息均未按期清偿。现该笔贷款抵押房屋处于建凌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范围内,其周边房屋已经拆除,申请人的抵押物处于极不稳定和不安全状态之下,风险极大。

  现申请人拟对被申请人就该笔贷款向你院提起诉讼,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利不受损害,保证本案裁判的有效执行,特向你院提出保全申请,同时申请人依法提供相应担保。

  此致

  辽宁省昌海县人民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海县支行

  20_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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