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女士:
鉴于您在担任本公司业务部经理期间,违反公司财务规定,私自截留收入款元,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根据本公司的《劳动管理办法》第xx条的规定,决定予以除名。
请于xx年xx月xx日前办理业务交接手续。
本公司保留追究你的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通知。
股份有限公司
x年xx月xx日
根据本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第xx条第款的规定,决定终止合同,请您于xx年xx月xx日离开本公司。
您的一切待遇按照规定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crkj.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