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主要职责
1、 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社区”建设的目标与计划;
2、 制定“安全社区”管理规章制度;
3、 定期召开“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会议,持续推动“安全社区”计划;
4、 组织协调社区内外一切可以整合、利用的资源和力量;
5、 解决“安全社区”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推动社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6、 协调、指导、监督各小组有效执行年度工作计划;
7、 检查社区内各项安全计划执行情况及绩效评估;
8、 协助各工作小组取得政府及民间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
9、 组织参加有关“安全社区”的各类活动。
大麦岛社区居委会 20xx.5.19
各专项工作小组职责
1、 参加“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会议;
2、 参与制定本专项的“安全社区”计划和目标;
3、 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及脆弱群体开展安全促进项目;
4、 定期召开会议,邀请社区居民共同解决社区安全的问题;
5、 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6、 整合及妥善运用社区内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及财力资源;
7、 做好“安全社区”创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
8、 其他有助于“安全社区”创建的工作。
“安全社区”工作制度
(一)创建工作责任制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起点高,任务重,难度大,必须落实责任,专人负责,积极整合辖区内各类资源,广泛动员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创建工作,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此特制定各工作小组责任制。
1、创建办公室工作责任制:全面负责“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做好跨界组织的协调,整合社区内各方面资源,广泛发动社区企业、单位和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共同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和促进工作,指导并督促各工作小组积极开展工作,提供物资保障。加大财政经费保障力度,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必要保障,持续推进“安全社区”软硬件建设,确保“安全社区”建设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2、各工作小组工作责任制:做好各自项目的事故伤害辩识及其评价,应急预案和响应,监测与监督预防、纠正措施的实施,评审持续改进工作绩效和成果,做好的收集、整理、汇总及档案资料管理。
(二)定期协调议事制度
1、创建办公室每半年应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商议“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中的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2、各专项工作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在“安全社区”创建的不同阶段应根据工作进程不定期召开会议,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三)事故与伤害监测制度
1、社区居委会至少设1-2名专职安全信息监督员或志愿者,并邀请相关专家对这几名工作者进行专业培训。安全信息监督员和志愿者队社区安全进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映,社区居委会再向上级安监部门反馈;对已发生的事故和伤害监测由社区卫生中心实施救治并统计、收集、汇总相关资料、数据。
2、建立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区居民向安监部门举报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
(四)事故与伤害的宣传教育制度
1、每年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社区采用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布置宣传画廊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意义、目的、方法,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预防事故与伤害的发生。
2、协助安监部门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单位的检查督促,协助安监部门监督辖区内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建立职工安全培训记录卡。
3、每年至少邀请相关部门对本社区的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
意识,减少事故和伤害。
4、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每年结合“3.15”、“11.9”等特殊日期,在社区进行产品使用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社区居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事故与伤害。
20xx.5.19
大麦岛社区居委会
新房中学教师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
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签订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教师自身安全责任
1、教师要按时参加学习,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师德建设,提高自身修养。
2、教师不乘坐或驾驶无牌无证的各种机动车辆,不在酒后驾驶各种机动车辆。
3、教师外出时,要维护教师形象,注意人身安全。
4、教师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电,不擅自拆卸或安装各种电器设备。
5、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及公益劳动等,要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6、教师在实验、体育教学活动中,做到正确操作,切实保障师生的安全。
7、教师要安全上网,凡利用网络传播病毒、反动信息、色情信息、垃圾邮件的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8、教师在业余时间,应不酗酒、不赌博,不参加不健康的活动,维护教师自身的形象。
二、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教师有责任向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教育。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特殊情况下向家长和学校报告,不可擅自处理。
2、教师在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3、认真做好值周工作,加强课间巡视,及时有效地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或危险性的游戏。
4、教师不得私自留学生,若有事需留学生,教师必须在场,并事先告知家长,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管理盲区。
5、教师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随意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不得中途擅自离开。
6、学生集会、大扫除、社会实践活动等,任课教师和下段教师均要进入相应的班级,维持秩序,做好安全工作。
7、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发生。具有特异体质或疾病的学生,要有记录,必要时给予特殊照顾。
8、按时放学,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学。若遇恶劣气候,要及时引导学生安全离校。
9、要做好学生交通、防火安全教育。各班教师要对危险用电线路、漏电插座、危险物品的管理等问题进行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报告处理。
10、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学生一旦发生意外,教师应不等、不拖,及时处理,并送医院救治,同时通知家长和向学校领导报告。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教师一份,学校一份,有效期一年。
学校校长:左雷恒 学校教师: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纳雍县新房中学
20xx年8月25日印制
教师安全工作责任状
为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教师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岗位安全职责,根据上级的要求,特制定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按照“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教师对本教学班学生安全工作负全责,承担本节课和本岗位学生安全管理责任。
1.上课时,任课教师是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节课内学生学习活动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组织活动应做好学生安全保护工作。
2.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及时通知班主任及学生家长。
3.每节课前清点人数,对缺勤学生要及时了解原因,必要时与班主任、家长沟通。
4.综合实践课、劳动课、美术课等使用刀具等工具,教师一定要进行指导,学生在上课时,特别是在操作时,老师不能离开现场,下课后清点工具并归位。
5.实验课教师不得让学生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体和气体,实验前教师一定要进行安全教育,明确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认真指导,下课后要把仪器、药品等归位,关掉电源等。
6.体育或其它活动课不得让学生离开集体,课前要教育学生,活动要讲究方式方法,力求做到适时、适量、适度;教师要把学生控制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掌握特殊体质学生的情况,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学校内进行维修时,上课时间,科任教师要教育学生不要靠近、进入施工现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8.在微机室、实验室等上课的老师,要引导和组织学生排队前往,下课后按顺序排队依次回到教室,严禁学生在走廊或楼梯上推搡、打闹。严防因教师指挥不利,课前电源、器材、备品检查不到位或教学组织不当,操作不规范,导致的火电灾害和导致学生人身伤害。
9.音乐和体育教师在教师用品的搬运和安装过程中,不得学生参与,以免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在教学过程中认真关注特异体质学生,讲解指导到位,严禁实施动作不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教学方法,避免学生受到伤害。
10.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提出离开学校,必须有家长(或亲属)到校或与家长认真进行沟通后教师方准给假。学生应持班任教师假条离校,值班门卫应认真查验核实,并做好登记。
11.正确处理好师生关系,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留惩罚性作业,对学生进行语言伤害,人身攻击,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或造成一定伤害和影响。
二、本着“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下列情况引起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追究教师相应行政和经济责任,并在年终考核中扣除相应的分数。
1.教师负责自己所使用专用教室及教具、电教设备等物资的保管和安全检查。教育学生要爱护公物。放学后,要切断所有电器的电源,门、窗要上锁。每天坚持做好自己
所负责专用教室的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与后勤取得联系,妥善处理,避免因发现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和安全事故。
2.上课时教师管理不到位,离开教学现场或旷课而致使学生出现受伤等安全事故;不按时放学,学生在放学途中出现意外事故。
3.课间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楼内由楼层护导员负责,楼外由操场护导员负责,中午在校吃饭学生发生意外事故班级内由班任教师负责,走廊由楼层护导员负责、操场由操场护导员负责。
4.校内外大型活动时,教师无故未到场,班上的学生出现踩踏等安全事故。
5.因未尽到教育的义务,或教室里有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并未及时向学校反映,因而使学生出现的安全事故。
6.学生私自逃学未及时与家长联系并未向学校反映的;家长已向班主任通知学生有特殊疾病,教师未采取相应措施使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造成伤害事故。
7.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语言或行为不当所引发的意外事故。
8.遇紧急情况发生,教师和相关人员未到场或未在第一时间赶到所负责场所,出现踩踏等安全事故。
三、本着“谁的职责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该教师相应的责任。
1.按照学校的特定时间安全工作岗位职责,要求教师必须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坚守和执行本岗位工作(包括放学、眼操、间操、大课间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型的安全演练和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在岗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防止学生伤害事故发生。
2.全体教师应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及时处理并报告直接领导(包组领导)和主管领导,防止因处理不及时或迟报、漏报、瞒报造成学生伤害和财产损失。
3.每一位教师都要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及大型器械,不准在校园内撕疯打闹,不准在楼梯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护栏上攀爬,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教师的安全工作考核与文明班评比,与评职、晋级、选拔、评优选先挂钩,并且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此责任状一式二份,校方和教师本人各保留一份,适用时间为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20xx年 4月 1 日
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这一中心,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扎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特签订20xx年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本辖区教育系统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学校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学校安全事故,严格控制一般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校车和交通安全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和拥挤踩踏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溺水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校园伤害事故;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各类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坚持领导下基层检查制度。健全“一岗双责,全员安全”长效机制和县、镇、校、班四级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逐级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二)加强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建立校园警务室,配备必要的防卫、通讯、报警等装备,配齐配强专职保卫人员,安装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实现校园全覆盖,视频监控存储期限30日以上,积极推动纳入公安机关监控平台进行巡检。
(三)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和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依照《菏泽市平安校园建设标准》和《菏泽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标准》,组织学校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和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全方位构建平安校园,提高学校应急管理水平。加强师德建设,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严禁侮辱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严禁管制刀具进校园,杜绝校园伤害事故发生。
(四)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演练,保存影像资料。组织学校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每两周至少开设一节安全教育课,组织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演练,寄宿制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宿舍逃生演练,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强安全管理和查改。把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拥挤踩踏、饮食卫生、校园伤害、门卫管理、宿舍管理、大型活动等方面列入安全管理的重点,不断创新学校安全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建立校舍和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对学校建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设置警示标志,杜绝师生在隐患中学习生活。
(六)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建设,建立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分析研究治理工作措施,开展专项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净化周边环境。
(七)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落实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实施办法,实行“属地管理”的管理体制,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严禁非标准校车接送学生,依法实校车安全监管,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
(八)严格执行大型集体活动审批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学校举行大型集体活动,要制定出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报经县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执行。学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县教育局,在及时有效处置的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不得瞒报、谎报和拖延不报。
(九)落实考核和督导制度。建立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考评制度。要求学校、幼儿园将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考核,加强对教师的日常考核和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将学校安全工作与各项评优和晋级挂钩,实行学校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十)实行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因管理松懈、失职失察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责任书签订之日止有效。如遇人事变更,新任负责人履行相应职责。
巨 野 县 教 育 局(签字):
负责人(签字):
X年三月
为了本社区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责任,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本辖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自觉服从社区的监督和管理。
一、首先在单位内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安全无小事,把安全工作当成头等大事来抓。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以预防为主。
二、建立建全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重点防火。管理好易燃易爆品和控制好火源。决不能让小孩自带火种及玩火。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安全用电用气。经常检查用电线路和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使用液化气,要经常检查灶具和导气软管,是否破裂漏气。如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更换。
五、楼梯间走道和安全通道要随时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堆放杂物等,占用安全通道。
六、消防设施器材必须配备齐全。定期检查,严防损坏丢失。
七、经常开展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应急演练。掌握最基本的应急措施,提高防范能力。
八、对幼儿,小孩,老人要随时加强监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以上八条要认真执行落实,确保无事故发生。否则社区将申请工商、公安和卫生部门依法处理。
十、辖区内各单位积极协助配合各级安全生产的例行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上报。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社区居委会、经营户责任人各执一份,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日起实施。
社区责任人:
单位责任人:
20xx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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