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规定
1.因公司工作需要,需员工出差的,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
2.出差员工填写《出差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3.出差的员工,如需携带维修或安装工具及配件的,要爱护公司财产,保护好工具及配件以及自己所携带的其他物品的安全。在出行途中,尽可能减少或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费用;
4.员工出差津贴:
4.1员工在出差期间,公司负担所有交通费用,以及因维修安装设备所涉及的其他费用,员工的生活费用以及住宿费用由自己承担,员工出差津贴按照设备安装的具体费用计算。
4.2因设备维修、维护的原因而出差的员工,其出差津贴按照每人每天80元计算。
4.3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5.出差员工在出差期间,不享受节假日之假期规定,即没有星期天和节假日的加班费;
6.出差的员工,在其出差结束后,应立即返回公司上班,以到达的当天晚上12时为准,12时以前到达后,必须在第二天回公司上班,12时以后到达,在家休息半天,下午应准时上班。如果有特殊情况,要提前通知公司领导,待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以旷工处理,到达时间以车票为准;
7.出差的员工必须在返回公司一个星期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然后到财务处或总经理处报销其出差费用。报销时,要认真粘贴好报销凭据,列好报销明细,核对好账目;
一、 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青岛派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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