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年级 重修课程 名称 冲突 课程名称 申请 间断听课理由 间断 听课 课程 任课 教师意见 开课学院意见 学生学院意见 姓名 年 月 日(序号: )
学号 选课课号 冲突课程 上课时间 申请人: 年 月 日 任课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学生申请重修课程的间断听课,须遵守以下学习管理规定: 1、需重修的课程在上课时间上与其他课程仅为部分冲突,实验(实习)、公共体育、上课时间完全冲突的课程,不得申请重修间断听课。 2、学生持申请表至开课学院(部)进行审批,并将申请表留至教务秘书; 3、间断听课申请获批后,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单至学生学院缴费,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4、重修选课成功的学生,需确保上课时间不冲突的节次进课堂随堂学习,且在课堂考勤、作业提交、平时测验、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记载等方面,严格执行该课程正常教学要求,主动与任课教师保持联系。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上述规定,并在横线上签署如下诚信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规定,并将严格遵守,否则后果自负” 。
申请人承诺签名: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四份,由任课教师、开课学院、学生学院以及学生本人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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