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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项目外汇业务表格汇总

来源:独旅网
附件: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业务表格汇总

表一: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

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支)局:

本公司因业务需要,申请加入“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现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实施细则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资料,请予以登记。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无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企业代码 经济类型代码及名称 是否保税监管区域企业 是 否 企业名称 行业类型代码及 名称 保税监管区域类 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护照号码 工商注册号 外币注册资金 最初设立日期 法定代表人姓名 海关注册号 外币注册币种 经营范围 企业地址 邮编 传真 企业联系人 人民币注册资金 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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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

请认真阅读以下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相关事项,因填写不准确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1. 企业代码:应为“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代码,共9位;

2. 经济类型代码及名称:按照“经济类型代码及名称表”内容选择其中一项填写(可现场对照填写);

3. 行业类型代码及名称:按照“行业类型代码及名称表”内容选择其中一项填写(可现场对照填写);

4. 是否保税监管区域企业:是否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企业,填写是或否;

5. 海关注册号:应为“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中“海关注册登记编号”,共10位;

6. 工商注册号:应为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共15位; 7. 最初设立日期:应为营业执照中的“成立日期”; 8. 经营范围:应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

2

表二: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

本企业已知晓、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规定,并已仔细阅读、知晓、理解本确认书告知和提示的外汇局监管职责。

一、依法从事对外贸易。对于本企业具有真实、合法交易基础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在按规定提交有关真实有效单证的前提下,享有根据外汇管理法规规定便利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权利。

二、对外汇局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处罚等,享有依法进行申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定权利。

三、接受并配合外汇局对本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单证资料;按规定进行相关的业务登记与报告;按照外汇局分类管理要求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四、若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规定,接受外汇局依法实施的包括罚款、列入负面信息名单、限制贸易信贷规模和结构、限制结算方式、对外公布相关处罚决定等在内的处理措施。

五、知晓并确认本确认书适用于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本企业资本项目、服务贸易等其他项目外汇收支按照相关项目的外汇管理法规规定依法办理。本确认书未尽事项,按照有关外汇管理法规规定执行;相关外汇管理法规规定发生变化的,以新的外汇管理法规规定为准。

六、本确认书自本企业签署时生效。本企业将认真学习并遵守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积极支持配合外汇局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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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为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全面实施国家 依法行政纲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等,制定本确认书, 提示企业相关外汇管理法规规定和依法享有的权利。企业签署本确 认书并认真执行,享有依法便利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权利。 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在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具有真实、合法交易基础,满足有关单证真实性 及其与外汇收支一致性审核要求的前提下,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不 予限制。 外汇局根据国际收支形势等具体情况,制定、调整货物贸易外 汇管理法规规定,并依法通过文告、外汇局政府网站等适当的公开、 透明的方式予以公布。 外汇局依法对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未 能遵守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汇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4

表三: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变更(注销)申请书

企业名称 机构代码 名录变更事项 变更内容 □企业名称 □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 □法人代表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变更前 名录注销事项 □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 □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被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 外汇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变更后 企业公章:

5

说明:

一.名录变更

1.对于变更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和经营范围的,企业需提交:

(1)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变更(注销)申请书》;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书》、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2.对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企业需提交:

(1)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变更(注销)申请书》;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书》、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 3.对于变更联系方式的,需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变更(注销)申请书》。

二.名录注销

对于企业主动申请注销名录的,需根据注销原因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变更(注销)申请书》和下列任意一种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企业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的证明材料、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明材料、被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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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预收/付货款报告表

业务类别:□预收货款 □预付货款 编号: 企业代码 企业联系人 序号 申报单号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报告内容 预计出/进口日期 报告币种及金额 关联关系类型 修改/删除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修改或删除内容 预计出/进口 报告币种及金额 关联关系类型 外汇局审核情况: 经办人: 复核人: 业务印章: 7

填表说明:一、一张表格只能选择填写一种报告业务类别,网上下载表格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二、对于需到外汇局现场报告的,除填写本表格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情况说明(说明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

2、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填写要求:

1、报告币种须与申报币种一致;

2、企业新增报告数据的,在“报告内容”栏内填写具体报告内容;

3、企业修改报告数据的,在“修改/删除”项目中填写“修改”,在“报告内容”栏内填写原报告内容,并在“修改或删除内容”栏内填写修改报告内容; 4、企业删除报告数据的,在“修改/删除”项目中填写“删除”,在“报告内容”栏内填写原报告内容;

5、填写“关联关系类型”项时,只需填写对应的序号。“关联关系类型”包括:(1)母子公司关系;(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控制或控制第三方;(3)一方对另一方财务或经营决策过程具有参与权利并可施加一定影响;(4)无关联关系;(5)其他关联关系(需详细说明)。

8

表五:

延期收/付款报告表

业务类别:□延期收款 □延期付款 编号:

企业代码 企业联系人 序号 报关单号 进/出口日期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报告内容 预计收/付款日期 报告币种及金额 关联关系类型 修改/删除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修改或删除内容 预计收/付款报告币种及金额 关联关系类型 外汇局审核情况: 经办人: 复核人: 业务印章: 9

填表说明:一、一张表格只能选择填写一种报告业务类别,网上下载表格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二、对于需到外汇局现场报告的,除填写本表格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情况说明(说明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

2、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填写要求:

1、报告币种须与报关币种一致;

2、企业新增报告数据的,在“报告内容”栏内填写具体报告内容;

3、企业修改报告数据的,在“修改/删除”项目中填写“修改”,在“报告内容”栏内填写原报告内容,并在“修改或删除内容”栏内填写修改报告内容; 4、企业删除报告数据的,在“修改/删除”项目中填写“删除”,在“报告内容”栏内填写原报告内容;

5、填写“关联关系类型”项时,只需填写对应的序号。“关联关系类型”包括:(1)母子公司关系;(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控制或控制第三方;(3)一方对另一方财务或经营决策过程具有参与权利并可施加一定影响;(4)无关联关系;(5)其他关联关系(需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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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

贸易融资报告表

编号: 企业代码 企业联系人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报告内容 序号 进口报关单号 进口日期 预计付款日期 报告币种及金额 业务性质 修改/删除 预计付款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修改或删除内容 报告币种及金额 业务性质 外汇局审核情况: 经办人: 复核人: 业务印章: 11

填表说明:一、网上下载表格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二、对于需到外汇局现场报告的,除填写本表格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情况说明(说明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

2、与银行签订的融资业务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填写要求:

1、报告币种须与报关币种一致;

2、企业新增报告数据的,在“报告内容”栏内填写具体报告内容;

3、企业修改报告数据的,在“修改/删除”项目中填写“修改”,在“报告内容”栏内填写原报告内容,并在“修改或删除内容”栏内填写修改报告内容; 4、企业删除报告数据的,在“修改/删除”项目中填写“删除”,在“报告内容”栏内填写原报告内容;

5、填写“业务性质”项时,只需填写对应的序号。“业务性质”包括:(1)信用证;(2)海外代付;(3)其他银行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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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

转口贸易收支时间差报告表

业务类别:□先收后支 □先支后收 编号: 企业代码 企业联系人 序号 申报单号 收/付款币种及金额 预计收/付款日期 报告币种及金额 修改/删除 预计收/付款日期 报告币种及金额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报告内容 日期 年 月 日 修改或删除内容 外汇局审核情况: 经办人: 复核人: 业务印章:

13

填表说明:一、一张表格只能选择填写一种报告业务类别,网上下载表格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二、对于需到外汇局现场报告的,除填写本表格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情况说明(说明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

2、买卖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填写要求:

1、转口贸易先收后支的,报告币种须与预收款币种一致;转口贸易先支后收的,报告币种须与预付款币种一致;

2、转口贸易先收后支的,“收/付款币种及金额”栏内填写的金额为预收款金额,“报告币种及金额”栏内填写的金额为预计付款金额;转口贸易先支后收的,“收/付款币种及金额”栏内填写的金额为预付款金额,“报告币种及金额”栏内填写的金额为预计收款金额; 3、企业新增报告数据的,在“报告内容”栏内填写具体报告内容;

4、企业修改报告数据的,在“修改/删除”项目中填写“修改”,在“报告内容”栏内填写原报告内容,并在“修改或删除内容”栏内填写修改报告内容; 5、企业删除报告数据的,在“修改/删除”项目中填写“删除”,在“报告内容”栏内填写原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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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八:

差额报告表(一)

业务类别:□多收汇 □多付汇 编号: 企业代码 企业联系人 序号 申报单号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报告内容 收/付汇信息 币种及金额 差额情况 报告币种及金额 原因 修改/删除 日期 年 月 日 修改或删除内容 差额情况 报告币种及金额 原因 外汇局审核情况: 经办人: 复核人: 业务印章: 15

填表说明:一、一张表格只能选择填写一种报告业务类别,网上下载表格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二、对于需到外汇局现场报告的,除填写本表格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情况说明(说明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及造成差额的原因); 2、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证明差额产生原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三、填写要求:

1、报告币种须与申报币种一致;

2、企业新增报告数据的,在“报告内容”栏内填写具体报告内容;

3、企业修改报告数据的,在“修改/删除”项目中填写“修改”,在“报告内容”栏内填写原报告内容,并在“修改或删除内容”栏内填写修改报告内容; 4、企业删除报告数据的,在“修改/删除”项目中填写“删除”,在“报告内容”栏内填写原报告内容。

5、填写“原因”项时,只需填写对应的序号。“差额原因”包括:(1)商品国际市场行情变动;(2)商品质量问题;(3)动物及鲜货产品变质、腐烂、

非正常死亡或损耗;(4)自然灾害、战争、国家紧急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5)境外交易商破产、关闭、解散;(6)汇率变动;(7)溢短装;(8)实物投资;(9)实物外债;(10)境外金融机构提供进口买方信贷;(11)运保费、杂费等进口贸易从属费;(12)金属矿砂等大宗散装货物进口;(13)现钞结算;(14)邮寄物品;(15)其它(需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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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报告表(二)

业务类别:□多出口 □多进口 编号: 企业代码 企业联系人 序号 报关单号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报告内容 进/出口报关信息 进/出口日期 币种及金额 差额情况 报告币种及金额 原因 修改/删除 日期 年 月 日 修改或删除内容 差额情况 报告币种及金额 原因 外汇局审核情况: 经办人: 复核人: 业务印章: 17

填表说明:一、一张表格只能选择填写一种报告业务类别,网上下载表格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二、对于需到外汇局现场报告的,除填写本表格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情况说明(说明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及造成差额的原因); 2、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证明差额产生原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三、填写要求:

1、报告币种须与报关币种一致;

2、企业新增报告数据的,在“报告内容”栏内填写具体报告内容;

3、企业修改报告数据的,在“修改/删除”项目中填写“修改”,在“报告内容”栏内填写原报告内容,并在“修改或删除内容”栏内填写修改报告内容; 4、企业删除报告数据的,在“修改/删除”项目中填写“删除”,在“报告内容”栏内填写原报告内容;

5、填写“原因”项时,只需填写对应的序号。“差额原因”包括:(1)商品国际市场行情变动;(2)商品质量问题;(3)动物及鲜货产品变质、腐烂、

非正常死亡或损耗;(4)自然灾害、战争、国家紧急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5)境外交易商破产、关闭、解散;(6)汇率变动;(7)溢短装;(8)实物投资;(9)实物外债;(10)境外金融机构提供进口买方信贷;(11)运保费、杂费等进口贸易从属费;(12)金属矿砂等大宗散装货物进口;(13)现钞结算;(14)邮寄物品;(15)其它(需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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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九:

贸易主体不一致业务报告表

业务类别:□出口收汇主体变更 □进口报关主体变更 编号: 企业代码 企业联系人 序号 转入方企业代码 转入方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报告内容 撤销 转入外汇局名称 收入申报单号/进口报关单号 币种及金额 变更原因 日期 年 月 日 外汇局审核情况: 经办人: 复核人: 业务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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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一、一张表格只能选择填写一种报告业务类别,网上下载表格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二、企业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主体变更或进口报关主体变更的,除填写本表格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情况说明(说明贸易主体不一致的原因,如企业超过规定期限报告的,还应说明未能及时报告的原因); 2、出口合同或进口合同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收入申报单或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捐赠协议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仅捐赠业务提供);

5、相关部门出具的分立、合并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仅企业分立、合并的提供); 6、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填写要求:

1、企业需进行出口收汇主体变更的,在“收入申报单号/ 进口报关单号”栏内的填写需变更的出口收汇申报单号;企业需进行进口报关单主体变更的, 在“收入申报单号/ 进口报关单号”栏内的填写需变更的进口报关单号;

2、需办理出口收汇主体变更或进口报关主体变更的金额应等于实际出口收汇或进口报关金额,一笔出口收汇或进口报关只能全额变更,不能部分变更;

3、企业新增报告数据的,在“报告内容”栏内填写具体报告内容;

4、企业撤销报告数据的,在“撤销”项目中填写“撤销”,在“报告内容”栏内填写原报告内容;

5、填写“变更原因”项时,只需填写对应的序号,“变更原因”包括:(1)因企业分立、合并等原因导致进出口与收付主体不一致;(2)捐赠进口项下进口与付汇主体不一致;(3)经外汇局认定的其他进出口与收付汇主体不一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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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十:

企业辅导期进出口收付汇信息报告表

编号: 企业代码 企业联系人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出口与收汇匹配情况 序号 申报单号 币种 及金额 报关单号 出口日期 币种 及金额 出口与收汇差额 (美元) 申报单号 币种 及金额 日期 年 月 日 进口与付汇匹配情况 报关单号 进口日期 币种 及金额 进口与付汇差额 (美元) 外汇局审核情况: 经办人: 复核人: 业务印章: 21

填表说明:一、网上下载表格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二、辅导期企业需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外汇局现场报告,除填写本表格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情况说明(说明辅导期期间进出口及贸易外汇收支总体情况,进出口与收付汇不匹配的需说明原因); 2、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出口与收汇差额”与“进口与付汇差额”统一以美元计算,折算率参照报告当月月初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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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十一:

企业辅导期转口贸易收支信息报告表

企业代码 企业联系人 序号 申报单号 转口贸易收入数据 收款日期 币种及金额 申报单号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日期 转口贸易支出数据 付款日期 币种及金额 年 月 日 转口贸易收支差额率(%) 备注 编号:

外汇局审核情况: 经办人: 复核人: 业务印章: 23

填表说明:一、网上下载表格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二、辅导期企业需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外汇局现场报告,除填写本表格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情况说明(说明辅导期期间转口贸易收付汇总体情况);

2、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计算公式:转口贸易收支差额率={(转口贸易收入-转口贸易支出)/转口贸易支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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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十二:

其他特殊交易报告表

企业代码 企业联系人 序号 申报单号 /报关单号 收付款或进出口日期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报告内容 影响时间 影响币种 及金额 影响情况 修改/删除 影响时间 日期 年 月 日 修改或删除内容 影响币种 及金额 影响情况 编号: 外汇局审核情况: 经办人: 复核人: 业务印章: 25

填表说明:一、网上下载表格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二、对于需到外汇局现场报告的,除填写本表格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情况说明(说明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

2、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填写要求:

1、影响币种须与申报或报关币种一致;

2、因收付汇数据造成影响的,在“申报单号 /报关单号”栏内填写相应的申报单号;因进出口数据造成影响的,在“申报单号 /报关单号”栏内填写相

应的报关单号; 3、企业新增报告数据的,在“报告内容”栏内填写具体报告内容;

4、企业修改报告数据的,在“修改/删除”项目中填写“修改”,在“报告内容”栏内填写原报告内容,并在“修改或删除内容”栏内填写修改报告内容; 5、企业删除报告数据的,在“修改/删除”项目中填写“删除”,在“报告内容”栏内填写原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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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十三:

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登记表

企业名称 (加盖企业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拟开户情况(企业填写) 境外开户银行名称 (中文或英文) 境外开户银行代码(SWIFT CODE或 金融机构标识码) 境外开户户名 (中文或英文) 境外开户 国别或地区 境外开户银行地址 (中文或英文) 账户收支信息报送协议或其补充协议编号 外汇局登记情况 □年度累计出口收入存放境外规模为 。 □成员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 □同意企业在上述银行开立出口收入存放境外账户。 □其他: 。 外汇局(盖章) 经办人: 复核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一式两联 第一联:企业留存联 第二联:外汇局留存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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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十四:

出口收入存放境外资格登记表

企业名称 (加盖企业公章) 地 址 联 系 人 组织机构代码 联 系 电 话 情况说明(企业填写) 外汇局审核情况 □近两年无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 □同意该企业出口收入存放境外。 □其他: 。 外汇局(盖章) 外汇局代码: 经办人: 复核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一式三联 第一联:企业留存联 第二联:主办企业所在地外汇局留存联 第三联:签发外汇局留存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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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十五:

账户收支信息报送协议

协议编号: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签署:

甲方:[ (境外开户行) ],一家根据[ ]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其注册地址为[ ],银行代码(指SWIFT CODE或金融机构标识码)为[ ];

乙方:[ (境内企业全名) ],组织机构代码[ ],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其注册地址为[ ],注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所在地外汇局)为[ ]。 鉴于:

乙方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于[日期]颁布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甲方开立[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乙方须在与甲方签订协议以授权甲方定期向乙方指定的地址报送其专用账户收支信息后,方可在甲方开立此类专用账户。 1. 授权

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按照《实施细则》和本协议要求的内容和方式向乙方指定的地址报送乙方在甲方开立的专用账户的所有相关信息。甲方特此同意按乙方授权报送信息。 2. 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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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乙方根据《实施细则》及甲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规定,在甲方开立专用

账户,此账户经乙方在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开户登记后生效。 2.2 乙方拟在甲方开户户名为: 3. 账户信息报送

甲方应于每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专用账户对账单邮寄给乙方所在地外汇局[收件人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 4. 有效期

4.1 本协议由甲方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业务专用章、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并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4.2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邮寄乙方专用账户对账单,乙方有权主动停止在甲方

专用账户的所有交易活动并关闭账户,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蒙受的相应损失。乙方关闭本协议约定的所有专用账户时,本协议终止。

4.3 由于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免除甲方相应责任。甲

方应于影响履约事件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4.4 本协议生效后,若乙方未经所在地外汇局登记开立专用账户,本协议终止。 5. 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 其他

本协议是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有关乙方在甲方所开立专用账户的条款和条件的组成部分。就本协议所述事项,若本协议与任何其他条款或条件出现任何不一致,应以本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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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盖章 负责人 (授权签字人) 姓名:

(授权签字人) 姓名: 乙方: 盖章 负责人

职务:

日期: 日期:

注:甲、乙双方可在本协议模板基础上丰富协议内容,所增条款不得与模板中“1.授权”和“3.账户信息报送”内容相抵触,其余条款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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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十六: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登记申请表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申 请 业 务 类 别 一□ 二□ 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基本信息登记 已登记基本信息的变更 提 交 资 料 清 单 1□ 2□ 3□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卡 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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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一、办理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基本信息登记:深圳市机构需提供第1、2、3项资料;异地企业需提供第1、2项资料。

二、办理登记基本信息变更,需提供第1、2、3项资料;异地企业需提供第1、2项资料。

三、以上资料均要求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咨询电话: 25584569

办公地址:深南东路5006号人民银行2楼

33

表十七:

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境外存放账户开户核准件

境内机构名称 (加盖公章)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组织机构代码 情况说明(境内机构填写) 外汇局审核情况 □近两年无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 □上年度累计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外汇收入规模为 。本次核准账户资金规模为 。 □成员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同意该境内机构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存放境外。 □其他: 。 外汇局(盖章) 经办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 (一式两联 第一联:企业留存联;第二联:外汇局留存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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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十八:

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存放境外登记表

境内机构名称 (加盖企业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基本信息(境内机构填写) 境外开户银行名称 (中文或英文) 境外开户银行代码(SWIFT CODE或金融机构标识码) 境外开户银行地址 (中文或英文) 境外账户户名和账号 (中文或英文) 境外账户币种 外汇局登记情况 □境外账户资金规模为 。 □境外账户使用期限为 。 □境外账户收支范围为 。 □成员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其他: 。 外汇局(盖章) 经办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 (一式两联 第一联:企业留存联 第二联:外汇局留存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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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开户 国别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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