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16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 单项选择题(总题数:60,分数:120.00)
1.以下权利中,( )不属于期待权。 (分数:2.00)
A.解除条件未成就时的合同中的权利 √ B.始期未至的合同中的权利 C.继承开始前的继承权 D.财产保险合同中的受益权
解析:解析:依权利的实现要件是否已经全部具备分类,权利可以分为既得权和期待权。既得权,指全部要件已经齐备,从而由权利人实际享有的权利。绝大多数民事权利都是既得权。期待权,指实现要件尚未全部具备,需待其余要件发生后才能实际享有的权利。以下几种期待利益被认为属于期待权:(1)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约定条件成就前,买受人对标的物所有权享有的期待利益;(2)保险合同或继承开始前受益人享有的期待利益;(3)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至前,附生效条件或者附始期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项下的权利所享有的期待利益。据此,选项B属于期限届至前附始期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项下的权利所享有的期待利益;选项C属于继承开始前受益人所享有的期待权益;选项D属于保险合同开始前受益人享有的期待权益。以上三项均属于期待权。而选项A中合同解除条件未成就,权利实现要件齐全,属于既得权。故本题应选A。 2.下列各选项中,能够直接导致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不包括( )。 (分数:2.00)
A.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B.代理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D.被代理人自然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
解析:解析:《民法通则》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死亡;(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据此,选项D中,被代理人自然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不是能够直接导致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故本题应选D。
3.甲公司因业务发展分立成丙公司和丁公司,双方约定原欠乙公司一百万元债务由丙公司负责偿还。后因丙公司无力偿迩,发生纠纷。依法该笔债务应( )。 (分数:2.00) A.由丙公司偿还 B.由丁公司偿还
C.由丙公司和丁公司负连带责任 √ D.由丙公司和丁公司偿还,负按份责任
解析:解析:由于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和丁公司,其欠乙公司的一百万元应由分立的丙公司和丁公司共同承担。《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故本题应选C。
4.2009年3月5日,李某下落不明。2013年5月20日,李某的妻子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李某死亡。2014年5月23日,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李某死亡,但判决书中未确定死亡日期。李某的死亡日期应为( )。 (分数:2.00) A.2009年3月6日 B.2013年3月6日 C.2013年5月20日 D.2014年5月23日 √
解析:解析:《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判决书除发给申请人外,还应当在被宣告死亡的人住所地和人民法院所在地公告。故李某的死亡日期应为2014年5月23日。故本题应选D。
5.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意思表示由第三人义务转达,而第三人由于过失传达错误或没有传达,使他人受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分数:2.00) A.第三人
B.意思表示的受领人 C.意思表示人 √ D.意思表示人和第三人
解析: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7条规定,意思表示由第三人义务转达,而第三人由于过失转达错误或者没有转达,使他人造成损失的,一般可由意思表示人负赔偿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本题应选C。 6.下列有关按份共有的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2.00)
A.按份共有又称分别所有
B.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间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财产关系 √ C.甲、乙合购一幢房屋,甲出资10000元,乙出资20000元,甲、乙对房屋享有均等的权利和义务 D.无论何时,按份共有的共有物都不能份额均等
解析:解析:A选项错误,按份共有又称为分别共有,而不是分别所有。C选项错误,甲、乙应当各自按照出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D选项错误,如果各共有人份额不明确,则推定其份额均等。
7.甲与乙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5年。半年后,甲将该出租房屋出售给丙,但未通知乙。不久,乙以其房屋优先购买权受侵害为由,请求法院判决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分数:2.00)
A.甲出售房屋无须通知乙
B.丙有权根据善意取得规则取得房屋所有权
C.甲侵害了乙的优先购买权,但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 D.甲出售房屋应当征得乙的同意
解析:解析:《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据此可知,甲出售房屋之前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乙。另外,甲出售房屋只需要提前通知乙,而不需要征得乙的同意。故选项A、D错误。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出售自己的房屋,属于有权处分,所以丙是基于合同取得房屋所有权而不是根据善意取得规则取得房屋所有权。故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选项C正确。
8.王、赵二人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问砖窑,出租给汪某,现王某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分数:2.00)
A.赵有优先购买权,汪没有优先购买权 B.汪有优先购买权,赵没有优先购买权 C.赵、汪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D.赵、汪都有优先购买权,赵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汪的优先购买权 √
解析: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78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合同法》第230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
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物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合同(债权合同),物权优先于债权。所以赵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汪的优先购买权。 9.下面情形中保证合同不成立的是( )。 (分数:2.00)
A.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最后一条规定,“如果买方乙公司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则应由丙公司负责支付全部约定之价款”。甲乙丙公司都在合同书上签名盖章了
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林在合同书最后一行上写上“保证人:丙公司”并签名盖章,但没有关于保证的任何具体条款
C.张三信用太差,别人都不愿意借钱给他。一日张三想向富有的高非借1万元,但担心高非不肯借,便找到自己的好友许明帮忙,许明写了一张纸条给张三,纸条上面写着“高非,请借1万元给张三,如果他不能还我还你就是了”。高非看到这张纸条后很爽快地借了1万元给张三
D.同上述情形,但高非看到这张纸条后,说“这样一张纸条顶什么用,难道到时候你真的能替他还吗?不过看在张三的母亲与我母亲关系很好的份上,我就借1万元给他” √
解析:解析:A项中合同成立,因为甲、乙、丙公司都在合同书上签名盖章了。B项中合同成立,保证合同没有具体条款不影响合同的成立。C项中合同成立,高非是在看到纸条后才借钱给张三的。D项中合同不成立,高非是因为张三的母亲与其母亲关系很好,才借钱给他的,其不相信许明的保证,因此高非与许明之间的保证合同不成立。
10.甲乙订立一份买卖合同,由甲卖给乙家具一批,双方约定由甲的关联企业丙公司负责交货。后丙公司未履行交货义务,则乙应向谁请求给付?( ) (分数:2.00) A.丙 B.甲 √ C.甲或丙 D.丙或甲
解析:解析:根据《合同法》第65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反映了合同的相对性,合同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合同没有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也不承担合同的义务。
11.甲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已经执行5年时,甲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下列对甲应执行刑期幅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2.00) A.5年以上15年以下 B.9年以上20年以下 C.10年以上14年以下 √ D.10年以上19年以下
解析:解析:《刑法》第71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该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12.关于未成年罪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分数:2.00) A.不适用罚金刑 √ B.不构成一般累犯
C.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适用缓刑
D.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免除前科报告义务
解析:解析: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第2款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500元。故选项A说法错误。 13.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的刑种是( )。 (分数:2.00) A.管制 √ B.拘役 C.有期徒刑 D.无期徒刑
解析:解析:《刑法》第41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该法第44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该法第47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无期徒刑不存在刑期折抵的问题。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14.下列属于伪证罪犯罪主体的是( )。 (分数:2.00)
A.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藏匿地点的亲属 B.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的辩护人
C.故意作出不符合事实真相的鉴定的鉴定人 √ D.为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条件的司法人员
解析:解析:《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伪证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本题正确答案为C。
15.甲因犯分裂国家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则甲实际不享有的政治权利的时间为( )。 (分数:2.00) A.4年 B.6年 C.10年 D.14年 √
解析:解析:《刑法》第58条第1款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16.甲与乙约定,若乙考上大学,甲将送给乙一台电脑,该行为属于( )。 (分数:2.00) A.附期限民事行为 B.附条件民事行为 √ C.附义务民事行为 D.单方民事行为
解析:解析:附条件民事行为是指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行为。其中的“条件”是指将来发生的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不确定的事实。附期限民事行为是指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民事行为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乙考上大学”为不确定的事实,故选项B说法正确,选项A说法错误。选项C明显错误,排除。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为双方行为,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选项D说法错误,排除。
17.甲8岁,在没有告诉家长的情况下,将其佩戴的一枚玉坠送给邻居乙。该玉坠为甲的祖母在甲过生日时所赠,价值5000元左右。甲、乙之间的赠与协议的效力为( )。 (分数:2.00) A.有效 B.效力待定 C.无效 √ D.可撤销
解析: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第1项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甲8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与乙之间的赠与协议无效。本题正确答案为C。
18.甲、乙与合伙经营长途货运,约定由甲全面负责经营业务,乙出资购买货车后不涉及日常经营,盈余亏损按六四比例分配。第一年经营状况良好,年底分红时甲得12万元,乙得8万元。第二年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客户索赔达50万元。下列关于客户索赔对象的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2.00) A.只能向甲索赔
B.应首先向甲索赔,不足部分可向乙索赔 C.应向甲索赔30万元,向乙索赔20万元 D.可向甲或乙索赔部分或全部赔款 √
解析:解析:《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甲、乙之间形成个人合伙关系,对于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客户可向甲或乙索要部分或全部赔款。本题正确答案为D。
19.甲在为自己的手机充值时,疏忽大意将50元充到乙的手机账户中,甲向乙请求返还,乙负有的返还义务的性质是( )。 (分数:2.00) A.侵权责任 B.违约责任 C.不当得利责任 √ D.无因管理责任
解析:解析:《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此条是对不当得利的规定。乙没有合法根据取得50元话费,给甲造成了一定损失,符合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可以调整( )。 (分数:2.00)
A.国企老总与政府签订的税收任务保证书 B.企业间的商标权转让协议 √
C.单位与职工之间的“接受培训后需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的协议 D.收养协议
解析:解析:《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选项A中,双方并非平等主体,且税收不属于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应排除。选项D中,收养为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应排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排除C。本题正确答案为B。
21.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 (分数:2.00)
A.有3个以上合伙人 √ B.有书面合伙协议
C.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D.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解析:解析:《合伙企业法》第14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故应选A。 22.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列人员中,不能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是( )。 (分数:2.00) A.董事长甲
B.执行董事乙 C.总经理丙 D.监事会主席丁 √
解析:解析:《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据此可知,监事会主席丁不能成为该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本题应选D。 23.《票据法》所称的票据,不包括( )。 (分数:2.00) A.汇票 B.本票 C.兑票 √ D.支票
解析:解析:《票据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故应选C。 24.存款合同中的债务人是( )。 (分数:2.00) A.储户
B.存款机构 √ C.银行柜员 D.存款单位
解析:解析: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据此可知,存款合同中的债务人是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故本题选B。 25.下列说法不符合《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是( )。 (分数:2.00)
A.监督主体是人大常委会、社保行政部门、政府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以及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 B.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C.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D.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责令退回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 √
解析: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66条至第80条的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政府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以及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为社会保险的监督主体。A项正确。该法第48条第2款规定,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B项正确。该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该法第88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D项错误。
26.甲厂生产一种易拉罐装碳酸饮料。消费者丙从乙商场购买这种饮料后,在开启时被罐内强烈气流炸伤眼部,下列说法中最正确的是哪项?( ) (分数:2.00) A.丙只能向乙索赔 B.丙只能向甲索赔
C.丙只能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其确定向谁索赔 D.丙可向甲、乙中的一个索赔 √
解析: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第2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本案中,消费者丙在正常使用其所购买的商品的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构成商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丙既可以向商品生产者即甲厂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商品销售者即乙商场索赔。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27.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赔偿额为( )。 (分数:2.00)
A.受害人在被侵权其问所产生的损失 B.侵权人在侵权其间所获得的利润
C.侵权人在侵权其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 √ D.侵权人在侵权其间所获得的利润的一倍半
解析: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知,本题应选C。
28.工资分配原则不包括( )。 (分数:2.00)
A.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原则 B.按劳动分配原则 C.同工同酬原则
D.效率优先和兼顾公平原则 √
解析:解析:《劳动法》第46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该条体现了我国工资分配制度的三项原则,即按劳动分配原则、同工同酬原则、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原则。D项并不是我国工资分配制度的原则之一,因此本题选D。
29.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的工资。 (分数:2.00) A.1倍 B.4倍 C.3倍 D.2倍 √
解析:解析:《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由此可知,本题应选D。
30.某县公安局刑警队接到群众报案,在某一水库的水面上发现一具漂浮的尸体。刑警队马上派人赶到现场勘验、检查,以收集证据。根据规定,公安人员收集的证据能够将案件事实证明到( )时,公安机关就应当对此案立案侦查。 (分数:2.00)
A.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 B.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 C.应当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D.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解析: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故A项说法正确,其他说法错误。 31.关于法律与自由,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分数:2.00)
A.自由是至上和神圣的,限制自由的法律不是真正的法律 B.自由对人至关重要,因而自由是衡量法律善恶的唯一标准 C.从实证的角度看,一切法律都是自由的法律
D.自由是神圣的也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应由法律来规定 √
解析:解析:自由在法律上指认定权利,即自由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律含义是主体的行为与法律规范的统一。在法律上,主体可以为一定的行为,这种行为必须与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行为模式相一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自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自由总是通过法律的自由或者法律设定的自由来体现,没有法律就没有自由,法律是自由的前提。故选项D说法正确。
32.下列有关正义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分数:2.00)
A.正义是人类普遍认为的崇高价值,是具有公正性、合理性的事物 B.正义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观念形态
C.一般来说,社会根本不存在判断是否正义的客观标准 √ D.正义是相对的、历史的,具有阶级性的概念
解析:解析:正义是人类普遍认为的崇高价值,是指具有公正性、合理性的事物,它作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价值形式,以各种表现形式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之中,引导着人们的行为。从实质上讲,正义是一种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观念形态。正义有不同分类法,但不管哪类正义,都是历史的、相对的、阶级的概念。据此,选项A、B、D说法正确。选项C说法错误,应选。 33.可以作为权利和义务根本区别的是( )。 (分数:2.00)
A.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 B.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义务则是由法律规定的 C.权利应当享有,义务可以放弃
D.权利对于一切人都是平等的,义务则因人而异
解析:解析:所谓权利是指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从事某种行为的可能性;义务则是指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从事某种行为的必要性。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在于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34.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体现了法的( )。 (分数:2.00) A.指引作用 √ B.强制作用 C.评价作用 D.教育作用
解析:解析:指引作用是指法通过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以及违反法的规定应承担的责任,而对于人们的行为产生的一种调整、指导和引领的作用。《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即体现了法的这一作用。故本题应选A。 35.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 )的社会规范。 (分数:2.00) A.特殊效力 B.普遍约束力 √ C.一定强制力 D.特定效力
解析:解析: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本题正确答案为B。 36.我国刑法关于刑法溯及力的规定,采用的是( )。 (分数:2.00) A.从新原则 B.从旧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 D.从新兼从轻原则
解析:解析:《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故我国刑法的溯及力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37.甲吃饭时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成重伤。在羁押期间,甲精神失常。经鉴定是由于羁押而引发的精神障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2.00)
A.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减轻处罚 B.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免除处罚 C.甲是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 D.甲应当负刑事责任 √
解析:解析:《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该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本题中,甲在犯罪时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且甲不具有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因此正确答案为D。
38.甲将车停在银行门口,到银行办事,办完事出来倒车时,将蹲在汽车尾部玩耍的两岁男孩轧死。甲的行为属于( )。 (分数:2.00)
A.疏忽大意的过失 √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意外事件
解析:解析: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本题中甲并没有预见到结果的发生,故A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这是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区别。 39.甲、乙同在某农贸市场卖猪肉,一日甲因抢了乙的顾客而被乙殴打,后被人拉开。甲极为窝火,回到自己的摊位,拿起切肉刀向乙胸部刺去,致乙死亡。甲的行为属于( )。 (分数:2.00)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假想防卫 D.事后防卫 √
解析:解析: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事后防卫是指不法侵害结束之后,即行为人被制服、丧失侵害能力、自动中止、逃离现场等情形下所进行的防卫。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40.甲的女友向甲提出分手,甲因爱生恨,欲与女友同归于尽。某日,甲携带匕首约女友见面。当女友再次表示断绝关系后,甲掏出匕首朝女友胸部刺去。当甲看到女友痛苦地倒下时,义心存不忍,急忙将女友送到医院,但其女友终因伤势过重死亡。甲的故意杀人行为属于( )。 (分数:2.00) A.犯罪未遂 B.犯罪既遂 √ C.犯罪中止 D.犯罪预备
解析:解析:《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该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该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本题中,甲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不属于犯罪预备,排除D项。甲停止犯罪并非意志以外的原因,排除A项。甲的犯罪行为实施终了,且没有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不属于犯罪中止,排除C项。本题正确答案为B。 41.消费者协会的职能不包括( )。 (分数:2.00)
A.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B.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C.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D.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
解析: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7条规定:“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故应选D。
42.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的国务院机构是( )。 (分数:2.00) A.反垄断委员会 √ B.国务院办公厅 C.反垄断执法机构 D.国务院法制办
解析:解析:《反垄断法》第9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故本题应选A。
4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的工时制度。 (分数:2.00) A.8;40 B.8;44 √ C.10;40 D.10;44
解析:解析:《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故应选B。
44.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以下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是( )。 (分数:2.00)
A.省级政府颁发的科学奖金 B.保险赔款
C.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D.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 √
解析: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务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故本题应选D。
45.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不得从事的行为是( )。 (分数:2.00)
A.销售有英文和中文标识的进口商品 B.低于进货价格销售一批易腐烂水果
C.购进在广州生产、标注产地为上海的手表进行销售 √ D.半价销售一批即将过保质期的饮料
解析:解析:《产品质量法》第37条规定,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故C项行为是法律禁止的。
46.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是( )。 (分数:2.00)
A.25岁患有精神病的甲 B.16岁智力超群的高中生乙
C.17岁每月有固定收入5000元的丙 √ D.15岁继承大笔遗产的丁
解析:解析:《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选项C中每月有固定收入5000元的丙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故选项B、D中的乙和丁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通则》第13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据此选项A中的甲非完全行为能力人,故本题应选C。 47.书面的意思表示在需要经过传达媒介才能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该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为( )。 (分数:2.00)
A.表意人完成其表意行为时
B.意思表示离开表意人时,如函件已邮寄 C.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 √ D.相对人了解意思表示的内容时
解析:解析:无相对人意思表示的生效:①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即生效。所谓“作出”,指表意人以可辨认的方式将其意思最终表达出来。②但有一个例外:遗嘱为死因行为,遗嘱经法定方式作成(不需要作出)即告成立,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有相对人意思表示的生效:①对不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如自动售货机、悬赏广告,于作出时生效。②对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如授予代理权、要约、承诺、解除合同,须经“作出和到达”两个环节,于“到达”时生效。也就是说意思表示在“到达”时已进入相对人的支配范围,置于相对人可了解的状态。例如解除契约的信函已于通常时间到达相对人的信箱时,即为到达,这时即使相对人没有阅读,意思表示也应发生效力。故本题应选C。 48.不动产所有人出卖其不动产时,下列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是( )。 (分数:2.00) A.承租人 B.抵押权人 √ C.典权人 D.共有人
解析:解析:《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民法学原理,在典权存续期间内出典人出卖典物时,在同等条件下典权人有优先购买权。据此,承租人、典权人和共有人均享有优先购买权。故本题应选B。
49.甲常为乙制作手工制品,一直都是由乙先向甲支付货款,然后甲再交货。这次数量较大,乙要求订立书面契约,并将货款支付时间延至甲交付手工制品之后。甲是文盲,乙向甲谎称,契约内容与以往的做法完全一样,甲遂在契约上画押。该契约效力如何?( ) (分数:2.00)
A.甲因受欺诈而为意思表示,无效 B.甲因受欺诈而为意思表示,可撤销 √ C.甲在乙乘人之危情况下作出意思表示,无效 D.甲在乙乘人之危情况下作出意思表示,可撤销
解析:解析:《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据此,本题中,乙利用甲是文盲对甲进行欺诈,订立的契约可撤销。故本题应选B。
50.甲、乙、丙合伙经营一服装店。甲被推选为负责人,在经营期间,甲放弃了商店对丁享有的5万元债权。甲的放弃债权行为( )。 (分数:2.00)
A.无效,因为未取得乙、丙的同意 B.部分无效,即对乙、丙的份额不发生效力 C.效力未定,取得乙、丙的同意后发生效力 D.有效,因为甲是合伙的负责人 √
解析:解析:《民法通则》第34条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据此,甲作为负责人,在经营期间的放弃债权行为有效,其民事责任应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故本题应选D。 51.小华(6岁)在学校美术课上画了一幅《堆雪人》,被某画刊登载于2011年第1期,享有著作权的是( )。 (分数:2.00) A.小华本人 √ B.小华的学校 C.小华的美术老师 D.某画刊
解析: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的规定,著作权一般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另外,我国《民法通则》第10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由此可知,未成年人同样享有民事权利,享有著作权。故本题中创作作品的小华本人享有著作权。 52.《民法通则》所称的重大误解不包括( )。 (分数:2.00)
A.对民事行为性质的误解 B.对民事行为相对人的误解 C.对民事行为内容的误解 D.对民事行为动机的误解 √
解析:解析:《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据此,选项A、B、C都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故选项D正确。
53.甲到乙处修理汽车,由于所携带的钱款不足,将自己的名贵手表留于乙处,双方商定甲次日付款取表。则乙对甲的手表享有( )。 (分数:2.00) A.留置权 B.质权 √ C.抵押权 D.所有权
解析:解析:留置权人对于相对人的债权,与相对人对于留置权人请求交付标的物的债权,须产生于同一法律关系。而乙对手表的占有与乙请求甲支付修理费的债权并不是产生于同一法律关系,因此排除A项。抵押权人无权占有抵押物,因此乙对甲的手表享有的也不是抵押权,C项排除。乙只是暂时占有该手表,而并没有取得手表的所有权,D项排除。动产质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由此可知,乙对甲的手表享有的是质权。答案选B。
54.公民甲户籍地在新疆,去南京培训1年后,到深圳工作3年。后因病到广州治疗,目前已在广州一家医院住院16个月。依我国《民法》规定,甲的住所地在( )。 (分数:2.00)
A.南京 B.新疆 C.广州 D.深圳 √
解析:解析:《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由此可知,公民甲应以深圳为住所地,答案选D。 55.根据《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中,不得抵押的是( )。 (分数:2.00) A.乡办企业的厂房 B.国有企业的机器设备 C.学校的教学楼 √ D.私营企业的交通运输工具
解析:解析:《担保法》第37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C。
56.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 )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分数:2.00) A.3日 B.5日 √ C.10日 D.15日
解析: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7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故应选B。 57.行政复议机关( )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 (分数:2.00)
A.负责机关内部管理工作的机构 B.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 √ C.负责监察工作的机构 D.负责司法工作的机构
解析: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条的规定,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故应选B。
58.李某被县公安局处以10日行政拘留,3个月后李某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以超过申请期限为由决定不予受理。李某遂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对于李某提起的诉讼,县人民法院应( )。 (分数:2.00)
A.以原告未经行政复议程序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B.通知原告变更诉讼被告,原告拒绝变更的,应当驳回诉讼请求 C.通知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原告拒绝变更的,裁定不予受理 D.予以受理 √
解析:解析:本案不属于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A项的表述无法律依据,故排除;本案诉讼被告适格,故排除B项;本案诉讼请求也并无不妥,故排除C项。
59.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若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生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 )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分数:2.00)
A.2年 B.3年 √ C.5年 D.7年
解析:解析:《行政许可法》第79条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应选B。 60.有关行政处罚合法情形的下列表达,错误的是( )。 (分数:2.00)
A.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B.行政处罚种类正确、程序合法 C.行政处罚种类正确、程序违法 √ D.行政处罚由有处罚权的机关作出 解析:
二、 多项选择题(总题数:20,分数:40.00)
61.某派出所民警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扣押了张某的拖拉机。张某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认为被告应当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张某拒不同意。法院的做法错误的是( )。 (分数:2.00)
A.以派出所为被告继续审理 √ B.以县公安局为被告予以审理 √ C.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D.裁定终结诉讼 √ E.裁定中止诉讼 √
解析: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第1款的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62.行为人王某生产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后,义销售这种商品,对王某行为的认定与处罚不正确的是( )。
(分数:2.00) A.假冒注册商标罪
B.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
C.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并罚 √ D.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择一重罪处罚 √ E.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罪 √
解析:解析:吸收犯主行为吸收从行为,应定假冒注册商标罪。
63.某纳税单位足额缴纳税款后,又采取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全部所缴纳的税款,数额巨大。关于本案,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分数:2.00) A.构成偷税罪
B.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
C.按偷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实行数罪并罚 √ D.偷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择一重罪处罚 √ E.构成诈骗罪 √
解析:解析:以骗取出口退税的方法骗取自己所缴纳的税款的,按偷税罪定罪处罚。
64.姜某使用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并骗得其财物,数额较大。下述关于对姜某行为认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分数:2.00)
A.金融票据诈骗罪 √ B.合同诈骗罪
C.金融票据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实行数罪并罚 √ D.金融票据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择一重罪处罚 √ E.金融票据诈骗罪与诈骗罪择一重罪处罚 √
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第224条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是合同诈骗罪的法定客观行为之一,应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不得与金融票据诈骗罪并罚,也不宜从一重罪处罚。
65.某国有企业的出纳刘某到银行提取20万元现金,银行营业员王某因疏忽给了刘某25万元,刘某私吞了多领的5万元,则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分数:2.00)
A.某国有企业构成不当得利 √
B.刘某私吞5万元侵犯了国有企业财产权 √ C.刘某私吞5万元的行为在刑法上构成犯罪 √ D.应由刘某向银行承担返还责任 √
E.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凶为是银行营业员疏忽造成的,与刘某无关
解析:解析:多领的5万元是不当得利,刘某因为是职务行为,所以刘某所在企业构成不当得利。刘某私吞的行为侵犯了国有财产,而且数额巨大,构成犯罪。 66.关于诚实信用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分数:2.00)
A.诚实信用原则常被奉为“帝王条款” √
B.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可看为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延伸 √ C.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伦理道德在民法上的反映 √ D.进行民事活动时意图诚实、善意是该原则的要求 √ E.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身份关系中不适用
解析:解析:诚实信用原则奉为现代民法的最高指导原则,学者谓之“帝王条款”。所有具体的民事立法均不得违反该原则或对该原则有所保留。它不但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修正与必要限制,也与公平原则有同等价值,同时它还衍生出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情势变更等众多下位原则。它适用于契约的订立、履行和解释,扩及于一切权利的行使和一切义务的履行。E项的说法明显错误。 67.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 (分数:2.00)
A.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 √
B.取得的财产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 √ C.受让人必须通过支付合理对价而取得财产 √ D.出让人出让财产时为善意 E.财产必须是动产
解析:解析: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1)受让人取得财产时须出于善意;(2)让与的财产必须是法律允许自由流通的财产;(3)让与人须为无处分权人;(4)转让人已经将标的物交付给受让人;(5)受让人必须通过支付合理对价而取得财产;(6)除了无权处分人不具备处分权外,其与受让人的行为符合法律行为的其他有效要件。善意取得的财产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因此,E项错误。
68.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特殊约定时,下列哪些权利人可以取得原物所生自然孳息的所有权?( ) (分数:2.00)
A.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 B.采矿权人 √ C.典权人 D.质权人 E.抵押权人
解析:解析:典权为不动产物权,主要应用于房屋,房屋不能生出自然孳息。所以C项排除。质权关系中,权利人是质权人,并不因为质权的存在而使质权人能够取得自然孳息的所有权,只能是收取孳息,所有权仍然属于出质人所有。所以排除D项。同样,E项抵押权人只是取得收取孳息的权利,因此,E项错误。
69.甲擅自将乙借给他的电脑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已交付。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分数:2.00)
A.甲、丙之间的合同无效,乙应该向丙要回电脑 B.丙只能因乙的追认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C.丙因善意而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 D.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 √
E.丙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
解析:解析:由于在交易中,丙并不知道甲不是电脑的所有权人,并且4000元的成交价格属于合理的范围,并不存在价格欺诈,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的善意取得原则,甲、丙的交易是合法的,丙取得了该电脑的所有权,乙无权要求其返还电脑。据此,A、B和E选项不正确,可以排除。但是,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 70.下属情况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的是( )。 (分数:2.00)
A.某医院在实施手术过程中,主刀医生疲劳过度突然昏倒,造成病人手术失败 B.甲交由乙保管的电视在山洪暴发中被冲走 √ C.房屋在地震中被震塌 √
D.甲在出差丙国时,遇上丙国发生战乱,向乙借的电脑被丙国叛乱士兵抢走 √ E.某人土地被政府征用 √
解析:解析: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71.以下情形,执法人员构成贪污罪的有( )。 (分数:2.00)
A.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B.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C.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数额较大的 √ D.将没收违法所得据为己有,数额较大的 √ E.将没收非法财物据为己有,数额较大的 √
解析:解析:《刑法》第382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A、B两项不涉及公共财物,故不构成贪污罪。C、D、E三项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故构成贪污罪。因此,本题应选CDE。 72.以下关于没收财产的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2.00)
A.没收财产是将犯罪人个人所有财产的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 B.追缴犯罪所得的财物,属于没收财产
C.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不属于没收财产 √ D.没收的财物和罚金,司法机关可以自行处理
E.判处没收财产时,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
解析:解析:追缴犯罪所得的财物,属于对犯罪物品的处理,不属于没收财产,B项错误;没收的财物和罚金,应一律上缴国库,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D项错误。E项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安定、是贯彻罪责自负原则的体现,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E。 73.以下属于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的是( )。 (分数:2.00)
A.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 B.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 C.故意杀人的犯罪分子 D.犯抢劫罪的犯罪分子 E.犯放火罪的犯罪分子
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第56、57条的规定,可知A、B项属于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根据《刑法》第5 6条的规定,可知C、D、E项属于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
74.以下关于假释的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2.00)
A.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 √ B.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执行原判刑期1/3以上,即可假释 C.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实际服刑13年以上,才可以假释 √ D.累犯不适用假释 √
E.因故意杀人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 解析:解析: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才可以假释,B项说法错误。 75.下列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不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的有( )。 (分数:2.00)
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 B.甲赠与乙图书馆100本书 C.甲因踢球打碎乙家的玻璃 √ D.甲鱼塘之鱼跳入乙鱼塘 √
E.甲主动为邻居抢修房屋以避免倒塌 √
解析:解析:合同法律关系指由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B项为赠与,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其余各项:A为事实行为;C为侵权行为,D为不当得利,E为无因管理,均不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DE。 76.以下选项中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 )。 (分数:2.00) A.蓝天幼儿园
B.宏发企业设在上海的分厂 C.某国有企业 √
D.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张 √ E.天津市第十中学
解析:解析: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可以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厂或者营业部)、职能部门不能作为保证人,故排除A、B、E。本题正确答案为CD。 77.下列说法中符合我国收养制度的是( )。 (分数:2.00)
A.收养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必须得到被收养人同意 B.收养人年龄必须达到30周岁以上 √ C.同一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以上的孤儿 √ D.收养关系必须经登记后才能成立 √ E.收养人无子女 √
解析:解析:《收养法》第11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由此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该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可知B、E项说法正确。该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因此C项说法正确。该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因此D项说法正确。本题正确答案应选BCDE。 78.《产品质量法》所指的“不合格产品”包括( )。 (分数:2.00)
A.不符合以产品样品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产品 √ B.不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产品标准的产品 √ C.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产品 √ D.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的产品 √ E.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
解析:解析: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6条的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故ABCDE项都符合题意。 79.下列属于销售者义务的有( )。 (分数:2.00)
A.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B.在进货时应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
C.在进货后销售前,应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 D.不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 E.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解析:解析:根据《产品质量法》第33条的规定,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根据该法第35条的规定,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根据该法第36条的规定,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本法第27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37条的规定,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根据该法第38条的规定,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根据该法第39条的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故BCDE项都符合题意。A项是生产者的义务。 80.下列情况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包括( )。 (分数:2.00) A.劳动者在试用期的
B.劳动者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 C.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
D.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E.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解析: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B、C、D项分别属于(3)(4)(2)项的情形,故BCD项正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