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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操行评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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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操行评分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落实本班德育量化工作,科学、客观、准确地评定学生的操行等级,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结合本班学生特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1.贯彻国家和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养成教育,督促学生认真履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卫生习惯、学习习惯和起码的公德意识,提高学生思想品德素质和行为素质;

3.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4.培养学生正确高尚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5.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评分内容:

学生操行评分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德、学习态度和效果、遵章守纪、劳动态度、集体观念、生活作风、课外活动等。

三、管理办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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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责任:

班主任、年级组长、各科任课教师、学校其他管理人员都有责任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帮助,预防和阻止学生违纪行为的发生,对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学生操行评分具体由班主任操作,班干部协助。充分发挥班干部、小组长、课代表等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作好学生表现的登记,按时上报班主任。

2.计分方法:

每学期每个学生的操行基础分为80分,根据学生具体表现情况给予加分或减分。遵守纪律、勤奋学习、热心公益等良好品行给予加分;违反校规校纪造成不良影响给予扣分。期末总结以“优秀(100分以上)、良好(85-99)、及格(70-84)、不及格(70分以下)”4个等级评定并记入学籍档案。每月小计一次,班内公布,每学期合计一次,班内公布,学期末计算出最后得分,每学期操行评分前五名的同学有适当奖励,评奖评优以此为据,学年末总评,计入学生档案。

4.奖惩办法:

(1)学期末学生操行等级为“优秀”的,下学期初班上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操行分累积被扣10分,第一次请家长联合教育;累积被扣20分;第二次请家长联合教育并交政教处教育;累积被扣40分,劝其转学。

(4)学生有重大违纪(如打架斗殴、敲诈勒索、进网吧、酗酒、、盗窃、辱骂教师、下河洗澡游泳等),除扣除相应分值外,立即请家长联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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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生行为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交由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分细则

1.每学月考试中,总分成绩全班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名,每人分别加5、4、3、2、1分。

2.学习成绩持续进步者(以学月考试或半期、期末考试计)。在班上前进5名以内可加操行分1分;前进5-15名以内可加操行分2分;前进15名以上可加操行分3分;

3.凡积极参加学校、班上举办的各项活动(如办板报、班级周报、青年志愿者活动、国旗队、运动会、投稿件等),参加一次加1分; 受到班级、年级、学校、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各种奖励表彰者,视情况可分别加1-7分。

4.一学月内个人遵守纪律好、无任何违纪行为的,加2分。

5.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加1--5分,特别突出的加l0分。

6.良好环境需要共同维护。大胆制止、检举破坏卫生行为的,每次加2分。

7.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视级别加1-5分。

8.学生干部(包括班委、团支部、小组长、室长、学生会干部)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每期加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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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敢于检举揭发坏人坏事的,每次酌情加1—5分。

10.月满勤每月每人加2分

五、扣分细则

(一)课堂自习考试秩序

1.月考成绩总分下降5-10名者,扣1分/次;下降10名以上扣2分/次

2.学生自习、上课、三操、集会、晚寝 迟到、早退,扣1分/次;迟到后仍然若无其事慢慢走的,加倍扣分;(迟到15分钟以上为旷课)

3.有事应履行规范的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旷课扣2分/次。

4.一月内零星的病、事假达4次的,扣2分;超过6次的扣5分。(特殊情况除外)

5.未经老师许可乱调座位的,一次扣1分。

6.上课、自习打瞌睡 或东张西望的,扣1分/次;看无关书籍、听耳机等与上课不相符的,扣2分/次。

7.在上课或自习时,干扰教师教学或影响同学学习,被老师、班干部点名者,扣2分/次。顶撞老师或威胁辱骂班干部、同学的,扣5分,并交学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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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课间休息应活泼而有度。预备铃响,立即进教室作好上课准备,仍然在教室内外追打者,扣2分/次。

9.午休时间、自习课,在教室内打闹、下棋等影响别人休息的,扣1分/次;

10.不认真完成作业或抄袭他人作业者,扣1分/次;

11.年级、学校组织的考试中,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学生,每次扣2-5分。

(1)考试期间左顾右盼不听劝告的;交头接耳的;打手势做暗号的;伙同他人舞弊的;

(2)夹带(无论已遂或未遂);接传答卷的;交换答卷的;抄袭他人答卷的;

(3)带走试卷和答卷的;撕毁答卷的;

(4)考室内喧哗或者其他影响考试的;

(5)无故缺考而不听劝告的的;

(6)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

(7)挑衅、威胁监考老师的。

(二)着装、日常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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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头式规范。男、女生均不烫发、染发,不戴帽子;男生为碎短发(学生平头:发型的明暗及轮廓清晰,耳阔部分完全露出来,不能在发梢留有参差不齐的发丝)、不剃光头、不留胡须。违者扣2分/次。

2.穿戴大方得体。不着奇装异服,公共场所严禁穿拖鞋、单穿背心(运动场除外);严禁佩戴首饰、项链、戒指,违者扣1分/次,并勒令限期改正。佩戴的饰物一律暂存。

3.将校牌、走读证借与他人使用的,当事人双方各扣2分;使用过期校牌或假校牌的,扣2分/次。

4.球类活动应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午休时间、课间10分钟、晚自习后,在寝室内外、教室内外、教学区、路道进行篮球、足球、乒乓球等球类活动,扣2分/次。

5.在课桌、椅子、张贴物、墙壁、黑板报、宣传栏等处乱涂(改)、刻,或张贴、散布不良信息、个人隐私,扣2分/次,造成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加倍扣分。

6.宣传或沉迷色情、凶杀、迷信书刊、录像;进入营业性舞厅、酒吧、网吧、电子游戏厅等青少年不宜进入的场所,扣4分/次。

7.在校园内无故使用、玩耍手机、MP3等视听设备,扣2分/次,并暂时收缴手机,不配合者加倍扣分。

8.在教室、教学区、运动场、路道、花园草坪等公共场所吃零食,扣1分/次。

9.叫侮辱性绰号或说脏话骂人,引起对方强烈不满的,扣2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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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践踏草坪,攀摘花木,扣1分/次。

11.随地乱丢果皮纸屑,恶意吐痰污损环境,扣1分/次。

12.随地乱倒剩菜剩饭破坏环境卫生者(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扣2分/次。

13.从楼上乱扔杂物、垃圾袋、重物;随地大小便者;将大宗垃圾、一次性餐盒扔倒在楼道垃圾桶内、楼道、楼顶、花园、厕所等地方破坏环境卫生者,扣3分/次。

14.故意损坏门窗、消防设施等公私物品,扣3-5分/次。

15.浪费水电。教室、寝室应人走关电,洗衣服用自来水猛冲,造成水电浪费,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者加倍扣分。

16.在教室、寝室私拉乱接电源,使用各种充大功率电器(包括热得快、电炉、电饭煲、电热水壶等)和酒精炉,违者除没收外,每次扣4分;

17.在室内、楼道玩火或烧字纸杂物者、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者,扣2-4分/次;造成严重影响者加倍扣分。

18. 带头、煽动起哄不听劝阻,或散布恐怖信息,影响公共安全的,扣2-5分/次。

19.非法携带、藏匿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进校,未造成后果的,扣3分/次;经教育不予改正的,扣3-5分/次。可以移送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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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不按时履行打扫卫生的责任,一次扣2分;搞卫生不彻底被学校扣分者,每被扣1分,则扣操行分1分。

(三)寝室纪律

1.擅自占用他人床位,未经允许擅自调换床位或房间者,每人/次扣1分。

2.未经学校允许,租住校外住房和教职工宿舍,扣3分/次;不改正者加倍扣分;

3.晚寝和午休信号发出10分钟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做与休息无关、影响睡觉的事情(如洗衣服、打电话、吃东西、洗漱、串门、吹口哨、唱歌跳舞、吹竹笛、放音乐、滑旱冰、玩球、讲话等),违者每次扣2分;第二次制止或11:00后每次扣4分。

4.夜不归宿或擅自留宿校外人员。住校生不回本寝室就寝属夜不归宿;留校学生放归宿假时不回本寝室,或留宿校外人员(包括家长、亲友、同学)必须征得德育处或班主任同意,违者扣3分/次。

5.在上课期间没有班主任批准的假条强行回寝室或出校门的,每次扣2分。

7.未经允许进入他人房间,动用他人物品,拆看他人信件;翻看他人日记者。每次扣2分;

(四)严重违纪行为

1.考试违纪舞弊的,按“(一)-10”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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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禁随意出校。混出校门、模仿老师签名、借别人的走读证进出校门,扣2分/次;不听劝阻双倍扣分。

3.翻越校园围墙、校门的,扣3分/次。

4.组织、参加帮派未造成不良后果者,扣4-5分/次;结伙威慑、敲诈、殴打他人,扣5-10分/次。

5.偷窃他人财物,视情节扣2-5分/次。

6.敲诈他人财物,向同学提出有关钱物的要求,或以“借”之名不按期偿还的视作敲诈视情节扣5-10分/次。

7.虚报、蒙骗。向家长、老师、同学撒谎而骗取财物者,扣3分/次。

8.同学之间真诚友善,遇有矛盾应冷静、和平解决。公然侮辱(包括侮辱性绰号)或说脏话骂人、诽谤他人,每一次扣操行分3分。

9.有矛盾不通过老师,私自聚众“评理”、“道歉”挑衅、,未动手打人,视情节扣3-5分/次;打架过程中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扣操行分5分;为打架助威者、围观者,扣2分/次。

10.组织、煽动他人打架的造成后果的,视情节扣5-10分/次。

11.伙同或指使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滋事,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其它扰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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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情节严重的,视情节扣5-10分/次。

12.或变相的(凡打牌,以论处;赌球属严重行为),视情节扣5-10分/次。

13.在校期间吸烟、酗酒,视情节扣4-5分/次。不听教育或经教育不改者,视情节扣5-10分/次。

14.从校外带烟酒到校、为提供场所、通风报信,扣3分/次。

15. 违反纪律后不认错、强词夺理、狡辩、顶撞、谩骂、挑衅、威胁教职工、逃跑等,扣5-10分/次。

(五)其他违纪行为

1.交往不当。男女同学之间的交往要有一定的距离,举止雅观得体,不得过份亲密,不得在阴暗僻静的地方双双闲谈。违者扣2分/次。造成不良影响,或不听教育、经教育不改者,视情节扣4-5分/次,直至劝其转学。

2. 集会纪律差。在学校、年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升旗仪式、广播操后的领导老师讲话时说笑打闹等纪律差的。扣1分/次;

3. 受到挫折或委屈后,擅自出走者,扣3分/次;

4. 擅自组织校外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扣2分/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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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到水池、堰塘或河里面洗澡者,扣3分/次;

6.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构成纪律处分者:

警告,每次扣4分;严重警告,每次扣5分;记过,每次扣7分;

记大过,每次扣8分。

7. 学生干部(包括班委、团支部、小组长、室长、学生会干部)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一次扣2-5分。

8.以上尚未列举,但又违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者,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说明:未尽事宜由班主任本着客观、公正原则操作处理。

每月量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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