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谅解书
年 月 日, 。
案件发生后,于 年 月 日,由 对 杨XX 以涉嫌
罪立案侦查,后移送 人民审查起诉,以 罪向 人民提起了公诉。 羁押在 看守所。
案件发生后, 家人非常重视,积极与受害人(家属)协商赔偿事宜,并已按法律规定支付了被害人(家属)人民币 元。
受害人家属认为, 与受害人属于同一村集体,相互之间乡里乡亲,彼此有困难都相互帮助,对于搭载受害人,为碍于情面,完全属于好意,在协商过程中,我们了解到杨XX 家庭也很困难,主要收入 。这种困难情况下,杨XX及其家属依然积极筹措赔偿款进行赔偿,我们认为其悔过表现很好,杨XX行为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痛苦,他的家人也因此十分痛苦,他已得到了应有的教训,我们并不希望继续造就新的悲剧,愿意原谅他。
因此,我们对杨XX 的行为予以谅解,自愿不再追究。请求司法机关给予 改过自新的机会,对本案予以从轻处罚。
此致
人民
受害人:
受害人家属: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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