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隐患排查治理⼯作在乡镇的领导和区安全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由乡镇安监站负责统⼀组织实施。
(⼆)结合⽇常监管,适时组织相关⼈员,对本辖区的安全⽣产隐患进⾏排查,并视情况集中组织排查治理,每季度集中排查治理不少于⼀次,并将排查治理情况归档登记。
(三)任何单位和个⼈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乡镇安监站或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安监站接到报告后,应当⽴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四)⽣产经营单位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控主体责任,实⾏岗位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执⾏班组⽇查、车间周查、作业区域旬查和企业⽉查制度,并建⽴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产经营单位应每⽉将隐患排查治理结果汇总上报乡镇安监站登记备案。
(五)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登记建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般事故隐患要做到⽴即整改;对⼀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督促隐患所在单位制定切实可⾏的安全保障措施,进⾏监控管理,确保万⽆⼀失。(六)对重⼤(重点)隐患采取由乡镇、事处挂牌督办的⽅式进⾏重点跟踪、重点督办,或上报区实施挂牌督办。
(七)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整顿的重⼤事故隐患,乡镇安监站收到⽣产经营单位要求恢复⽣产的申请报告后,在10⽇内进⾏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销号,同意恢复⽣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重新登记,重新明确责任单位、责任监管单位、整改期限和责任⼈,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乡镇安监站每⽉对辖区安全⽣产隐患销号情况进⾏汇总并进⾏归档登记。乡镇安全⽣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2]⼀、⽬的和内容
为进⼀步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防⽌和减少事故发⽣,贯彻国家“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针,依据《中华⼈民共和全⽣产法》、《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安全⽣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适⽤范围公司内部安全⽣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作。三、定义
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的物的危险状态、⼈的不安全⾏为和管理上的缺陷。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般事故隐患、重⼤事故隐患。 ⼀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发现后能够⽴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定时间整
改治理⽅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产经营单位⾃⾝难以排除的隐患。重⼤事故隐患分为⼀、⼆、三级1)⼀级重⼤事故隐患
⼀级重⼤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以上死亡,或者100⼈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的.事故隐患。2)⼆级重⼤事故隐患
⼆级重⼤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以上30⼈以下死亡,或者50⼈以上100⼈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段时间整改治理⽅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产经营单位⾃⾝难以排除的隐患。3)三级重⼤事故隐患
三级重⼤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以下死亡,或者10⼈以上50⼈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段时间整改治理⽅能排除的隐患。四、职责
1、主要负责⼈负责全公司性隐患⾃查带头⼯作,并签发全公司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公司安全办公室;公司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全公司性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2、车间主任负责各⾃车间隐患⾃查⼯作;并签发车间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车间班组长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车间主任;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隐患整改情况验收。
3、公司安全办公室负责公司隐患排查⼯作: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公司安全办公室;公司安全办公室对隐患整改情况验收。4、公司安全办公室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管理各项安全检查表。5、定期评审修改安全检查表。
6、公司主要负责⼈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的审批⼯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的使⽤登记⼯作。五、⼯作要求1、隐患⾃查
企业开展全⼚性隐患⾃查每⽉不少于1次;车间开展隐患⾃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段)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产负责⼈应亲⾃参加全⼚性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车间、班组隐患⾃查情况,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研究整改;企业安全办公室应深⼊车间班组,督促、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作。2、重点部位“⼗必查”
企业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必查”:
⼀是重要⽣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企业供电、供⽔等部位的安全运⾏状况必查;⼆是⼯艺技术管理、仪表管理、“⼯艺变更管理”制度执⾏情况必查;
三是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特种设备等设备安全制度执⾏情况必查;四是⽣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执⾏情况必查;
五是设备检修作业、⼚内动⽕作业、进⼊受限空间作业、破⼟作业、起重作业、⾼处作业、临时⽤电作业环节的防⽕、防爆制度执⾏情况必查;六是企业防雷、防汛、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必查;
七是岗位操作⼈员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劳动保护、⾃觉执⾏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技能情况必查;⼋是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情况必查;3、隐患排查情况定期报告
企业建⽴车间(部门)、企业、安监部门逐级报告隐患⾃查⾃改情况的机制,即:班组⾃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给车间;车间⾃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级安全办公室;企业每⽉25⽇前要向乡镇(街道)报送隐患⾃查⾃改情况表,企业当⽉排查和整改的较⼤隐患,应以书⾯形式上报。企业发现重⼤隐患和紧急情况时,企业主要负责⼈应⽴即报告当地和县级以上安监部门。 六、重⼤事故隐患管理1、重⼤事故隐患申报
三级重⼤事故隐患由⽣产经营单位向当地县监局申报,由县安监局公⽰并监督⽣产经营单位整改;⼆级重⼤事故隐患由⽣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监督⽣产经营单位整改;⼀级重⼤事故隐患由⽣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省安监局,由省安监局监督⽣产经营单位整改。重⼤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原因;
(2)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事故隐患的治理⽅案。2、重⼤事故隐患专家评估
凡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作中发现重⼤事故隐患,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等级,论证事故隐患整改⽅案的可⾏性,并制定事故隐患整改的技术措施和应急⽅案。重⼤事故隐患治理⽅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标和任务;(2)采取的⽅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
企业对确定的重⼤隐患项⽬建⽴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案,包括资⾦概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5)竣⼯验收报告
七、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资⾦
公司每年拿出专项资⾦⽤于解决影响⼤的隐患。建⽴隐患排查专项资⾦使⽤计划,⽤于安全⽣产投⼊和隐患整改。在提取安全费⽤的同时,⼀并提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保证专款专⽤。对新发现的隐患,要随时增加整改资⾦,保证隐患排查治理⼯作的有效开展。同时,通过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消灭传统⼯艺和落后的⽣产设备,最后实现本质安全的⼯作⽬标。
公司主要负责⼈负责对隐患治理专项资⾦的审批⼯作;由财务部门管理隐患治理专项资⾦的使⽤登记⼯作。乡镇安全⽣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3]⼀、⽬的和内容
1.1为了建⽴公司安全⽣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和减少事故的发⽣,保障员⼯⽣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适⽤范围公司全体员⼯三、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的投⼊,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作负责,每个职⼯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技部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分类,建⽴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公司安委会下属各安全组按照职能分⼯对各⾃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和事故隐患治理资⾦的落实。3.6技术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性和合理性负责。四、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的物的危险状态、⼈的不安全⾏为和管理上的缺陷。4.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般事故隐患、重⼤事故隐患。4.2.1⼀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发现后能够⽴即整改排除的隐患。4.2.2重⼤事故隐患
重⼤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定时间整改治理⽅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产经营单位⾃⾝难以排除的隐患。五、⼯作程序5.1组织机构
5.1.1公司成⽴安全隐患排查领导⼩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常管理⼯作。
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5.2.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应对各⾃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整改。5.2.2隐患的报告
5.2.2.1报告⼀般采⽤书⾯形式,特殊情况可采⽤⼝头报告。
5.2.2.2在书⾯报告中,报告⼈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姓名﹑报告接受⼈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5.3.1各部门发现或接到员⼯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即按照各部门隐患排查领导⼩组的职责分⼯组织本单位专业⼈员对隐患进⾏核实,并在24⼩时内作出书⾯整改意见。各部门⾃⼰能够解决的隐患应⽴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联系解决的⾃⼰联系解决。
5.3.2对于重⼤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事故发⽣。5.4档案建⽴
相关部门应对各类⼈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分类,建⽴事故隐患信息档案。5.5奖惩
5.5.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5.5.2根据隐患的⼤⼩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5-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现⾦兑现,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5.3各部门对员⼯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罚款200——500元。5.5.4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发⽣事故的部门将按照公司《⼯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罚款⾦额的两倍进⾏处罚。
5.5.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也没继续上报⽽导致事故的发⽣,将对发⽣事故的部门按照《安全⽣产管理条例》中罚款⾦额的两倍进⾏处罚,对责任⼈将从重处理,报告⼈不承担责任。六、附则
6.1 本制度⾃批准之⽇起实施。
【乡镇安全⽣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crkj.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