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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安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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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安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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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安全方案

一、编制目的

本安全方案适用于松花江特大桥工程,主要用于深基坑作业安全,保证施工管理和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人员伤害及发生事故后应急处理。

二、工程概况、自然情况 1、工程概况

松花江特大桥位于哈尔滨市既有滨洲线下游50米处,正线里程为:DK1+618.35~DK1+811.47为路基,DK1+811.47m~DK4+876.42m桥梁,DK5+229.25m~DK5+6.46m桥梁,中间路基长350米,全长4046.11m。主桥为滨洲铁路与哈齐客专合建四线桥梁,其它部分为双线桥并置。主桥孔跨为:(3-20+8-24+46-32+10-33.3双线简支箱梁+(1-48+80+48) +(1-40++40)双线连续箱梁+(1-77+3*156+77)四线系杆拱连续梁,共78孔,江北扩孔桥孔跨为13-32米简支梁,共13孔。江南引桥位于5.239‰、10‰的上坡;主桥位于平坡;江北引桥位于12‰、9.5‰的下坡。设计速度200km/h,有砟轨道。

2、自然特征 (1)地形情况

本工程位于松嫩平原松花江中游地带,为平原微丘区,路线均为松花江两岸滩地及一级阶地,地形较平坦宽阔,海拔高程约为+117m。行政区划属于哈尔滨市区。

(2)地貌情况

本桥南岸引桥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沿线穿越的建筑设施有工厂、居民楼等。桥位跨越城市主干道大新街及其他城市道路、与滨江

站货场交叉,并穿越多条输电线及城市地下管线。桥区处有数量众多、形式多样的地下、地上建筑物。主桥部分位于松花江主河道处,主河道宽1Km,水深13米。江北引桥位于松北区船厂滩岛上,占用部分平房、岛内道路和城市管线,局部为临时开垦的旱田、鱼塘。

(3)工程地质情况

桥址区勘探深度范围内地层为第四系人工堆积层(Q4ml)及全新统冲积层(Q42al),第四系上更新统冰水冲积层(Q3fgl+al),第三系上新统泰康组(N2t)泥岩及砂岩。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土壤最大冻结深度为2.05m。依据《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111-2006)有关规定,场地类别为Ⅲ类,场地土类型为软弱~中硬土。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保证施工安全的正常,江桥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施工的项目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确保施工安全是安全领导小组的责任,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完善的保证措施,使安全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并贯穿施工生产全过程,执行安全检查控制。

实现安全目标: 防止责任重大事故、传染病的发生,杜绝铁路行车C类以上事故,职工因公责任事故死亡率和重伤率分别控制在0.16‰、0.45‰以下,职业病发病率控制在1‰以下。 五、基坑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准备

(1)针对深基坑的实际情况由项目部编制深基坑专项方案,并经法定人数和专业的专家进行论证,经局总工程师签字和总监理工程

师签字后方可实施,对各工序,技术部门按专项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突出关键点和危险点,事前找出有可能出现事故的危险点,各作业队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2)开挖前应检查各种机具设备,保证机具设备始终正常运行; (3)施工人员应进行班前安全教育,严格遵循相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作业区域在河道和两侧河岸进行围挡,设置安全警示标语,作业中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5)水上施工必须有标识和防护栏,夜间河道作业区域应布置警示照明灯,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需要设置专人监护,做好安全指导;

(6)与当地医疗保健和消防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到有备无患;

(7)施工临时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及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专项交底;

(8)现场必须配足足够的消防设备。 2、基坑安全保证措施

(1)密切注意天气预报,建立正常的天气预报接收制度,落实好防风防雨措施,保证各作业面,各作业的通讯设施畅通,机械状态良好,防护设备齐全;

(2)作业队安排专人对基坑支护情况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应急处理;

(3)现场各岗位人员必须在现场,尤其是安全员随时巡视,做好一切应急措施,及时发现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4)基坑挖好后对周边用防护栏杆围护,且用警示牌示警,夜间无照明的应设置警示灯;

(5)开挖中,出现基坑顶部地面裂缝、坑壁坍塌或涌水、涌沙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人员撤离危险区,待采取措施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

(6)基坑开挖与支撑、支护交叉进行时,严禁开挖作业碰撞、破坏基坑的支护结构;

(7)使用挖掘机的施工现场附近有电力架空线时,应设专人监护;

(8)严禁施工人员从基坑边向基坑内抛掷材料、物品,以防伤人;

(9)人工清基应在挖掘机停止运转,且挖掘机指挥人员同意后进行,严禁在机械回转范围内作业;

(10)使用水射水清理基础时,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严禁乱射乱打,必须按规定层厚施工;

(11)基坑内应设安全梯等攀登设施;

(12)设专人负责日常检查和养护工作,在施工过程中设专人指挥,避免人多时乱指挥,出现安全事故;

(13)对所有滑轮和钢丝绳每天进行检查,特别是要注意滑轮的轴和钢丝绳磨损情况,危及安全的要及时维修、更换;

(14)水上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穿救生衣,以防人员落水; (15)在钢板桩围堰外围靠主航道侧一定位置设置防撞装置,以防船舶撞击围堰,造成安全事故。

六、冬季深基坑安全措施

为了保证冬季承台施工质量采用苫布覆盖,锅炉蒸汽养生,基坑内设置炭炉保温,能满足黑龙江省冬季严寒中施工要求,但冬季深基坑施工风险大、危险隐患多,为了保证冬季施工安全,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及安全措施。

(1)承台施工使用苫布覆盖、碳炉升温,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应做好通风工作,设置鼓风机及引风机,增加基坑内空气流通;

(2)基坑内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毒面具,防止发生一氧化碳及有害气体中毒;

(3)基坑内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救生衣,并且基坑四周设置不少于10个救生圈;

(4)每个深基坑必须增加上下扶梯数量,如出现险情,可以减少人员撤离时间,应达到大边不少于3个,小边不少于2个的扶梯数量。

(5)下雪时应及时清除苫布上的积雪,防止雪厚压塌苫布; (6)经常检查平台及围囹上的栏杆,有缺损和开焊的应及时修补;

(7)做好钢板桩的位移观测和降水管的水位监测,并形成文字每天报安质部存档;

(8)现场值班房设置医疗箱、医用氧气袋;

(9)基坑内炭炉附近不允许存放易燃品,基坑内每个炭炉都必须配备不少于1个灭火器;

(10)电工应经常检查平台电气设备,查看漏电保护器,防止发生平台漏电事故。

七、深基坑应急预案

为贯彻国家危急情况发生总体战略要求,及时有效地控制预防深基坑危急情况的营救工作,确保紧急情况发生后尽快控制事态不再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尽早地恢复施工秩序。

1、深基坑可能发生的事故 深基坑失稳、坍塌事故 涌水、涌沙事故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于加顺

副组长:刘忠新 邱士权 杨贵江 王新丰 张忠学 成 员:胡敬国 崔时华 夏传江 王金旭 麻晓辉 马琳琳 韩维东 王利民 田德军 3、应急处置

发生基坑坍塌人员被埋事故,应当检查坍塌情况再寻求解救措施。首先要保证抢救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在此前提下进行救助。当被埋人员出现休克时,应采取人工呼吸的方法;当被埋人员有外伤时应先行简单止血包扎再及时送往医大四院医院进行抢救。

4、深基坑失稳、坍塌事故处理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当发生塌方事故受灾人员较少时,有救援组长统一协调指挥。组长不在情况下,由现场级别最高的行政领导指挥。

刘忠新负责抢救机械设备保障,日常抓好设备的管理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崔时华负责培训现场职工学会简单的止血包扎方法,并负责派车

和求救电话联系。

夏传江、路 亮负责救援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恢复正常施工。针对事故原因,拟定措施方案。

胡敬国提供修复正常施工的物资材料。 麻晓辉负责提供资金保障。

杨贵江负责在1小时内向分部和局项目部以及业主上报事故情况,牵头组织维护秩序、查清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事后组织进行教育和处理。根据预案的实施情况,完善本方案。

当发生塌方事故人员较多时,立即报告,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2)物资和装备保障

抢救物资准备铁锹、大锤、洋镐、保险绳各5套;日常物资设备由矫明月管理、维护。

抢救装备管理和维护由张扩负责。 (3)人员保障

各作业队自行组织人员,确保救援组长指挥安排有足够的人力资源。

5、涌水、涌沙事故处理

(1)当发生突泥涌水突发事故时,现场值班领导、队长、工班长或安全员,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无法立即撤离的机械不予撤离,以人为主,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

(2)撤离危险场所后,立即清点现场施工人员数量,查看有无人员未撤离现场,同时向值班调度(通讯组)汇报事故时间、地点、突泥涌水量、受伤人员等情况。

(3)值班调度在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总指挥,通知分部经理及相关救援小组人员到达现场,立即启动应急抢险程序。并确定相应的救援方案和抢险施工技术方案,以此指导抢险和救援工作。

(4)当发生人员伤亡时,按紧急抢险方案及时进行救援工作。在确保救援工作人员无生命安全威胁的情况下进行抢救工作,若自身无救援能力时,及时上报当地或地方救援力量请求救援,同时做好相关配合救援工作。

(5)当抢救出伤员时,根据伤员人数、受伤程度,由医务人员在现场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后,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及时将伤员送到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6)现场采取安全警戒线或隔离措施,防止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域,避免灾害损失的扩大。

(7)根据灾害损失情况,按照国家和地方各级有关法律、法规及条文的相关规定,及时上报上级机关或相关部门,等待下一步的调查处理。

6、应急联系电话

办公室设危情值班电话810760,报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火警电话119。

报警、急救电话上报内容:事故地点、事故受伤情况、受伤人数、请求事项。

7、解除危情、救援终止

在人员得到救治,解除危情,施工恢复完毕,经检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组长宣布解除危情,救援终止。

8、事故调查处理

(1)对一般事故,由分部进行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并对相关责任人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罚,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2)对重大或特大事故,要及时上报上级机关部门或地方,等待上级事故调查小组的调查处理,同时做好相关善后事宜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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