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教学评价促进学生的发展
文化街小学:廖先春
一、评价的目的:从甄别选拔走向促进学生的发展
评价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从目前语文课程评价现状来看,评价的目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甄别选拔性评价。例如:目前的高考和中考所采用的评价,其目的是淘汰和选拔。二是鉴定性的水平评价。例如:目前学校普遍采用的期中、期终考试就是鉴定性的水平评价,其目的是为了考查学生达到学习目标的程度。三是发展性评价。其目的是通过评价改进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那么,如何通过评价来促进学生的发展呢?
首先,要通过形成性评价反思教师教和学生学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及时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使学生遇到的问题能得到的解决。
其次,要实施差异评价。在一个班级群体中,学生个体之间在语文学习的水平上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在评价的标准上,要着眼于学生的发展,软化“班级参照”,强化“自我参照”,对学习水平高一点的学生,让他们永不满足;对学习水平低一点的学生可以松一点,让他们不感到自卑。这种因人而异的评价,具有个体性和灵活性的特点,它能促使学生在对自己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认识中增强自信,发挥其创造潜能。
此外,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我们在语文教学中,要采取多种激励措施,鼓励和帮助学生获得成功的体验,变“纠错”为“觅优”,用满意的效果去强化他们学习语文的动机,
促使所有学生的语文素养在原有的基础上都得到良好的发展。
二、评价的重心:从过分关注学习的结果走向注重关注学习的过程
由于传统的语文课程评价的目的在于甄别和选拔,从而导致了语文课程评价的重心只能侧重于过分关注学习的结果(如考试成绩的好坏),忽视对学生学习过程中认知、情感态度、学习习惯、学习方法等方面的发展变化的评价。这种“重结果,轻过程”的评价,显然是不完整、不科学的,因为学生从语文学习中获得了发展,不仅仅体现在学习活动后的结果上,而是贯穿在语文学习过程的各个环节之中,而且,“过程”比“结果”显得更为重要。
三、评价的内容:从狭窄和片面走向全面和综合
综观传统的语文课程评价,在评价的内容上,往往只注重对学生知识与技能方面掌握程度的评价,忽视对学习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评价,即使知识与技能的评价,也只是关注学生在语文基础知识、读写技能方面的书面学业成绩。这种评价内容上的狭窄和片面,将会对语文教学活动产生消极的导向作用,并直接影响到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针对这个问题,《语文课程标准》在“评价建议”中对评价的内容提出了这样的要求:“突出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几个方面进行评价,以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这就要求我们在评价的内容上,必须从狭窄和片面走向全面和综合。
四、评价的主体:从教师的单一主体走向多元主体
传统的语文课程评价,在评价的主体上,教师是单一的主体,师生之间的关系是评价
和被评价的关系;在评价过程中,教师的主要任务是“纠错”、“挑毛病”,教师是至高无上的主宰者,学生是接受评价的被判者。这种单一主体的教师评价,其弊端在于:一是评价的结果容易出现片面、主观,使评价失去客观和公正,被评价者对评价的结果难以认同,因而评价的实效性不强。二是扭曲了正常的师生关系。在评价过程中,由于教师总是要千方百计地找学生的“碴”,学生因而不得不通过弄虚作假的办法来应付教师的挑战,久而久之,师生之间自然会产生对立的敌对情绪。三是使学生的持续发展失去了原动力。因为学生在评价过程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而且,学生对这种评价往往持一种应付、对抗、惧怕、逃避的态度。试想,这样的评价,怎能促进学生的持续发展呢?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语文课程标准》在“评价建议”中强调:“实施评价,应注意教师的评价、学生的自我评价与学生间互相评价相结合。加强学生的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还应该让学生家长积极参与评价活动。在评价时要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每个学生的健康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评价的主体上,要从教师的单一主体走向多元主体。这里的“多元主体”,既包括教师的评价和学生的自我评价,也包括学生之间的相互评价和家长的评价。这种多元主体的评价,不仅可以确保语文课程评价的客观、公正,提高评价的实效性,更重要的是真正确立了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的评价主体地位,为他们的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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