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罗运芬等四户住宅楼工程,位于竹溪县康家岭,由竹溪宏晟建筑勘察设计公司勘察和设计,抗震设防烈度为7烈度,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级。耐火等级为二级,安全等级为二级。本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总面积1819.79平方米,占地长22.6米,宽14米,占地面积316.4平方米,共建六`层,为底框结构,一层3.9米,标准层为3米,建筑总高18.9米,基础均采用桩基,基础持力层为卵石层。
二、监理工作范围
按监理合同约定为施工阶段工程监理。 三、监理工作目标
1、工程质量经验收达到合格等级。 2、工程施工工期控制在200天。
3、工程总投资额在甲方授权的情况下控制在施工承包合同书造价内。
四、监理工作的依据
1、本工程的设计图纸,以及建设单位同意,经监理审查的工程变更设计通知书。
2、委托监理合同,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合同,以及有关补充说明。 3、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现行工程施工验收统一标准,施工技术规范,房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设抗震技术规范等。
五、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及人员配备
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武汉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竹溪监理部以匡海运为项目总监,汤宝林、王云、魏启立为监理员组成监理机构,实施该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理业务,按直线职能制监理模式运作,执行总监负责制。
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职责
按2004年9月7日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的约定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国标中的3.2.2条、3.2.5条、3.2.6条之规定。
七、监理工作内容(施工阶段): 1、工程质量监理:
(1)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鉴证,对重点工程将派员驻点跟踪监理,签署重要的各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认证。
(2)对工程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作监理记录。
(3)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并应查验试验,化验报告单、出场合格证是否合格、齐全,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4)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单位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严格执行承发包合同,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工程加强检查。
(5)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数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并对施工自检做出综合评价。
(6)、对施工单位的检测仪器、设备、度量衡定期检查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不定期地进行抽检,保证质量资料的准确。
(7)监督施工单位对各类建筑材料和砼试件按规定进行抽样和送检。
(8)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对大、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它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总监和通知建设单位。
2、工程进度监督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对控制工期的重点工程,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保证进度的具体措施,如:发生工期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2)监理机构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季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报告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及存在的问题。
3、工程投资监理
(1)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季、年度验工报表,认真核对其工程数量,做到不超验、不漏验,严格按规定文件办理验工计价签证,保证验工签证的各项质量合格,数量准确,为工程拨款提供依据。 (2)建立验工计价台帐,每季度向建设单位报送一次,每季末与施工单位核对清算一次。
(3)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未经返工处理达标前不得验收计价。 (4)按建设单位和监理合同的规定审核变更设计。 4、施工安全监理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拟定的安全施
工方案。如: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临边洞口防护措施等。 (2)监理机构不定期对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方整改,对安全隐患、总监下达停工令。
(3)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监理机构将向上级安检部门报告。
八、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2、技术交底制度: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调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书面纪要方针,施工单位执行。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当单位工程的重要施工准备工作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经监理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既可审批,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告监理公司审批。
4、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监理合格证,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检,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复查,不得使用不合格原材料。
5、设计变更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填写变更设计通知书,监理公司审核无误鉴发《设计变更指令》。
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自检,并将检查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将要隐蔽的工程在隐蔽前三天提出计划报告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单位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7、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检,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通知书,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鉴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质量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⑴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长的填写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鉴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待改正并重新验收合格后,才能鉴证,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⑵特殊设计的或与原设计图纸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到场,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鉴证。
⑶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鉴证,以防意外。
8、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权与责任: ⑴监理工程师在施工中发现一般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检查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
限期改正。
⑵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位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公司复验,合格后发《复工指令》。
⑶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工程报验单,待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竣工证书》。
⑷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促使施工单位执行。
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⑴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超出《验收标准》的偏差范围,要做返工处理的称质量事故。
⑵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电话或书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公司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⑶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公司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公司,对于大的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公司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于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
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才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公司复查、确认无误,才能继续施工。
10、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⑴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应做好计划与实际对比报建设单位。
⑵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11、投资监督制度:
⑴监理机构进入现场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概算台帐投资,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⑵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加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12、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公司应按阶段编写《监理报告》工程完工必须写出监理工作总结,应有具体数据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等。
13、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⑴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协议文件。
⑵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施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⑶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
提供监理公司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其余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
14、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⑴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到设计、施工单位需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⑵监理机构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检查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段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九、监理工作程序 1、监理工作流程 (1)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公司法人下达总监任命书,公司经营部将项目资料移交监理中心,监理中心协同总监组成项目监理机构进场正式开展工作。办公室负责后勤支持。
(2)收集监理资料,熟悉现场情况,编写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2、监理资料
项目监理机构收集以下资料: (1)施工投标书及相关文件、合同 (2)设计图纸,工程勘察报告 (3)政府相关的批文 (4)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3、熟悉现场情况
(1)场地情况:场地“三通一平”;周边建筑物;场地土质;场地地下管线;周边道路管制规定;
(2)人员情况:建设单位人员;施工人员;组织; (3)资料情况:图纸;合同;技术规范;政策;法规; (4)规划局测量放线点。 4、编写监理规划
总监主持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经总监、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办主任)、总工程师签署后报建设单位。
5、编写监理细则
由各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写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对重大及技术含量高的项目,监理细则须经公司技术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监理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监理实施细则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专业工程的特点; (2)监理工作的流程;
(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依据及目标值; (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6、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建立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单位之间的沟通渠道。各方项目负责人(合同指定的人选)必须参加。会议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场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主要是场地五通一平、报
建手续、外部环境、设计图纸到位等);
(3)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4)施工单位介绍对本工程施工准备情况(人员、设备、材料、临时设施、技术等);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和有关监理工作程序的主要内容;
(7)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程例会的主要人员,以及工程例会召开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7、开工前的若干工作
(1)核对建设单位需提供的条件: 1)合同签订情况;
2)“三通一平”——泛指通水、通电、通道路,场地平整等相关施工条件;
3)资金到位情况; 4)施工许可证;
5)图纸是否已满足施工需要; 6)规划局放线、放线册;
7)建设单位针对本项目的组织情况; (2)图纸会审
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主持,施工单位记录整理。 (3)对施工单位的审核
1)对其资质的认定 2)组织机构及质量管理体系 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人员到位情况
5)施工设备及原材料到位情况 8、开工
施工单位在具备开工条件后,提出开工申请,填写相应表格报监理公司,总监签署意见后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监签署开工令,开始计算工期。 9、施工过程控制 (1)对材料的控制 1)材料供应
合同中指定的品牌按合同采购;合同中未指定的,由施工单位提前提供若干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报建设单位选择;
2)材料检验
对进场材料,施工单位除了需提供出厂的合格证明文件外,还需在监理的现场监督下按规定比例送检。
检测单位按政府规定选取,须有相应资质。送检时由我公司持有“见证员证”的监理人员陪同见证。
检验结果出来后,施工单位须出示原件并提供监理一份复印件备案。
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监理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清理退场。 (2)施工工序的控制 1)对组织及施工人员的控制
管理员及其效率;技术人员的到位情况;人员的持证上岗,技术熟练程度;施工交底情况。
2)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除了总体施工方案外,还必须在施工之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总监审定批准执行。
3)旁站及巡视监理
对重要及重点部位以及隐蔽项目,监理将派员旁站监理,监督施工全过程。其它情况采用巡视的办法,定时不定时现场巡查。
4)停止施工的命令
可能危及生命安全及重大财产损失时,或者施工质量严重失当经警告施工单位拒不改正时,监理将发出停工指令。除非紧急情况,监理将事先询问建设单位意见再发出停工令。
隐患消除后,施工单位填写表格申请复工,监理检查无误后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同意后下达复工指令。
停工令及复工令必须由总监签发。 (3)分部分项验收 1)子项的验收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提出申请,监理知会建设单位参加子项验收。建设单位不参加时,由监理直接验收。
子项验收由总监或总监指定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并签署文件。 重要子项的验收应知会设计单位与质监站,由其决定是否派员参加。
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责令施工单位返工修补或重做。 2)分部验收
由总监组织施工、设计、建设等单位共同验收,质监站派员参加,重要分部施工单位须事先按质监站的规定申报,质监站批准后方可验收。
(4)对工期的控制
项目监理机构依据合同条件对施工工期进行控制。 (5)对投资的控制
项目监理机构依据合同条件对投资进行控制。 (6)安全与文明施工的控制
项目监理机构依据合同条件对安全与文明施工进行控制。 10、工程例会
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依第一次工地会议约定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上次会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施工单位汇报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情况。 (3)监理及建设单位对当前情况的指示。 (4)对施工单位提出问题的答复。 (5)其它需要协商的事宜。 11、专题协调会 根据需要召开。 12、竣工验收
施工单位施工完毕后,须做好自检及资料整理工作,然后经监理审查同意后,由监理组织初步验收,其后按备案制的要求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具体操作步骤请参阅政府的相关文件。
13、 资料整理
(1)监理用表
我公司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编制的监理表格,用于规范施工单位的申报格式及内容,同时也是监理控制的一个手段。 (2)监理日志 监理内部使用的日记。 (3)监理月报
项目监理机构每月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汇报工程的有关事项。完成的工作、质量、进度、投资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原材料进场情况、施工人员情况、重要事件记录等等。 (4)对施工单位资料的监督
监督原则是, 施工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必须达到及时、准确、齐全、按时备案验收。监理依有关的验收规定要求定期检查施工单位资料的归档工作,对必需的施工中间记录亦要求做好签证保存工作。 (5)监理内部资料的管理
项目监理机构自行收集保存工程资料,作为对工程的记录及见证,当发生索赔情况时,监理依据自己收集的资料对索赔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监理收集的资料主要如下:
1)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图纸、设计变更、会审资料(原件)、合同、政府批文
2)施工过程中的会议记录及决议 3)施工单位的申报材料及批复留底 4)施工单位提供的证明及检验结果复印件 5)监理指令留底(原件)
施工单位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竣工资料,同时亦按约定向
建设单位提供一份竣工资料归档。 十、监理工作方法、措施:
根据国家建筑行业规定、条例、监理规范依据在工程的设计文件、监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坚持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相结合,切实做好工程施工阶段的事先、事中、事后监控和管理,具体方法措施如下:
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1)对基础工程,通过测量、现场检查、审查砼配合比,抽样送检,审核试验报告,控制好建筑物位置,外形尺寸、钢筋形号,直径、数量、砼的强度,地下管线预留孔道预埋。
(2)现浇钢筋砼主体结构工程:通过测量、量测、现场旁站抽样,审查试验报告,控制好房屋的轴线、高度、及垂直度,钢筋型号、数量、直径、接头、施工缝、砼强度及预埋件等。
(3)砌砖工程:通过旁站,现场抽查、量测及砂浆配合比试验,控制好砌承重墙的砂浆强度等级、左缝、错缝,门窗孔位置,预埋件及埋设管线,所用原料是否达标等。
(4)室内初装修:通过试验和先做样板间控制好材料材料配合比,室内抹灰厚度、平整度、垂直度,室内地坪厚度、平整度。 (5)门窗工程:通过检查、量测、控制好木门窗位置尺寸,铝合金门窗、嵌填、定位、安装、关闭、开关。
(6)屋面防水工程:通过观察、量测、控制好找单层厚度、坡度、平整度、防裂纹,保温层的厚度,平整度,防水屋嵌填、粘结、平整,水管的安装、接头、排水。
(7)室内水给排管道安装工程:通过观察、量测、通水水压试验控制好管道安装位置,坡头和接头,管阀连接位置、接头、水表、消
防栓器件等。
(8)室内电气线路安装工程:通过观察、量测控制好变、配电设备安装位置、标高、线路连接、接地。
2、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再进行现场监理工程师的会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专职检、初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4、行驶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为确保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⑴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⑵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⑶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⑷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原材料; ⑸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⑹擅自将工程转包和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 5、严格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审批制度工报告。 6、质量技术签证。
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效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人签暑,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原始凭证上签字,最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方可有效。
7、行驶好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暑质量认证意见。
8、建立工程质量监理日记,现场质量监理工程师及质量检验人员应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
9、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现场质量协调会一般由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主持,协调会后应发纪要。
10、定期向总监、建设单位报工程质量动态情况、重大质量事故及其它质量方面重大事宜应及时提出报告。
11、工程进度的控制管理,根据工程承包合同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及时检查工程进度情况,发现偏差,督促施工方改进措施,加强动态管理,做好情况汇报。
十一、监理设施:
1、监理机构进驻现场由建设单位提供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条件,不提供交通、通讯条件。
2、监理期间使用的检查仪器及设备,由施工方提供使用材料检测、试验,委托县工程质量检测站进行,出具的报告作为验收评定依据。
十二、工程备案制度: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主体到场查勘,分别对工程提出评价报告,然后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上报县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工程备案。
武汉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十堰分公司 技术负责人:
2011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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