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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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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Q/华电 电气安规—2013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电力安全工作规定(电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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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版次选择

2013 - XX - XX发布 2013 - XX - XX实施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发布 精选

Q/华电 电气安规—2013

目 次

1 总 则 .......................................................................... 1 2 一般安全措施 ...................................................................... 2 3 高压设备工作的一般规定 ............................................................ 5 4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 7 5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 18 6 线路作业时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 22 7 带电作业 ......................................................................... 22 8 发电机、高压电动机的检修与维护 ................................................... 24 9 变压器、断路器的检修与维护 ....................................................... 27 10 SF6电气设备的检修与维护 ......................................................... 28 11 母线的检修与维护 ................................................................ 30 12 低压配电装置的检修与维护 ........................................................ 30 13 电 力 电 缆 ..................................................................... 31 14 盘柜上的工作 .................................................................... 33 15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仪表、计算机 监控、通信等二次回路的检修与维护 ........... 33 16 电 气 试 验 ..................................................................... 35 17 绝缘安全工器具 .................................................................. 38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触电急救技术规范 ............................................... 40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创伤急救技术规范 ............................................... 46 附录C(规范性附录) 溺水急救技术规范 ............................................... 51 附录D(规范性附录) 高温中暑急救技术规范 ........................................... 52 附录E(规范性附录) 有害气体中毒急救技术规范 ....................................... 53 附录F(规范性附录) 简易急救箱配置的物品 ........................................... 54 附录 1 紧急救护现场记录表 ....................................................... 55 附录2 登高工器具试验标准表 ........................................................ 56 附录3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 57 附录4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 60 附录5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 62 附录6 操作票 ...................................................................... 63 附录7 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与要求 ..........................................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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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8 安全警示标志牌式样 .......................................................... 67 附录9 SF6气体质量标准 ............................................................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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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工作规定(电气部分)

(2013年版)

1 总 则

1.1 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作业行为,保证人身、设备安全,防范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程。 1.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不安全不工作”,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 1.3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3.1 具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正确态度。

1.3.2 经专业医师鉴定,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3 具备必要的电气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且按其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掌握本规程的全部或有关部分,熟悉《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水力机械部分)(试行)》的相关内容,并经考试合格。

1.4 掌握必要的现场应急逃生和应急救援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见附录1),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电气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基本要求:

必须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岗位安全生产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调整工作岗及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及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重新上岗工作。

新参加和临时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含管理人员、实习人员、外来人员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在专人监护下进入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不得单独工作。

外来电气从业人员,应学习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本单位有关人员应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工作。 1.5 电气设备分为低(电)压和高(电)压两种:

低压: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 高压: 通常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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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坚持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与反违违章并重。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7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8 对外来参观、学习、检查、指导等人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危险期有害因素、应急事项等的告知,并在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现场。并履行入厂、离厂书面签字手续。 1.9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系统电力热力生产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安装(技改)和调试等工作,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1.10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或实施细则,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但补充条文不得与本规程条文相抵触。

2 一般安全措施

2.1 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保护室、电子设备间、值班室和检修班组除外),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齐全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2 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设备绞住的部分;工作时必须穿着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进入现场禁止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作的衣服,以防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裙子、短裤、拖鞋、凉鞋、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帽内。从事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2.3 电气设备无论仪表指示有无电压,凡未经验电、放电,均应视为带电设备。禁止未采取防触电措施就进行与电气有关的工作。

2.4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工作中不准将接地装置断开(拆除)。

2.5 生产场所应有明显的逃生路线标识。工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防控制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2.6 工作场所必设有符合规定照度的照明。在操作盘、重要表计、主要楼梯、通道等地点还必须设有事故(应急)照明。

2.7 在高度不足2.5m的作业场所使用手提照明灯、行灯或危险环境的局部照明和使用携带式电动工具等,应采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在金属容器内、特别潮湿或周围均是金属导体的作业场所,使用手提照明灯或行灯,应采用12V安全电压。

2.8 在室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必须两人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不小于表1的安全距离。

表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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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压等级(kV) 10及以下 20、35 60、110 220 330 500 750 1000 ±50及以下 ±500 ±660 ±800 安全距离(m) 0.70 1.00 1.50 3.00 4.00 5.00 7.20 8.7 1.50 6.00 8,40 9,30 注1: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 注2:13.8kV执行10kV的安全距离。 注3:750kV数据按海拔2000m校正,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 在升压站(变电站)的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等处,禁止使用金属梯子。 2.9 凡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应视作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有关规定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水力机械部分)(试行)》执行。登高工器具应定期检验,试验标准见附录2。

在带电区域作业,登高时应从指定的停电间隔上下,并设置“从此上下!”安全警示标志牌。使用高空车、升降平台等作业活动范围应与带电设备保持不小于表2的安全距离,同时应做好防止触电坠落的安全措施。

表2 高处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 危险电压带电体的电压等级(kV) 距离(m) ≤10 1.7 35 2.0 63~110 2.5 220 4.0 330 5.0 500 6.0 2.10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安全设施、作业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等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检验。严禁将不合格的电气工具和用具带到工作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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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同时立即报告。严禁使用能导电的灭火剂进行灭火。对注油设备应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燥的砂子等灭火。旋转电机发生火灾时,禁止使用干粉灭火器和干砂直接灭火。

控制室内应按规定配备合格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应正确使用,并定期进行试验,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2.12 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2.13 在电容器组上或进入其围栏内工作时,应将电容器逐个多次放电并接地后,方可进行。

2.14 制(供)氢站、油区、氨区、燃气区域、蓄电池室等易燃易爆场所内的电气设备检修,必须停电后方可进行。

2.15 使用携带型火炉或喷灯的工作场所应通风良好,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得小于3m。不得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断路器(油开关)附近将火炉或喷灯点火。

2.16 在带电区域内的起重和运输工作,起重机械设备(包括悬臂、吊具、辅具、钢丝绳)及起吊物件等与带电体最小的安全距离小于表3规定时,带电设备应停电。使用吊车等起重机械时,车体应良好接地,作业过程应设专人监护。

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应对起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 交底。 表3 起重机械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最小安全距离(m) <1 1.5 1~10 3.0 35~63 4.0 110 5.0 220 6.0 330 7.0 500 8.5 2.17 雷电时,禁止在室外变电站或室内的架空引入线上进行检修和试验。

2.18 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路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工作。不得在带电杆塔上刷油、除鸟窝,紧杆塔螺丝,检查架空地线(不包括绝缘架空地线),查看金具、绝缘子工作。

2.19 室外变、配、输电区域不准有轻型建筑物、广告牌、横幅等,以防被大风刮至高压设备上。

2.20 检修电源箱的支路开关都应加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并应定期检查和试验。连接电动机械及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单独装设开关或插座,并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检修电源箱金属外壳应接地。

2.21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指定专人检查、补充或更换。

2.22 生产场所盖板(格栅)、栏标标标杆、楼梯、平台等需临时变更(拆除或移动)时,应办理安全设施异动审批手续,并应设置牢靠的安全补偿设施(硬质围栏)。工作结束后及时恢复,必要履行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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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电气工作中涉及高处作业、超重作业、工器具的使用等,应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水力机械部分)》(2013年版)的相关规定。

3 高压设备工作的一般规定

3.1 电气设备的运行值班

3.1.1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及系统。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3.1.2 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单人值班:

3.1.2.1 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 3.1.2.2 室内高压断路器(开关)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离,或装有远方操作机构者。

单独值班人员应具备实际工作经验,但不得单独从事修理工作。

3.1.3 不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值班人员均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1的安全距离。

3.1.4 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误碰带电设备的,应设有明显标志的永久性或临时性隔离挡板(护网)。

3.1.5 母线连接排或连接线已经连上母线,但出线或出线设备尚未安装完毕的待用间隔,其隔离开关(刀闸)操作传动机构应可靠闭锁。

3.1.6 任何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接地系统,必须视为带电设备。

3.2 高压设备的巡视

3.2.1 经单位公布的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3.2.2 恶劣天气下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遵守下列一般规定: 3.2.2.1 雷雨天气,应穿绝缘靴,严禁打伞,且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3.2.2.2 雷、雨、雪、雾(霾)天气,不得靠近支柱式绝缘子设备。

3.2.2.3 大风、沙尘天气,应注意躲避高空落物并佩戴必需的防护用具(护目眼镜等)。 3.2.2.4 大雪、冰冻天气,应远离高压线,防止落冰或断线伤人。

3.2.2.5 大风时巡线,应注意导线舞动情况,沿线路上风侧前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 3.2.3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3.2.4 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配电室时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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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配电室门应向外开启,必须能够在无钥匙的情况下从内部打开。相邻配电室室内连通门应选用双向自由门,且不应上锁。

3.2.6 配电室的钥匙至少应有三把,由运行值班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运行值班人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许可单独巡视配电设备的人员和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必须登记签名,当日交回。

3.3 倒 闸 操 作

3.3.1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 3.3.2 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电源侧隔离开关(刀闸)—控制电源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

高压电气设备均应加装防误闭锁装置,特殊情况下经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可加机械锁。闭锁装置的解锁用具(包括钥匙)应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机械锁应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应编号并妥善保管。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就地操作均应具备电气闭锁功能。

防误闭锁装置不准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时,应经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闭锁装置时,需经值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运行。防误闭锁装置的投停均应做好记录。

3.3.3 倒闸操作必须由两名熟悉设备的人员执行,其中一人监护。

重要或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值班负责人或值长监护。 3.3.4 就地操作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时,操作人员应做好事故预想,选择合适的位置进行;远方操作时,现场人员应与被操作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采用电动机构拉合隔离开关(刀闸)后,应停用隔离开关(刀闸)控制电源和合闸能源。

3.3.5 手车断路器拖出仓外后,应观察隔离挡板是否可靠封闭。封闭式组合电器引出电缆备用孔或母线的终端备用孔应用专用器具封闭。

3.3.6 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断路器 (开关) 和隔离开关(刀闸),均应戴绝缘手套。

雨雪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应穿绝缘靴。

雷电天气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3.3.7 装卸高压熔断器(保险),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3.3.8 断路器(开关)遮断容量应满足电网要求。如遮断容量不够,必须将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开,重合闸装置必须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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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3.3.10 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

3.4 高压设备上工作的安全措施分类

3.4.1 在运用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分为三类:

3.4.1.1 全部停电的工作,系指室内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全部闭锁,以及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

3.4.1.2 部分停电的工作,系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全部停电,而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 3.4.1.3 不停电工作系指:

一、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导电部分的危险者。 二、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3.4.2 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两人进行,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4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4.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4.1.1 工作票制度。 4.1.2 工作许可制度。 4.1.3 工作监护制度。

4.1.4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1.5 操作票制度。

4.2 工作票制度

4.2.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各单位每年应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以正式文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4.2.2 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3)的工作为: 4.2.2.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4.2.2.2 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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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3 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4.2.3 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4)的工作为: 4.2.3.1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4.2.3.2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4.2.3.3 二次接线回路、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4.2.3.4 转动中的发电机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4.2.3.5 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4.2.3.6 更换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照明灯泡的工作。

4.2.3.7 在变电站、电缆夹层、电缆隧道、电缆沟、配电室、控制室、蓄电池室等区域内进行动土、植(拔)草、粉刷墙壁、屋顶修缮、搭脚手架等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4.2.3.8 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4.2.4 工作票可施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运行、检修主管部门应是确保工作票正确实施的最终责任部门。安全监督部门是工作票的监督考核部门,对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责任部门进行考核。

4.2.5 各单位应编制需要填用工作票的具体工作任务清单,经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书面通知有关工作岗位。

4.2.6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工作,除填用工作票外,对重要设备,特别是复杂的保护装置或有联跳回路的保护装置,还必须填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见附录6)。 各单位应编制填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工作任务清单,规定填票人、操作人、监护人、审批人的资格、权限,经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书面通知有关工作岗位。

4.2.7 布置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需要填用操作票时,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 4.2.8 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

4.2.8.1 工作票一般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签发时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交代清楚。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后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票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发,并仍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作详细交代。 4.2.8.2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4.2.8.3 工作票应统一编号,按顺序使用,编号原则由单位自行确定。纸质工作票应在印刷时排印编号,每份工作票的编号应是唯一的。微机工作票管理系统必须具备自动过号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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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4 纸质工作票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设备名称、设备编号、压板(连接片)、插头、操作动词、日期和时间不准涂改。每张工作票的修改不得超过两处,否则应重新填票。

4.2.8.5 实施具体检修任务前,应分析、辨识工作任务全过程可能存在的危险点,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填入工作票。

危险点分析由工作票签发人或者工作负责人组织,全体工作班成员参加。危险点分析应从防止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方面考虑,涵盖工作任务的全过程。 4.2.8.6 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工作负责人、许可开工时间记入值班记录簿及工作票登记簿中。

4.2.8.7 工作票应由车间主任、副主任签发,或由车间主任提出,经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的车间专业工程师、技术员签发。必要时也可由车间主任提出,经单位有关部门考核、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的正、副班长签发。

4.2.8.8 合同期一年及以上承担发包单位检修、维护、施工、安装任务的承包单位的有关人员,符合本规程资格要求的,可以担任发包单位相关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但发包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资格,并予以书面公布。 4.2.8.9 临时承担发包单位大小修、临故修任务的发电单位、电力检修单位的有关人员,符合本规程资格要求的,可以担任发包单位相关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人员名单由承包单位提供,发包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者取得相应资格,并予以书面公布。但工作票签发时,必须实行“双签发”制度,承包单位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发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再次审核、签发。 4.2.9 工作票的使用。

4.2.9.1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4.2.9.2 可以填用一张工作票的工作项目:

一、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如果检修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必须一次做完。

二、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填用一张工作票。

三、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填用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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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须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4.2.9.3 事故抢修工作(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要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必须经值长同意,在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工作。

预计抢修工作时间超过4h,应填用工作票;夜间如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可先开工,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抢修工作仍需继续进行的,应履行工作票手续。 对上述可以不填用工作票的事故抢修工作,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时间、工作结束时间以及处理情况记入值班记录簿。 4.2.9.4 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原工作票签发人应将变更情况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变更”栏内填写离去和变更后新的工作负责人姓名、变更日期及时间,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签名。 4.2.9.5 工作结束前如遇下列情况,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一、部分检修的设备将投入运行时。

二、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工作票内所填写的安全措施,制止检修人员工作并将工作票收回时。

三、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的隔断方式或改变工作条件时。

4.2.9.6 000012.2.9.6 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交给运行值班人员。可直接送达或通过网络传送。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1h交给运行值班人员。

第二种工作票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运行值班 人员。 4.2.9.7 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

4.2.9.8 建筑工、油漆工等非电气人员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发给监护人,但所有安全措施必须事先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清楚。 4.2.10 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

4.2.10.1 第一、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

4.2.10.2 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时间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在批准结束时间前2h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

两天及以上的工作应在批准期限前一天办理延期手续。

4.2.10.3 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4.2.11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 4.2.11.1 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设备系统及设备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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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熟悉本规程、检修制度及运行规程的有关部分。 三、掌握人员安全技术条件。 四、了解检修工艺。 五、经专门考试合格。

4.2.11.2 工作许可人应由运行值班负责人(单元制的正、副单元长、机组长,非单元制的运行班长、副班长)担任,有能力正确执行、检查安全措施的独立值班人员亦可担任,但只能担任本岗位管辖范围内设备、系统检修的工作许可人,并经专门考试合格。 4.2.11.3 工作负责人应由在业务技术和组织能力上均能胜任工作任务,并能保证工作安全和质量的人员担任。实习人员不能担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

二、掌握检修设备情况(如结构、性能等)和与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 三、掌握安全施工方法、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 四、经专门考试合格。

4.2.12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职责。 4.2.12.1 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职责:

一、确认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二、确认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是否正确和完善。

三、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能否胜任所承担工作。

四、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4.2.12.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一、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

二、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交代工作任务及工作的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督促所有工作班成员在工作票相应栏内确认签名;结合实际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三、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

四、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是否正确完备,会同工作许可人检查所有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是否达到全过程安全检修工作条件,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必要时予以补充。

五、确认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工作班成员变更是否合适。 4.2.12.3 工作许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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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其做详细 补充。

二、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 补充。

三、检查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已隔断,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四、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共同确认工作票所有安全措施已正确执行,具体指明检修设备系统的实际隔离措施,向工作负责人现场证明设备系统已确无电压。

五、根据批准权限,批准工作结束时间和工作延期时间。 4.2.12.4 值班负责人。

一、接受工作票。 二、审查工作的必要性。

三、审查工作票所列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是否具备资格。

四、审查工作任务内容是否填写详细、清楚,设备名称和设备编号是否正确,工作地点是否明确。

五、审查计划工作时间是否超过批准的检修时间。 六、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是否正确完备。 4.2.12.5 值长。

一、审查工作的必要性。

二、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是否正确完备。 三、根据批准权限,批准工作结束时间和工作延期时间。 4.2.12.6 工作班成员。

一、工作开工前,熟悉工作任务及工作的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学习后在工作票相应栏内确认签名。

二、执行本规程有关要求和现场安全措施。

三、互相关心工作安全,监督工作班其他成员遵守本规程、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四、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4.2.12.7 专责监护人。

一、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二、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三、监督被监护人员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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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3 在禁止明火区等防火重点部位的动火作业,除必须办理工作票外,还应办理动火工作票。

4.3 工作许可制度

4.3.1 工作许可人在完成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下列许可工作,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4.3.1.1 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验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4.3.1.2 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4.3.1.3 与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4.3.2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停止工作,并取得双方同意,必要时重新布置安全措施、重新办理工作票。

4.3.3 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扩大工作内容。确需扩大工作任务时,若新增工作任务的检修期限在工作票批准期限内,且不需要变更或增加安全措施的,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许可,按照要求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后,方可扩大工作内容。

新增工作任务的检修期限超出工作票批准期限或需要变更、增加安全措施者,必须签发新的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4.4 工作监护制度

4.4.1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代工作内容、成员分工、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工。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4.4.2 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变电站高压设备区内。

若工作需要(如测量极性、回路导通试验等),且现场设备具体情况允许时,可以准许工作班中有实际经验的一人或几人同时在它室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前对其详细交代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4.4.3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导电部分的情况下,方可参加工作。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并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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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4.4.4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安全行为。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代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间离开现场,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两个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4.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5.1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须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且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4.5.2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运行值班人员不准将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值班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将工作班全班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的确切根据通知工作负责人或电气部门负责人,在得到他们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志牌,恢复常设遮栏,设置“止步 高压危险”标志牌。 必须在所有通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4.5.3 检修工作终结前,设备若需送电试运,应遵守下列一般规定。 4.5.3.1 应履行设备试运申请手续,工作负责人提出试运理由及要求。 4.5.3.2 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4.5.3.3 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标志牌和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恢复常设遮栏。

4.5.3.4 工作负责人和运行值班人员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送电条件后,由运行值班人员进行送电试运。

4.5.3.5 试运后尚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4.5.3.6 如试运后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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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运行值班人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代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4.5.5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事先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运行值班人员交代所修项目、发现及解决的问题、试验结果、遗留问题和能否投运等,并与运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告终结。

4.5.6 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和标志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4.5.7 已结束的工作票,保存期应为六个月。

4.6 操作票制度

4.6.1 电气操作除下列几项任务外,其他必须填用操作票(见附录6): 4.6.1.1 事故处理。

4.6.1.2 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4.6.1.3 拉开单一的接地开关(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站)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4.6.2 下列项目必须填入操作票内:

4.6.2.1 应拉合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开关(接地刀闸)。 4.6.2.2 检查拉合后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开关(接地刀闸)的位置。

4.6.2.3 验电,装拆接地线,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 4.6.2.4 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熔断器。 4.6.2.5 切换保护回路和安全自动装置。 4.6.2.6 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4.6.2.7 进行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检查相关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位置及负荷分配情况。

4.6.2.8 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在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式开关拉出、推入前,检查断路器(开关)确在分闸位置。

4.6.2.9 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的接地线已拆除、接地开关(接地刀闸)已拉开。

4.6.2.10 在高压直流输电系统中,启停系统、调节功率、转换状态、改变控制方式、转换主控站、投退控制保护系统、切换换流变压器冷却器及手动调节分接头、控制系统对断路器的锁定操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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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 为了同一操作目的,根据调度指令进行中间有间断的操作,应分别填写操作票。如果填用一份操作票,每接一次操作指令,应在操作票上用红线标示出应操作范围,不得将未下达操作指令的操作内容一次模拟完毕。

4.6.4 操作票实施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运行主管部门应是确保操作票正确实施的最终责任部门。安全监督部门是操作票的监督考核部门,对执行全进行监督,并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

4.6.5 各单位应编制填用操作票的具体电气操作任务清单,并明确必须经值长、值班负责人审批的操作任务清单,以及操作监护等级和相应的操作人、监护人名单,经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书面通知有关工作岗位。

4.6.6 完成操作任务后,值班负责人必须在值班记录簿内做好详细记录。 4.6.7 操作监护等级。

4.6.7.1 双监护操作:110kV及以上母线和220kV及以上变压器停、送电操作任务。 4.6.7.2 单监护操作:双监护操作以外的所有填用操作票的操作任务。

4.6.7.3 无监护操作:不需填用操作票的操作任务,可以进行单人操作,但操作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

4.6.8 操作人、监护人资格。

4.6.8.1 双监护操作任务:第一监护人应为主值班员及以上岗位人员,第二监护人应为值班负责人或熟悉电气系统、运行方式的电气运行管理人员。

第一监护人职责:履行本规程有关操作要求,对其操作正确性负责。

第二监护人职责:监护操作人、第一监护人正确履行本规程有关操作要求,对其正确性负责。

4.6.8.2 机、炉启停,发电机解、并列和涉及两个及以上电气系统的操作等任务,一般应由正值班员为操作人,值班负责人为监护人。

4.6.8.3 其他操作任务一般由副值班员为操作人,正值班员为监护人。 4.6.9 操作票的填写。

4.6.9.1 操作票应由操作人填写,监护人和值班负责人、值长对操作票的操作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及操作项目分别进行审核并签名。

4.6.9.2 操作票应统一编号,按顺序使用,纸质操作票应在印刷时排印编号,每张操作票的编号应是唯一的。计算生成操作票应在正式票前连续编号。

4.6.9.3 纸质操作票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楚,应正确填写设备名称和设备编号,并使用正确的操作术语。设备名称和设备编号必须与现场实际相符。 设备名称、编号、压板(连接片)、插头、有关参数和终止符号、操作动词如“拉开”、“合上”、“开”、“关”、“启”、“停”、“送”等不得涂改。有其他个别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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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做到被改和改后的字迹清楚可辨。每张操作票的改字不得超过两处,否则应重新填票。

使用微机操作票管理系统办理操作票时,系统应能提供修改人的修改记录。 4.6.9.4 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4.6.10 监护人为值班负责人以及操作预告由值长发布的操作票,必须经值长审批。 4.6.11 操作预告由值长发布,值班负责人接受,或由值班负责人发布,操作人、监护人接受。发令人发布操作预告语前必须冠以“操作预告”。受令人应将操作预告记入值班记录,并向发令人复诵一遍,复诵时必须冠以“重复预告”,得到发令人同意后生效。 发布和接受操作预告必须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名称、设备编号,语言清晰、准确,做到明确操作任务、范围、时间、安全措施及被操作设备的状态。使用电话发布操作预告,发令人应先和受令人互报姓名。发布操作预告和接受操作预告的全过程均应录音,并做好记录。

4.6.12 值班负责人应根据操作预告、工作票或停、送电申请单要求,向操作人和监护人交代操作任务,交代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监护人应与操作人一起,结合值班负责人交代的操作任务、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对操作任务全过程进行危险点分析。

4.6.13 正式的操作命令由值长向值班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向监护人、操作人发布。若使用电话发布命令,发令人应先和受令人互报姓名。发布命令和接受命令的全过程都要录音,并做好记录。受令人必须全文复诵操作命令,并得到发令人“对、执行”的命令后执行。

操作人员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 执行。 4.6.14 操作的基本条件:

4.6.14.1 具有与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或接线图。 4.6.14.2 电气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设备相色等。

4.6.15 在进行操作任务的实际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板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设备操作。

4.6.16 实际操作中一份操作票应由一组人员操作,监护人手中只能持一份操作票。操作人和监护人面向被操作设备的名称编号牌,由监护人按照操作票的顺序逐项高声唱票。操作人应注视设备名称编号,按所唱内容独立地、并用手指点这一步操作应动部件后,高声复诵。监护人确认操作人复诵无误后,发出“对、执行”的操作指令,操作人方可操作。监护人在操作人完成操作并确认无误后,在该操作步骤“已执行”栏打“√”。机组并列、解列、机炉启停、重要辅机设备启停等操作均应在“操作时间”栏内详细记录操作时间。

4.6.17 操作过程中应按照操作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的顺序执行。严禁操作项目与检查项一并打“√”,严禁并项、倒项、越项、添项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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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8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负责人或值班调度员报告,弄清问题后方可继续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得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4.6.19 操作中途不得换人,操作人、监护人不得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情。严禁监护人未下令,操作人就开始操作。

4.6.20 监护人应自始至终认真监护,不得离开操作现场或进行其他工作。严禁监护人动手操作。

4.6.21 检查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时,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信号的变化,且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指示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方可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

4.6.22 操作过程中因调度指令变更,最后几项操作不执行,则应在已操作完项目的最后一项栏内盖“已执行”章,并在备注栏说明“调度指令变更自××项起不执行”;对多张不执行的操作票,应在次页起每张操作票的操作任务栏盖“未执行”章。

4.6.23 操作过程中发现操作票有问题,该操作票不得继续使用,并在已操作完项目的最后一项盖“已执行”章,在备注栏注明“本操作票有错误,自××项起不执行”;对多张操作票,应在次页起每张操作票的操作任务栏盖“作废”章,然后重新填写操作票再继续操作。

4.6.24 全部操作项目完成后,应全面复查被操作设备的状态、表计及信号指示等是否正常、有无漏项等。监护人在操作票的“”号上盖“已执行”章。并在操作票上记录操作终了时间后交值班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向值长汇报操作任务已完成。 4.6.25 操作票保存期应为六个月。

4.6.26 各单位应依据本规程制定操作票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不得低于上述原则性要求。

5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5.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5.1.1 停电。 5.1.2 验电。

5.1.3 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开关(接地刀闸)。 5.1.4 设置标志牌和装设遮栏。

上述措施由运行值班人员或有权执行操作的人员执行。

5.2 停 电

5.2.1 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如下:5.2.1.1 检修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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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2 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4规定的设备。

表4 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 0.35 20、35 0.60 60、110 1.50 220 3.00 330 4.00 500 5.00 750 7.20 1000 8.7 ±50及以下 1.50 ±500 6.00 ±660 8,40 ±800 9,30 注1: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 注2:13.8kV执行10kV的安全距离。 注3:750kV数据按海拔2000m校正,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 5.2.1.3 在35kV及以下的设备上进行工作,上述安全距离虽大于表4的规定,但小于表1的规定,同时又无绝缘隔板、安全遮栏等措施的设备。

5.2.1.4 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两侧或上下,且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5.2.1.5 其他需要停电的设备。

5.2.2 将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隔离开关(刀闸),移动式断路器(开关)应拉至“检修”或“试验”位置,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将设备各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5.2.3 断开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控制电源和合闸能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机构必须可靠闭锁(锁住)。

5.3 验 电

5.3.1 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各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如果在木杆、木梯或木架构上验电,不接地线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上接地线,但必须经运行值班负责人许可。 5.3.2 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验电器的伸缩式绝缘棒长度必须拉足,验电时手应握在手柄处不得超过护环,人体与被验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表1的安全距离要求。雨雪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直接验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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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在恶劣气象条件时,对户外设备及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可以进行间接验电。即检查隔离开关(刀闸)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仪表及带电指示装置指示的变化进行综合判断。33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可采用间接验电方法进行验电。

5.3.4 表示设备断开、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和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5.4 装设接地线

5.4.1 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地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电容器及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放电,装在绝缘支架上的电容器外壳亦应放电。

5.4.2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均应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开关(接地刀闸),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考虑接地线摆动时仍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5.4.3 因平行或邻近带电设备导致检修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时,应加装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

5.4.4 检修母线时,应根据母线的长短和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接地线或接地开关(接地刀闸)数量。检修长度在10m及以下的母线,可以只装设一组接地线或合一组接地开关(接地刀闸)。在门型架构的线路侧进行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接地开关)的距离小于10m,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或合接地开关(接地刀闸)。

5.4.5 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线以隔离开关(刀闸)或断路器(开关)隔开分成几段,则各段应分别验电接地短路。接地线(接地开关)与检修部分之间不得连有断路器(开关)或熔断器(保险)。降压变电站全部停电时,应将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开关(接地刀闸)。

5.4.6 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部位,这些部位的油漆应刮去,并设置接地端标志。所有配电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接地网的接头。接地电阻必须合格。

5.4.7 装、拆接地线或拉、合接地开关(接地刀闸)必须由两人进行。人体不应碰触未接地的导线。

5.4.8 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拉合接地开关(接地刀闸)后,必须对实际位置进行确认。

5.4.9 成套接地线应由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和专用线夹组成,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接地线在每次装设以前应经过详细检查,无断股、绞线松股、夹具断裂松动、护套破损等缺陷,损坏的接地线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或短路之用。

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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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0 接地线采用三相短路式接地线,若使用分相式接地线时,应设置三相合一的接地端。

5.4.11 高压回路上的工作[如测量母线和电缆的绝缘电阻,检查断路器(开关)触头是否同时接触],需要拆除全部或部分接地线后方能进行工作者,如: 5.4.11.1 拆除一相接地线。 5.4.11.2 拆除接地线,保留短路线。

5.4.11.3 将接地线全部拆除或拉开接地开关(接地刀闸)。

上述工作必须征得运行值班负责人的许可(根据调度员命令装设的接地线或合上的接地开关(接地刀闸),必须征得值班调度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应立即恢复。

5.4.12 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亦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必须一致。

5.4.13 装、拆接地线或拉、合接地开关(接地刀闸),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交代清楚。

5.5 设置标志牌和装设遮栏

5.5.1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设置“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安全警示标志牌。

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设置“禁止合闸 线路有人工作”标志牌,标志牌的设置和拆除应按调度员的命令执行。 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操作的隔离开关操作处,应设置“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 线路有人工作!”的安全警示标记。

5.5.2 部分停电的工作,安全距离小于表1规定距离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栏。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表2的规定数值。临时遮栏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他坚韧绝缘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并设置“止步 高压危险”标志牌。

35kV及以下设备的临时遮栏,可用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的绝缘隔板代替临时遮栏,但此种隔板必须符合附录7的要求。

5.5.3 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设置“止步 高压危险”标志牌,并在相邻带电间隔屏前后设置运行标志。 5.5.4 高压开关柜内手车断路器拉出后,隔离带电部位的挡板封闭后禁止开启,并设置“止步 高压危险!”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对封闭挡板进行活动试验需要开启时,工作人员与带电部位的距离不得小于表4的规定。

5.5.5 在室外地面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遮栏,遮栏上设置适当数量的“止步 高压危险!”标志牌,标志牌必须朝向遮栏里面。遮栏出入口要围至临近道路旁边,并设有“从此进出” 安全警示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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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室外只有个别地点设备带电,可在其四周装设全封闭遮栏,遮栏上悬挂适当数量朝向外面的“止步 高压危险!” 安全警示标志牌。 5.5.6 在工作地点设置“在此工作!”安全警示标志牌。

5.5.7 在室外架构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设置“止步 高压危险!” 安全警示标志牌。此项标志牌在运行值班人员的监护下,由工作人员设置。在工作人员上下用的铁架和梯子上应设置“从此上下!”安全警示标志牌。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架构上,应设置“禁止攀登 高压危险!” 安全警示标志牌。 5.5.8 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和安全警示标志牌。 5.5.9 装设的临时遮栏、设置的标志牌应牢固。安全警示标志牌式样见附录8。

6 线路作业时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6.1 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照值班调度员或有关单位书面指定人员的命令执行。严禁约时停、送电。停电时,必须先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断路器(开关)、线路隔离开关(刀闸)、母线隔离开关(刀闸)全部拉开,手车断路器应拉至检修位置,验明确无电压后,在所有线路上可能来电的各端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线路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设置“禁止合闸 线路有人工作”标志牌。

6.2 电网调度线路作业时,运行值班负责人应将调度提供的线路停电检修工作内容及发电单位内安全措施的执行和拆除情况记入值班日志。

6.3 单位内部调度线路作业时,运行值班负责人必须将停电检修的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值班日志。

工作结束时,运行值班负责人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竣工报告,确认所有工作组均已竣工,接地线已拆除,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线路,并与值班日志核对无误后,方可下令拆除发电单位内的安全措施,向线路送电。

6.4 当用户管辖的线路要求停电时,必须得到用户工作负责人的书面申请方可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必须接到原申请人的书面通知后方可进行。

7 带电作业

7.1 一般要求

7.1.1 带电作业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等应按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导则执行。 7.1.2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等,不应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或湿度大于80%时,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7.1.3 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复杂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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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应组织到现场勘察,根据勘察结果判断能否进行带电作业,并确定作业方法、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7.1.5 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或直流再启动装置,并不应强送电: 7.1.5.1 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中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7.1.5.2 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中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7.1.5.3 直流线路中可能引起单极接地或极间短路的作业; 7.1.5.4 不应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及直流再启动装置。

7.1.6 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及时与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调度联系。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值班调度员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应强送电。

7.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7.2.1 等电位作业一般在66kV、±12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和电气设备上进行。 7.2.2 等电位工作人员应穿着阻燃内衣,外面穿着全套屏蔽服,各部分连接良好。不应通过屏蔽服断、接空载线路或耦合电容器的电容电流及接地电流。750kV及以上等电位作业还应戴面罩。

7.2.3 等电位工作人员在电位转移前,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许可。750kV和1000kV等电位作业,应使用电位转移棒进行电位转移。

7.2.4 交流线路地电位登塔作业时应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直流线路地电位登塔作业时宜采取防离子流措施。

7.2.5 下列距离应满足相关安全规定: 7.2.5.1 地电位作业人体与带电体的距离; 7.2.5.2 等电位作业人体与接地体的距离;

7.2.5.3 工作人员进出强电场时与接地体和带电体两部分所组成的组合间隙; 7.2.5.4 工作人员与相邻导线的距离。

7.2.6 等电位工作人员与地电位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绝缘绳索进行工具和材料的传递。

7.2.7 沿导(地)线上悬挂的软、硬梯或导线飞车进入强电场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7.2.7.1 在连续档距的导(地)线上挂梯(或导线飞车)时,钢芯铝绞线和铝合金绞线导(地)线的截面应不小于120mm2;钢绞线导(地)线的截面应不小于50mm2。 7.2.7.2 在孤立档的导(地)线上的作业,在有断股的导(地)线和锈蚀的地线上的作业,在9.2.7 a)规定外的其他型号导(地)线上的作业,两人以上在同档同一根导(地)线上的作业时,应经验算合格并经批准后方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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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3 在导(地)线上悬挂梯子、飞车进行等电位作业前,应检查本档两端杆塔处导(地)线的紧固情况。

7.2.7.4 挂梯载荷后,应保持地线及人体对下方带电导线的安全距离比规定的安全距离数值增大0.5m;带电导线及人体对被跨越的线路、通信线路和其他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比规定的安全距离数值增大1m。

7.2.7.5 在绝缘子横担线路上不应挂梯作业,在转动横担的线路上挂梯前应将横担固定。 7.2.8 带电断、接空负荷线路,工作人员应戴护目眼镜,并采取消弧措施,不应带负荷断、接引线。不应同时接触未接通的或已断开的导线两个断头。短接设备时,应核对相位,闭锁跳闸机构,短接线应满足短接设备最大负荷电流的要求,防止人体短接设备。 7.2.9 绝缘子表面采取带电水冲洗或进行机械方式清扫时,应遵守相应技术导则的规定。 7.2.10 绝缘子串上带电作业前,应检测绝缘子串的良好绝缘子片数,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7.2.11 采用绝缘手套作业法或绝缘操作杆作业法时,应根据作业方法选用人体绝缘防护用具,使用绝缘安全带、绝缘安全帽。必要时还应戴护目眼镜。工作人员转移相位工作前,应得到工作监护人的同意。

7.3 感应电压防护

7.3.1 在330kV、±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杆塔及变电站构架上作业,应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

7.3.2 绝缘架空地线应视为带电体。在绝缘架空地线附近作业时,工作人员与绝缘架空地线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0.4m(1000kV为0.6m)。若需在绝缘架空地线上作业,应用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将其可靠接地或采用等电位方式进行。

7.3.3 用绝缘绳索传递大件金属物品(包括工具、材料等)时,杆塔或地面上工作人员应将金属物品接地后再接触。

7.4 带电作业工具的使用、保管和试验

7.4.1 存放带电作业工具应符合DL/T 974 《带电作业用工具库房》的要求。 7.4.2 不应使用损坏、受潮、变形、失灵的带电作业工具。

7.4.3 带电绝缘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应装在专用工具袋、工具箱或专用工具车内。 7.4.4 作业现场使用的带电作业工具应放置在防潮的帆布或绝缘物上。 7.4.5 带电作业工器具应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

8 发电机、高压电动机的检修与维护

8.1 检修发电机、高压电动机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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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电单位机组停电检修,只需第一天办理开工手续,以后每天开工时,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现场,核对安全措施。检修期间,工作票始终由工作负责人保存。工作全部结束,再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在同一机组、同一电压等级的几个电动机上依次工作时,可填用一张工作票。 8.3 检修发电机(励磁机)必须做好下列一般安全措施:

8.3.1 断开发电机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励磁开关。发电机出口无断路器(开关)时,应将与其直接连接的主变压器、高压厂用变压器、脱硫变压器、励磁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等全部设备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或熔断器从各方面断开。

8.3.2 待发电机完全停止后,在已断开的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按钮、机组的启动装置、同期并列装置和盘车装置的操作把手上设置“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标志牌。计算机监控系统中的相应设备应为禁操状态。

8.3.3 若本机尚可从其他电源获得励磁电流,则此项电源亦必须断开,并设置“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标志牌。

8.3.4 断开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控制电源和合闸能源,并设置“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标志牌。

8.3.5 将电压互感器从高、低压两侧断开。

8.3.6 在发电机和断路器(开关)间或发电机定子三相出口处(引出线)验明无电压后,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

8.3.7 检修机组中性点与其他发电机的中性点连在一起的,则在工作前应将检修发电机的中性点分开。

8.3.8 检修机组装有CO2或蒸汽灭火装置的,则在风道内工作前,应采取防止灭火装置误动的必要措施。

8.3.9 检修机组装有可以堵塞机内空气流通的自动闸板风门的,应采取措施保证使风门不能关闭,以防窒息。

8.3.10 发电机冷却系统的全部冷却介质(包括水和氢气)应从各方面隔离。氢冷机组还应置换排氢合格,采取彻底的隔离措施,加装堵板或拆除跨接管。检修机组装有灭火装置的,应采取防止灭火装置误动的措施。在以上关闭的阀门和断开点处设置“禁止操作 有人工作”的标志牌。

8.4 转动着的发电机,即使未加励磁,亦应认为有电压。

禁止在转动着的发电机定子回路和与其直接连接的设备回路上的工作。 8.5 测量轴电压和在转动着的发电机上用电压表测量转子绝缘的工作,应使用专用电刷,电刷上应装有300mm以上的绝缘柄。

8.6 在转动着的电机上调整、清扫电刷及滑环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并遵守下列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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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 注意防止衣服、擦拭材料及随身物件被设备挂住,扣紧袖口,发辫应放在帽内,禁止戴手套,做好防滑等措施。

8.6.2 工作时站在绝缘垫上(该绝缘垫为常设固定型绝缘垫),不得同时接触两极或同时接触一极与接地部分。不能两人同时进行工作,必须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8.6.3 应戴耳罩或耳塞,吹清碳粉时,应戴防护眼镜和 口罩。 8.6.4 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运行值班人员应采取保证安全的有效措施。 8.7 检修高压电动机和启动装置时,应做好下列一般安全 措施:

8.7.1 断开电源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手车断路器应从成套配电装置内拉出至“检修”位置,并确认隔离挡板已封闭,断开控制电源和合闸能源,经验明确无电压后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开关(接地刀闸),或在隔离开关(刀闸)间装设绝缘隔板。电动机有独立供电的变频器或有其他软启动装置时,还应断开变频器和软启动装置的操作电源。

8.7.2 在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或按钮)上设置“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标志牌。

8.7.3 拆开后的电缆头必须三相可靠短路接地。

8.7.4 做好防止被其带动的机械(水泵、空气压缩机、引风机等)引起电动机转动的措施,并在阀门上设置“禁止操作 有人工作”标志牌。

8.7.5 断开电动机电加热装置电源,带慢传装置或内润滑油系统的还应断开慢传装置和油泵电机的电源。

8.8 发电机抽穿转子,更换定、转子线棒,拆装转子护环、滑环的工作应进行全面的危险点分析,制定专项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审批后执行。 8.9 发电机抽、穿转子工作应遵守下列一般规定:

8.9.1 行车和其他起重工器具必须经检验合格,使用前全面检查,行车限位、制动装置等应可靠。

8.9.2 抽、穿转子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转子风叶刮碰定子铁芯。

8.9.3 进入定子膛的工作人员应穿专用工作服,如连体服和软底工作鞋,严禁携带其他物件,严禁踩踏端部绕组及绝缘引水管等部件,携带工具应做好防脱落措施。 8.9.4 支承点的位置应设置准确,支承点应牢固。

8.10 更换发电机定、转子线棒工作,打槽楔时应采取措施防止误伤铁芯;焊接绕组接头必须做好隔离防护措施,防止烤坏绕组主绝缘;引出线包绝缘时严禁烟火,操作人员应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有人监护。

8.11 拆装发电机转子护环、滑环工作,采用气焊加热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操作,均匀加热。工作人员应戴手套,防止烫伤。

作业现场应设独立作业区,设置消防器材,并有人监护,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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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氢冷发电机拆卸氢冷器和手孔门、人孔门前,必须确认置换排氢合格,发电机内部压力已释放到零,严禁带压力拆卸螺栓、盖板。

8.13 禁止在转动着的高压电动机及其附属装置回路上进行工作。

8.14 电动机的引出线和电缆头以及外露的转动部分均应装设牢固可靠的护罩。 8.15 电动机及启动装置的外壳均应接地。禁止在运转中的电动机的接地线上进行工作。 8.16 工作尚未全部终结,而需送电试验电动机或启动装置、变频装置时,应在全部工作暂停,收回全部工作票并通知相关检修人员后,方可送电。 8.17 对电机进行干燥作业时,应有防火措施。

9 变压器、断路器的检修与维护

9.1 充氮的变压器未经充分排氮,严禁人员入内。

9.2 在变压器油箱内工作,应保持通风,使用便携式防爆照明灯具(安全电压),并设专人监护。

9.3 在运行中的变压器气体继电器上取气或取变压器油样,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员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本规程5.2.1条的规定。

9.4 大型油浸式变压器在放油及滤油过程中,储油和油处理现场应配备足够可靠的消防器材,制定明确的消防责任制;场地应平整、清洁,远离电缆沟,10m范围内不得有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

放油、滤油、注油前,应检查管道、阀门、滤油机、储油设备等无渗漏,储油设备应可靠接地。

9.5 变压器吊芯或吊罩工作,应有专人指挥,制定专项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审批后执行。

吊芯或吊罩应起落平稳。吊芯检查时,不得将芯子叠放在油箱上,应放在大油盘内或干净的支垫物上。松下起吊绳索前,不得在芯子上进行任何作业。采用吊罩方式检查变压器芯子时,在未移开外罩或未做可靠支撑前,不得在芯子上进行任何作业。

9.6 焊接变压器附件,应放尽残油,运至安全地点,严格按照注油容器焊接工作要求进行。

9.7 焊接变压器引线,应采取绝热和隔离措施,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9.8 对充油变压器的微小渗漏进行补焊,除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外,还应遵守下列一般规定:

9.8.1 变压器顶部应有开启的孔洞。 9.8.2 焊接部位必须在油面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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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3 应采用断续的电焊,严禁火焊。 9.8.4 焊点周围的油污应清理干净。

9.8.5 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备足消防器材,工作前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9 调整、检修断路器(开关)设备及传动装置,必须采取可靠措施防止开关意外脱扣,作业人员应避开可动部分的动作空间。

液压、气动及弹簧操作机构,严禁在有压力或弹簧储能的状态下进行拆、装或检修工作。

放松或拉紧断路器(开关)的返回弹簧及自动释放机构弹簧,应使用专用工具,不得快速释放。

9.10 操作分合断路器(开关),应事先通知附近作业人员,特别是高处作业人员。 9.11 凡可慢分慢合的断路器(开关),初次动作时不得快分快合。空气断路器(开关)初次试动作,应从低气压做起。工作人员与被试断路器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或采取防护 措施。

9.12 调整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及安装引线时,严禁攀登套管绝缘子,爬梯禁止搭在绝缘子上。

9.13 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检修时,在隔离刀刃及动触头横梁范围内不得有人作业。必要时应在隔离开关(刀闸)可靠闭锁后方可进行作业。

10 SF6电气设备的检修与维护

10.1 装有SF6设备的配电装置室,必须装设强力通风装置。抽风口必须设置在室内底部,排风通道不能与电缆沟共用,排风口不得直接朝向可能有人的场所或通道。

10.2 SF6配电装置室的排风机启停开关应设置在门外,SF6配电装置室的门外及SF6配电室下方电缆沟的入口处必须设置“注意通风!”的指令标志及“安全须知”文字警示标志牌。

10.3 在室内,设备充装SF6气体时,周围环境相对湿度应不大于80%,同时必须保持通风系统在运行状态,并避免SF6气体漏泄到工作区。工作区空气中SF6气体含量不得超过1000μL/L。

户外设备充装SF6气体时,工作人员应在上风方向操作。

10.4 SF6新气应完全符合标准。新气到货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复核、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SF6新气标准见本规程附录9。

在气瓶内存放半年以上的SF6气体,使用前应先检验其水分和空气含量,符合标准后方准使用。

10.5 SF6电气设备投运前,应检验设备气室内SF6气体水分和空气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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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运行后应根据国家、行业标准及制造厂要求定期检查SF6气体含水量。SF6气体有明显变化时,应及时请专业机构进行复核,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0.6 主控制室与SF6配电装置室间应采取气密性隔离措施。SF6配电装置室与其下方电缆沟相通的孔洞必须进行封堵。

10.7 在SF6配电装置室低位区,应安装能报警的氧量仪和SF6气体泄漏警报仪。在SF6配电装置室的门外和室内通道均应装设报警仪显示器,有关仪器应定期检验,确保完好。 10.8 工作人员进入SF6配电装置室,必须先通风15min,并用检漏仪测量SF6气体含量。巡视和检修工作中应保持通风,尽量避免一人进入SF6配电装置室进行巡视,禁止独自进入从事检修工作。工作人员不准在SF6设备防爆膜附近长时间逗留。

若在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10.9 进入SF6配电装置低位区或电缆沟进行工作前,除进行必要的通风外,还应检测含氧量(不低于19.5%)和SF6气体含量,合格后方准进行。

10.10 设备解体检修前,必须对SF6气体进行检验,根据有毒气体的含量,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检修人员应根据需要着装并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打开设备封盖后,检修人员应暂离现场30min。取出吸附剂和清除粉尘时,检修人员应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和防护手套。

10.11 设备内的SF6气体不得向大气排放,应采用净化装置回收,经处理合格后方准使用。回收时工作人员应站在上风侧。

设备抽真空后,用高纯氮气冲洗3次,压力为9.8×104Pa(1个工程大气压)。将清出的吸附剂、金属粉末等废物放入20% NaOH水溶液中浸泡12h,用塑料布包后深埋,深度应大于0.8m,地点选在野外边远地区、下水处。

10.12 从SF6气体钢瓶引出气体时,必须使用减压阀降压。当瓶内压力降至9.8×104Pa(1个工程大气压)时,即停止引出气体,并关紧气瓶阀门,戴上瓶帽,防止气体泄漏。 10.13 SF6设备发生紧急事故时,工作人员应迅速撤离现场,立即开启全部通风系统。未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人员不应入内。发生设备防爆膜破裂事故时,应停电处理,并用丙酮等擦拭干净。

10.14 进行气体采样和处理一般渗漏时,应戴防毒面具或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并进行通风。

10.15 佩戴防毒面具或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工作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和体检合格。 10.16 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应立即清洗身体,用过的工器具、防护用具应立即清洗干净后保存。严禁穿戴防护用品随意走动。

10.17 SF6气瓶应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敞开的专门场所,直立保存,并应远离热源和油污的地方,防潮、防阳光曝晒,并不得有水分或油污粘在阀门上。搬运时,应轻装轻卸。

10.18 未经检验的SF6新气气瓶和已检验合格的气体气瓶应分别存放,不得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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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母线的检修与维护

11.1 检修母线,必须做好下列一般措施:

11.1.1 断开母线上所有隔离开关(刀闸)(有跌落式熔断器的应拉开熔断器),断开上述隔离开关(刀闸)的控制电源和合闸能源。

11.1.2 在母线上挂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开关(接地刀闸)。当母线超过10m时,应适当增加接地线(接地开关)的组数。

11.1.3 在母线上所有隔离开关(刀闸)(跌落式熔断器)操作把手上设置“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标志牌。

11.1.4 在工作区域应装设围栏,并向内设置“止步 高压危险”标志牌,向外设置“在此工作”标志牌。

11.2 10kV及以上升压站(配电室)进行扩建时,新架设的母线与带电母线靠近或平行时,新架设的母线应可靠接地,并保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已就位的母线应接地或屏蔽接地。

11.3 拆除有张力的软导线时应徐徐释放,严禁突然释放。切割导线时,应将切割处的两侧绑紧固定。

11.4 母线安装挂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逗留或行走。紧线应缓慢,并随时检查导线是否有被挂住的地方,严禁跨越正在收紧的导线。

12 低压配电装置的检修与维护

12.1 在低压配电装置上的工作和低压电动机回路上的工作,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12.2 低压回路停电的一般安全措施:

12.2.1 将检修设备的各方面电源断开并取下熔断器(保险),或采取其他可靠的断开措施。

12.2.2 工作前应先验电、接地。

12.2.3 在电源断路器(开关)或电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设置“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安全警示标志牌。

12.2.4 根据需要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如在邻近的有电回路、设备加装绝缘隔板或绝缘材料包扎等措施。

12.3 停电更换熔断器(保险)后,恢复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

12.4 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隔离措施。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手套和护目眼镜,穿全棉长袖衣工作,设专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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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蓄电池安装维护作业,应做好下列一般安全措施:

12.5.1 进入蓄电池室前应先开启抽风系统,保持通风,并检查水源是否正常,中和液是否齐备。严禁将明火或可能产生火花的物品带入蓄电池室。

12.5.2 严禁将蓄电池两极短接,蓄电池间连接应使用专用连接铜排或导线,并用螺栓压接紧固可靠。

12.5.3 在蓄电池室作业的人员,应穿戴防酸(碱)和防止铅中毒的防护用品(防护服、手套、鞋等),充电后不得穿容易引起静电的工装入内。

12.5.4 蓄电池接线时应使用绝缘工具并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12.6 蓄电池核对性放电应使用专用放电仪,并将裸露的放电电阻丝用围栏隔离。禁止人员用手触摸。

12.7 蓄电池室的电气设备、设施均采用防爆型的。

13 电 力 电 缆

13.1 高压电力电缆停电工作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不需停电的工作及低压电力电缆的工作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工作前必须详细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电缆标志牌是否与工作票所列一致,并检查安全措施正确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13.2 挖掘电缆工作,地下管线较为复杂的,应执行会签单制度(或履行会签确认手续),由相关专业人员现场确认并交代注意事项,必要时应有相关专业人员现场监护。挖掘前,工作负责人应向挖掘人员交代清楚安全注意事项。挖到电缆保护板后,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在场指导,方可继续工作。

挖掘工作影响道路交通时,应联系道路设施管辖和交通管理部门,做好防止交通事故的措施。沟槽开挖应填用动土工作票,采取防止土层塌方的措施。

13.3 挖掘出的电缆或接头盒,如下面需要挖空时,必须将其悬吊保护,悬吊点间隔应为1.0~1.5m,并采取措施防止电缆损伤。悬吊接头盒应平放,不得使接头受到拉力。

挖掘出的电缆或接头盒处,应设安全警示标志。

13.4 敷设电缆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并遵守下列一般 规定:

13.4.1 电缆盘架设应牢固平稳,电缆应从盘的上方缓慢引出,引出端头的铠装应绑紧。 13.4.2 电缆走动时,严禁用手搬动滑轮,以防压伤。

13.4.3 站在梯式电缆架上作业时,电缆架强度应足够,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严禁攀登组合式电缆架或吊架。

13.4.4 电缆敷设人员禁止触碰运行电缆接头盒。电缆穿入带电的盘柜时,应设专人监护,严防电缆触及带电部位。电缆通过孔洞、管子或楼板时,两侧均应设监护人,入口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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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防止电缆被卡或手被带入孔内,出口侧人员不得在正面接引。电缆弯曲半径应符合敷设要求,防止电缆损伤,拐弯处人员应站在电缆外侧。

13.4.5 临时打开的电缆井井盖、电缆沟盖板及隧道孔应设遮栏或标志,完工后立即恢复;电缆穿越过的孔洞应进行防火封堵。

13.5 直埋电缆必须设置路径标志,其标志应与实际路径相符,并清晰、牢固,间距适当。 13.6 移动电缆接头盒时应停电进行。如必须带电移动时,应先调查该电缆的历史记录,进行现场红外测温,确认电缆头无异常发热后,由有经验的电缆专业人员,在专人统一指挥下平正移动,防止绝缘损伤爆炸。移动人员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3.7 锯电缆前,必须与电缆图纸核对是否相符,并确切证实电缆无电后,用带木柄的接地铁钎钉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木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 13.8 电缆沟、隧道、夹层及电缆井内应无积水、油、灰、煤粉或杂物,电缆隧道、夹层及电缆井内还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有防火、防水、通风的措施。

进入电缆沟、井、隧道前,应排除内部浊气,必要时应检测含氧量和易燃易爆气体及有毒气体含量是否合格。在沟、井、夹层、隧道内工作,应戴安全帽,并做好防火、防水等措施。电缆井内工作还应防止高空落物,井口应有专人看守。

13.9 水底电缆提起放在船上工作时,应使船体保持平衡。船上应具备足够的救生圈,工作人员应穿救生衣。

13.10 制作环氧树脂电缆头和调配环氧树脂工作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毒和防火措施。 熬电缆胶工作应有专人看管。熬胶人员,应戴帆布手套及鞋盖。搅拌或掐取熔化的电缆胶或焊锡时,必须使用预先加热的金属棒或金属勺子,防止落入水分而发生爆溅烫伤。 13.11 制作电缆终端或对接头需要动火时,应做好防火措施,备好消防器材。阻燃电缆应有防止纤维吸入人体内及刺激皮肤的措施。

13.12 油区内电缆竖井、电缆隧道、电缆沟应采取分段防火隔离措施,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电缆沟盖板间缝隙应密封。

13.13 在10kV跌落式熔断器(保险)与10kV电缆头之间,宜加装过渡连接装置,使工作时能与熔丝上桩头有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在10kV跌落式熔断器(保险)上桩头有电的情况下,未采取安全措施前,不得在跌落式熔断器(保险)下桩头新装、调换电缆尾线或吊装、搭接电缆终端头。如必须进行上述工作,则应采用专用绝缘罩隔离,在下桩头加装接地线。工作人员站在低位,伸手不得超过跌落式熔断器(保险)下桩头,并设专人监护。

上述加绝缘罩的工作应使用绝缘工具。 雨天禁止在室外进行以上工作。

13.14 电缆耐压试验分相进行时,电缆另两相应短路接地。电缆试验结束,应在被试电缆上加装临时接地线,待电缆尾线接通后方可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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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盘柜上的工作

14.1 盘柜安装时应做好下列一般安全措施:

14.1.1 盘底加垫时不得将手伸入盘底,在狭窄处或单面盘并列安装时应防止靠盘时挤伤人员。

14.1.2 安装前应将柜内可移动物件固定或取下,柜门应关闭牢固。 14.1.3 应有防止盘柜倾倒的措施。

14.1.4 安装过程中应对预留孔洞及电缆管口进行临时防护。 14.1.5 安装完毕,建筑物的预留孔洞及电缆管口,应做好封堵。

14.2 在带电盘柜附近作业,带电系统必须设置明显的隔离措施,防止人员触电,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在部分带电的盘柜上作业时,带电系统与非带电系统必须有明显可靠的隔离措施,确保非带电系统无串电的可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4.3 在盘柜上补充钻孔必须停电,相邻的盘柜必须做好明显的隔离措施。钻孔时应防止铁屑散落到其他设备及端子上。对于邻近的因振动可引起误动的保护装置应申请临时退出 运行。

14.4 电气用盘柜必须设置后盖,盘柜前、后均应有标示名称。盘柜的接地应牢固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的门,应以裸铜软线与接地金属构架可靠连接。

15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仪表、计算机

监控、通信等二次回路的检修与维护

15.1 下列情况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15.1.1 在高压室遮栏内或与导电部分小于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及相关二次回路检验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

15.1.2 检验继电保护、仪表和安全自动装置、计算机监控系统,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 15.2 下列情况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15.2.1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及相关二次回路检验工作或在运行中改变定值的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的。

15.2.2 对接于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并装在通道上或配电盘上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其控制回路,及光纤、载波通道设备上的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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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3 在计算机监控系统进行电气设备的检修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的。

上述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15.3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工作,除填用工作票外,对一些重要设备,特别是复杂的保护装置或有联跳回路的保护装置,如母线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可能造成主、辅设备跳闸的现场维护、校验工作,还必须填用继电保护安全措 施票。

上述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15.4 在保护室、电子间、励磁间等有微机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的地点,不得在距离设备3m以内的范围内使用无线通信工具,如对讲机、移动电话等。 15.5 继电保护人员在现场工作过程中,凡遇到异常情况(如直流系统接地等)或断路器(开关)跳闸时,不论与本身工作是否有关,均应立即停止工作,保持现状,待查明原因,确定与本工作无关,并得到运行人员许可后,方可继续工作;若异常情况是本身工作所引起的,应保留现场并立即通知值班人员,以便及时处理。

15.6 工作前应做好准备,了解工作地点一次及二次设备运行情况和上次的检验记录、图纸是否符合实际。

15.7 现场工作开始前,应查对已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是否明确分开,还应看清设备名称,严防走错位置。

15.8 检修人员现场工作如需拔插卡件时,应将设备停电,禁止带电拔插卡件,拔插卡件和其他工作时,还应做好防止静电损坏卡件芯片的措施。

现场工作使用的仪器仪表应按要求接地。

15.9 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盘上进行工作时,应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前后以明显的标志隔开,并做好防止误碰运行设备的隔离措施。

15.10 在二次设备盘柜上进行钻孔等工作时,应停电进行。钻孔时应采取防止附近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必要时应履行审批手续,将保护暂时停用。

15.11 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屏柜间的通道上搬运或安放试验设备时,应与运行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防止误碰运行设备,造成保护误动作。清扫运行设备和二次回路时,应防止振动,防止误碰,并使用绝缘工具。

15.12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自动化监控系统做传动试验或一次通电时,应通知运行值班人员和有关人员,并由工作负责人或其指派人员到现场监视,将试验相关的工作票押回后方可进行。

15.13 所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且仅有一点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接地。

15.14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做好下列一般安全措施: 15.14.1 严禁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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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4.2 短接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必须使用短接片或短接线,短接应妥善可靠,严禁用导线缠绕。

15.14.3 严禁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的回路和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

15.14.4 工作必须认真、谨慎,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除永久接地点外严禁回路第二点接地。

15.14.5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 15.15 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做好下列一般安全措施:

15.15.1 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应使用绝缘工具,戴手套。必要时,工作前停用有关保护、安全自动装置。

15.15.2 接临时负荷,必须装有专用的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或快速小开关。

15.15.3 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严禁将回路永久接地点断开。

15.16 二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应通知运行人员和相关工作班成员,并派人到各现场看守,检查回路上确实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

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通电试验时,为防止由二次侧向一次侧反充电,除应将二次回路可靠断开外,还应取下一次熔断器(保险)或断开隔离开关(刀闸)。

15.17 检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的工作人员,禁止对运行中的设备、信号系统、保护连接片进行操作。如需对检修断路器(开关)进行拉合试验时,应取得运行值班负责人许可,并采取防止误操作运行断路器(开关)的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15.18 试验用隔离开关(刀闸)或快速小开关必须完好,容量合适,防止总电源越级跳闸或熔丝熔断,禁止从运行设备上直接取试验电源。试验接线应经第二人复查后,方可通电。

15.19 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及仪表二次回路变动时,严防寄生回路存在,没用的线应拆除,临时所垫纸片应取出,接好已拆下的线头。有变动的设备标识应立即修改正确。

15.20 试验工作结束后,应按保护定值单通知单(定值单)核对定值无误、检查装置内无异物,相关信号及装置状态正常,各相关连接片及切换开关位置恢复至工作许可的状态后,按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逐条恢复保护各项措施,措施恢复后严禁再进行保护校验及回路试验工作。

16 电 气 试 验

16.1 高 压 试 验

16.1.1 高压试验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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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有检修和试验时,可填写一张工作票,但在试验前应得到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许可。

同一电气连接部分,高压试验的工作票发出后,禁止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之前已发出的检修工作票应收回。如试验过程中需要检修配合,应将配合工作内容和人员姓名填写在高压试验工作票中。

如加压部分与检修部分之间的断开点按试验电压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在另一侧有接地短路线时,可在断开点的一侧进行试验,另一侧可继续工作。但此时在断开点应设置“止步 高压危险”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16.1.2 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试验负责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开始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交代试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6.1.3 因试验需要拆开设备接头时,拆前应做好标记,接后应进行检查。

16.1.4 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撑牢固。

试验装置的电源隔离开关(刀闸)应使用明显断开的双极隔离开关(刀闸)。为了防止误合隔离开关(刀闸),可在刀刃上加绝缘罩。

试验装置的低压回路中应有两个串联电源隔离开关(刀闸),并加装过负荷自动跳闸装置。

16.1.5 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或围栏,遮栏或围栏与试验设备高压部分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向外设置“止步 高压危险!”安全警示标志牌,并派人看守。

被试设备各端不在同一地点时,每一端均应派人看守,并设围栏或采取其他防范措施。

16.1.6 加压前必须认真检查试验接线、表计倍率、量程、调压器零位及仪表的初始状态均正确无误,通知有关人员离开被试设备,并取得试验负责人许可,方可加压。加压过程中应有人监护并呼唱。

高压试验工作人员在全部加压过程中应精力集中,不得与他人闲谈,随时警戒异常现象发生,操作人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

16.1.7 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应首先断开试验电源,放电,并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短路接地。

16.1.8 未接地的大电容被试设备,应先行充分放电再做试验。高压直流试验时,每告一段落或试验结束时,应先将设备用带放电电阻的接地操作棒放电数次,然后再直接对地短路放电。

16.1.9 试验结束时,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接地短路线,并对被试设备进行检查,恢复到试验前的状态,经试验负责人复查后,清理现场。

16.1.10 特殊的重要电气试验,应有详细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经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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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1 升压站(变电站)发生系统接地故障时,禁止进行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量。 16.1.12 遇有雷电、雨雪和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室外电气设备高压试验。

16.2 使用携带式仪器的测量工作

16.2.1 使用携带型仪器在高压回路上进行工作时,需要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并至少由两人进行。

16.2.2 除使用特殊仪器外,所有使用携带式仪器的测量工作,均应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低压侧进行。

16.2.3 电流表、电流互感器及其他测量仪表的接线和拆卸,需要断开高压回路者,应将此回路所连接的设备和仪器全部停电后,方可进行。

16.2.4 电压表、携带型电压互感器和其他高压测量仪器的接线和拆卸无须断开高压回路者,可以带电工作,但应使用耐高压的绝缘导线,导线长度应尽可能缩短,不准有接头,并应连接牢固,以防接地和短路。必要时用绝缘物加以固定。

使用电压互感器进行工作时,应先将低压侧所有接线接好,然后用绝缘工具将电压互感器接到高压侧。工作时应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并应有专人监护。

16.2.5 连接电流回路的导线截面,应适合所测电流数值。连接电压回路的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5mm2。

16.2.6 非金属外壳的仪器,应与地绝缘,金属外壳的仪器和变压器外壳应接地。 16.2.7 所有测量用装置均应设遮栏或围栏,并设置“止步 高压危险”标志牌。仪器的布置应使工作人员距带电部分不小于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

16.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16.3.1 运行值班人员在高压回路上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应由两人进行。非运行值班人员测量时,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16.3.2 在高压回路上测量时,严禁用导线从钳形电流表另接表计测量。

16.3.3 测量时若需拆除遮栏,应在拆除遮栏后立即进行,并有专人监护。工作结束,应立即将遮栏恢复原位。

16.3.4 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应注意钳形电流表的电压等级。测量时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不得触及其他设备,以防短路或接地。观测表计时,应特别注意保持头部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16.3.5 测量低压熔断器(保险)和水平排列低压母线电流时,测量前应将各相熔断器(保险)和母线用绝缘材料加以包护隔离,以免引起相间短路,同时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

16.3.6 测量高压电缆各相电流时,电缆头线间距离应在300mm以上,且绝缘良好,测量方便者,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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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有一相接地时,严禁测量。

16.3.7 钳形电流表应保存在干燥的室内,使用前应擦拭 干净。

16.4 使用绝缘电阻表测量绝缘

16.4.1 使用绝缘电阻表测量高压设备绝缘,应由两人进行。 16.4.2 测量用的导线,应使用绝缘导线,其端部应有绝 缘套。

16.4.3 测量绝缘时,必须将被测设备从各方面断开,验明无电压,确实证明设备无人工作后,方可进行。在测量中禁止他人接近设备。测量绝缘前后,必须将被测设备对地放电。

测量线路绝缘时,应取得线路另一端人员允许后方可 进行。

16.4.4 在有感应电压的线路上(同杆架设的双回线路或单回路与另一线路有平行段)测量绝缘时,必须将另一回线路同时停电,方可进行。雷电时,严禁测量线路绝缘。 16.4.5 在带电设备附近测量绝缘电阻时,测量人员和绝缘电阻表的安放位置,必须选择适当,保持安全距离,以免绝缘电阻表引线或引线支持物触碰带电部分。移动引线时,必须注意监护,严禁抛掷,防止工作人员触电。

16.5 使用避雷器带电测试仪的测量工作

16.5.1 使用避雷器带电测试仪的测量工作,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16.5.2 测量前应先检查各探头及信号电缆绝缘应良好,测量电压隔离器输入阻抗符合要求, 电压互感器二次端子应准确无误。

16.5.3 测量前,取电流信号时应先将信号电缆的接地端可靠接地,再与在线电流表的上端连接。

17 绝缘安全工器具

17.1.1 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有设备铭牌和产品许可证、出厂试验合格证、产品鉴定合格证以及使用说明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并定期进行检验,并符合附录8的要求。 17.1.2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安全工器具。不合格的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报废,并应销毁。 17.1.3 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其结构和性能,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17.1.4 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发生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

17.1.5 使用绝缘手套前应先检查有无漏气、发黏、老化、裂纹等现象,对其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时,应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

绝缘手套应妥善保管,宜放置在木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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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6 绝缘杆表面不应有连续性的磨损痕迹,不应潮湿,不得有油污,末端杆及首端杆堵头不应破损。必须按电压等级选用有效绝缘长度的绝缘杆。

使用绝缘杆前应先擦拭干净,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人体与带电设备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7.1.7 绝缘靴不应有外伤、潮湿和污物。穿绝缘靴时应防止机械损伤,避免接触高温、油和酸、碱等腐蚀性物质。

17.1.8 绝缘隔板和绝缘罩应完整,表面洁净、端面无分层或开裂。

绝缘隔板只允许在35kV及以下电压的电气设备上使用。用于10kV电压等级时,厚度应不小于3mm;用于35kV电压等级时,厚度应不小于4mm。

现场带电安放绝缘隔板或绝缘罩时,应戴绝缘手套。绝缘隔板在放置和使用中应防止脱落,必要时可用绝缘绳索将其固定。

17.1.9 绝缘胶垫应完好,无割裂、破损、厚度减薄现象。使用绝缘垫过程中应保持干燥、清洁,禁止与酸、碱及油类物质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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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触电急救技术规范

A.1 触电急救救护原则

迅速、就地、准确、坚持。 A.2 伤员脱离电源的方法

A.2.1 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因为电流作用的时间越长,对人体伤害就越重。

A.2.2 脱离电源就是要把触电者接触的那一部分带电设备的开关或其他断电设备断开,或设法将触电者与带电设备脱离。在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得直接用手触及伤员,以免救护者同时触电。在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员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如触电者处于高处,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该伤员脱离电源后自高处坠落形成复合伤。

A.2.3 低压触电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a) 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座,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拔出插头,断开电源,但应注意

只控制一根线的开关可能因安装问题,只能切断中性线而没有断开电源的相线。

b) 可使用绝缘工具、干燥木棒、木板、绳索等不导电的东西解脱触电者,或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躯),还可戴绝缘手套,将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裹绝缘后解脱触电者。另外,救护人员可站在绝缘垫上或干木板上,使触电者与导电体解脱,在操作时最好用一只手进行操作。

c) 如果电流通过触电者入地,并且触电者紧握电线,可设法用干木板塞到其身下,与地隔离,也可用干木把斧子或有绝缘柄的钳子等将电线弄断。用钳子剪断电线,最好要分相,一根一根地剪断,并尽可能站在绝缘物体或干木板上操作。

d) 如果触电发生在低压带电架空线配电台架、户线上,若能立即切断线路电源,应迅速切断电源,或者由救护人员迅速登杆至可靠的地方,束好自己的安全皮带后,用带绝缘胶柄的钢丝钳、干燥的不导电物体或绝缘物体将触电者拉离电源。

A.2.4 高压触电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a) 立即通知有关供电单位或用户停电。

b) 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电源开关或熔断器。 c) 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注意抛掷金属线之前,应先将

金属线的一端固定可靠接地,然后另一端系上重物抛掷,抛掷的一端不可触及触电者和其他人。另外,抛掷者抛出金属线后,要迅速离开接地的金属线8m以外或双腿并拢站立,以防止跨步电压伤人。在抛掷短路线时,应注意防止电弧伤人或断线危及人员安全。

A.2.5 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要先确认线路是否无电,确认线路已经无电时,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立即就地进行急救。如发现有电时,救护人员应做好安全措施(如穿绝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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靴或临时双脚并紧跳跃以接近触电者)后,才可以接近以断线点为中心的8m~10m的范围内(以防止跨步电压伤人)。救护人员将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m~10m以外,再开始心肺复苏急救。

A.2.6 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自身与周围带电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不论是在何级电压线路上触电,救护人员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要注意防止发生从高处坠落的可能和再次触及其他有电线路的可能。

A.2.7 救护触电伤员切除电源时,有时会同时使照明失电,因此应考虑事故照明、应急灯等临时性照明,新的照明要符合使用场所的防火、防爆要求,但不能因此延误切除电源和进行急救。 A.3 伤员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A.3.1 对神志清醒的触电伤员,应将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呼吸、脉搏等生命指标,暂时不要让其站立或走动。

A.3.2 对神志不清的触电伤员,应用5s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掐压伤员的人中,以判定伤员是否丧失意识。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如无反应,则高声呼救,寻求他人帮助,并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抢救,同时拨打当地紧急救援电话来通知紧急救援中心。

A.3.3 对需要进行心肺复苏的伤员,将其就地躺平,颈部与躯干始终保持在同一个轴面上,解开伤员领扣和皮带,去除或剪开限制呼吸的胸腹部紧身衣物,立即就地迅速进行有效心肺复苏抢救。 A.3.4 开放气道。

用仰头抬颏的手法开放气道:一只手放在伤员前额,用手掌把额头用力向后推,另一只手的食指与中指置于下颏骨处,向上抬起下颏(对颈部有损伤的伤者不适用),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见图A.1),舌根随之抬起,气道即可通畅(见图A.2)。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伤员头下,这样会使头部抬高前倾,加重气道阻塞,并且会使胸外心脏按压时流向脑部的血流减少,甚至消失。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要清除伤者口中的异物和呕吐物,可用指套或指缠纱布清除口腔中的液体分泌物。清除固体异物时,一手按压开下颌,迅速用另一手食指将固体异物钩出或用两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

图A.1 仰头抬颏方法

图A.2 气道开放示意图

A.3.5 呼吸判断。

触电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s内用看、听、试的方 法判定伤员有无呼吸(见图A.3)。

a) 看:看伤员的胸部,上腹部有无呼吸起伏动作。

b) 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 图A.3 检查呼吸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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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试:用颜面部的感觉测试口鼻有无呼气气流,也可用毛发等物放在口鼻处测试。

若无上述体征可确定无呼吸。

A.3.6 确定无呼吸后,立即进行两次人工呼吸。 A.3.7 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方法。

d) 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上的手捏住伤员鼻翼,救护人员吸气后,

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吹气两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方法见图A.4。

e) 每次吹气时间1s以上,如果吹气量足够的话,能够看见胸廓起伏,吹气时如有较大阻力,可能是头部后仰不够,应及时纠正,在吹气时应避免过快、过强。

f) 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人工呼吸,口对鼻人工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嘴唇紧闭,防止漏气。

图A.4 口对口人工呼吸方法 d) 如有条件的话,用简易呼吸面罩、呼吸隔膜进行隔式人工呼吸,以避免

直接接触引起交叉感染。

A.3.8 脉搏判断。

非专业救护人员可不进行脉搏检查,对无呼吸、无反应、无意识的伤员立即开始心肺复苏。医务人员可进行大动脉搏动检查,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检查脉搏时间不应超过10s,如果在10s内不能肯定是否有脉搏搏动,应立即开始胸外心脏按压。

有条件时,在胸外心脏按压前应及早使用体外心脏除颤器。 A.3.9 胸外心脏按压。

a) 未进行按压前,先手握空心拳,快速垂直击打伤员胸前区胸骨中下段1次~2次,每次1s~2s,

力量中等,捶击1次~2次后,若无效,则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不能耽搁时间。

b) 正确按压位置是保证胸外按压效果的重要前提,可用以下两种方法之一来确定(见图A.5):

a)方法一; b)方法二

图A.5 正确的胸外心脏按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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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法一:胸部正中,双乳头之间,胸骨的下半部即为正确的按压位置。

2)方法二:沿触电伤员肋弓下缘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处的中点,两手指并齐,中指放在切迹中点(剑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干部,另一只手的掌根紧靠食指上缘,置于胸骨上,即为正确

按压位置。

c) 正确的按压姿势(见图A.6)是达到胸外按压效果的基本

保证。

1)使触电伤员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护人员立或跪在伤员一侧胸旁,救护人员的两肩位于伤员胸骨正上方,两臂伸直,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手指翘起,将下面手的掌根部置于伤员按压位置上。

2)以髋关节为支点,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将正常成人胸骨压陷4cm~5cm(瘦弱者酌减)。

3)压至要求的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时救护人员

的掌根不得离开胸壁。

d) 按压操作频率要求如下:

1)胸外按压要以均匀的速度进行,每分钟 100 次左右,每次按压和放松的时间相等。 2)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的比例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30次吹气2次(30 : 2),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30次后由另一人吹气2次(30 : 2),反复进行。

e) 在按压时不能用力过大,因用力过大易发生肋骨、胸骨骨折,甚至引起气胸、血胸等并发症,

这是复苏失败的原因之一。

f) 双人或多人复苏应每2min(按压吹气5组循环)交换角色,以避免因胸外按压者疲劳而引起的胸外按压质量和频率削弱。在交换角色时,其抢救操作中断时间不应超过5s。 A.3.10 头部降温。

经现场抢救,伤员呼吸心跳恢复后,应立即对头部进行降温,如用冰帽、冰袋等,紧急情况下亦可用冰棍放在伤员头部或用冷毛巾置于额部。 A.3.11 抢救过程中的再判断:

a) 按压吹气2min后(相当于抢救时做了5组30:2按压吹气循环以上),应用听、看、试的方法

在5s~10s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是否恢复的再判断。 b) 若判定呼吸未恢复,则继续坚持用心肺复苏技术抢救。

c) 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轻易放弃现场抢救。 A.3.12 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

在抢救过程中,应迅速、准确地使用简易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以提高抢救的成功率。 A.4 伤员的移动与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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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1 心肺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为方便而随意移动伤员,如确实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过长。

A.4.2 移动伤员或将伤员送医院时,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其背部垫以平硬木板外(见图A.7),还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应继续用心肺复苏技术抢救,并做好保暖工作。

图A.7 搬运伤员的方法

A.4.3 在转送伤员去医院前,应充分利用通信手段,与有关医院取得联系,请求做好接收伤员的准备,同时应对触电伤员的其他合并伤,如骨折、体表出血等作相应处理。 A.5 伤员好转后的处理

如伤员的心跳和呼吸经抢救后均已恢复,则可暂停心肺复苏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复后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骤停,应严密监护,不能麻痹,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 A.6 杆上触电急救

A.6.1 发现杆上有人触电时,应争取时间及早在杆上开始进行抢救,救护人员登高时应随身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绝缘工具以及牢固的绳索等,并紧急呼救。

A.6.2 救护人员应在确认触电者已脱离电源,且救护人员本身所涉环境安全距离内无危险电源时,方能接触伤员进行抢救,并应注意防止发生高空坠落的可能性。

A.6.3 触电伤员脱离电源后,应将伤员扶卧在自己的安全带上(或在适当地方躺平),并注意保持伤员气道通畅。

A.6.4 如伤员呼吸停止,应立即口对口(鼻)吹两次,并可用空心拳头叩击心前区两次。 A.6.5 为使抢救更为有效,应立即设法将伤员营救至地面抢救。

a) 单人营救法。首先在杆上安装绳索,

将5分粗绳子的一端固定在杆上,固定时绳子要绕2圈~3圈,绳子的另一端放在伤员的腋下,绑的方法是先用柔软的物品垫在腋下,然后用绳子环绕一圈,打三个靠结,绳头塞进伤员腋旁的圈内并压紧,绳子的长度应为杆的1.2倍~1.5倍,最后将伤员的脚扣和安全带松开,再解开固定在电杆上的绳子,缓缓将伤员放下,具体操作方法见图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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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双人营救法。该方法基本与单人营救 a)绳索捆绑方法;b)单人营救法;c)双人营救法

方法相同,只是绳子的另一端由杆下人员握住缓 图A.8 营救杆上触电伤员的方法

缓下放,此时绳子要长一些 ,应为杆高的2.2倍~2.5倍,营救人员要协调一致,防止杆上人员突然松手,杆下人员没有准备而发生意外,具体操作方法见图A.8。

c) 触电伤员送至地面后,应立即用心肺复苏技术坚持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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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创伤急救技术规范

B.1 创伤急救的基本要求

B.1.1 创伤急救原则上是先抢救,后固定,再搬运,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伤情加重或污染。需要送医院救治的,应立即做好保护伤员措施后送医院救治。

B.1.2 抢救前先使伤员安静躺平,判断全身情况和受伤程度,如有无出血、骨折和休克等。 B.1.3 体表出血时,应立即采取止血措施,防止失血过多而休克。外观无伤,但呈休克状态,神志不清或昏迷者,要考虑胸腹部内脏或脑部受伤的可能性。

B.1.4 为防止伤口感染,应用清洁布片覆盖。救护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伤口,更不得在伤口内填塞任何东西或随便用药。

B.1.5 搬运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腰部束在担架上,防止跌下。平地搬运伤员时头部在后,上楼、下楼、下坡时,头部在上,搬运中应严密观察伤员,防止伤情突变。 B.2 止血处理 B.2.1 指压止血法。

根据动脉沿肢体的体表投影,以手指、手掌或拳头用力压迫伤口的血管近心端,以达到临时止血的目的(见图B.1)。

a)头顶出血止血;b)颜面部出血止血;c)头面部出血止血; d)肩肢部出血止血;e)前臂出血止血;f)手部出血止血;

g)大腿以下出血止血;h)足部出血止血

图B.1 常用指压止血法示意图

a) 一侧头顶出血,可用食指或拇指压迫同侧耳屏前方搏动点进行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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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一侧颜面部出血,可用食指或拇指压迫同侧下颌骨下缘,下颌角前方3cm处进行止血。 c) 一侧头面部出血,可用拇指或其他四指在甲状软骨、环状软骨外侧与胸锁乳突肌前缘之间的沟

d) e) f) g) h)

内搏动处,向颈椎方向压迫止血(注意非紧急情况勿用此方法)。此外,不得同时压迫两侧颈

主动脉。

肩腋部出血,可用拇指压迫同侧锁骨上窝中部的搏动点进行止血。

前臂出血,可用拇指或其他四指压迫上臂内侧二头肌的内侧沟处的搏动点进行止血。

手部出血,互救时可用两手拇指分别压迫手腕横纹稍上处内外侧的各一搏动点进行止血。 大腿以下出血,自救时可用双手拇指重叠用力压迫大腿上端腹股沟中点稍下方的一个强大的搏动点进行止血,互救时可用手掌压迫,另一手压在其上进行止血。

足部出血,可用两手食指或拇指分别压迫足背中间近脚腕处和足跟内侧与内踝之间进行止血。

B.2.2 伤口渗透血处理,用比伤口稍大的消毒纱布覆盖伤口数层,然后进行包扎,若包扎后仍有较多

渗血,可再加绷带适当加压止血。

B.2.3 伤口大出血处理,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涌出鲜红血液时,根据出血部位不同,按B.1中的方法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出血点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断,并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以减少出血量。 B.2.4 用止血带或弹性较好的布带等止血时,应先用柔软布片、毛巾或伤员的衣袖等数层垫在止血带下面,以左手的拇指、食指、中指持止血带的头端,将长的尾端绕肢体一圈后压住头端,再绕肢体一圈,然后用左手食指和中指夹住尾端后,将尾端从止血带下拉过,由另一缘牵出,使之成为一个活结,如需放松止血带,只需将尾部拉出即可(见图B.2)。 B.2.5 B.2.5 对四肢动脉出血,用绷带或三角巾勒紧止血时,可在伤口上部用绷带或三角巾叠成带状或就地取材勒紧止血。方法是:第一道绑扎作垫,第二道压在第一道上面勒紧,如有可能,尚可在出血伤口近心端的动脉上放一个敷料或纸卷作垫,而后勒紧止血。

B.2.6 用止血带或弹性较好的布带等止血或用绷带和三角巾勒紧止血时, 止血以刚使肢端动脉搏动消失为度。每 60min 放松一次,每次放松 1min~2min,开始扎紧与每次放松的时间均应书面标明在止血带旁(见图B.2),扎紧时间不宜超过4h。

止血带止血法只适用于四肢大血管出血,能用其他方法临时止

血的不要轻易使用止血带。止血带应绑在上臂的上1/3处和大腿

图B.2 止血带止血法 中部;不应在上臂的中1/3处和腘窝下使用止血带,以免损伤神经。若放松时观察已无大出血可暂停使用。严禁用电线、铁丝、细绳等作止血带使用。

B.2.7 高处坠落、撞击、挤压可能使胸腹内脏破裂出血,此时伤员虽然外观无出血,但常表现面色苍白、脉搏细弱、气促、冷汗淋漓、四肢厥冷、烦躁不安,甚至出现神志不清等休克状态,应迅速使伤员平躺,抬高下肢(见图B.3),保持温暖,速送医院救治,若送院途中时间较长,可给伤员饮用少量糖盐水。 B.3 骨折急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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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1 肢体骨折时,可用夹板或木棍、竹竿等将断骨上、下方的两个关节固定,如图B.4所示。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便于运输。

对开放性骨折且伴有大出血者,应先止血,再固定,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然后速送医院救治,切勿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

a)

b)

a)小腿骨折固定;b)前臂骨折固定

图B.4 小腿、前臂骨折固定

在发生肢(指)体离断时,应进行止血并妥善包扎伤口,同时将断肢(指)用干净布料包裹随送,最好低温(4℃)干燥保存,切忌用任何液体浸泡。

B.3.2 若怀疑伤员有颈椎损伤,在使伤员平卧后,可用沙土袋(或其他代替物)放置头部两侧使颈部固定不动,如图B.5所示。

B.3.3 腰椎骨折时,应将伤员平卧在平硬木板上,并将腰椎躯干及两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如图B.6所示。搬运时,应数人合作,保持平稳,不能扭曲腰部。

图B.5 颈椎骨折固定

图B.6 腰椎骨折固定

B.4 颅脑外伤处理

B.4.1 发生颅脑外伤后应使伤员采取平卧位,保持气道通畅,若有呕吐,应扶好头部和身体,使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止呕吐物造成窒息。

B.4.2 耳鼻有液体流出时,不要用棉花堵塞,只可轻轻拭去,以利降低颅内压力,也不可用力擤鼻,以防止液体再吸入鼻内,导致逆性感染。

B.4.3 有碎骨片时,切勿移动嵌压的碎骨片,可用无菌纱布覆盖,并进行相应包扎。

B.4.4 颅脑外伤时,病情可能复杂多变,应禁止给予饮食,并注意瞳孔、意识和生命体征的变化,速送医院诊治。

B.4.5 对有严重休克或呼吸道有梗阻者,禁忌仓促搬运及远道转送,昏迷伤者应侧卧或仰卧,头偏向一侧,以防呕吐后误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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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烧伤急救

B.5.1 对电灼伤、火焰烧伤或高温汽、水烫伤均应保持伤口清洁,伤员的衣服、鞋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伤口全部用清洁布片覆盖,防止污染。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然后用清洁布片或消毒纱布覆盖送医院。

B.5.2 直接用冰敷灼伤处有可能导致组织缺血,长时间冰敷会造成小的灼伤进一步损伤,应避免用冰或冰水冷敷灼伤处超过10min,尤其是烧伤比较广的(>20%体表面积)。 B.5.3 强酸或强碱灼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并迅速将被侵蚀的衣物剪去。为防止酸、碱残留在伤口内,冲洗时间一般不少于 10min。

B.5.4 未经医务人员同意,切忌在烧伤和灼伤创面敷擦任何东西和药物。 B.5.5 可给伤员多次口服少量糖盐水。 B.6 挤压伤急救处理

B.6.1 挤压伤部位早期处理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病程发展及其预后。 B.6.2 应尽早搬除或松解挤压物,并尽快将伤员移至安全地带。

B.6.3 有伤口时应包扎伤口,怀疑有骨折或肢体肿胀时,予以夹板超关节固定。 B.6.4 挤压伤伤员的患肢严禁抬高、按摩、热敷。 B.7 冻伤急救处理

B.7.1 冻伤使肌肉僵直,严重者深及骨骼,在救护转运过程中动作要轻柔,不要强使其肢体弯曲活动,以免加重损伤,应使用担架,将伤员平卧,并抬至温暖室内救治,如果伤员无呼吸、心跳,应立即实施心肺复苏。

B.7.2 将伤员身上潮湿的衣服剪去后,用干燥柔软的衣物覆盖或将冻肢立即浸泡在40℃~42℃的温水中20min~30min,至冻区组织软化、皮肤转红。对颜面部冻伤,可用42℃左右的温水浸湿毛巾,进行局部热敷。在无温水的条件下,救护人员可先将冻肢立即置于自身或被救护者的温暖部位,严禁烤火、搓雪、冷水浸泡或用力捶打受伤部位,受冻时间超过 24h者不宜复温。

B.7.3 全身冻伤者其呼吸和心跳有时十分微弱,在未获得确切的死亡证据前,不应误认为死亡,应努力抢救。

B.8 动物咬伤急救处理

B.8.1 毒蛇咬伤处理方法:

a) 咬伤后,不要惊慌、奔跑、饮酒,以免加速蛇毒在人体内扩散。

b) 咬伤大多在四肢,应迅速从伤口上端向下方反复挤出毒液,也可用口吮吸,把停留在伤口内的

蛇毒尽量抽吸出来,如此反复进行多次(但要注意吮吸者口腔内不能有伤口或溃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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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用利器把伤口切开,用大量清水冲洗伤口,直至0.5h以上。如附近没有水源,可用自身尿液

冲洗。注意应将伤肢固定,避免活动,以减少毒液的吸收。

d) 可就地取用草绳、手帕或布带等在伤口上方(近心端)2cm~3cm处扎紧,松紧度以通过一指

尖为宜,每2h放松一次,每次放松1min。如果伤处肿胀迅速扩大,要检查是否绑得太紧,绑的时间应缩短,放松时间应增多,以免肢体缺血坏死。 e) 在咬伤后应在0.5h~1h内处理完毕,防止毒素扩散。 f) 有蛇药时可先服用,并送往医院救治。

B.8.2 犬咬伤处理方法:

a) 犬咬伤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伤口至少 15min,同时用挤压法自上而下将残留在

伤口内的唾液挤出,彻底冲洗后用2%~3%碘酒或75%酒精涂擦伤口。 b) 少量出血时,不要急于止血,也不要包扎或缝合伤口。

c) 尽量设法查明该犬是否为“疯狗”,这对医院制订治疗计划有较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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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溺水急救技术规范

C.1 发现有人溺水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应设法迅速将其从水中救出,呼吸、心

跳停止者,用心肺复苏技术坚持抢救,受过水中抢救训练者可在水中抢救。

C.2 口对口人工呼吸因异物阻塞发生困难时,可用手指除去,如欲排除气道内的液体,推

荐采用吸引的方法,其他方法如腹部冲击法具有潜在危险,故不推荐使用。

C.3 在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按压时,溺水者会出现呕吐,如呕吐,则将其头部偏向一侧,

用手指、手帕或吸引的方法去除呕吐物。

C.4 在抢救溺水者时不应因“倒水”而延误抢救时间,更不应仅“倒水”而不用心肺复苏

技术进行抢救。

C.5 搬动时如存在颈椎、脊柱损伤,应固定头、颈和躯干在同一直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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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高温中暑急救技术规范

D.1 发现有高温中暑者,应立即将中暑者从高温或日晒环境中转移到阴凉通风处休息。 D.2 让病人仰卧,解开衣扣,脱去或松开衣服,如衣服被汗水湿透,应更换干衣服。 D.3 用冷水擦浴、湿毛巾覆盖身体、电扇吹风或在头部置冰袋等方法降温。

D.4 意识清醒的病人或经过降温清醒的病人可饮服绿豆汤、淡盐水等解暑,还可服用人丹

和藿香正气水。

D.5 对于重症中暑病人,要立即拨打120电话,请求医务人员紧急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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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

有害气体中毒急救技术规范

E.1 怀疑可能存在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将人员撤离现场,转移到通风良好处休息,抢救人

员应在做好自身防护(如现场毒物浓度很高应戴防毒面具)后,才能执行施救任务,将中毒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

E.2 对已昏迷中毒者应保持气道通畅,解开领扣、裤带等束缚,注意保温或防暑,有条件

时给予氧气吸入。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并联系医院救治。

E.3 迅速查明有害气体的名称,供医院及早对症治疗。

E.4 护送中毒者要取平卧位,头稍低,并偏向一侧,避免呕吐物进入气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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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F (规范性附录)

简易急救箱配置的物品

简易急救箱配置的物品见表F.1。 表F.1 简易急救箱配置的物品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内 容 吸收性明胶海绵 消毒敷料 弹性护创膏 医用橡皮膏 平纹弹力绷带 医用纱布绷带 圆筒弹力绷带 承插式夹板 颈托 三角巾 医用棉签 碘伏消毒剂 钝头镊子 剪刀 手电筒 安全别针 止血带 呼吸隔膜 呼吸面罩 数 量 10块 30块 2包 1卷 2卷 1卷 4卷 4卷 1只 4块 3包 1瓶 1把 1把 1只 12只 1根 10张 5个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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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1 紧急救护现场记录表

紧急救护现场记录表见表G.1。 表G.1 紧急救护现场记录表

受伤者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受伤类型: 部位: 1. 2. 3. 4. 5. 6. 受伤时间: 间: 参加急救人数: 呼吸脉搏情况: 急救前: 急救后: 其他情况: 急救前: 急救后: 急救措施: 主要急救人: 填表人: 年 月 日 急救时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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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登高工器具试验标准表

序号 名称 项目 周期 要 求 试验 静拉力 (N) 2205 2205 1470 2205 载荷 时间 (min) 5 5 5 5 说 明 牛皮带试验周期为0.5年 种类 1 安全带 静负荷试验 0.5年 围杆带 围杆绳 护腰带 安全绳 使用寿命:从制造之日起,塑料帽≤2.5年,玻璃钢帽≤3.5年 冲击性能试验 2 安全帽 耐穿刺 性能 试验 3 脚扣 竹 (木)梯 静负荷试验 静负荷试验 按规定 期限 受冲击力小于4900N 按规定期限 钢锥不接触头模表面 1年 施加1176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 施加1765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 4 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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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编号:

1.部门: 班组: 附页 张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2.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共 人

3.工作内容:

4.工作地点(设备双重名称):

5.计划工作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6.工作范围示意图(红笔注明带电部位)由签发人绘制。

7.安全措施:(内容较多时该项可加附页)

下列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下列由工作许可人填写 本次工作应拉开断路器、隔离开关,应取下熔因本次工作已拉开断路器、隔离开关,已取下熔断断器或熔丝(包括填写前已拉开断路器、隔离开器或熔丝(包括本次操作前已拉开断路器、隔离开关,关,及已取下的熔断器或熔丝) 及已取下的熔断器或熔丝)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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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续表

下列由工作许可人填写 应装接地线、应合接地刀闸(注明确切地点) 已装接地线、已合接地刀闸(注明确切地点编号) 应设遮栏、应挂标志牌 已设遮栏、已挂标志牌 共 组 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注意事项(由工作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不准空白若票签发人填写) 无补充写无) 8.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9.收到工作票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主值班员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10.批准工作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值长: 值班负责人: 工作许可人:

11.上述运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补充部分)已全部正确执行,已经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现场确认完毕。从 年 月 日 时 分许可工作。

工作许可人: 工作负责人:

12.工作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已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危险点及安全注意事项、保留的带电部分,向全体工作班成员交代清楚。全体工作班成员接受交代确认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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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工作负责人变更:自 年 月 日 时 分原工作负责人离去,变更为 担任工作负责人。

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许可人:

原、现工作负责人对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危险点及安全注意事项、保留的带电部分已全部进行交接。

原工作负责人: 现工作负责人:

14.工作班成员变更(增添、离去人员姓名,变更日期及时间),新增工作班成员必须按本票第12

项要求接受工作负责人相关交代,并确认签名:

工作负责人:

15.工作票延期:有效期延长到 年 月 日 时 分。

值长: 工作许可人: 工作负责人: 16.检修设备需试运,工作票押回:

工作票押序号 回,检修工作停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 许可人 安全措施重新工作 做好,再次许可负责人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 许可人 工作 负责人 17.工作终结:工作班成员已全部撤离,现场已清理完毕,全部工作于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

工作负责人: 工作许可人: (在“结束日期时间”处盖“已执行”章) 18.工作票终结:

工作票接地线 组、接地刀闸 组,已拆除接地线 组,编号为 ,拉开接地刀闸 组,编号为 ;保留接地线

组,编号为 ,保留接地刀闸 组,编号为 。安全标志牌已收回,安全遮栏已恢复。

值班负责人: 年 月 日 时 分

19.工作票评价(由工作票签发部门、许可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运行调度部门、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人、

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价):

(1) …… 评价人: 年 月 日 (2) …… 评价人: 年 月 日 20.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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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编号:

1.部门: 工作班组: 附页 张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姓名:

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姓名: 共 人

3.工作场所区域及设备双重名称: 4.工作任务:

工作地点或地段 工作内容 5.计划工作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6.工作条件(停电或不停电,或邻近及保留设备名称): 7.注意事项(安全措施):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8.补充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填写,如无,必须填“无补充”):

9.确认本工作票1~8项。

许可开始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许可人: 工作负责人: 10.确认工作危险点、预控措施和本工作项目安全措施。

工作班人员签名: 11.工作负责人变动:

原工作负责人 离去,变更 为工作负责人。

变动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票签发人: 12.工作班成员变更(增添、离去人员姓名,变更日期及时间),新增工作班成员必须按本票第12

项要求接受工作负责人相关交代,并确认签名:

工作负责人:

13.工作票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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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延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许可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14.工作终结:

工作班人员已全部撤离,现场已清理完毕。检修遮栏、标志牌已拆除,常设遮栏、标志牌已恢复。全部工作于 年 月 日 时 分终结。

工作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许可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15.工作票评价(由工作票签发部门、许可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运行调度部门、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人、

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价):

(1) …… 评价人: 年 月 日 (2) …… 评价人: 年 月 日 16.备注:

检查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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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工作票编号: 编号: 被试设备及保护名称 工作负责人 工作时间 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条件: 1.一次设备运行情况; 2.被试保护作用的断路器; 3.被试保护屏上的运行设备; 4.被试保护屏、端子箱与其主保护连接线 安全措施(包括应打开及恢复连接片、直流线、交流线、信号线、联锁线和联锁开关、端子等,按工作顺序填写安全措施。已执行在“已执行”栏打“√”,已恢复在“已恢复”栏打“√”): 序号 填票人 审批人 操作人 安全措施内容 已执行 监护人 已恢复 年 月 日 时 分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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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6 操作票

编号: 第 页 共 页 操作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终了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操作任务: 顺序 操 作 内 容 一、操作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按工作顺序填写与执行) 1 2 二、操作项目(按操作顺序填写与执行) 1 2 备注: 操作人: 监护人: 值班负责人: 值长: 年 月 日 时 分 操作票评价(由运行调度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和运行车间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价): (1)…… 评价人: 年 月 日 (2)…… 评价人: 年 月 日 √ 已执行 √ 操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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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7 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与要求

序器具 项目 号 A.启动电压试验 周期 要 求 说 明 1年 启动电压值不高于额定电压的40%,不低于额定电压的试验时接触电极应15% 与试验电极相接触 额定 电压 (kV) 试验 长度 (m) 0.7 0.9 1.0 1.3 2.1 3.2 4.1 工频耐压(kV) 1min 45 95 175 220 440 — — 5min — — — — — 380 580 电容 1 型验 电器 B.工频耐压试验 10 35 1年 66 110 220 330 500 A.成组直流电阻 试验 不超 在各接线鼻之间测量直流电阻,对于面积分别为25、35、同一批次抽测,不少2过550、70、95、120mm的各种截面,平均每米的电阻值应分于2条,接线鼻与软导年 别小于0.79、0.56、0.40、0.28、0.21、0.16M 线压接的应做该试验 额定 电压 (kV) 5年 10 35 66 试验 长度 (m) — — — 工频耐压(kV) 1min 45 95 175 5min — — — 续表

试验电压加在护环与紧固头之间 携带 型短 2 路接 B.操作地线 棒工频耐压试验 序器具 项目 号 周期 额定 电压 (kV) 要 求 试验 长度 (m) — — — — 工频耐压(kV) 1min 220 440 — — 5min — — 380 580 说 明 携带 B.操作棒型短 2 工频耐压15年 路接 试验 地线 110 220 330 500 试验电压加在护环与紧固头之间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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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成组直保护 流电阻3 接地 试验 线 不超在各接线鼻之间测量直流电阻,对于面积分别为10、16、过 25mm2的各种截面,平均每米的电阻值应小于1.98、1.24、同一批次抽测,不少于2条 5年 0.79M 工频耐压 (kV) 1min 45 95 175 220 440 — — 5min — — — — — 380 580 续表 额定 电压 (kV) 10 绝 工频耐4 缘 1年 压试验 杆 35 66 110 220 330 500 试验 长度 (m) 0.7 0.9 1.0 1.3 2.1 3.2 4.1 序器具 项目 号 周期 额定 电压 (kV) 10 35 额定 电压 (kV) 10 35 额定 电压 (kV) 10 35 要 求 工频 耐压 (kV) 8 28 试验 长度 (m) 0.7 0.9 工频 耐压 (kV) 10 35 工频 耐压 (kV) 45 95 持续 时间 (min) 1 1 持续 时间 (min) 5 5 持续 时间 (min) 1 1 泄漏 电流 (mA) ≤2 ≤2 说 明 A.连接导线绝必要缘强度时 试验 浸在电阻率小于100Ω·m水中 B.绝缘核 部分工5 相 1年 频耐压器 试验 C.电阻管泄漏0.5年 电流试验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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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动作电压试1年 验 最低动作电压应达0.25倍额定电压 绝 工频耐6 缘 1年 压试验 罩 额定 电压 (kV) 6~10 35 工频 耐压 (kV) 30 80 时间 (min) 1 1 续表

序器具 项目 号 表面工频耐压试验 7 绝缘 隔板 工频 耐压试验 周期 额定 电压 (kV) 6~35 额定 电压 (kV) 6~10 35 电压 要 求 工频 耐压 (kV) 60 工频 耐压 (kV) 30 80 工频 耐压 (kV) 15 3.5 持续 时间 (min) 1 持续 时间 (min) 1 1 持续 时间 (min) 1 持续 时间 (min) 说 明 1年 电极间距离300mm 1年 1 1 持续 时间 (min) 1 1 泄漏 电流 (mA) ≤7.5 泄漏 电流 (mA) ≤9 ≤2.5 66

绝 缘 工频耐8 1年 胶 压试验 垫 等级 高压 低压 用于带电 设备区域 绝 工频耐9 缘 0.5年 压试验 靴 工频 耐压 (kV) 15 电压 等级 工频 耐压 (kV) 8 2.5 绝 缘 工频耐10 0.5年 手 压试验 高压 套 低压 Q/华电 电气安规—2013

导电直流电阻11 鞋 试验 穿用≤200h 额定 电压 12 绝缘工频耐压(kV) 1年 夹钳 试验 10 35 13 绝缘工频耐压1年 绳 试验 电阻值小于100kΩ 试验 长度 (m) 0.7 0.9 工频 耐压 (kV) 45 95 持续 时间 (min) 1 1 100kV/0.5m,持续时间5min 注 接地线如用于各电源侧和有可能倒送电的各侧均已停电、接地的线路时,其操作棒预防性试验的工频耐压可只作10kV级,且试验周期可延长到不超过5年一次。

附录8 安全警示标志牌式样

名 称 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 禁止合闸, 线路有人工作! 在此工作! 悬 挂 处 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施工设备的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 线路隔离开关(刀闸)把手上 工作地点或检修设备上 式 样 颜色 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 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 衬底为绿色,中有直径200mm和65mm白圆圈 字样 黑字 黑字 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止 步, 高压危险! 施工地点临近带电设备的遮栏上;室外工作地点的围栏上;白底,黑色正三角形及标禁止通行的过道上;高压试验地志符号,衬底为黄色 点;室外构架上;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的横梁上 工作人员可以上下的铁架、爬梯上 室外工作地点围栏的出入口处 衬底为绿色,中有直径200mm白圆圈 衬底为绿色,中有直径200mm白圆圈 黑字 从此上下! 从此进出! 禁止攀登, 高压危险! 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黑体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黑字 高压配电装置构架的爬梯上,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变压器、电抗器等设备的爬梯上 色禁止标志符号 表1 在计算机显示屏上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隔离开关的操作把手处所设置的“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记可参照表中有关标示牌的式样。 表2 标示牌的颜色和字样参照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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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9 SF6气体质量标准

指 标 名 称 空气(氧、氮) CF4 湿度 游离酸(用HF表示) 可水解氟化物(用HF表示) 矿物油 SF6纯度 生物毒性试验 国家标准(GB/T 8905—1996) ≤0.05%(质量分数) ≤0.05%(质量分数) ≤8μg/g ≤0.3μg/g ≤1.0μg/g ≤10μg/g ≥99.8% 无毒 说明:本标准参考《电气设备用六氟化硫的检测与监督》(中国电力出版社2008年版)中“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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