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04-2002)表5.4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分包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分项工程名称验收部位专业工长(施工员)施工班组长监理(建设)单位验编号:020102(3)
钢筋分项项目经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分包项目经理/质 量 验 收 规 范 的 规 定施工单位自检记录纵向受力钢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5.4.1条)主符合要求1筋的连接方控应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符合有关项接头试件符合要求2规程的规定。(第5.4.2条)目12接头位置宜设在受力较小处。①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②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第5.4.3条)符合要求符合要求 接头外观应符合有关规定。(第5.4.4条)质量检查宜相互错开。在连接区段长度为35倍d且不小于500㎜范围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受拉区不宜大于50%;②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③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时不应大于50%。(第5.4.5条)3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设置符合要求一般项目4 绑扎搭接接头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搭接长度应符合规范规定:连接区段1.3Ll长度内,接头面积百分率:①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②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③确有必要时对梁内构件不宜大于50%。(第5.4.6条)符合要求5箍筋配置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时:①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②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③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④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第5.4.7条)符合要求施 工 操 作 依 据质 量 检 查 记 录施工单位检查结 果 评 定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完整完整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单位验收记录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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