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费县食品质量安全抽检分析报告
县:
2012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县委县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质监局整体部署下,按照年初制定的食品抽检计划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和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产品质量抽检情况 (一)抽检情况概述
2012年计划抽检共260批次,其中包括食品抽样检验240批次,监督检查抽样20批次。2012年食品抽样检验实际抽检84批次,其中食品抽样计划完成率为35.0%。导致抽检计划完成率低的原因有五个:一是由于市场原因部分企业停产,导致抽样工作不能进行;二是很多产品为季节性生产,妨碍了抽检计划的正常执行;三是部分抽检计划内的企业生产许可证到期未换证,不再符合抽检条件;四是部分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的生产企业处于换证期间未生产;五是抽检经费严重不足,导致抽检计划不能执行。
在实际抽检的批次中合格批次66个,不合格批次18个,合格率为78.6%,其中仅实物不合格7个批次,仅标签不合格8个批次,标签和实物均不合格3个批次,不合格率分别为8.3%、9.5%和3.6%。
2012年监督检查实际抽检22批次,计划完成率为110%。在实际抽检的批次中合格批次20个,不合格批次2个,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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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90.9%,其中实物质量不合格1个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率为4.5%;其他项目不合格1个批次,其他项目不合格率为4.5%。
(二)抽检情况统计 1、食品抽样检验情况统计表 (1)2012年抽检情况统计表
类别 抽检批次 合格批次 不合格批次 合格率% 一季度 / / / / 二季度 38 33 5 86.8 三季度 14 13 1 92.8 四季度 32 20 12 62.5 总计 84 66 18 78.6 2、监督检查抽样情况统计表
(1)2012年监督检查抽样情况统计表
类别 抽检批次 合格批次 不合格批次 合格率% 一季度 1 0 1 0 二季度 11 11 0 100 三季度 4 4 0 100 四季度 6 5 1 83.3 总计 22 20 2 90.9 二、产品质量状况分析
(一)2012年食品抽检各季度比较
由抽样情况统计表可以看出,从第二季度开始。食品抽样检验合格率分别为86.8%,92.8%和62.5%,第三季度较第二季度产品合格率环比增长6.9%,第四季度较第三季度环比下降32.7%。抽检合格率在第四季度出现大幅度下滑。由不合格情况统计表可以看出,第四季度不合格批次12个,我们分别按照不合格项目和产品类别与前三季度进行比较:
按照不合格项目分:其中涉及标签不合格的7个批次,占抽检批次的21.875%,前三季度为7.7%;涉及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5个批次,占抽检批次的15.625%,前三季度为1.9%;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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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目不合格的2个批次,占抽检批次的6.25%,前三季度为3.8%。
按照产品类别分:饮用水不合格批次7个,占抽检批次的31.8%,前三季度为7.7%;杂粮(小米)不合格2个批次,占抽检批次的6.3%,前三季度无此类产品不合格;肉制品不合格1个批次,占抽检批次的3.1%,前三季度无此项不合格;水果罐头不合格1个批次,占抽检批次的3.1%,前三季度无此类产品不合格;煎饼不合格1个批次,占抽检批次的3.1%,前三季度无此类不合格。
(二)抽检情况与去年同期比较
去年第一季度抽检合格率为87.6%,今年第一季度未抽检;去年第二季度抽检合格率为92.3%,今年为86.8%,同比下降6.0%;去年第三季度抽检合格率为91.7%,今年为92.8%,同比提高1.2%;去年第四季度抽检合格率为93.6%,今年为62.5%,同比降低33.2%。从以上数据来看,今年第二、三季度抽检合格率基本与去年同期持平,第四季度抽检合格率出现大幅度下降。
(三)不合格原因分析
由以上数据分析,第四季度产品合格率无论是与去年同期相比还是与本年度其他三个季度相比,都有大幅度下降。按照不合格项目来分,不合格问题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标签不合格;二是卫生指标(微生物)不合格。按照产品类别来分,不合格批次集中在饮用水产品上。
结合日常监管的情况对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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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GB7718-2011新标准实施后未得到企业足够的关注,未能及时更新产品包装。GB7718-2011是今年4月20日开始实施。也就是第二季度中后期,我们组织抽样一般是在每季度初,所抽检的产品一般为上季度的产品。这样就导致前三季度抽检的产品生产日期多为GB7718新标准实施前。在检验时按照旧的标准检验,标签基本没有不合格的情况。而第四季度抽检的产品,多为GB7718实施后生产,在企业未更新包装的情况下,按照新标准检验,标签不合格率大幅提高。
卫生指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为企业在生产时操作不够规范,或者在产品储运过程中储运条件不能满足要求,致使微生物大量繁殖,从而导致产品不合格。
饮用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生产企业负责人对新标准的实施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在GB7718新标准实施后未及时更新包装,致使很多批次的产品标签不合格;另有部分饮用水生产企业,管理不到位,企业负责人质量意识不足,生产不规范,导致产品卫生指标不合格。
三、提高产品质量的对策
在现有条件下要想提高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就要从提高企业质量意识,提高企业管理水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入手。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加强培训提高企业质量意识。目前我县很多食品企业经营者质量意识不到位,针对这种情况,县局计划2013年加大食品企业培训力度,增加培训场次,同时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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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来督促企业提高质量意识,做到规范生产。
2、督促企业进行自查。企业管理不到位是因为管理水平低,管理水平低是因为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未能及时的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要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并提交自查报告,及时的发现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逐步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规范企业生产。
3、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产品抽检合格率低,从另一方面反映了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下一步,县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获证企业后续监管,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将情节严重的及时移交或通报当地或者有关部门处理;二是加强在县域内的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渠道全方位宣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特别是加强对企业相关人员的宣传,有计划的组织企业开展内部培训和宣贯;三是紧紧依靠,加强部门联合,继续争取当地和各部门的支持。
四、其他问题
2012年,我县食品抽检计划完成率仅35.0%,计划完成率极低。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为经费不足。《食品安全法》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也就是说我们需要解决购买样品和样品检验的费用。为执行2012年抽检计划我局支付购样及检验费20余万元,但不足以完成抽检计划。按照2012年的抽检计划,所需费用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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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为60.56万元。2011年年底,我们将《关于将食品抽样检验经费纳入2012年县级财政预算的请示》报县,但是直到2012年11月底才批准并拨付10万元。不仅远远不能满足抽检需要,同时经费拨付滞后,严重影响了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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