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管理,保证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及工程财产设施不受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1、现场保安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陌生人员要进行查问无正当理由拒绝入内,有事须请示项目经理后方可进入。
2、保安要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出入证进行检查,无证者及证件不符者拒绝入内。
3、任何人员携带机具、工具、材料出工地必须有项目经理的批准的出门条,保安检验数量无误后方可放行,出门条由当值保安签字留存。
4、施工人员携带工具箱出场,保安要对其进行检查。发现携带工地物品应当场扣押,并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处理。
5、施工人员向场外清理垃圾,保安要认真检查是否有可用物品,有疑问的物品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
6、保安要禁止施工人员携带凶器、酒类等有碍公众安全的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7、上班时间探亲,访问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8、保安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发现毁坏偷盗、毁坏公共财务、打架及留宿的情况要及时制止,对现场吸烟、喝酒以及在现场内大小便的情况要予以制止。
9、下班后值勤人员要认真检查门锁,防盗设施是否完善、发现隐患要立即处理,并报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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