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双菱风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文书、打字、复印管理规范
企管QG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统一、有序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需公司统一打字、复印的工作。
(二)凡各部门专用电脑打字工作,是否列入本办法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任务的承办
(一)公司打字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管理。申请人填写打字复印登记薄经各级有关领导审批后,由行政部根据轻重缓急统一安排。打字员不准私自接受打印任务。
(二)公司复印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管理,申请人填写打字复印登记薄经各级有关领导审批后,由行政主管或自行领用复印纸复印。
(三)公司公文打印任务按公文处理办法程序处理。
(四)打印件打印完后应将原稿、发文拟稿单、打印件一并交行政部。
第四条 打字复印费用核算
(一)打印员应将打印材料信息按部门、人员分别造册登记、统计打字、复印工作量、数量。
(二)公司依据制定的费用开支标准表,定期核算各部门费用,并纳入成本效益考核范围。
(三)私人材料原则上不在公司打印、复印,经特批允许后,其费用从其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六条 技术规范
(一)打字员打字错误一般不超过5‰,打字速度为100字/分钟。
(二)复印用纸损耗率不超过2%。
(三)电脑、复印机完好率超过95%。
(四)工作室保持整洁,不准吸烟,不乱堆杂物。
(五)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私自上机操作。因工作需要,经行政部经理安排后方可
上机。
第七条 保密要求
(一)打字员要对保密材料保密,对其废品当场销毁。
(二)公司保密材料复印须经有关领导签字批准;绝密文件须经总经理审批,机密级须经副总经理签字。
第 附则
本规范由行政部解释、补充,由公司颁发生效。
缺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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