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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测量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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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测量技术方案

控制测量是地籍细部测量的基础,也是获取界址点、土地面积准确的保障,本调查范围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由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逐级加密的原则,建立地籍平面控制网。

本项目利用现有的平湖市GPS控制网成果,平面采用平湖市城市坐标系,比例尺采用1:500,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分幅及编号按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分幅和编号。

(1)基础平面控制网

基础平面控制网采用GPS静态定位测量,GPS控制网布设为D级GPS网。基础控制网要求一次布设完成,控制点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分布尽量均匀,网型结构坚固合理,施测后整体平差。

(2)一级GPS点及图根控制

一级GPS点及图根控制点是在基础控制(首级网和加密控制网)点的基础上,加密的直接供测图及测定界址点使用的控制网。图根控制网一般分为:一级图根、二级图根。其测量方式可选用RTK技术,也可以使用附合导线或结点网导线。图根控制点密度是根据界址点、地物点位置及其密度决定,通常每平方公里应布设100—400点。

1、GPS基础控制网测量 ① GPS网的布设

在本调查区及周围2000Km2的范围内统一布设18个D级GPS点作为基础平面控制网,在此基础上发展一级GPS点及图根控制点,采用4台以上GPS接收机进行数据采集。

② 选点、埋石

a.GPS点之间由于边长较长,不要求相互之间通视;

b.点位应满足视野开阔,通视条件好,便于发展;坚实稳定,易于永久保存;远离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源200米和高压输电线路50米;视场内障碍物的高度角满足GPS观测条件;交通便利;

c.GPS点应埋设标石,也可以在较为固定的水泥路面上切割标石面,埋放中心标志的办法;

d.提供GPS点点之记一份,点之记为DWG或DOC格式。 ③ 外业观测

a. 外业使用经检验合格的GPS接收机进行静态定位模式观测。 b. D级GPS静态相对定位测量的仪器要求见下表。

表:GPS静态定位测量仪器要求表

等级 D级 GPS接收机性能 双频或单频 观测量 载波相位 接收机标称精度 10mm+5ppm 同步观测 接收机数量 ≥3 c. D级GPS静态相对定位测量技术设计指标见下表:

表:GPS静态定位测量技术设计表

卫星等级 高度角(°) D级 ≥`15 有效观时段中任一卫观测观测时数据采点位几何测卫星星有效观测时时段段长度样间隔强度因子总数 ≥4 间(min) ≥15 数 ≥1.6 (min) ≥45 (s) 10-30 (PDOP) ≤6 d. 观测时应认真、仔细、正确填写测量手簿,天线高要三次量测,较差不得超过3mm,最后取中数使用,天线高记录不得划改;可不记录气象数据。

④ 数据处理及平差

基线解算及平差使用GPS接收机随机软件或Trimble Geomatics Office软件。

GPS控制网主要技术要求: a. 相邻点间弦长精度: σ = ±

a2(bd)2

式中: σ—标准差(基线向量的弦长中误差mm)

a —固定误差(D级为10mm) b —比例误差系数(D级10ppm) d —相邻点间距离(mm)

b. 复测基线的长度较差不应超过22 c. 异步环闭合差三维坐标闭合差应满足:

Wx≦3n σ Wy≦3n σ

Wz≦3n σ Ws≦33n σ

式中:n—闭合环边数;

—相应级别规定的精度(按实际平均边长计算)

Ws =

GPS网平差

Wx2Wy2Wz2

利用无约束平差后的可靠观测量,可选择在WGS-84坐标系(必要时)、国家坐标系或地方坐标系上进行三维约束平差或二维约束平差。平差中,对已知点坐标、已知距离和已知方位,可以强制约束,也可加权约束。

平差结果应输出在相应坐标系中的三维或二维坐标、基线向量改正数、基线边长、方位、转换参数及其相应的精度信息。

约束平差中,基线分量的改正数与经过粗差剔除后的无约束平差结果的同一基线相应改正数较差的绝对值(dVx、dVY、dVZ)应满足下式:

dVx2dVY2dVZ2

式中:—为相应等级基线的规定精度。

表:GPS网主要技术要求表

等级 D级 (5) 资料整理

控制测量观测记录应规范、整洁,电子手薄记录应有打印成果。平差计算严密,各项精度指标符合《规程》要求。

各级控制测量观测手簿按规定填写各项内容并编好序号,分级装订成册。控制测量计算成果分级整理,统一汇总,装订成册,并绘制控制点网图或展点图。

2、一级GPS点及图根控制测量

a(mm) ≦10 b(1x10-6) ≦10 最弱边相对精度 1/4.5万 (1) 基本要求

①一级GPS点及图根测量一般可采用图根导线、GPS-RTK测量等方法。 ②一级GPS点及图根控制测量应在调查区基本控制点基础上布设加密,直接满足测图需要,一般布设在街巷的交叉口及其它有利进行地籍细部测量的地方。图根点的密度城区(1:500比例尺)一般平均6-10个点/每幅图,复杂地区不低于15个点/每幅图。固定点(包括各等级控制点)城区平均每平方公里16个点,建筑物密集地区应适当加密。

③沥青、水泥路上采用长15㎝、φ1.0㎝的钢钉作为固定图根点标志,该点必须满足通视要求,便于后续测量的需要。在满足固定点数量的情况下,其余图根点可采用小钢钉、水泥钉或木桩等临时标志。

(2) 采用GPS-RTK 方法测定一级GPS点及图根点

③观测前先求得的转换参数,可采用施测D级GPS控制点求得的参数,并均匀分布在调查区周围。控制点的数量在4点以上为宜。同时,在求解基准转换参数时,应采取不同控制点的匹配方案,用不同的计算方法求得基准转换参数,经比较后选择残差较小、精度较高的一组参数使用。

④参考站一般选在地势较高、交通方便、周围无高大障碍物、无大功率发射源(如电视台、微波站、无线电发射站等)和高压输电设备以及影响GPS信号接收的反射物(如大面积水域、大型建筑物)有利于卫星信号接收和电台发射的GPS控制点上。

⑤观测时流动站卫星接收机安置在脚架上,以保证其接收信号的稳定性,当流动站终端(手簿)上显示的点位中误差符合要求后进行坐标数据的存贮,然后迁至下一站;每个点(关机或卫星失锁)观测两次,其坐标点位互差应小于3cm,取中数使用。参考站到流动站的最大距离均不得超过5km。

14.2.4.2地籍测量

平湖市1:500村庄数字地籍调查项目的地籍测量与地形测量作业,要求采用全解析法进行全野外数据采集,所有宗地界址点、地籍要素等必须100%重新测量采集或修测。地形测量结果要求满足《浙江省1:500、1:1000、1:2000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的要求,并且要与已有城镇数字地籍调查地形图进行接边。

1、地籍测绘 (1) 基本要求

①野外各种要素数据的采集,应在图根点或各级控制点上利用全站仪极坐标法、交会法等方法测定。

②采集前首先将各级控制点的二维坐标输入全站仪,并进行严格的校对。设置测站,一般以较远的控制点定向,用另一控制点作检核,当检核点坐标较差小于±3cm时,方可进行数据采集。测站点至界址点的距离一般不大于150m。

③对用GPS-RTK方法测定的图根点,外业采集数据前,应用全站仪检查其正确性,并做好记录。

(2) 界址点测量

界址点按标志位置采集,若标志不清或无标志以及标志有误时,应及时与权属调查者取得联系,并重新确定其点位。

1)界址点精度测量要求见下表。

表:界址点精度及实用范围

界址点对邻近图根界址点间界址点与邻近地类别 点点位中误差(cm) 中误差 距允许误物点关系距离允差(cm) 许误差(cm) 街坊外围界 一 ±5 ±5 ±10 址点及街坊内明显的界址点 街坊内部隐蔽的二 ±7.5 ±7.5 ±15 界址点、村庄内部界址点 注:界址点对邻近图根点点位中误差系指用解析法勘丈界址点应满足的精度要求;界址点间距允许及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关系距离允许误差系指各种方法勘丈界址点应满足的精度要求。 2) 检校勘丈

地籍测量成果,依法经土地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要避免出粗差的产生。

实用范围 为防止因观测值错误而产生粗差,在地籍细部测量中,必须有足够的多余观测值,供检核使用,这是根据地籍细部测量的特点决定的。

① 使用全站仪进行碎步测量时,定向后应对附近的另一个已知点进行观测校核,点位坐标差值不超过3cm。

②对街坊内部的界址点、地物点测量,需用支导线方法测定时,总长度不得大于100米,且边数不得超过3条。

③用极坐标法测量细部点坐标时,搬到临站以后,宜重复测量1-2个前测站测量过的点,两次测量同一点坐标之差应≦3cm。

④用钢尺丈量细部点之间的距离,与按两点坐标反算的距离相比较,其差值应满足下列条件:D≦10cm。

权属调查时,勘丈的相邻界址点间距,可以用来对解析法测定的界址点坐标作全面校核。

(3) 地物要素测量

地物要素测量,采用全解析法进行,利用全站仪进行野外数据采集,使用南方CASS测图软件进行数据编辑。

本项目的地物要素采集对象为平湖市两新社区以外的规划保留居民点及其他零星村庄。需要采集的要素只有农村居民点及其内部要素。具体的采集对象及采集要求如下:

① 房屋以墙基角为准,不得综合,不同性质、不同高度、不同权属的房屋应分割表示。落地阳台(指最底层阳台和地面直接接触的)表示,突出部分按实际位置以实线表示,悬空阳台可不表示;附属在楼房等建筑物上的门廊、雨罩等不表示;二层以上的突出楼房,底层墙基以实线表示,突出部分按投影位置以虚线表示;居民地内部小于6㎡的偏房、单独的小门楼一般不采集,与房屋毗连的小门楼可按房屋综合采集。凡有基础的在建房屋均应采集,并用《图式》4.1.3符号表示。

② 所有房屋应加注结构性质及层数,注记在建筑物的右上角。对于楼房层数,四周门窗处房檐的净高在2.2m以上的算作一层,低于上述高度的不算一层。小区建筑物的编号注记在建筑物的左下角,用2.5mm细等线体注记。

③ 街道两侧用石棉瓦、塑料制品等搭建的不正规的临时建筑不采集。

④ 室外楼梯要采集。

⑤ 正规的厕所、牲口房要采集,并加注“厕”或“牲”。永久性的固定垃圾台应采集。

⑥ 前出厦的房屋两侧有围墙的按房屋符号表示 。

⑦ 居民地的围墙一般应采集;与权属界址有关的或沿街道两侧用于亮化的栅栏要采集,当在图上短于1cm时不表示。

⑧ 加固坎上建有栏杆且无法按真实位置表示时,按栅栏坎符号表示。 ⑨ 划入宗地内的台阶要表示,未划入宗地的可不表示。

⑩ 实地大于0.5m的门墩依比例尺表示;其他以不依比例尺的符号表示。 2、宗地图编辑

宗地图式土地证书的附图,通过具有法律手续的土地登记过程的认可,是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持有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图件凭证,是处理土地权属问题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宗地图的主要内容:图幅号、地籍号;本宗地号、地类号、门牌号、面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及户主姓名;本宗地界址点、界址点号(要求与宗地草图界址点号相同)、界址线及界址边长;本宗地内建筑物、构筑物;临宗地界址线(示意);相邻宗地号、道路、街巷及其名称;比例尺、指北方向、图廓线、制图单位、制图员、审核员及日期等。

宗地图一般用A4纸,宗地过大时,原则上可按分幅图整饰;宗地图必须依1:500比例尺真实复制;宗地图指北方向必须与相应的地籍图指北方向一致。

3、地籍图编辑 (1) 图面编辑

①地籍图的内容应包括各级行政界线、街道(街坊)界线、地籍编号、宗地界址点、界址线、宗地用途、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地类号(末级地类)、地物要素等。

②将外业采集的界址点和地物要素数据,直接传输至电脑内,利用南方CASS软件以相应的代码和有关规定进行编辑,形成地籍图图形文件。

③地籍要素的分层按国土资源部二次调查数据库标准的要求执行,并按建库的要求进行拓扑检查,以满足图形入库的需要。

④界址点、界址线、线划绘制尺寸及街道号、街坊号、宗地号、地类号和其

它名称注记的字体,按《地籍调查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⑥地籍编号包括街道号、街坊号、宗地号。街道(坊)号注在图幅内适中位置(不得省略),宗地号、地类号必须注在宗地内,如果宗地面积太小可以注在宗地外的空白处。当一个宗地被两幅图或两幅以上的图幅分割时,面积较大的部分应注记宗地号、地类号,面积较小的部分可只注记宗地号,实在注不下时可注在内图廓线外或不注记。

⑦各级控制点须表示。

⑧各村庄要注记名称,当名称过长时可注记简称。 ⑨门牌号应注记在大门相应的位置,字头朝北或朝西。 14.2.4.2.1测量内容

地籍测量是利用专业的测绘仪器,以科学的方法,在调查区内建立地籍控制网,测量采集每一宗地的地籍要素,并绘制地籍图,为以后的土地登记和地籍调查提供依据。

地籍测量和普通的地形测量不同,地籍测量除测量地籍调查范围内地物外,应主要测量采集反映土地权属的地籍要素。

地籍图的内容包括行政区划要素、地籍要素、地形要素、数学要素和图廓要素。

2、地籍要素

1) 地籍要素包括地籍区界线、地籍子区界线、土地权属界址线、界址点、图斑界线、地籍区号、地籍子区号、宗地号(含土地权属类型代码和宗地顺序号)、地类代码、土地权利人名称、 坐落地址等。

2) 界址线与行政区界线相重合时, 只表示行政区界线, 同时在行政区界线上标注土地权属界址点,行政区界线在拐角处不得间断,应在转角处绘出点或线。

3) 地籍区、 地籍子区界线叠置于省级界线、 市级界线、 县级界线、 乡级界线和土地权属界线之下。叠置后其界线仍清晰可见。

4) 地籍图上, 对于土地使用权宗地, 宗地号及其地类代码用分式的形式标注在宗地内, 分子注宗地号, 分母注地类代码。 对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 只注记宗地号。 宗地面积太小注记不下时,允许移注在空白处并以指示线标明。宗地的坐落地址可选择性注记。

5) 按照标准分幅编制地籍图时, 若地籍区、 地籍子区、 宗地被图幅分割, 其相应的编号应分别在各图幅内按照规定注记。如分割的面积太小注记不下时,允许移注在空白处并以指示线标明。

6) 地籍图上应注记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名称、 单位名称和住宅小区名称。 个人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名称一般不需要注记。

7) 可根据需要在地籍图上绘出土地级别界线,注记土地级别。 3、地形要素

1) 界址线依附的地形要素(地物、地貌)应表示,不可省略。

2) 地籍图上主要地形要素包括居民地、道路、水系、地理名称等,注记表示方法按照DB33/T552-2014《浙江省1:500、1:1000、1:2000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和GB/T20257.1-200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的标准执行。

3) 地籍图上主要的地形要素包括建筑物、道路、水系、地理名称等。注记表示方法按照GB/T20257.1-200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执行。

4) 可根据需要表示地貌,如等高线、高程注记、悬崖、斜坡、山头等。 4、数学要素

数学要素包括内外图廓线、内图廓点坐标、坐标格网线、控制点、比例尺、坐标系统等。

5、图廓要素

图廓要素包括分幅索引、密级、图名、图号、制作单位、测图时间、测图方法、图式版本、测量员、制图员、检查员等。 14.2.4.2.2测量方法

1) 明显地形要素主要采用极坐标法测量,符合RTK系统观测条件的也可采用 RTK定位方法。

2) 其他方法观测困难或不能施测的地形要素可采用角度交会法、 距离交会法、 直角坐标法和截距法施测。

4) 根据工作底图、土地权属调查成果和现场观测草图,在计算机上采用数字测量软件系统导入外业测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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