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制度:高考改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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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 振 宇
(厦门大学 教育研究院,福建 厦门 361005)
恢复高考制度三十多年来,高考制度一直不
断改革以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高考制度中,录取制度的功能特性决定了其在高考制度中的核心地位,影响和决定着高考制度,录取制度的改革是高考制度改革的关键。
二、录取制度改革的关键要素三十年来,录取制度改革经历着由单一规则集向多元规则集演化的历程。从招生数量上来看,统一录取制度一直占据着录取制度中的绝对地位,同时也肩负着维护教育公平的重任。录取制度是分配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规则集,涉及到分配,就需要次序,次序就需要排队,排队就需要标准。标准是什么?考试评价制度中的统一考试方式是公认的公平方式,排序的标准就是高考成绩。按照上述逻辑,在这三十多年的改革中,统一录取制度也不断地进行多种形式的变革,但是影响高考制度最基本的两个因素并没有大的变化:1)考生排序的标准。2)一定的比例投档。这两个因素没大的变化,决定着录取制度没有大的改变,同时也就决定着高考制度的改革也没有根本上的变化。
录取制度的这两个因素的产生以及存在是有历史原因的。从恢复高考制度以来,高考分数一直成为投档的权威标准,甚至是唯一标准,录取制度中自主招生制度也是基于高考分数的基础之上的。投档中高考分数的绝对地位,使得考试评价制度中其他标准成为附属参数甚至是无用的参数。考试评价制度也因此为人们所误认为是影响高考制度改革的关键,高考制度也因而被冠以“高考指挥棒”的功能称号。
在排序标准基本未变的同时,档案投档比例也一直没有大的变化。过去的录取方式是手工录取,纸质档案的应用了投给院校考生档案的数量,只能采取相对比例的方式。在制度演化的路径依赖下,从计算机辅助录取,到现今的网上录取,都是一直沿用将考生按照一定标准排序,同时在此排序
一、录取制度是高考制度的核心部分我国现行的高考制度由考试评价制度和录取制度两个基本部分组成。录取制度是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分配规则集。按照实行规则的主体来分,录取规则集包括两类:实行统一录取规则集、自主选拔规则集。统一录取规则集是由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主导并实行的规则,而自主选拔规则集包括自主招生规则、保送生规则等,主要以高校为主导。
考试评价制度是为录取制度提供所需要的各种参数,其中统一高考所产生的高考成绩是录取制度的重要参数之一。考试评价制度还包括学校自主考试、学生的综合评价、高中阶段的成绩考查、以及加分照顾等。
在现阶段,统一录取制度把高考总分作为考生获取入学机会而进行投档排序的唯一标准参数,这就强化了考试评价制度中统一考试方式的地位和作用。从我国高考制度中考试评价制度的改革发展史中可以看出,无论是实行大综合、小综合,还是实行3+X,及至基础教育中文理不分科或者分科,高中新课程改革等等,考试评价制度在考试内容、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上进行着多方面改革,但最终都回到了录取制度这一原点。录取制度这一规则集没有根本改变,想通过改变考试评价制度来达到高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难以如愿的。
[收稿日期]201020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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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全国教育考试“十一五”科研规划课题“高考录取制度研究”(2009JKS4037)
[作者简介]谷振宇(19732),男,辽宁沈阳人,厦门大学博士生,主要从事高校招生考试研究。
24谷振宇:录取制度:高考改革的关键大学教育科学・教育前沿
基础上按一定的比例投档这样的模式。
投档比例的性决定了必须采取精确的排序标准,而排序标准的唯一性为投档比例的更是提供了依托的基础。这两个因素是现今录取制度改革的关键因素,是录取制度改革的突破点。
“一档多投,招办监督,院校预录,考生确认”。这样的模式充分满足了考生的意愿,同时省级招生部门真正成为考生和院校的服务机构和监督机构,为考生和院校提供相互选择的平台,充分满足考生的意愿和院校多元选材的标准。
一档多投的意义:原来的录取投档排序,是按照单一的高考分数进行排序,使得千所院校,同一种录取模式,加重了“统一考试”的权重,加重了考生的负担,甚至使得基础教育直接成为高考下的附属品。而一档多投,淡化了“排序”的分数项目,能够充分体现考生的志愿特征,使考生的志愿信息直达高等院校。高等院校能充分利用考生的信息进行综合性排序和选择,从中充分体现高等院校录取的自主权,真正能够实现在统一录取制度下的多元化选择,而只有统一录取制度实现多元化选择了,才真正能够使得高考制度多元化。
信息技术高度发展和广泛应用为高考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所有院校的录取原则录取过程录取结果都公布于众,加强了信息的透明度,加强了社会的监督。只有把院校推向社会监督和评价的最前沿,才真正使得院校认真行使和对待属于自己的权利,也真正拥有了自主权。高考制度一直所遵循的公平原则才能从根本上得到科学的实施。
三、录取制度的改革方向
高考制度要改革,首当其冲是录取制度要进行多元化改革,而录取制度中自主招生形式、保送生、艺体特招生等并不是改革的主流。录取制度多元化的关键是,录取制度中的统一录取制度要进行改革,即对投档方式进行改革。
在现今高考制度中,录取制度了选择方式,高等院校一直未能采取多元化标准选择考生,只是在高考分数加上性比例基础上对考生进行挑选,没有实现真正的招生自主。同时,不同层次、类型的高等院校都应用同一种投档模式,录取的科学性和效率大大降低。在录取制度中,统一录取制度所招收的考生数占绝对比例。自主招生、保送生、艺术体育特招生等类型招收的考生仅仅是录取制度中的极少部分,所占比例还不到整体的5%。高考制度要改革,实现多元化,必须针对录取制度中的统一录取制度进行改革。
在我国录取制度改革中,先后采取了几种投档模式进行投档:梯度志愿投档(纸质档案时期也采取这种方式)、梯度志愿加上平行志愿投档、平行志愿投档等,在这几种模式中分别以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的方式来进行投档。上述几种模式利弊都很明显,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高考制度存在的问题。统一录取制度的改革突破点在投档模式,而一档多投模式是统一录取制度及至高考制度改革的关键。一档多投模式,简单的说,就是将考生档案投向所报考的所有院校。这里面又分两种方式。第一种,一档多投,一档多录。考生档案投给所报考院校后,所有院校都能录取该考生,都给考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待入学时,由考生自行决定到哪个院校报到。在美国,大学招生基本采取这种模式。但是这是在招生计划处于自由状态,国家对于招生计划没有统一的情况下可实行的模式。在我国现今的招生计划制度下,这一步暂时很难实行。第二种,一档多投,一档一录。考生档案给所报考的所有院校,所有院校都能预定录取考生,但是由考生最终选择确定其中一所作为最终的去向。这种方式可以描述为,
四、录取制度改革对高等教育的影响
录取制度改革,解决了分数唯一排序的弊端,使得考生档案能够按照非限定招生比例投给院校,会带动和影响考试评价制度的改革,也最终决定了高考制度的改革。高考制度的改革,会直接影响院校的选才方式,院校的选才方式,会决定教育教学的方式,从而最终影响国家人才培养的方式和结果。
录取制度中按照一档多投模式方式进行改革,使得院校不再受120%以内等限定性投档比例以及高考分数唯一性排序的,加大了考生和院校的互相选择和对话空间。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也逐渐由制定、实施录取规则过渡到监督录取规则实施,成为考生和院校对话的中间服务机构和监督机构。在充分体现考生和院校互相自主选择的同时,把院校真正推向了社会,院校要重新审视和检查自身的办学定位和方式以及对于教育、对于社会应该肩负的责任和义务。录取制度的改革,会对现有招生计划制度造成良性的影响,慢慢会使招生计划制度在动态的影响下趋于平衡和自然。
UNIVERSITYEDUCATIONSCIENCE大学教育科学2010年第4期(总第122期)
录取制度改革会对高等教育系统产生积极的影响,起到四两拨千斤之效,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可能存在的问题。首先,若按上述方式进行改革,会使原有的投档模式下所掩盖的弊端都毫无遗漏地显现出来。考生通过自己的自由选择,会更加倾向于办学质量好,管理更先进,更具有潜力的院校,会使相当一部分“搭便车”的院校不能够坐享其成而使其生源受到影响,从而将院校全部投向了社会市场化选择的前沿,会使高等院校面临着从观念到管理上的巨大冲击。其次,录取制度的改革会使高等院校内部本来就显现的专业不平衡现象加剧,需要扶持的专业以及基础学科就需要国家采取相应的保证措施,同时会迫使院校采取大类招生,甚至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考生进入学校后通过选修相关课程进行再次选择专业,直接影响到包括教学、课程、学生管理等一系列的变革。在现在条件下“使高考改革积极稳妥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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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必须把握高考改革中的全局观”。录取制度改
革宜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对于不同类型院校应采
取不同的投档模式。比如:对于“211工程”、“985”院校就采取一档多投的模式,对于一般本科院校就采取平行志愿的模式;而对民的院校,最好采取梯度志愿结合平行志愿的方式,对于专科层次院校就采取自主考试、选拔甚至是注册入学的录取模式。
总之,高考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高考改革既要科学也要可行,要兼顾理想与现实[2]。高考制度要改革,录取制度是关键,而改革的目的要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参考文献]
[1] 刘海峰.高考改革中的全局观[J].教育研究,2002(02):21-25.
[2] 刘海峰.高考与录取制度改革的教育与社会视角[J].中国教
师,2004(02):13-16.
高考文理分合的历史与反思
刘 希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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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 教育研究院,福建 厦门 361005)
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
求意见稿中,“高中取消文理分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被列为20大重要教育改革议题之一。针对高中教育阶段究竟应否实行文理分科的教育教学模式这一问题,教育学界与社会各界展开了广泛而激烈的探讨,各学术报刊、新闻媒体也纷纷刊发了相关的系列专文。这些探讨多是从高中教育本身一端出发进行的,但问题是,高中文理分科问题并非是中学教育一方的事情,其解决还必须同时考虑高考文理模式的问题。高考由于巨大的“指挥棒”功能,其分科与否及科目具体设置状况,直接影响到基础教育的教育与教学。“只要高考分文理不同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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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文理分科是很自然的事”。实际上,无论是
[收稿日期]2010205218
在国家高中课程的教学大纲还是课程标准中,都没
有文理分科的明确提法,目前的高中文理分科现象只是现行高考文理分科模式下的一种自发产物,当然也是一种必然产物。因此,对于高中文理分科问题的全面探讨与解决,还必须将视线拓展到高考文理分科问题上来。现在问题的关键便是,高考究竟是否应当采行文理分科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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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现实与教育历史之间往往存在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对高考文理分科的历史演变进行考察,对于破解当今高考以及高中文理分科问题的争论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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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自主招生与高考改革研究”(2009JJD880016)
[作者简介]刘希伟(19812),男,山东烟台人,厦门大学博士生,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理论与历史、科举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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