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分公司(以下简称南阳分公司)对所属单位及单位负责人、公司机关科室及负责人、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南阳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所属单位包括收费站、路政大队、运维中心;所属单位负责人是指南阳分公司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 考核的目的是督促各单位、各科室、各岗位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实现公司年度工作目标;为公司评先、绩效工资评定、干部选拔使用提供依据;增强全体人员工作责任感和竞争意识,落实各项制度,全面提高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竞争力。
第四条 南阳分公司的考核评价工作,遵循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原则。
(一)按照经济收益最大化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所属单位及负责人、机关科室及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评价。
(二)按照所属各单位所处的不同行业和业务等不同特点,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实行科学的分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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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所属单位提高战略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按照全面落实责任的要求,推动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全员考核体系,增强企业管控力和执行力。
第二章 考核体系
第五条 考核的组织
公司成立考核管理委员会,为考核领导机构,负责全公司考核评价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协调。公司考核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任:廖军 鄢宏发
副主任:马为民 胡松涛 苗保民
成员:公司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基层单位负责人 考核管理委员会下设考核督察办公室为公司的二级考核主体,负责公司所属单位全面考核工作的实施。
各基层单位分别由一名领导牵头,配备3-4名兼职考核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为三级考核主体,负责本单位考核工作的实施。
(一) 二级考核主体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对本单位机关各科室和基层各单位管理工作的考核。其具体工作职责:
1、依据一级主体的考核评价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二级考核评价办法,完善二级考核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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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对本单位机关各科室和基层各单位进行考核; 3、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收集、汇总、将考核结果报本单位考核管理委员会审定,并将审定结果通报或按时上报;
4、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三级考核主体的考核工作; 5、负责对三级考核主体提出的申诉进行复议; 6、负责三级考核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 三级考核主体工作职责
负责对本单位全体员工工作情况的考核。其具体工作职责:
1、依据二级考核评价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三级考核办法及细则,完善三级考核各项制度;
2、负责对本单位员工日常工作进行考核;
3、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收集、汇总、通报,并按时将考核结果向二级考核主体上报备案。
第六条 考核的内容
考核主要分单位考核、机关科室考核、负责人考核、机关工作人员考核。
(一)单位考核主要从单位管理、党群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二)机关各科室考核主要从基本指标、分类指标和评议指标三个方面进行。
1、基本指标,是指各科室根据公司季度目标任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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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安排和本科室职能职责确定的在本季度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
2、分类指标,是指各科室在季度工作中均需达到的指标。主要包括资产管理、工作信息、劳动纪律、环境卫生等。
3、评议指标,是指从科室工作计划能力、工作执行效率、工作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的度评议。
(三)年度负责人考核主要从工作完成情况、个人贡献、素质和能力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四)机关工作人员考核主要从工作业绩、个人贡献、综合素质和履职情况四个方面进行。
第七条 考核的依据
考核工作以二级考核主体和三级考核主体考核标准为依据,二级考核主体和三级考核主体考核标准均适用于二级考核,并参照集团公司、高发公司、南阳分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进行。机关考核以公司的目标任务及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为依据。
第 考核的时间
三级考核主体实行日考核月排名;二级考核主体实行月考核季度排名。
机关考核分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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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考核的评价
(一)所属单位考核结果按照月考核综合得分情况予以评价,季度考核、半年、年度考核评价为月考核累计分值的均值,结合一级考核成绩确定考核结果。所属单位负责人考核结果按照年度考核综合得分情况予以评价。
(二)机关科室考核评价按照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综合得分情况进行排序。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违法违纪的科室,个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被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价为末位。机关工作人员考核评价按照年度考核综合得分情况予以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
第三章 单位考核
第十条 单位考核以每月为考核期,包括单位管理考核、党群工作考核和反腐倡廉工作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单位管理考核以每月为考核期、党群工作考核和反腐倡廉工作考核以每季度为考核期。其权重为单位管理占80%,党群工作占10%,反腐倡廉工作占10%。养护单位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工作标准及评分标准依照高发公司绩效考核评价办法附件9-1-2。
(一)单位管理考核
单位管理考核主要是对所属单位每月开展工作情况的考核,以二级考核主体和三级考核主体考核标准为依据,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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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为100分。单位管理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占70%,业务考核由考核办联合各业务主管科室参照高发公司绩效考核评价办法附件2-1进行考评,安全生产占10%,安全生产考核由路产科联合公司相关科室依照附件3进行考评,资产管理占5%,信息管理占5%,资产管理、信息管理按各自的考核细则执行,制度、规定、办法、通知、方案、活动的落实情况占10%,考核督察办公室联合相关科室将进行不定期检查,每人违反一次扣1分。
业务考核采取拉网式考核、互查、回头看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执行,每季度的其中两个月组织拉网式考核,另外一个月组织一次互查。拉网式考核由公司领导带队,考核办联合相关科室组成联合考核组,进行全面工作检查,依据细则按百分倒扣形式计算出各单位具体得分;互查由公司考核办牵头组织,联合相关科室并抽调基层业务骨干组成互查小组,采取随机抽检的方法,临时决定检查对象,检查中发现问题不扣被检单位分,对发现问题的检查者所在单位按查出问题分值的10%加分。回头看考核是对所有基层单位的拉网式检查、互查实行回头看检查制度,凡是在整改通知书限定的时限内没有整改的问题,进行双倍扣分。
(二)党群工作考核
党群工作考核主要是对所属单位每季度、半年度、年度党群组织建设等各项目标任务的考核,以年度党群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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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责任书为依据,采用百分制计分。党群工作考核由政工科联合公司相关科室按照附件1进行考评。
(三)反腐倡廉工作考核
反腐倡廉工作考核主要是对所属单位每季度、半年度、年度反腐倡廉工作等各项目标任务的考核,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为依据,采用百分制计分。反腐倡廉工作考核由监察室联合公司其他科室按照附件2进行考评。
第四章 机关科室考核
第十一条 考核目标确定 (一)基本指标
季度初,各科室依据公司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本科室职责,对本科室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制定季度工作计划,每季度五日前列出本科室季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时限、工作标准、分值比重、评分标准、责任人,工作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考核办汇总,每季度末由各科室先自评,主管领导与科室面谈评定考核成绩,报考核办汇总,经考核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按落实情况计算得分。(详见附件4、附件5)
(二)分类指标
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考核。其中,资产管理指标由财务资产科依据公司资产管理相关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进行考核;工作信息指标依据办公室下达的指标数量进行考核;环境卫生指标和劳动纪律指标由机关考核办公室联合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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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依据公司劳动纪律相关要求进行考核,每违反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三)评议指标
评议指标包括公司领导评议、基层单位负责人评议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评议,其权重分值为7:4:4。评议均以无记名方式进行,基层单位负责人对机关各科室进行评议。评议指标考核标准、评分标准及评分表参照高发公司绩效考核评价办法附件7-1、附件7-5。
第十二条 机关科室考核以量化评议打分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各考核指标权重分值为:基本指标70分,分类指标15分(其中资产管理3分、工作信息5分、劳动纪律5分、环境卫生2分),评议指标15分。
第十三条 考核结果计分方法
考核成绩=基本指标计分+ 分类指标计分(资产管理计分+工作信息计分+劳动纪律计分+环境卫生计分)+评议指标计分(公司领导评分+所属基层单位负责人评分+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第五章 单位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考核
第十四条 单位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考核以自然年度为考核期,包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考核、个人贡献考核、素质考核和能力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其权重为工作完成情况占60%,个人贡献占16%,素质占10%,能力占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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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完成情况考核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比重占60%,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与对单位的单位管理考核一致。
(二)个人贡献考核
个人贡献考核主要考核领导班子各成员分管业务情况以及对单位、科室的贡献,采用十分制计分。(参照高发公司绩效考核评价办法附件6)
(三)素质考核
素质考核包括政治素质考核、职业素质考核和廉洁从业考核。素质考核比重占10%,其中政治素质考核占4%、职业素质考核和廉洁从业考核各占3%,均采用十分制计分。(参照高发公司绩效考核评价办法附件6)
(四)能力考核
能力考核包括决策能力考核、执行能力考核和创新能力考核。能力考核占14%,其中执行能力考核占6%、决策能力考核和创新能力考核各占4%,均采用十分制计分。(参照高发公司绩效考核评价办法附件6)
(五)年度个人贡献考核得分、素质考核得分和能力考核得分均通过年度民主测评获得。
第六章 机关工作人员考核
第十五条 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由各科室负责,分年度和季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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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考核。各科室在自然季度结束前15日内,组织进行本科室工作人员考核。(评分办法参照高发公司绩效考核评价办法附件7-12)其程序为:
1、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季度总结,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 2、召开本科室全体人员会议,组织进行员工述职和民主评议。会议须邀请本科室主管领导参加。季度考核结果由各科室记录备案,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以四个季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对机关工作人员综合评定,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第七章 考核目标的确定、调整和监控
第十六条 考核目标的确定
年初,由公司各相关业务管理科室对目标考核任务进行核定后,报送考核管理委员会审定后,下达所属各单位。
第十七条 考核目标的调整
考核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业务管理科室对年度考核任务进行统一修订,修订后一般不予调整。执行目标任务过程中,如遇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宏观变化、市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集团、高发公司、南阳分公司重大战略调整等特殊原因确需对目标任务进行调整的,原则上应由所属单位适时提出书面申请,经各相关业务管理科室研究,报考核管理委员会审订后,方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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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 考核目标的监控
公司对目标考核任务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控。 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下达后,所属单位将每季度目标考核任务执行情况上报各相关业务管理科室,各业务管理科室对目标考核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汇总分析,交公司考核督察办公室备案。
考核督察办公室对所属单位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监督。
第八章 考核程序和方式
第十九条 公司的每月考核以考核督察办公室根据平时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开展检查、组织互查,进行整理汇总,做出考核评价,报公司考核管理委员会核定。
第二十条 所属单位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的年度考核,提前7个工作日将考核日程安排、考核方式方法通知被考核单位、科室。所属单位、科室根据年度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负责人履职情况、廉洁从业情况,分别形成单位年度工作报告及负责人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并以书面形式上报。
第二十一条 对单位的每月、每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和单位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束后,考核督察办公室将考核结果形成考核报告,报考核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公示或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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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包括日考核、月考核、季度考核、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主要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通过收集现场资料、检查相关记录和台帐、专项检测等方法取得数据和信息,作为考核评价的依据。机关考核采取收集量化数据、度评议、定期检查等形式进行。
三级考核月报表在下月3日前完成并上报。(见附件6)
第九章 考核结果应用
公司每季度对机关各科室进行一次评比,评出三个先进科室,进行奖励。每季度对各站、队进行一次评比,评出三个收费站、两个路政大队为优胜单位,进行奖励。每季度对运维分中心进行一次评定,成绩在98分以上的可评为优胜单位,进行奖励。每季度对养护单位进行一次评比,评出一名土建养护优胜单位,评出一名绿化养护优胜单位,进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半年、年终公司考核管理委员会结合季度考核成绩评出三名 “最佳科室”,三名 “最佳收费站”,两名 “最佳路政大队”,一名 “最佳土建养护单位”, 一名 “最佳绿化养护单位”,四名“最佳资产管理单位”,四名“最佳信息上报单位”,运维分中心成绩在98分以上,按奖励办法落实,并颁发奖牌。
第二十四条 考核表彰工作在考核管理委员会领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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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由公司相关科室组织实施。
第十章 奖惩办法
第二十五条 公司考核管理委员会将按照考核结果与评先挂钩,对在考核中评选出的先进科室和优胜单位以及年终最佳单位实施奖励,对考核中相对落后的单位实施惩处。
第二十六条 奖励办法
(一)对于季度考核获得最佳的单位通报表彰,并奖励现金500元。
(二)对半年被评为最佳的单位通报表彰,并奖励现金1000元。
(三)对年终总评被评为最佳的单位通报表彰,并奖励现金2000元。
(四)对在半年或年终迎接一级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公司赢得荣誉的被考核单位,半年排名取得单项第一名奖5000元、第二名奖3000元、第三名奖2000元;全年排名为公司取得单项第一名奖8000元、第二名奖5000元、第三名奖3000元。(并列单位多,虽排名前三但仍是省公司后二位的不予奖励)
(五)在迎接省公司一级考核中未被扣分的单位,成绩确定后一次直接兑现奖励现金2000元。
(六)对于半年在省公司一级考核中单项业务排名前三的主管业务科室,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6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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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于全年在迎接省公司一级考核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公司设立特殊贡献奖,奖金数额由公司视情研究决定。
第二十七条 惩罚措施
(一)二级考核中按考核内容和考核细则对被考单位实行扣分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凡是二级考核中每次每扣一分处罚现金20元(建议三级考核每次每扣一分罚金不要超过20元)。
(二)对二级考核按权重系数打分综合评定,倒数第一名且成绩在93分以下的单位,实施通报批评(不扣分),限期改正,必要时派机关人员对口蹲点帮扶。
(三)对连续两次二级考核末位且平均成绩在93分以下的单位,对单位领导实施问责,黄牌警告,扣除本单位全体半年绩效工资5%。
(四)对一年内三次二级考核末位且总评成绩在93分以下的单位,单位领导向公司考核管理委员会进行述职,由考核管理委员会以共同投信任票的方式表决,信任投票过半数的可留任,信任投票未过半数的,报公司领导班子研究作出处理决定,并扣除单位全体全年绩效工资5%。
(五)对于一级考核主体采取抽检方式考核的机关科室、收费站、路政大队、运维分中心在第二次复检被扣分的,每扣1分,处罚直接责任人400元,间接责任人各(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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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三级考核人员)200元,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领导每人200元。排名前五位的按扣分处罚标准的50%执行,排名前三位的按扣分处罚标准的25%执行。在一级考核中半年、全年单项排名有一次末位的,取消二级考核半年、全年评选最佳资格,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公司领导班子述职,公司视情对单位领导进行调整、降职、免职,并扣除单位全体全年绩效工资5%。
(六)对于养护单位的处罚,在省公司一级考核中,每扣我公司1分,处罚养护单位10000元(单项排名前三位的不再进行扣分处罚,但并列单位多,位列后两位的正常处罚)。
(七)机关科室在二级考核中,第一次排名末位且成绩在93分以下的,向分管领导述职;连续两次排名末位且成绩在93分以下的,由公司领导进行戒勉谈话,一年中三次排名末位且成绩在93分以下的,由公司领导视情做出处理决定。
(八)对于机关主管业务科室分管的单项业务在省公司半年一级考核中排名后三位的,分别处罚800元、500元、300元。
(九)所有二级考核罚金全部用于对获胜单位的奖励,由公司考核管理委员会统一掌握。
第二十 对在省厅、省高管局、省公司、南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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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表彰的单位和部门分别奖5分、4分、3分、2分。对在省厅、省高管局、省公司举行的各类业务比武、竞赛等活动中,积极参与并被选中的每人次给所在单位加0.2分,对在省厅、省高管局举行的各类活动中取得前五名的,每人次给所在单位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在省公司举行的各类活动中取得前三名的每人次给所在单位分别加3分、2分、1分。
对公司机关各科室及基层各单位中出现被省级单位正式下文通报批评或省级媒体曝光经查实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分,被省级领导口头批评并要求有处理结果的一次扣8分,被交通厅高管局正式下文通报批评的或地市级媒体曝光经查实情况属实的一次扣5分,被省公司正式下文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对于在分公司内部正式文件通报批评的一次扣所在单位1分。
对于本单位、科室人员被省公司或分公司党总支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的按每人次所在单位、科室扣2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按每人次所在单位、科室扣3分,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按每人次所在单位、科室扣4分,给予留党察看处分的按每人次所在单位、科室扣5分。
对于本单位、科室人员被省公司给予记过处分的按每人次所在单位、科室扣2分,给予记大过处分的按每人次所在单位、科室扣3分,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按每人次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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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科室扣4分,因违纪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按每人次所在单位、科室扣5分,对给予刑事处理的按每人次所在单位、科室扣6分。
第二十九条 公司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提出对所属单位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的奖惩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把考核结果作为所属单位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任免、调整或建议任免、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所属单位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在南阳分公司内部进行通报表彰;为“不称职”的,进行诫勉谈话,指出问题和不足,限期改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不称职”的,予以建议调整或调整。
第三十一条 所属单位年度单位管理考核结果为85分以下的,不得确定为“优秀”和“良好”等级,单位负责人不得确定为“优秀”和“称职”等级。
第十一章 考核结果的复议
第三十二条 在考核结果公示期间,被考核单位和个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向原考核主体提出复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由原考核主体针对申诉内容5日内予以答复,仍有异议的,向上级考核主体申诉。公司考核管理委员会有最终仲裁权。
第十二章 考核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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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为保证考核工作的性、公正性,考核督察办公室开展考核工作所需费用由公司统一解决,考核人员要严格执行考核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方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接受被考核单位宴请、礼金、礼品。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暗示、明示考核人员更改考核结果。
第三十五条 考核人员收集各类数据信息要实事求是、准确完整。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考核工作,提供资料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第三十六条 为保证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级考核主体都要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天,公示期内允许复议。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公司所属单位的考核评价办法应在本考核评价办法确立的基本框架内制定,并上报公司考核督察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 本办法由公司考核督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
1、党群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2、反腐倡廉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3、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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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机关科室季度工作目标任务表 5、机关科室季度工作目标任务自评表 6、南阳分公司三级考核主体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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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党群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一)季度、半年度、年度党群工作考核评价指标计分办法
党群工作考核评价综合得分= 党群工作二级考核工作情况评价得分*10%
(二)季度、半年度、年度党群工作考核评价内容和办法
党群工作二级考核评价内容包括: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工会建设、团的建设(详见高发公司绩效考核评价办法附件4-1-2)。
党群工作二级考核评价办法:对照附件内容,采取听取组织汇报、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查看日常原始记录的方式进行考核,并现场提取影像、记录等资料。
具体要求、方法和评分:
二级考核主体按照高发公司绩效考核评价办法附件4-1-2对各基层单位一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应公正、公平、科学,考核资料应完善、归档。
(三)各项评分标准以考核内容分值为扣分上限。 (四)考核内容中要求的规范,以高发公司政治部、工会、团委下发的工作手册和相关规定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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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反腐倡廉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一)季度、半年度、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考核评价指标计分办法
1、反腐倡廉工作考核评价综合得分= 反腐倡廉工作二级考核工作情况评价得分*10%
(二)季度、半年度、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考核评价内容和办法
1、反腐倡廉工作二级考核评价内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推进工作情况、采取措施(详见高发公司绩效考核评价办法附件5-1-2)。
2、反腐倡廉工作二级考核评价办法:对照附件内容,采取听取组织汇报、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查看日常原始记录等方式进行考核。 具体要求、方法和评分:
(1)二级考核主体按照高发公司绩效考核评价办法附件5-1-2对各基层单位一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应公正、公平、科学,考核资料应完善、归档。
(2)各项评分标准以考核内容分值为扣分上限。 (3)考核内容中要求的规范,以高发公司纪委和监察部下发的相关规定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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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基准分 评分标准 1、没有安全领导组织机构扣2分 2、一把手没有担任主任的扣2分 3、没有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扣2分 4、没有建立安全工作机构的扣2分 5、没有专职安全员扣2分 6、出现工伤一人扣5分 7、出现一次火灾事故扣5分 8、出现一次交通责任事故扣5分 9、出现其他安全事故一次扣5分 10、出现下列责任事故本项不得分(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死亡1人、重伤3人以上的);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者,本项不得分 1、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全面性的,每项扣2分 2、未结合“防火、防盗、防中毒、防灾”等相关要求,制定切实、有效的规章制度的,每项扣2分 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未建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操作规程相关规章制度的,每项扣1分 办公设施缺一项扣2分 安全设施不齐全的,缺一项扣3分 考核办法 一、组织机构 (20) 1、建立有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 2、单位一把手任主任 3、有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 4、设置有安全管理工作机构 5、有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0 查阅文件及了解情况 1、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全面性的各类规章制度 二、规章制度 2、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防火、防盗、防中毒、防灾”等相关要求,制定切实、有效的规(5) 章制度 3、要建立各类特殊行业、特殊工种操作规程的相关规章制度 1、安全管理办公设施(电话、传真机、计算机、三、安全设备照相机、摄像机、交通工具等)齐全 设施(5) 2、消防安全设施齐全
5 查阅制度及相关材料 5 查阅资料,查看办公设施 22
3、防雷防爆安全设施齐全 4、配电房安全设施齐全 5、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公示牌齐全 1、有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2、目标责任考核 (1)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2)有考核、有记录、有奖惩 1、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综合检查 每周一次安全专项检查 2、重大活动、重要时段和根据上级要求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3、每次安全检查活动有方案、有内容、有记录、有总结 4、对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重点部位每天有安全检查记录 1、安全档案种类齐全,内容详实 4、档案管理 2、特殊工种人员档案 3、安全档案有专人管理 1、重大安全活动结束3日内上报工作情况 2、及时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和季度安全工作总结 3、及时报送日常安全工作信息 4、报送典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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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的扣2分 2、不详细、不具体扣2分 3、年度计划不落实的,每项扣2分 没有签订目标责任书的扣3分 缺一项扣1分 没有按期组织检查的扣1分 未按要求执行的,一次扣1分 未按要求执行的,一次扣1分 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项未整改扣2分 未按要求执行的,一次扣1分 1、没有建立档案,不得分; 2、种类不齐全,内容不详实,每项扣0.5分 不齐全扣1分 无专人管理不得分;管理混乱扣1分 1、未及时上报的,一次扣0.5分 2、工作情况内容不详实的一次扣0.5分 1、未上报的不得分 2、未及时上报的扣0.5分 报送日常安全工作信息一次加0.5分 报送典型材料一次扣0.5分 查阅文件及相关资料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3、安全检查 四、安全管理 工作(40) 5、信息管理
1、有宣传与培训计划 2、对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有培训 五、宣传与培训教育(12) 3、对安全管理人员有培训 4、对特殊操作人员有安全教育 5、对新员工班组有安全培训 6、各类安全培训记录安全 1、公布举报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件地址 六、举报与奖励 (5) 2、有举报处理结果和落实记录 3、奖励兑现 1、有类别齐全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七、应急预案 (8) 2、预案可操作性强,人员、设备、物资等应登记建档 3、各类应急预案应进行演练 1、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迟报、瞒报情况 八、事故处理 (5) 2、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及重大财产损失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 3、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及重大财产损失的查处情况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2 2 2 2 2 2 2 2 1 3 4 3 2 2 1 1、没有宣传培训计划不得分 2、不详细、不具体扣0.5分 3、计划少落实一项扣0.5分 未按要求执行的,不得分 未按要求执行的,不得分 未按要求执行的,不得分 未按要求执行的,不得分 没有培训记录扣0.5分,记录不齐全每次扣0.5分 每少一项扣0.5分 未按要求执行的,不得分 未按要求执行的,不得分 应急预案不全面的扣1分 预案可操作性不强扣0.5分;未建档的扣1分 一项预案无演练扣0.5分 迟报一次扣0.5分;瞒报一次扣1分 “四不放过”少一项次扣10分 未按要求执行的,不得分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查阅文件资料 查阅资料,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了解走访群众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随机抽查 查阅演练记录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了解走访群众 查阅资料
24
附件4:
南阳分公司2010年第 季度工作目标任务表
部门: 日期: 序号 工作内容 权重(%) 达到目标 完成日期 考核指标 评分标准 备注 主管领导: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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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南阳分公司2010年 季度工作目标任务自评表
部门: 日期: 序号 工作内容 权重(%) 合计
评分标准 任务完成情况 自评分 备注 主管领导: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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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南阳分公司三级考核主体月报表
单位:(公章) 年 月 名次 姓名 岗位 得分 奖罚情况 备注 处理结果 处罚责任人 的通报期号 单位负责人: 制表人: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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