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第一章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
第一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法主要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建筑许可
建筑许可包括建筑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两方面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1、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落实;
8、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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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施工许可证自动废止。 2、中止施工: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3、恢复施工: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4、 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从业资格 1)单位资质: 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按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 2)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承发包 建筑工程发包 发包方式: 招标发包,直接发包 禁止行为: 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建筑工程承包 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包业工程,禁止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以任何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1、联合承包:联合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并应按业务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2、除总承包合同已约定的分包外,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3、但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
4、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建筑工程造价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6、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建筑工程监理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监理的内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工程生产管理三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群防群治制度
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安全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1、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2、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3、建筑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4、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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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1、合同所列的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合同法》由总则、分则、附则组成
3、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 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1、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 2、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8点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的订立 要约
1、有些合同在要约之前还会有要约邀请。 1)要约邀请在法律上无需承担责任。
2)寄送的价目表、招标公告、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
2 、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 受要约人时生效。
3、要约的撤回:要约可以撤回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 受要约人;
4、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下列情形之一,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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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要约人依法撤销 要约; C.承诺期限届满 ,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D.受要约人 对要约的内容 作出实行变更 。 承诺 1、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达到要约人。 2、以信件或电报作出的要约,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3、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撤回 1、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2、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约; 3、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4、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合同成立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1、合同成立的时间(p6)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的,可以在合同成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2、合同成立的地点(p6) 5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无主营业地点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地。
当时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采用合同书形式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3、合同成立的其他情形
1、法律、行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
格式条款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缔约过失责任 发生在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无效的缔约过程。 1、构成条件:
①当事人有过错。若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②有损害后果的发生。若无损失,亦不承担责任; ③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造成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2、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③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合同的效力:
1、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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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日既是合同生效之日,二者在时间上是同步的。 2、效力待定合同 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效力能否产生尚不能确定的合同。包括: 1)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合同有效情形:1)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2)纯获利的合同3)与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代定的合同 3)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的效力 。 4)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的效力。 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 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 1 、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 2、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并非一律无效,在以下几种情形下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 : ①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即为有效合同; ②纯获利益的合同。 ③与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 3 、与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无权代理人代定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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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包括: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范围或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的情形。
1)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2)与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3、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2)表见代理:是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理由是否正当、充分,就成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的关键。
4、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的效力。 5、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的效力。
效力待定合同一般为无效合同 ,但经权利人追认 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 的,该合同有效。
注意:在一般情况下,合同中的免责条款都是有效的。但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A.造成对方人身伤害 的;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 的。
无效合同
1、概念:内容或形式违反了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第三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为法律保护、不具法律效力的合同。
2、无效合同的情形:(p9 5点)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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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 3、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情形:(p9 2点)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以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1、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的情形。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有: A. 因重大误解 订立的; B.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 2、撤销权的消灭 撤销权:损害一方当事人对可撤销的合同依法享有的、可请求人民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的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2)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放弃 撤销权。 3 、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依法进行如下处理: 1 )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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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赔偿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4 )收归国家所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 (三)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附随义务:
1)及时通知义务;2)提供必要条件和说明的义务;3)协助义务;4)保密义务。 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
1、价款或报酬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
1 )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依法应执行定价或指导价的 ,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 2)逾期交付标的物 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新价格执行 。
3)逾期提取标的物的 ,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原价格执行 。
2、履行地点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
1)给付货币 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履行; 2)交付不动产 的,在不动产所在地 履行; 3)其他 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履行。 3、履行期限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 ,债权人也可随时要求履行 ,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4、履行方式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 按有利于实施合同目的的 方式履行。 5、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 由履行义务一方 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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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
1)向第三人履行合同。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由第三人履行合同。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承担责任。
7、合同履行过程中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因债务权人分立。债权人分立、合并或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中止履行或将标的物提存。
2)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可拒绝,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券人增加的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合同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法》的定义
合同主体的变更实质上就是合同的转移 。 合同变更分为协议变更 和法定变更 。 合同的转让
1、合同债权(权利)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除非经受让人同意,否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 2、合同债务(义务)转移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经债权人同意; 原债务人享有的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也随债务转移而由新债务人享有; 3、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适用上述债权债务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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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义务。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终止的原因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 1 )债务已经按约定履行; 2 )合同解除; 3 )债务相互抵消;
4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 )债权人免除债务; 6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
1、继续履行。 首选方式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4、违约金。 5、定金。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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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据法律规定或约定解决。 合同争议的解决
1、对于一般的合同争议,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2、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一般都适用于不动产所在地的专属管辖,由工程所在地人民管辖。 争议的解决办法:
1、和解(协商)当事人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 2、调解 在第三者主持下
3、仲裁 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4、诉讼 工程所在地人民 招标投标法
1、范围: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家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
1、招标条件:审批手续,取得批准;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后则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1、招标文件发放 :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修改或补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之前 ,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投标单位,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2 、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最短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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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的必须保密。 投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后则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要求投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联合投标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开标、评标和中标:
开标:开标应当在招标人的主持下,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公开进行。 邀请所有的投标人参加。 标评: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中标人应当符合的条件(p19 2点)
中标: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其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并同时通知所有未中标投标人中标结果。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1、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在必要时,可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指导价或定价: 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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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2、干预措施: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 3、定价依据: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社会承受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是一部规范我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利用、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等行为的法律。 1、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4、土地的管理由县级以上相关部门负责。 建设用地 1、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附着物和青苗的报偿费; 3、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A.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B.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C.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D.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4、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 、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保险 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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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可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税率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按税收征收对象不同,税收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五种。 第二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部门的行政管理: 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 2、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是行业的自律性组织 地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是工程造价管理咨询行业的地方性组织 注意各自的管理职能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甲级资质标准 1)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三年; 2)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3)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 4)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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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6)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有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7)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8)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9)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10)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11)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12)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三年内无违规行为。 2、乙级资质标准 (和甲级对照) 2)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3)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年以上; 4)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7)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8)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承接 1、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受行政区域。 2、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17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备案: 4、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接受备案之日起20日内,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5、应由设立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业务、订立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6、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应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法律责任 资质申请或取得的违规责任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的,不予受理或不予资质许可 ,并给予警告 ,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的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 ,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经营违规责任 1、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3、有下类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A.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备案的;B.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 其他违规责任 18
1、有下类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2)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4)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5)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6)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
在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活动中,从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专业人员可以分为两个级别,即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 工程造价师: 1、概念:p32
2、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4个科目p33。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年内全部通过 3、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注册工程造价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1、初始注册: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2、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3、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 、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 、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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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 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 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5 、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的; 6 、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 ,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 7 、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 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 8 、被吊销注册证书 ,自被处罚决定之日 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 的; 9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 ,自被撤销注册之日 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 的; 10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 情形。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权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继续教育,分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 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1、资格考试 造价员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通用专业和考试科目;通用专业分为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两个专业 2、从业:造价员不得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 见川建价师协[2007]05号文 资格证书的管理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上每3年检验1次;检验的内容为:业绩、继续教育情况、职业道德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证书和专用章(7点) 1)无工作业绩; 2)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3)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20
4)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5)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6)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 7)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
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3年; 自律管理:造价员职业道德准则包括(p37 7点)
第二章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第一节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建设工程项目是指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策划、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和考核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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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 1、单项工程 :在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中,具有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 2、单位(子单位)工程: 指具备施工条件并能形成使用功能 的建筑物及构筑物 。 按单项工程的构成,可将其分解为建筑工程 和设备安装工程 ; 3、分部(子分部)工程: 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 确定。 4、分项工程: 一般按主要工程、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建设工程项目的分类 *** 1、按建筑性质划分: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 2、按投资作用划分: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 3、按项目的投资效益划分: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 4、按项目的投资来源划分:投资项目(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投资项目) 和非投资项目 5、按项目的规模划分: 基建项目分大、中、小型;更新改造项目分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两类;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1、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各个阶段之间存在严格的先后次序,可以进行合理的交叉,但不能任意颠倒次序。 1)投资决策阶段工作内容 ①编报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论述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可能性。 批准的新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②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项目投资决策审批制度 22
投资项目和非投资项目分别实行审批制、核准制或备案制。 A投资项目: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审批的内容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 概算 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只审批资金审批报告
B非投资的项目 核准制和备案制 2)实施阶段 工程设计:
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重大项目可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A初步设计 编制项目总概算
如果初步设计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应说明原因和计算依据,并重新想原审批单位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B技术设计
C施工图设计 完整的表现建筑物外形、内部使用功能、结构体系、构造状况以及建筑群的组成与周围环境的配合。
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建设准备: 主要内容:(4点)
施工: 项目新开工的时间(p41) 生产准备:(p42 4点) 3)交付使用阶段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投资成果转入使用的标志。
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整理技术资料 绘制竣工图、编制竣工决算
竣工验收的程序: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正式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工程项目可以一次性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备案: 15日向工程所在的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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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的概念:
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
项目管理:针对性、系统性、程序性和科学性 项目管理知识体系:
9个知识领域 P44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和发展趋势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
造价、质量、进度;是对立统一关系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
A.集成化 B.国际化 C.信息化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
①业主方项目管理②工程总承包方项目管理③设计方项目管理④施工方项目管理⑤供货方项目管理 施工方项目管理:
目标体系(QCDSE目标体系):施工质量(Quality)、成本(Cost)、工期(Delivery)、安全和现场标准化(Safety)、环境保护(Enivironment)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任务
主要任务: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控制和总结评价 控制的措施:
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目标控制、风险管理、信息管理、环境保护; 注意:各项措施的具体内容
环境保护做到“三同时”:主体工程与环保措施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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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流程
成本预测是成本计划的编制基础,成本计划是开展成本控制和核算的基础;成本控制能对成本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保证成本计划的实现,而成本核算又是成本计划是否实现的最后检查,它所提供的成本信息又是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等的依据;成本分析为成本考核提供依据,也为未来的成本预测与编制成本计划指明方向;成本考核是实现成本目标责任制的保证和手段。
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成本预测
1、定性预测 2、定量预测 成本计划
项目成本计划的内容 直接成本计划 间接成本计划 项目成本计划的编制方法
P50 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的主要环节:
计划预控、过程控制和纠偏控制 成本控制的方法: 项目成本分析表法 工期-成本同步分析法 挣值分析法 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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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和范围: 方法:
表格核算法 会计核算法 成本分析
项目成本分析方法
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差额计算法、比率法 综合成本分析方法 P53 成本考核 内容(p 5点) 指标
企业的项目成本考核指标 项目经理部可控责任成本考核指标
章二 第三节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的分类 1 、按风险来源划分:
自然风险 、社会风险 、经济风险 、法律风险 和政治风险 ; 2 、按风险影响范围划分: 局部风险 和总体风险 。 3 、按风险可否管理划分:
可管理风险 、 不可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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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风险涉及的当事人划分
1、业主的风险 :三类:人为风险 、经济风险 和自然风险 ;
2、承包商的风险 :三类:决策错误风险 、缔约和履约风险 、责任风险 (包括职业责任风险、法律责任风险、替代责任风险 );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程序
1、风险识别方法包括专家调查法、财务报表法、初始风险清单法、流程图法等; 最主要成果是风险清单,
2、风险分析与评估常用方法主要有 :调查打分法、蒙特卡洛模拟法、计划评审技术法和敏感性分析法等。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应对策略 (4点)
1、风险回避——当遇到下列情形时,应考虑风险回避的策略 1)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很大且后果损失也很大的项目;
2)发生损失的概率并不大,但当风险点事件发生后产生的损失是灾难性的,无法弥补的。 2、风险自留
1)风险自留与其他风险对策的根本区别在于 ;它不改变项目风险的客观性质,即不改变项目风险的发生概率和项目风险潜在损失的严重性。 2)风险自留分为非计划性风险自留和计划性风险自留
导致非计划性风险自留的主要原因有:(5点)缺乏风险意识、风险识别失误、风险分析与评价失误、风险决策延误、风险决策实施延误 等。 3、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工作可分为预防损失 和减少损失 两种,风险控制方案应当是两种措施的有机结合 。 4、风险转移
1)非保险转移 ;又称合同转移 ,项目风险最常见的非保险转移有三种情况 :
① 业主将合同责任和风险转移给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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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承包商进行项目分包;
③第三方担保。 如承包商履约担保。
2)保险转移 :通常直接称为工程保险 。但保险并不能转移工程项目的所有风险 ;
第三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第一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合同 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主要合同关系:(了解) P60,61; 建设工程合同类型: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P61,62 第二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及选择 ****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 总价合同-: 单价合同 - 成本加酬金合同-
注意各种合同承包商的风险和业主的风险(表3-1). 总价合同 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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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较高 。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一般为 ; 1 )工程投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
2)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工作内容较为简单的工程部位 。可合理预见各种风险
3)工程合同期较短(一般为一年以内)。 2、可调总价合同 :合同期较长(1年以上 )
常用的调价方法有 :文件证明法、票据价格调整法和公式调价法。 单价合同
1、单价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过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以及业主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
2、工程量清单内所列工程量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 3、按合同工期的长短,可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
1、大多适用于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灾后修复工程;
2 、按酬金计算方式不同,合同形式有: A.成本价固定酬金合同 B.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 C.成本加浮动酬金合同 D.目标成本加奖罚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
1、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有把握的部分采用总价合同,估算不准的部分采用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
2、工程项目的设计深度: (表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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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施工图设计阶段采用总价合同,技术设计阶段采用单价合同,初步设计阶段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或单价合同 3、工程施工技术的先进程度
有较大部分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而应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4、工程施工工期的紧迫程度:有些紧急工程(如灾后修复工程等)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组成** 1)协议书
2)通用条款 :凡《合同示范文本》内容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不一致之处 ,以后者为准。 3)专用条款 4)附件 三个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包括: ①施工合同协议书 ②中标通知书 ③投标书及其附件 ④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⑤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⑦图纸 ⑧工程量清单 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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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造价的条款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非招标工程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A. 法律、行规和国家有关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B.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C.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 小时; D. 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和解(协商) 调解
(专用条款内约定)仲裁 或:诉讼
停止履行合同的情况:
第三节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EPC承包合同的订立订立
业主在立项后即开始招标 ;投标、签定合同 合同文件组成 : A. 合同协议书 B. 合同专用条件 C. 合同通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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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业主要求 E 投标书
F. 其他:如工程量清单等
EPC合同的履行管理
1、通常情况下,EPC承包合同不包括地质勘察。
2、总承包合同通常为总价合同;承包商应支付其为完成合同义务所引起的关税和税收,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内容包括 :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三部分。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1、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只有一个施工劳务合同和三个附件。 2、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管理
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共同进行验收 ,无需请工程师参加,也不必等主合同工程全部竣工后再验收。但承包人与发包人按照合同对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时,如发现劳务分包人的 施工质量不合格,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管理
劳务分包合同中,支付劳务分包人报酬的方式可以有以下三种,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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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劳务报酬方式:在包工不包料承包中,分包工作完成后按承包总价结算。因劳务分包不承担施工风险,如出现施工变更,分包人有权获得增加工作量的报酬和工期顺延。 2、按工时计算劳务报酬方式;按劳务分包人投入工作人员和天数支付劳务报酬。 3、按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方式。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送承包人,经过承包人与分包人共同计量确认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报酬。对于分包人未经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由于分包人的原因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四章 建设工程造价构成 第一节 建设工程造价的含义与特点 工程造价的含义 1、第一种含义:从投资者或业主的角度 ,从项目建设角度提出,广义概念 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就是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总和; 生产性建设项目的总造价是固定资产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投资的总和。 2、第二种含义 :指为建设某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 ,形成的工程承发包(交易)价格 。狭义概念 工程造价的特点 1、大额性 2、单个性。 3、动态性。任何一项建设工程从决策到竣工交付使用,都有一个较长的建设期。在这一期间,如工程变更、材料价格、费率、税率、利率、汇率等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必然会影响工程造价的变动,直至竣工决算后才能最终确定工程造价。 4、层次性。建设项目总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和单位工程造价。 5、阶段性(多次性)。 各阶段工程造价的关系和控制 33
建设工程各阶段工程造价的关系
在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工程造价分别使用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中标价、承包合同价、工程结算、竣工结算进行确定与控制。 图4-1 建设工程各阶段工程造价关系示意图 P82
由表及里、由粗到细、逐步细化、最终形成的过程 建设工程各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
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考过 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在于施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 。 主动控制,以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 各个阶段的控制重点(p84 ) 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 1、决策阶段做好投资估算 2、设计阶段强调限额设计 3、招投标阶段重视施工招标
4、施工阶段加强合同管理与事前控制: 动态纠偏
事前控制工作重点是控制工程变更和防止索赔发生 。
第二节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构成
图4-3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示意图 P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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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总投资=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流动资金
2、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3、建设投资=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
4、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
预备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
5、建设期贷款利息=贷款利息 + 融资费用。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构成
图4-4***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示意图 P87
图4.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示意图 P88
综合单价=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 即规费、税金以外所有费用
直接费 :直接工程费+措施费 1、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费 (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的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时间及其他特殊要求的试验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2、措施费
1)环境保护费:
环境保护费=直接工程费×环境保护费费率(%) 2)文明施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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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费=直接工程费×文明施工费费率(%) 3)安全施工费:
安全施工费=直接工程费×安全施工费费率(%)
4)环境保护费/文明/安全施工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5)临时设施费*:
包括:A.周转使用临建;B.一次性使用临建;C.其他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周转使用临建费+一次性使用临建费)×[1+其他临时设施所占比例(% )]
6)夜间施工费 =(1-合同工期/定额工期)×(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合计/平均日工资单价)×每工日夜间施工费开支
7)二次搬运费: 二次搬运费=直接工程费×二次搬运费费率(%)
8)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一次进出场及安拆费×年平均安拆次数 / 年工作台班
9)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模板摊销量×模板价格+支、拆、运输费用
摊销量=一次使用费×(1+施工损耗)×[1+(周转次数—1)×补损率/周转次数—(1-补损率)50%/周转次数] 10)脚手架费
11)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成品保护所需机械费+材料费+人工费
12)施工排水、降水费 =Σ排水降水机械台班费×排水降水周期+排水降水使用材料费+人工费 间接费
1、规费 :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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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管理费 :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其他 利润 税金: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设备及工器具费的构成(了解) 设备购置费:指为建设项目购置或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国产或进口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 = 设备原价 + 设备运杂费 1、国产设备原价 :指设备制造厂的交货价 ,或订货合同价 。包括: 1)国产标准设备原价 :分为带有备件的原价和不带有备件原价 两种。计算时一般采用带有备件的原价。 2)国产非标准设备原价: 只能一次订货,计算方法有 成本估价法、系列设备插入估价法、分部组合估价法、定额估价法等。 2、进口设备原价:指进口设备的抵岸价,即抵达买方边境港口或边境车站,且交完关税等税费后形成的 3、进口设备的交货类别: 内陆交货类 目的地交货类:有目的港船上交货价、目的港船边交货价(FOS)和目的港码头交货价(关税已付)及完税后交货价(进口国的指定点)等几种交货价。 这类交货类别卖方承担风险较大,在国际贸易中卖方一般不愿采用。 装运港交货类:主要有: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习惯称离岸价格,运费在内价(C&F)和运费、保险费在内价(CIF),习惯称到岸价格。卖方装船后提供货运单据即可。 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是我国进口设备采用最多的一种货价。 设备运杂费:包括运费和装卸费、包装费、设备供销部门手续费、采购与仓库保管费 37
设备运杂费 = 设备原价 × 设备运杂费率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 设备购置费 × 定额费率
*工程建设其他费
——按资产属性分别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递延资产) 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1、建设管理费 :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招标代理费、工程造价咨询费
2、建设用地费 :包括土地征用及补偿费、征用耕地按规定一次性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建设单位租用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在建设期支付的租地费用。 3、可行性研究费 4、研究试验费 5、勘察设计费 6、环境影响评价费 7、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8、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9、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 10、工程保险费: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引进设备财产保险 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11、联合试运转费
12、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13、市政公用设施费 14、无形资产费用: 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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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引进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和技术保密费;
B.国内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 C.商标权、商誉和特许经营权费等。 15、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
有生产准备以及开办费、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 预备费 包括 基本预备费 价差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 内容包括:
1、在批准的初步涉及范围内,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作增加的工程费用;设计变更、局部地基处理等增加的费用;
2、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3、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复费用; 4、超长、超宽、超重引起的运输增加费用等。
基本预备费估算一般是以建设项目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为基础,乘以基本预备费率计算。 价差预备费 内容包括:
A. 人工、设备、材料、施工机械的价差费; B. 建筑安装工程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调整; C. 利率、汇率调整等增加的费用。
测算方法 :一般根据国家规定的投资综合价格指数,按估算年份价格水平的投资额为基数,根据价格变动趋势,预测价值上涨率,采用复利方法 计算。 建设期贷款利息 借款利息和融资费用。
当年借款按半年计息,上年借款按全年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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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本息累计+本年借款额/2)×年利率
例:某新建项目,建设期3年,各年均衡投资,第1年贷款300万元,第2年600万元,第3年400万元,年利率12%,建设期内利息只计息不支付,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
解:在建设期各年利息计算如下: q1=1/2× 300×12%=18万元
q2=(300+18+1/2×600)×12%=74.16万元
q3=(300+18+600+74.16+1/2×400)×12%=143.06万元 建设期贷款利息=18+74.16+143.06=235.22万元
第五章 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方法和依据
第一节 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方法
1、工程造价计价的基本方法
从工程费用计算角度分析,工程造价计价的顺序:
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建设项目总造价 2、 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 : 单位价格和实物工程数量 工程造价=∑(工程量 ×单位价格)
对基本子项的单位价格分析,可以有以下两种形式 1、直接费单价:形成工程建设定额
单位价格=Σ(分部分项工程的资源要素消耗量×资源要素的价格) 影响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取决于市场价格
发包人工程估价的定额反映的是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 承包人工程估价的定额反映的是该企业技术与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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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单价: 按《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的风险费用组成。而规费和税金,是在求出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它项目费后再统一计价,最后汇总得出单位工程造价。 工程定额计价法 第一阶段:收集资料 第二阶段:熟悉图纸和现场
第三阶段:计算工程量。有条件的尽量分层、分段、分部位计算,再将同类项加以合并,编制工程量汇总表
第四阶段:套定额单价。注意分项工程名称、规格和计算单位的一致性,定额换算,可补充定额编制
第五阶段:编制工料分析表。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实物工程量及定额中项目所列的用工工日及材料数量,计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及材料费,相加汇总得单位工程所需各类人工和材料的数量。
第六阶段:费用计算。工程实物量——直接工程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及税金——工程造价 第七阶段:复核。 第八阶段: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工程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异同 第四、五、六阶段不同- 我国目前工程计价模式实行“双轨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第四阶段:工程量清单项目组价。套价的结果是该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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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阶段:分析综合单价。一个工程量清单项目有一个或几个定额子目组成,将各定额子目的综合单价汇总累加,再除以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即得该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第六阶段:费用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汇总的工程造价
1、分部分项工程费=Σ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 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
2、措施项目费=Σ措施项目工程量×措施项目综合单价 或措施项目费=Σ分部分项工程费×费率
3、单位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 4、单项工程造价=Σ单位工程造价 5、设项目总造价=Σ单项工程造价
第二节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分类
1、工程计价依据体系 2、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分类 计价依据满足的要求 按用途分 按使用对象分
P109
工程建设定额的分类 工程建设定额的概念 定额——额度,数量标准
—— 指国家颁发的用于规定完成某一建筑产品所需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数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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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定额的分类
1、按定额反映的生产要素消耗内容分类: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消耗定额。
2、按定额的不同用途分类: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投资估算指标。
3、按定额编制单位和执行范围分类:全国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行业定额、企业定额、补充定额
4、按投资的费用性质分类:建筑工程定额、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第三节 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
预算定额
——是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和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总称。
是计算和确定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 预算定额的作用 (了解)
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是建筑安装工程在工程招投标中确定标底和标价的依据; 是建设单位拨付工程价款、建设资金和编制竣工结算的依据;
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计划,确定劳动力、材料、机械台班需要量计划和统计完成工程量的依据;
是施工企业实施经济核算制、考核工程成本的参考依据; 是对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评价的依据; 是编制概算定额的基础。 编制原则
1、社会平均水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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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以平均劳动强度、平均技术熟练程度,在平均的技术装备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劳动消耗量就是预算定额的消耗量水平。 2、简明适用原则 。 预算定额各消耗量指标的确定
1、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计量单位的确定——按照分项工程的形体特征和变化规律来确定
凡物体的长、宽、高三个度量都在变化时,应采用“立方米”为计量单位; 当物体有一固定的不同厚度,而它的长和宽两个度量所决定的面积不固定时,宜采用“平方米”;
如物体截面形状大小固定,但长度不固定时,应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 当体积和面积相同,但重量和价格差异很大,应以重量单位“千克”或“吨”计算;
有的还可以“个”、“组”、“座”、“套”等自然计量单位计算。
2、预算定额消耗量指标的确定——根据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定额来确定消耗量指标 概算定额
——又称扩大结构定额,规定了完成单位扩大分项工程或单位扩大结构构件所必须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 如挖土只一个项目,不再划分几类土 1、概算定额的主要作用(了解)
是扩大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设计概算和技术设计阶段编制修正概算的依据; 是对设计项目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的基础资料之一; 是编制建设项目主要材料计划的参考依据; 是编制概算指标的依据;
是编制概算阶段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 概算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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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以整个建筑物或构筑物为对象,以“m2” 、“m3” 或“ 座” 等为计量单位,规定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指标的一种标准。 2、主要作用
是基本建设管理部门编制投资估算和编制基本建设计划、估算主要材料用量计划的依据;
是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概算、选择设计方案的依据; 是考核基本建设投资效果的依据。
投资估算指标
—— 是编制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阶段投资估算的依据。 其中的主要材料消耗量也是一种扩大材料消耗量的指标。 投资估算指标的内容
—— 是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全过程各项投资支出 的技术经济指标。
内容因行业不同各异,一般可分为:
1、建设项目综合指标 :指按规定应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的从立项筹建开始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部投资额 ,包括单项工程投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等。
一般以项目的综合生产能力为单位投资表示 ,如元/t ,或以使用功能表示,如医院床位元/ 床;
2、单项工程指标 :指按规定应列入能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单项工程内的全部投资额 ,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及生产工器具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3、单位工程指标 :指按规定应列入能设计、施工的工程项目的费用 ,即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
投资估算指标的编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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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集整理资料阶段 2)平衡调整阶段 3)测算审查阶段
第四节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定额 劳动定额
概念:亦称人工定额,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某等级工人在单位时间内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或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劳动时间。 分类:时间定额、产量定额。 互为倒数 工作时间:指工作班的延续时间。
建筑安装企业工作班的延续时间为8 小时/ 工日。分工人工作时间和机械工作时间 。
工人工作时间 :分定额时间和非定额时间
劳动定额的编制方法:
经验估计法、统计计算法、技术测定法、比较类推法(也叫典型定额法) 机械工作时间:两种时间的不同点是由机械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1、定额时间 :包括有效工作时间、不可避免的无负荷工作时间、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
2、非定额时间: 包括机械多余的工作时间、机械停工时间、违反劳动纪律的停工时间。 材料消耗定额
1、概念:指先进合理的施工条件和合理使用材料的情况下,生产质量合格的单位产品所必须消耗的建筑安装材料的数量标准。 2、净用量定额和损耗量定额
材料消耗定额包括 :①直接用于建筑安装工程上的材料;②不可避免产生的施工废料;③不可避免的材料施工操作损耗。
材料消耗净用量定额 :直接构成建筑安装工程实体的材料;
材料损耗量定额: 不可避免的施工废料和材料施工操作损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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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系: 计算
材料消耗定额(材料总消耗量)= 材料消耗净用量+材料损耗量 材料损耗率 =(材料损耗量/材料净用量) × 100% 材料消耗定额 =材料消耗净用量 ×(1+损耗率)
4、编制材料消耗定额的基本方法:现场技术测定法、试验法、统计法、理论计算法
施工机械台班定额
—编制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拟定正常的施工条件
2)确定机械纯工作1小时的正常生产率 机械纯工作时间 是指机械必须消耗的净工作时间。 可分三步进行:
A 计算机械一次循环的正常延续时间; B 计算施工机械纯工作一小时的循环次数; C 求机械纯工作一小时正常生产率
3)确定施工机械的正常利用系数
——指机械在工作班内工作时间的利用率。
计算工作班在正常情况下,准备与结束工作、机械开动、机械维护等工作所必须消耗的时间,以及机械有效工作的开始与结束时间; 计算机械工作班的纯工作时间;
确定机械正常利用系数。 机械正常利用系数=工作班内机械纯工作时间/机械工作班延续时间
4)计算机械台班定额 注意除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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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械台班产量定额=机械纯工作1小时正常生产率×工作班延续时间×机械正常利用系数
第五节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定额基价
1、人工单价——人工单价的确定主要参考建筑劳务市场确定 人工费=Σ(工日消耗量×日工资单价) 日工资单价(G)=G1+ G2+ G3+ G4+ G5
基本工资 G1=生产工人平均月工资 / 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
工资性补贴 G2=Σ年发放标准/(全年日历日-法定假日)+Σ月发放标准/(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 + 每工作日发放标准
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G3=全年无效工作日×(G1+ G2)/ (全年日历日-法定假日)
职工福利费 G4=(G1+ G2+ G3)×福利费计提比例(%)
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G5=生产工人年平均支出劳动保护费/(全年日历日-法定假日)
2、材料单价——一般称为材料预算价格,又称为材料基价
1)概念 :指材料由其来源地(或交货地)运至工地仓库堆放场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构件、成品、半成品 2)组成 :
①材料原价(供应价格) ②材料运杂费 ③运输损耗费 ④采购及保管费 ⑤检验试验费
材料预算价格中各项费用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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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原价(供应价格);指材料出厂价格、进口材料抵岸价或销售部门的批发价和市场采购价(或信息价)
如同一种材料有几种价格时,要根据不同来源地的供应数量比例,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材料原价。
2、运杂费:包括车船等的运输费、调车费、出入仓库费、装卸费等。 3、运输损耗费:指材料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材料运输损耗=(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率
4、采购及保管费: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率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 ×(1+采购及保管费率)
5、检验试验费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实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的检验、构件破坏性试验
当发生检验试验费时,材料费中还应加入此项费用。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1、概念:亦称施工机械台班使用费,指单位工作台班中为使机械正常运转所分摊和支出的各项费用 2、组成
第一类费用 :不变费用 ,指属于分摊性质 的费用。包括 :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和机械安拆费
第二类费用: :可变费用,指属于支出性质的费用。包括:燃料动力费、人工费、其他费用等。
第一类费用的计算 折旧费 :
台班折旧费=机械价格×(1-残值率)×时间价值系数 / 耐用总台数 台班大修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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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班达修理费= 一次大修理费×寿命周期大修理次数 / 耐用总台班 经常修理费
台班经常修理费=Σ(各级保养一次费用×寿命周期各级保养次数)/耐用总台班
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
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年平均安拆次数/年工作台班
第二类费用的计算 燃料动力费
台班燃料动力费=台班燃料动力消耗量×相应单价 人工费
台班人工费=人工消耗量×[1+(年度工作日-年工作台班)/年工作台班] ×人工单价
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台班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年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年保险费+年检费用)/年工作台班 定额基价
——分项工程单价,一般指在一定使用期范围内建筑安装单位产品的不完全价格 1、编制依据:
⑴现行的预算定额;
⑵现行的日工资标准(目前通常采用建筑劳务市场价格); ⑶现行的地区材料预算价格; ⑷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价格
定额基价的换算——施工图中的分项工程不能直接套用时,就需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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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算类型 :
①配合比材料不同时 的换算; ②乘系数 的换算; ③其他 换算
基本思路 :根据某一相关定额,按定额规定增加换入的费用,减少扣除的费用。 换算后的定额基价 = 原定额基价 + 换入的费用 – 换出的费用 适用于砂浆强度等级、混凝土强度等级、抹灰砂浆及其他配合比材料与定额不同时的换算。
第六节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编制原则
1、合理确定定额水平的原则 2、简明、适用性原则
3、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节 工程造价信息 工程造价信息的管理 管理
人工价格 材料、设备价格 机械台班价格 综合单价 其它
工程造价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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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工程范围、类别、用途分类 1)单项价格指数。
是反映各类工程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及主要设备报告期价格对基期价格 的变化程度的指标。如人工费价格指数、主要材料价格指数、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指数、主要设备价格指数等。 2)综合造价指数。
是综合反映各类项目或单项工程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设备费等报告期或基期价格变化而影响工程造价程度的指标。如建安工程造价指数、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造价指数等。
2、按造价资料限期长短分类
时点造价指数。 不同时点价格对比计算的相对数。 月指数。 不同月份价格对比计算的相对数。 季指数。 不同季度价格对比计算的相对数。 年指数。 不同年度价格对比计算的相对数。 3、按不同基期分类
定基指数。 是各时期价格与某固定时期价格对比 后编制的指数。
环比指数。 是各时期价格都以其前一期价格为基础计算 的造价指数。如与上月对比计算的指数。
第六章
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 确定与控制
第一节 决策和设计阶段 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概述 确定与控制的意义
1、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投资控制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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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工程造价 确定与控制工作更主动 3 、便于技术与经济相结合
4 、在决策和设计阶段控制工程造价效果最显著 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 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 ①项目建设规模:最主要因素; ②建设地点 ③技术方案 ④设备方案
⑤辅助设施、公用设施、建设标准。
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工业项目): ①总平面设计 ②工艺设计 ③建筑设计
可行性研究与
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 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P143 了解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作用 P144 了解
3、可行性研究对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的影响 P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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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比选方法与造价控制 1、方案比选原则 :一般是遵循协调好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关系、考虑建设投资和运营费用的关系、兼顾近期与远期的要求等三个原则 。 2、设计方案比选的方法: 建设项目多方案整体宏观方面的比选:一般采用投资回收期法、计算年费用法、净现值法、净年值法、内部收益率法,或上述几种方法同时使用; 建设项目本身局部多方案的比选:除了上述方法外,一般采用价值工程原理或多指标综合评分法。 3、设计阶段: 一般采用造价额度、运行费用、净现值、净年值法进行比选,极特殊、复杂的方案比选采用综合的财务评价方法。 第二节 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查 投资估算的的概念及作用 投资估算的概念 投资估算的作用 投资估算的编制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估算 : 按费用性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 、基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 、建设期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 流动资金估算: 流动资金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第三节 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查 设计概算的作用
1、是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 没有批准的初步设计及其概算的建设工程,不能列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2、是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和贷款合同的依据;未经按规定的程序批准,都不能突破设计概算的限额。 3、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是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 4、是衡量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和选择最佳设计方案的依据; 5、是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依据。与竣工决算对比,还可验证设计概算的准确性。 设计概算的内容 1、单位工程概算 :按工程性质划分:建筑工程概算和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两大类。 2、单项工程概算: 3、建设项目总概算 :是确定整个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 所需全部费用的文件,由各单位工程概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和投资方向调节税概算 汇总而成。 如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 时,应说明原因和计算依据,并重新向原审批单位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 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 1、单位工程设计概算——分建筑工程概算书和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书两类,费用只包括工程费用。 1)概算定额法:也叫扩大单位法或扩大结构定额法。 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较高,精度高,但工作量大,初步设计概算采用此法较困难; 2)概算指标法 适用范围:设计深度不高、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量,但工程设计技术比较成熟而有类似工程概算指标可以利用。主要适用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阶段的建筑物工程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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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给排水、暖通、照明等,以及较为简单或单一的构筑工程这类单位工程编制,计算出的费用精度不高;
如要提高精度,需对指标进行调整:
Ⅰ设计对象结构特征与概算指标有局部差异时的调整; P147 Ⅱ设备、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费用的调整: P148
3)类似工程预算法:
适用范围;拟建工程设计与已完工程或在建工程的设计相类似而又没有可用概算指标时采用;
4)设备购置费概算法:
设备总原价=∑设备原价
设备总原价×(1+设备运杂费率)=设备购置费概算。
4)预算单价法:当初步设计较深,有详细的设备和具体满足预算定额工程量清单时,或对于分部分项组成简单的单位工程也可采用工程预算定额单价编制概算。
5)设备价值百分比法:又叫安装设备百分比法,当设计深度不够,只有设备出厂价而无详细规格、重量时,安装费可按占设备费的百分比计算。常用于价格波动不大的定型产品和通用设备产品。 设备安装费=设备原价×安装费率(%)
6)综合吨位指标法:当设计文件提供的设备清单有规格和设备重量时,可采用此法。
设备安装费=设备吨位×每吨设备安装费指标(元/t)
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编制方法:
采用“综合概算表”,分别按各个单位工程设计概算汇总成若干个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不计算第二、三部分费用,
对单一的具有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建设项 目,按二级编制形式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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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总概算的编制 :
由各单项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建设期贷款利息、预备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经营性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概算组成 。 概算文件的组成和编制 概算文件组成
三级编制(总概算、综合概算、单位工程概算)形式设计概算文件
二级编制(总概算、单位工程概算)形式设计概算文件: 缺⑤单项工程综合估算表;P146 概算的审查和批准 1、设计概算的审查内容
审查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 :①合法性 ;②时效性 ;③适用范围 。 审查概算编制深度 :①审查编制说明 ;②审查概算编制深度 ③审查概算的编制范围 。
审查设计概算的内容 :
2、审查设计概算的方法:①对比分析法②查询核实法③联合会审法。 3、设计概算的批准——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概算提交审批部门复核,复核无误后上报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第四节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查
施工图预算的概念与作用
施工图预算的概念 确定单位工程造价的技术经济文件。 施工图预算的两种模式 传统定额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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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预算编制的内容及依据
1、编制内容:单位工程预算 单项工程预算 建设项目总预算 2、编制的依据:(p184 8点)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
单位工程预算(包括建筑工程预算和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单项工程预算——建设项目总预算。 工料单价法
工料单价法是指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为直接工程费单价,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施工图预算造价。又可分为: 预算单价法 实物法
注意两种方法的计算步骤有何不同—中间的三个步骤 1、预算单价法 普遍采用的方法要知道计算的程序 分项工程直接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定额基价 单位工程费=Σ各分部分项工程直接工程费
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Σ单位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差价+利润+税金 2、实物量法
定额直接费=Σ人工的实物消耗量×预算编制期的人工市场(信息)价格+Σ材料的实物消耗量×预算编制期的材料市场(信息)价格+Σ施工机械台班的实物消耗量×预算编制期的机械市场(信息)价格 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综合单价法
综合单价分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和清单综合单价 1、全费用综合单价: 2、清单综合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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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不包括措施费、规费和税金。 施工图预算的审查方法 1、全面审查法:
又叫逐步审查法,全面、细致、经审查的预算差错比较小,质量较高,但工作量大;
2、标准预算审查法:
时间短、效果好;但只是应按标准图纸设计的工程,使用范围小,有局限性。 3、分组计算审查法: 4、对比审查法: 5、筛选审查法:
以工程量、造价(价值)、用工三个单方基本值表为“筛子孔”,简单易行,便于掌握,速度快,但解决差错分析原因需继续审查。 6、重点抽查法:
重点一般是工程量大或造价较高、工程结构复杂的工程、补充单位估价表、计取的各项费用(计费标准、取费标准等)。重点突出,审查时间短,效果好。 7、利用手册审查法: 8、分解对比审查法:
单位工程——直接费+间接费——直接费按工种和分部工程进行分解。
第七章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
第一节 建设工程招标
建设工程招标的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家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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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建设工程招标的分类、方式以及组织 建设工程招标的分类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P197) 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 招标工作的组织方式: ①业主自行组织:业主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 ②招标代理机构组织。 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程序(图7-2) P198 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建设工程在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备案。 2、提出招标申请,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报主管部门备案; 3、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备案; 4、刊登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中国建设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为依法必须招标的公告媒介。 招标人应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 的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5、资格审查 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投标。 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后审不合格的投标视作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发放: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修改或补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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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不清的问题需要澄清解释,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予以解答。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最短不得少于20日.
7、勘察现场:在投标预备会的前1-2天,招标单位组织所有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
8、投标答疑会:如以投标答疑会形式进行解答,要以会议纪要形式同时送达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开标之前,招标单位不得与任何投标单位代表单独接触并个别解答任何问题。 9、接受投标书: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寄)送达投标地点,签收保存,不得开启。少于3家,重招。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开标、评标、定标:
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其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并同时通知所有未中标投标人中标结果。
依法招标项目,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标文件的组成与内容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捎肽谌?/SPAN> : ①投标须知 ②合同主要条款 ③投标文件格式
④工程量清单(采用清单计价方式,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 ⑤技术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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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设计图纸 ⑦评标标准和方法 ⑧投标辅助材料。
主要设备或供货合同的主要部分不得要求或允许分包。
第二节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根据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工程量清单的组成内容如下: 封面 总说明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其他项目清单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等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五级设置,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一级:表示分类码(两位),附录A建筑工程01、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02、附录C安装工程03„
第二级:表示章(专业工程)顺序码(两位),如0103为建筑工程中的砌筑工程;
第三级:表示节(分部工程)顺序码(两位);如010302为砌筑工程的第二节砖砌体
第四级:表示清单项目(分项工程)名称码(三位);如010302001为砖砌体中的实心砖墙
第五级:表示拟建工程量清单项目顺序码(三位),由编制人依据项目特征的区别,从001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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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 1、必须描述的内容:(p204 4点) 2、可不描述的内容如下:(p204 4点) 3、可不详细描述的内容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表7-1)开口清单
由于措施项目清单中没有的项目允许承包商自行补充填报,故一般情况,清单编制人可不填写或只需填写最基本的措施项目即可。 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1、暂列金额:是业主¡¡
暂列金额的数额大小与承包商没有关系,不能视为归承包商所有。竣工结算时,应该将暂列金额及其税金、规费从合同中扣除。 2 、暂估价:指由业主„„ 1)材料暂估价 2)专业工程暂估价 3 、计日工- 4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是承包商为配合协调业主进行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清单编制人只需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 总承包服务费” 即可,但须在总说明中说明工程分包的具体内容 。
计日工 :数额大小与承包商没有关系 ,不能视为归承包商所有; 《计价规范》未列出的项目,清单编制人可作补充,并在总说明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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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的概念:p207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原则 1、编制依据具有可靠性。 2、标底价应具有完整性。
3 、招标控制价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4 、招标控制价价格的合理性。 5、唯一性。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方法 (了解) 1、分部分项工程费计价 不同定额表现的组价方式
用综合单价基价表现形式的组价 。工程量清单项目可直接对应定额项目,只需调整材料单价发生变化的材料价格,对人工、机械等费用发生变化的进行调整,即可组成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消耗量定额和价目表表现形式的组价。 清单项目对应定额后,还须对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用价目表组价,组成工料机的单价,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还须另外计算,可计入综合单价中也可计入总价中。
《计价规范》与定额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时的组价方法 。清单工程量计量单位、计算规则包含内容较全面,而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对项目的划分往往比较单一。
2、措施项目费计价:招标控制价编制人可根据编制的具体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认为不发生费用可填为零。措施项目组价的方法一般有两种; 用综合单价形成的组价 :主要用于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降水等,组价方法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相同。
用费率形式的组价 :分三种方式计取: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定额人工费,标底编制人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定额规定计算。
3、其他项目费组价 4、规费与税金的计取
第四节 投标报价的编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施工投标文件内容 ⑴投标函 ⑵投标书附录 ⑶投标保证金
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⑸授权委托书
⑹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⑺辅助资料表 ⑻资格审查表
⑼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协议条款内容的确认和响应 ⑽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应分为正本、副本,评标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截止之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之前,允许补充或修改,但须由投标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方为有效。 施工投标的准备 1、研究招标文件 2、调查投标环境 3、确定投标策略 4、制定施工方案
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 (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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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
复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和项目是否准确。 研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
进行清单综合单价计算。 综合单价组价方法主要有两种:
根据定额计算。针对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项目描述的特征,按有关定额的项目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出该项目的综合单价。
按照实际费用估算。针对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项目描述的特征,按实际可能发生的费用项目进行有关费用估算并考虑风险费用,再除以清单工程量得出该项目的综合单价。
进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调整。注意综合单价调整时降低过低可能会加大承包商亏损的风险,过度的提高可能会失去中标的可能。
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将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填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计算各个项目的合价和合计。
2、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可以在报价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减措施费用内容报价,认为不发生的,可填为零。对于实际需要发生,而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的,可自行填写增加,并报价。 3、其他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 ;
4、规费和税金计算 :税金按规定计取,规费投标时应足额报价,否则将导致低于成本而中标无望。
5、其他有关表格填写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 主要材料价格表” 等
第五节 合同价款的约定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
1、通过招标,选定中标人决定合同价
这是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适应市场机制、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自中标书发出30日内,招标人与投标人根据招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其中标价就是合同价。 2、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发包方与承包方通过协商谈判决定合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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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与调整 第一节 施工预算与工程成本控制 施工预算的编制方法: 实物法(工、料、机) 单位估价法 施工预算是企业内部的 成本分析 一、工程人工费的控制:可从控制支出和按实签证两个方面着手解决。 1、按定额人工费控制施工生产中的人工费,尽量以下达施工任务书的方式承包用工。 2、产生了合同价款以外的内容,应按实签证,及时签证。 二、工程材料费的控制 1、以最佳方式采购材料、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2、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确定材料规格; 3、合理使用周转材料; ⑴合理控制施工进度 ,减少模板的投入量,发挥其周转效率; ⑵控制好工期 ,做到不拖延工期或合理提前工期; ⑶做好周转材料的保管、保养工作 ,延长周转使用次数以降低摊销费。 4、合理设计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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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程变更与合同价的调整**
工程变更的概念: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 1、工程变更的确认:
无论哪一方提出工程变更,均需由工程师确认并签发工程变更指令。 2、工程变更的控制
工程变更按发生的时间划分:
⑴工程尚未开始:只需对工程设计进行修改或补充;
⑵工程正在施工:变更时间紧迫,甚至可能导致现场停工,等待变更通知; ⑶工程已完工:须作返工处理。 应尽可能避免工程完工后进行变更。 实际造价=合同价+索赔额
3、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
1、 工程变更程序:在变更前,双方就办理工程变更中涉及的费用增加和造成损失的补偿协议,以免因费用补偿的争议影响工程进度。
2、建设单位须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发包方应不迟于变更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因变更导致的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 ,由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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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包商要求对原工程进行变更,控制顺序如图8-2所示: 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否则因此发生的费用和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乙方的合理化建议,须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工程变更程序:在变更前,双方就办理工程变更中涉及的费用增加和造成损失的补偿协议,以免因费用补偿的争议影响工程进度。 工程变更价款的计算方法(14天)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商提出变更价格,报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调整合同价或顺延工期,造价工程师进行审核、处理,主要有: 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报告时,可视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工程师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应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可,自变更价款报告送出之日起14天后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承包人按发包人发出并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施工。 合同价款的调整 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 1 、合同中已有适用 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 合同价款; 2 、合同中只有类似 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 变更合同价款;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 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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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单价的调整:当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有误或工程变更引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增减超过工程量清单中相应工程量的10%或合同约定的幅度时,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应予调整。 2、材料价格调整: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材料价格以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的价格进行控制。 施工期内,当材料价格发生波动超过合同约定的涨幅的,承包人采购材料前报经发包人复核采购数量,确认用于本合同工程时,发包人应认价并签字同意; 发包人收到资料后,在合同约定日期到期后,不予答复的可视为认可; 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审核即自行采购,再报发包人调整材料价格,如发包人不同意,不作调整。 3、措施费用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措施费用应予调整: 发包人更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措施费用增加的应予调整; 单价合同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超过发包人所提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造成措施费用增加的应予调整; 因发包人原因并经承包人同意顺延工期、造成措施费用增加的应予调整; 施工期间因国家法律、行规以及有关变化导致措施费中工程税金、规费等变化的,应予调整。 措施费用具体调整办法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发包、承包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组价办法计算,也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处理。 第三节 工程索赔
1、索赔的概念
工程实际中一般多称为“签证申请”。 2、索赔的起因: 1 )工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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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同内容的有限性 3 )业主要求 4 )各承包商之间的相互影响 5 )对合同理解的差异 索赔的条件 1.客观性 2.合法性 3.合理性 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的目的分类:⑴工期索赔⑵经济索赔:也称额外费用索赔,简称“费用索赔”。 2.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 ⑴合同规定的索赔: ⑵非合同规定的索赔:称为“超越合同约定的索赔”。 ⑶道义索赔:罕见,称为通融索赔,或称优惠索赔。 3.按索赔的有关当事人分类: ⑴工程承包商同业主之间的索赔:最普遍,最常见的是承包商向业主提出; ⑵总承包商同分包商之间的索赔 分包商向总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经过总承包商审核后,凡是属于业主方面责任的,均由总承包商汇总加工后向业主提出;凡属总承包商责任的,则由总承包商和分包商协商解决; ⑶承包商同供货商之间的索赔:一般称为“商务索赔”, 无论施工索赔或商务索赔,都属于工程承包商施工的索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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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1)单项索赔: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施工索赔通常采用方式 2)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俗称一揽子索赔,也就是总成本索赔。——特定情况下被迫采用的一种索赔方式。 采取综合索赔时,承包商须提前征得工程师的同意,并提出以下证明: A承包商的投标报价是合理的; B实际发生的总成本是合理的; C承包商对成本增加没有任何责任; D不可能采用其他方法准确地计算出实际发生的损失数额。 5.按索赔的对象分类:⑴索赔:承包商向业主提出;⑵反索赔:业主向承包商提出。 索赔的基本程序及其规定(图8-3 索赔程序框图) 1、索赔的提出 索赔意向书 。承包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 ,将其索赔意向通知 监理工程师。如承包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意向或通知,则会丧失在索赔中的主动和有利地位。 索赔申请报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及FIDIC 合同条件规定;承包商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或经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 ,向工程师交一份详细索赔报告 。如索赔事件对工程影响持续时间长 ,则承包商还应向工程师每隔一段时期提交中间索赔申请报告 ,并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 ,向业主或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申请报告 。 2、索赔报告的审核: 承包商索赔要求成立所须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 2、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由于承包商自身的过失所造成的; 3、这种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也不是由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所造成的; 72
4、承包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书面的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我国建设工程合同条件规定: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索赔报告已经认可。
3、索赔的处理。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并与承包人、业主广泛讨论后,工程师应向业主和承包人提出自己的《索赔处理决定》,还需提出《索赔评价报告》作为决定的附件。承包人如持有异议,可提供进一步证明材料,向工程师说明不合理的理由。如工程师坚持决定而承包人仍不满意,可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4、业主审查索赔处理。
当工程师的索赔额超过其权限范围时,须报请业主批准。索赔报告经业主批准后,工程师即可签发有关证书。
索赔证据和索赔文件
1、 对索赔证据的要求为; ⑴真实性 ⑵全面性 ⑶关联性 ⑷及时性 ⑸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2、索赔文件 索赔信(4点)
索赔报告( 标题 事实与理由 金额及工期) 附件
承包商索赔的主要内容与处理原则
1、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应该做的工作:工期索赔或损失费用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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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理(业主)指令错误:费用、损失费用和工期索赔 3、监理(业主)未能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所需指令、批准:费用、损失费用和工期索赔,工期确认时间14天。 4、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图纸:损失费用和工期索赔,工期确认时间根据通用条款约定为14天。 5、延期开工:提出延期开工申请,如被批准可索赔工期,监理(业主)确认时间为48天。业主要求延期开工,可进行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和工期索赔。 6、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开挖过程中遇到文物和地下障碍物时,可索赔费用、损失费用和工期;当业主没有完全履行告知义务,开挖过程中遇到地质条件显著异常时,可索赔费用、损失费用和工期;如开挖后地基需处理,根据设计变更,索赔费用、损失费用和工期。 7、暂停施工:费用、损失费用和工期索赔。 8、因非承包商原因一周内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索赔,能否进行费用索赔视具体合同约定而定。 9、不可抗力:费用、损失费用和工期索赔,工期确认时间为14天。因业主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延迟履行责任。 10、检查检验:费用、损失费用和工期索赔。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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