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光谷第二初级中学“优秀班主任”评选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表彰在“对话式”德育模式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班主任,特制订武汉市光谷第二初级中学“优秀班主任”评选方案。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保持一致。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深得家长的信任,深得学生的爱戴。
3、所带班级的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行为习惯、遵章守纪,积极参加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在班集体建设及各项活动中均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班级形成优良的班风和学风。
4、认真学习,钻研有关班主任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积极探索,认真实践,勤于思考,善于总结,积极投入班主任工作的课题研究。
5、贯彻落实《中学生德育纲要》、《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教育法规,执行《武汉市光谷第二初级中学班主任工作职责》,依法从教,依法治班。
6、讲究班主任工作艺术,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优秀班主任: (1)有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 (2)班级管理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3)不讲究教育方式,教育行为有损害学生人格的。 (4)乱收费用、滥订资料的。 二、评选对象
本学年度在职班主任。 三、评选办法
1、按班级工作考核排名。以“文明教室、文明餐桌检查评比考核条例”、“行政值日检查内容”、“学生会检查内容”为依据,通过对行政值日的检查记录、学生会检查记录等每月计算出考核结果,然后每学年把各月考核结果按班予以统计,再以年级为单位按低分到高分排列班级名次,同年级第一名得50分,第二名得488分,依次递减2分得分。
2、班级常规工作考核得分排名。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和行政值日检查记录、政教处检查记录计算每月的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结果,然后以年级组为单位排出名次,第一名得50分,第二名得48分,依次减2分得分。 4、加分、扣分。
加分:①获得“文明教室”、“文明餐桌”、“清洁包干区”的班级每次加1分;②每学期获得“先进班集体”的班加3分; ③好人好事每次班级每次加0.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分)。
扣分:①未按时完成政教处布置的工作每项扣1分;②班级工作出现较大失误,影响较大,根据情节轻重扣1至5分。
5、根据以上得分多少的顺序按年级提出候选人,交由学校班子会研究决定。 四、奖励办法
1、每次评选“优秀班主任”比例不超过班级数的25℅。
2、获奖者给予绩效奖励,颁发获奖证书,并在全校介绍先进事迹。 3、获奖者将作为区级优秀班主任候选人选。
武汉市光谷第二初级中学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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