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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补偿柜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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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无功补偿柜技术条件 文件编号:SY-JSTJ-06 使用部门:生产部 文件版本:A/0 泰兴市森源配电制造有限公司

SYC低压无功补偿柜技术条件

SY-JSTJ-06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低压无功补偿柜技术条件 文件编号:SY-JSTJ-06 使用部门:生产部 文件版本:A/0 1 范 围

本标准适用于户内正常使用条件下,额定绝缘电压为660V,额定工作电压交流为380V/,补偿容量为420kvar~60kvar,频率为50Hz的配电系统中,用并联电容器对连续运行的异步电动机、感性负荷及供配电系统改善功率因数的各类无功功率补偿装置(以下简称装置)。 2 引用标准

GB1497《低压电器基本标准》 GB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681《电工成套装置中的导线颜色》

GB2682《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颜色》 GB4205《控制电气设备的操作件标准运动方向》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

GB4720《电控设备 第1部分:低压电器电控设备》 GB10233《电气传动控制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GB12747《自愈式低压并联电容器》 GB725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GB/T15576《低压无功功率静态补偿装置总技术条件》 JB3084《电力传动控制站产品包装与运输规程》 3:术语

本标准所采用的术语按GB/T15576的规定。 3.1 静态补偿

根据指令,按一定步长或其倍数连续对无功负荷进行的补偿。 3.2 静态补偿装置

用并联电容器改善供配电系统及连续运行的异步电动机、其它感性负荷功率因数的各类无功功率补偿装置。 3.3 末端补偿装置

对异步电动机及其它感性负荷的无功功率就近进行补偿的装置。 3.4 分组补偿装置

对供配电系统中的一部分集中感性负荷的无功功率进行分段(区域)补偿的装置。 3.5 集中补偿装置

在供配电系统中对无功功率进行补偿的装置。

3.6 带补偿的异步电动机(或其它感性负荷)起动装置

将补偿电容器加入电动机起动装置中对异步电动机(或感性负荷)进行无功功率补偿的装置。 3.7涌流

在电容器投入运行的瞬间,在该支路中产生的瞬态(过渡)过电流。 4:产品分类型号及含义 4.1型号及含义:

G G J □ □ 主电路方案编号

设计序号 电力用柜

固定安装,接线 低压无功补偿

低压无功补偿柜技术条件 文件编号:SY-JSTJ-06 使用部门:生产部 文件版本:A/0 4.2基本参数

4.2.1额定工作电压

装置的额定工作电压以主电路电压值为准,主电路和辅助电路的额定工作电压应在下列数值中选取:

主电路:380V

辅助电路:A.交流100V、220V、380V B.直流220V 4.2.2额定绝缘电压 AC660V 4.2.3 额定频率

装置的额定频率为50Hz。 4.2.4 额定电流

装置各电路的额定电流值应在GB762的规定值中选取。 4.2.5 主母线额定电流

装置的主母线的额定电流值为800、630、400、250、200、160、125、82 母排尺寸: 进线电流(A) 800 630 400 250 200 160 100 母排规格(mm) 导线规格(mm) 2260×6 / 50×5 / 40×4 / 30×3 95 25×3 70 20×3 50 10×3 25 4.2.6 母线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装置的母线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有效值:SYC型15kA 4.2.7无功补偿电容量:60~420kvar 4.3 外形尺寸

柜架的外形尺寸应符合GB3047.1的规定,优先采用数值如下: 高:2200mm 宽:600mm, 800mm, 1000mm,1200 mm* 深:600mm, 800mm,1000mm 5: 技术要求 5.1 设计与结构。 5.1.1总则

装置的柜体应由能够承受一定的机械、电气和热应力的材料构成,同时需经得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可能会遇到的潮湿影响。

5.1.1. 1装置的门应能在不小于90°的角度内灵活启闭。同一组合的装置,应装设能用同一钥匙打开的锁。

5.1.1.2操作器件的运动方向应符合GB4205之规定。

5.1.1.3装置的壳体外表面,一般喷涂无眩目反光的覆盖层,表面不得有起泡、裂纹或流痕等缺陷。

5.1.1.4装置内母线的相序排列从装置正面观察,应符合表1之规定。主电路接头间的相序和极性排列,推荐依照表1之规定。

表1 相 序 L1 L2 垂直排列 上 中 水平排列 左 中 前后排列 远 中 低压无功补偿柜技术条件 文件编号:SY-JSTJ-06 使用部门:生产部 文件版本:A/0 右 最右 近 最近 L3 中性线 下 最下 5.1.2 外壳

5.1.2.1柜架与外壳

5.1.2.1.1装置的柜架为垂直安装于地面的自撑式结构,它由2.5mm厚的型钢采用焊接和螺栓组装连接而构成。

5.1.2.1.2柜架和外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钢度,使得安装在柜架和外壳内的开关,操作机构及其它元件,具有它们原来的机械特性和电气性能。同时不应吊装、运输等情况而影响装置的性能。 5.1.3防护等级

外壳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4208规定的IP30。 5.1.4盖板和门

盖板和门关闭后应具有与外壳一样的防护等级。 5.1.5防腐性

5.1.5.1所有金属零部件除非它本身具有防腐蚀能力外,都应采取防腐蚀措施,防腐蚀措施有:油漆、

镀锌、搪锡或其它方法。

5.1.5.2所有需喷漆的钢板、钢型材、金属结构件在喷漆前应进行除油、防锈和磷化处理,其内部表面应至少喷涂一层防腐蚀的底漆。 5.1.6电气间隙、爬电距离

5.1.6.1装置内的电器元件应符合各自的有关规定,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也应保持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5.1.6.2装置内不同极性的裸露带电体之间,以及它们与外壳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不小于表2所规定

表2 额定绝缘电压Ui 电气间隙mm 爬电距离mm Ui≤60 5 5 60<Ui≤300 6 10 3005.1.7.1所有作为隔离带电导体的金属隔板,均应有有效的接地,所有电器元件的金属外壳以及金属手动操作机构,均需有效的接地。

5.1.7.2所有电器元件外壳,如果采用金属螺钉安装在已经接地的镀锌金属构件上,则认为已经接地。

5.1.7.3镀锌的金属板安装结构件采用螺钉相互连接则认为具有保护电路的连接性,否则应采取措施

(例如采用专用接地螺栓或接地垫圈)来保护电路的连续性。

5.1.7.4在接地母线和柜体之间所有的连接点躲开或穿透不导电绝缘层(如油漆层等),以保证良好的电气连接。

5.1.7.5保护导体应能承受装置在运输、安装时产生的机械应力和在单相接地短路事故中所产生的机械应力和热应力,其接地连续性不应破坏。

低压无功补偿柜技术条件 文件编号:SY-JSTJ-06 使用部门:生产部 文件版本:A/0 5.1.8辅助电路

5.1.8.l辅助电路推荐采用变压器与主电路进行隔离。

5.1.8.2辅助电路应装设保护器件,如果与主电路连接,则保护器件的短路分断能力与主电路保护元件相同。

5.1.8.3辅助设备(仪表、继电器)应能承受由于开关的分合闸产生的振动而不会误动作。 5.1.8.4辅助设备、辅助电路的接线应有适当的防护,以防止来自主电路以外燃弧的损坏。 5.1.9母线、绝缘导线和布线 5.1.9.1总则

5.1.9.1.1母线材料应选用铜、铝材料。导线应选用多股铜芯绝缘导线。

5.1.11.1.2母线和绝缘导线截面积应根据其允许载流量大于通过该电路最大工作电流的1,5倍来选择,而温升不超过允许限值。

5.1.9.1.3母线的连接和母线绝缘导线的布置要尽量减少涡流损耗的影响。如果交流导体要穿过封闭的具有导磁性的柜架或金属隔板,则该电路的三相导线均应从同一孔中穿过。 5.1.9.2母线

5.1.9.2.l铝母线及额定电流630A及以上的铜母线在搭接部位应镀锡,不允许用涂敷导电膏代替镀锡工艺。

5.1.9.2.2额定电流在630A及以下的铜母线在搭接部位应镀锡,不允许用涂敷导电膏代替镀锡工艺。

5.1.9.2.3母排应采用绝缘支持件进行固定,以保证母线之间和母线与其它元件之间的距离不变,母线的布置和连接及绝缘支持件应能承受装置额定的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电流所产生的机械应力和热应力的冲击。

5.1.9.2.4母线排应采用绝缘支持件进行固定,以保证母线之间的连接应保证有足够持久的压力,但不应使母线变形,振动和温度变化在母线上产生的膨胀和收缩不致影响母线连接部件的接触特性。

5.1.9.2.5在母线穿过金属隔板之处,应提供适宜的套管和其它绝缘件。 5.1.9.3绝缘导线

5.1.9.3.1装置中绝缘导线的额定绝缘电压值应同相应电路的额定绝缘电压一致。

5.1.9.3.2主电路和辅助电路绝缘导体的连接都应用冷压端头进行连接,压接端头与多股铜芯绝缘导线配合以及压接的质量应符合它们有关的标准。

5.1.9.3.3通常一个端子只连接一根导线,必要时允许连接二根导线;需要连接二根导线时,应采用过渡端子以确保可靠的连接。

5.1.9.3.4电器元件间的连接导线,中间不应再有绞接点或焊点,接线应尽可能在固定表演的端子上进行。

5.1.9.3.5连接到发热元件上的导线应考虑到发热元件对导线绝缘的影响。

5.1.9.3.6绝缘导线不应贴近裸露带电部件或贴近带有尖角的金属边缘敷设,应使用线夹固定在支

架上,最好敷设在行线槽内。

5.1.9.3.7在可移动的地方,如跨门连接线,必须采用多股铜芯绝缘导线,并要留有一定长度的余量,以便不致因移动部件的移动而对导线产生机械损伤。

5.1.9.3.7绝缘导线穿越金属隔板上的穿线孔时,为了防止导线绝缘被磨损,应在孔上加光滑的衬套。 5.1.10元件 5.1.10.1元件的选择

5.1.10.1.1装置中元件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使用寿命、接通和分断能力、短路强度等参数

低压无功补偿柜技术条件 文件编号:SY-JSTJ-06 使用部门:生产部 文件版本:A/0 应符合装置额定参数的要求。

5.1.10.1.2安装在装置中的元件应符合其本身的有关标准,强制认证的元件应具有认证标志。 5.1.10.1.3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应根据其用途按GB2682的规定选用。

5.1.10.1.4选择进线、馈电、电动机控制等用断路器及熔断器时,应注意它们之间保护选择性的配合。

5.1.10.2元件的安装

5.1.10.2.1所有元件均应按照其制造厂的说明(使用条件规定的飞弧距离,拆卸灭弧栅需要的空间等)进行安装。

5.1.10.2.2元件的安装与接线应使其功能不致由于相互影响而受到损害。

5.1.10.2.3需要在装置内部操作,调整和复位的元件应易于接近,安装在同一支架上的电器,功能单元的外部接线端子应使其在安装、接线、维修和更换时易于接近。

5.1.10.2.4外部接线用的端子距离安装在装置基础面上方至少0.2m高度处,并且为连接电缆提供必要的空间,端子标记按GB4026的规定。

5.1.10.2.5指示仪表的安装高度一般不得高出装置基础面2m。操作器件的中心高度一般不得高出装置基础面2m。紧急操作器件应安装在距装置基础面0.8—1.6 m。 5.1.10.2.6手动操作开关电器档板的设计应保证电弧不对操作者产生危险。 5.1.11操作机构的操作方向及指示

5.1.11.1开关电器操作机构运动方向和指示应符合其说明书的规定。 6: 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6.1 试验分类

检验产品性能的试验包括: ——型式试验 ——出厂试验 6.2 型式试验

6.2.1型式试验的目的是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性能和质量检验已验证该产品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2.2由于元件的组合具有多样性,不可能对所有的方案进行型式试验,所有型式试验应在具有代表性的方案,规定的柜体和功能单元上(指承受短路能力最薄弱、分断条件最差、热损耗最大)进行,以充分确定出它们的实际性能,其它类型方案的性能可借类似的试验数据来判定。

6.2.3全部型式试验项可在同一台装置样品上或在按相同设计的装置的多个部件上进行。 6.2.4进行型式试验的装置样品必须是经过出厂试验合格的产品。 6.2.5型式试验应由国家电力行政主管机关指定的试验站进行。 6.2.6型式试验项目包括: ——一般检查:

——通电操作试验; ——温升试验; ——通电操作试验; ——介电强度试验; ——短路耐受强度试验; ——保护电路有效性试验; ——防护等级试验;

——短路强度试验和短路保护功能试验:

低压无功补偿柜技术条件 文件编号:SY-JSTJ-06 使用部门:生产部 文件版本:A/0 ——电磁兼容(EMC)试验: ——燥声测试:

——工频过电压保护试验: ——放电试验; ——涌流试验:

——动态响应时间检测: ——缺相保护试验:

——抑制谐波或滤波功能验证 ——基本环境实验。 6.2.7如果装置的部件、电器元件或材料作了修改,这些修改影响试验结果时必须重做型式试验。

6.2.8 温升试验

6.2.8.1温升试验的目的是验证装置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施加额定负载时装置各部位的温升是否超过规定。

6.2.8.2温升试验的要求和方法应符合GB/T15576-2008有关规定。 6.2.9介电强度试验

6.2.9.1介电强度试验是验证装置各部位的绝缘性能是否满足装置所规定的额定绝缘等级的要求,应根据各电路的额定电压分别进行试验。

6.2.9.2介电强度的试验要求和方法按GB/T15576-2008的有关规定。 6.2.10短路强度试验

装置的主电路严接地电路应能耐受规定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和额定峰值耐受电流。其试验要求和方法应符合GB/T15576-2008的有关要求。 6.2.11保护电路连续性试验

应在保护电路进行短路强度试验之前,用直流压降法测出直流电阻值,电阻值应在10-2Ω以上,短路试验之后测一次电阻值,所测得的电阻值应不大于试验前的值。试验要求和方法按GB/T15576-2008的有关规定。 6.2.12机械操作试验

按GB/T15576-2008的7.4规定进行。 6.2.13防护等级试验

装置提供的防护等级应按GB4208的规定进行试验,并达到设计要求。 6.2.14放电试验

按GB/T15576-2008的7.12规定进行。 6.2.15涌流试验

按GB/T15576-2008的7.13规定进行。 6.3 出厂试验

6.3.1出厂试验是为了检查材料和制造工艺上的缺陷,保证出厂的产品与通过型式试验的产品相一致所必须进行的试验。

6.3.2每台装置出厂前必须进行出厂试验,全部出厂试验合格后才能发放产品合格证书。 6.3.3出厂试验项目包括: ——一般检查; ——通电操作试验; ——机械操作试验; ——介电强度试验;

——工频过电压保护试验。

低压无功补偿柜技术条件 文件编号:SY-JSTJ-06 使用部门:生产部 文件版本:A/0 ——保护连续性试验; 6.3.4一般检查

6.3.4.1按第5.1条的规定检查装置的结构。

6.3.4.2按第5.3条的规定检查装置电器元件的选择和安装。

6.3.4.3按第5.4条规定检查装置母线、导线的布线及指示灯、按钮和导线的颜色。 6.3.4.4按第5.6条规定检查装置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6.3.5通电操作试验

试验前需先检查装置的内部接线,当所有接线正确无误后在辅助电路分别通以额定电压的85%和110%的条件下,各操作5次,所有电器元件的动作显示均应符合电路图的要求,且各个电器元件动作灵活。 6.3.6介电强度试验

按GB/T15576-2008第6.7的规定进行。 6.3.7工频过电压保护试验

按GB/T15576-2008第7.11的规定进行。 7: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7.1 标志

为了正确使用和维护检修等,装置必须设置各种标志来说明其电气参数、使用条件、正确的操作和元件的更换。 7.1.1铭牌

7.1.1.1每台装置应配备一个铜质或铝质的铭牌,铭牌要牢固的固定在明显易见的位置。 7.1.1.2下列内容可在铭牌上或在有关资料中给出。 ——厂名;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或商标;

——制造日期(或编号)或生产批号; ——额定电压; ——额定电流 ——额定频率;

——额定功率(或补偿容量)。 7.1.2 标志

7.1.2.1开关操作应清楚的标志出它们的接通和断开位置。

7.1.2.2装置内的电器元件应在尽可能靠近该元件的上方标志该元件的文字符号,各电路的导线端头也应标志相应的符号。所有的符号应符合有关标准并与提供的接线图上的符号一致。 7.1.2.3根据用户需要,制造厂还可提供标明用途的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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