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人员管理制度试行
1 目的
为明确外派人员的考勤、薪酬福利等制度确保集团公司与调入单位之间的工作能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3 定义
外派人员因工作需要由集团公司外派至调入单位、在调入单位工作时间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人员。
4 职责
4.1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行政部负责外派人员的考勤标准的拟定、修改、监督及解释调入单位行政部负责外派人员考勤的汇总、审核。
4.2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标准和流程 的拟定、修改、监督及解释调入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外派人员薪酬福利的执行。
5 程序要点
5.1 外派人员的工作时间及考勤
外派人员的工作时间、加班、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等考勤情况参照调入单位的制度统一执行。
5.2 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
5.2.1 工资支付
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由调入单位支出社保由调入单位购买劳动合同与调入单位签订
如有特殊情况可写请示上呈总裁办待总裁审批后执行。
社保购买标准统一参照集团标准执行。如需集团代购社保需写联系 函至集团人力资源部申请同时致函集团财务中心阐明社保费用清算问题。
5.2.2外派津贴标准:外派人员的津贴暂定不高于外派前工资标准的60。
5.2.3 年终奖:外派人员的年终奖均由调入单位支付。
5.2.4通讯费
集团副总经理级含以上人员限额800元/月 ;项目总监级含以上人员限额800元/月; 经理级人员限额500元/月;主管级含工程师人员限额300元/月;主管级以下人员限额200元/人。 话费超额部分由本人承担由调入单位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5.2.3 伙食补贴:350元/月纳入应税工资当月发放。
5.2.4 住宿:所有外派员工按照调入单位的制度统一执行。
5.2.5交通补贴
1 、交通补贴额度为武汉项目不超过1000元/次昆山项目不超过1500元/次超出部分由外派人员自己承担。
2、外派人员的交通补贴实报实销不可逾期使用不可累计
3、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月一次 副经理级含以下员工每季度一次。
5.3 其它
5.3.1 人事任免:外派人员统一由集团公司任命。
5.3.2 人事管理
外派人员受集团公司和调入单位的双向管理。如外派人员在外派期 离职需在集团公司和调入单位同时办理离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由调入单位发放外派人员最后工作日的工资。
5.3.3 集团外派人员自调入地调回集团公司工作后驻外津贴自调动之日起取消。
5.3.4人事晋升调任外派服务期限
六、 附则
6.1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拟定、总裁审定、集团董事局审批后执行。
6.2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自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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