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改平
陇东学院 历史系 甘肃 庆阳 745000
摘要:科举制从隋产生至清灭亡,历经一千三百余年,对中国历史有着深远的影响。北宋科举制度改革在中国科举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的一系列措施对当时的政治、文化、教育等领域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本文就北宋科举制度改革对文学发展繁荣产生的三方面影响,即提供了人才、发展坏境、文化氛围做一探讨。
关键词:北宋 科举制度 文学发展
北宋是一个兵多而弱、官多而庸、财多而贫的王朝。仁宗时苏轼上奏折,认为当时有三患:一患无财,二患无兵 ,三患无吏。北宋国势、武运的衰弱,与文化的繁荣特别是文学的繁荣形成强烈的反差。著名史学家陈寅恪先生曾经指出:“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1】这就不可避免地引起后人的反思,文学的高度发展与北宋科举制度的改革密不可分,下文就其进行阐述。
一 北宋科举制度的改革
科举制度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的一种制度。它初设于隋朝,隋炀帝大业二年(606年)设立进士科,由于初创,终隋一朝并未形成特定制度。唐代科举制度进一步完善,“开科取士,至唐时大臻完备。”【2】唐代科举的科目繁多,但“大抵众科之中,进士尤为贵,其得人最甚焉。”【3】“进士试诗、赋及时务策三道,”“大和八年(834年),礼部复罢进士议论,而试诗赋。”【4】唐代主要以诗歌取士,进士科的考试对唐代诗歌的繁荣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北宋科举制度发展成熟。“宋承唐制,抑又甚焉”,【5】一方面继承了唐制,而另一方面又进行了改革。
北宋科举制度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扩大取士名额和放宽应试条件。
唐代科举每榜录取进士一般为三十人左右;宋太祖时,进士登科的也不多,一般是岁取十人左右;宋太宗时逐步放宽,太平兴国二年(977年),取进士一百零九人;真宗咸平三年(1000年)取进士四百零九人,进士外诸科两千一百二十九人。北宋中期由科举入仕的人数更多,仅仁宗一朝,十三次科举,即取进士四千余人,诸科五千余人。【6】北宋的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及第 ,二等称赐进士出身,三等称赐同进士出身。凡应试者,无论家庭、郡望高低、年龄大小,甚至于“工商、杂类”出身之人,皆可投牒自进,允其应举;只要文章、诗赋合格,一视同仁予以
优惠照顾,对边远地区家境贫寒者,也予以食宿等照顾。《续资治通鉴》卷第六中记载开宝二年(969年)十月,宋太祖曾下诏日:“国家岁开贡部,敷求俊义,四方之士,无远弗届,而经途遐阻,资用或缺,朕甚愍焉!自今西川、山南、荆湖等举人,往来‘给劵’”,即由官方给进京应举的凭证,一路由驿站供给食宿。科举考试的规模在宋代明显地扩大化了。
第二、确定殿试制度,禁止公荐。
殿试又称“廷试”,即由皇帝亲自主持考试。宋太祖开宝六年(973年),发生了一件意外事件:下第举子徐士廉以为取士不公,击鼓自讼,皇帝亲自升殿考试。《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之二记载道:“(开宝)六年二月二十八日,翰林学士李昉知贡举,合格进士宋准以下十一人。系下第人徐士廉打鼓论榜,诏于讲武殿重试,通放二十六人,贬试官李昉秩。御试自此开始。”从此殿试成为制度化的最高一级考试。为此,宋太祖很得意地对近臣说:“昔者,科名多为势家所取,朕亲临试,尽革其弊矣。”【7】参加殿试的,以礼部试正奏名进士,诸科为主。除此之外,皇帝往往下诏特许部分在礼部殿试中屡遭失败而久困场屋的举子直接参加,叫“特奏名”。景祐元年(1034年)诏书规定:“进士五举年五十,诸科兴举年六十;尝经殿试,进士三举、诸科五举;及尝预先朝御试,虽试文不合格,毋辄黜,皆以名闻。”【8】这对士人的吸引力无疑很大。而且,皇帝下诏禁止公荐。通榜公荐法是唐代科举制度中所允许的推荐考生的办法,由于此法给请托留有可乘之机,公荐实际上很容易变成私荐。宋太祖看出这一问题,《宋会要辑稿.选举》中记载到他于建隆三年(962年)下诏日:“国家悬科取士,为官择人,既擢第于公朝,宁谢恩于私室?将惩薄俗,宜举明文。今后及第举人不得辄拜知贡举官„„如违,御史台弹奏„„兼不得呼春官为恩门、师门,亦不得自称门生。”赵匡胤禁止及第举人对知贡举官的谢恩仪式有其道理,也有利于使及第为官者效忠于皇帝而不是对录取自己的主考官感恩戴德。为根本改变因私荐人的状况,乾德元年(936年)赵匡胤又下诏规定:“礼部贡举人,自今朝臣不得更发公荐,违者重置其罪。”到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以后,又多次重申了这一禁令,随着后来科举考试进一步严密化和客观化,荐举因素最终被完全排除。这几项措施使自唐以来的“座主门生”转移为“天子门生”,“天子门生”便成了科举场中的最大荣耀,对士人具有巨大的诱惑力,各阶层知识分子勤奋学习,纷纷投向仕途。
第三、严格考试制度和规则。
首先,实行糊名,亦称“弥封”,即考试时将试卷上考生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以防教官循私。这种办法始于武则天时期,但只在吏部试时实行,到宋代才
普遍推行。仁宗明道二年(1033年)七月,“诏诸州,自今考试举人,并封弥卷首。”
【8】
这时,糊名考试不仅施行于殿试、省试,而且普遍施行于诸州的发解了。其次,
实行誉录,亦称“易书”。此为弥补糊名之不足,防止考官通过识别考生笔迹或试卷上特定的记号而舞弊的一种措施。“易书之制,立于祥符;而诸州易书,自景祐四年始。”【10】从而可以看出,誊录开始于宋真宗大宗祥符年间,到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年)在州试中推行。再次,实行锁院制度。宋代的主考官不但是临时差遣、年年不同、任何均可充当,而且设置副主考官,互相监督。同时对主考官进行“锁院”,即考官于受命之日,同时进入贡院,关闭院门,在整个考试期间与外界断绝往来。最后,实行别头试。此法始于唐代,指应试者与主考官有亲戚故旧关系的,应试时必须回避,另派考官设场屋考试,但仅限于礼部试,未成制度。“北宋太宗雍熙二年(985年)正月已巳,始令试官亲戚别试者,凡九十八人 。”【11】其后,别试成为定制,范围也扩大了,州试和省试都实行这一制度。考试制度与规则的严格化,使考试公平化,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主考官的循私舞弊行为。
第四、试题形式和内容的多样化。
从秦始皇建立主义集权的封建王朝开始,就在实行文化主义。但北宋建立以来,却将最大的注意力集中在如何打败北方的少数民族,如何防范文武大臣的篡位,如何禁止百官间结成朋党等方面,无力再去对文化实行。因此,在科举考试的形式和内容上采取兼容并包的。欧阳修当时公然倡言《周易》中的《系辞》非孔子所做,这样的言论,并不曾被统治阶级和当时学者视为非法无圣。这种推动了士大夫和士人们思想的。
二北宋科举制度改革对文学发展的影响
由唐至北宋,科举制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北宋的文化,在整个中国封建社会里,可以说是异常繁荣。文学当然不例外,不论是从体裁、内容,还是从文学著作的数量与质量而言,都是相当突出的,真所谓文星灿烂、人才辈出。文学的高度发展与北宋科举制度的改革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一、科举平民化、公平化,刺激了各阶层知识分子纷纷投向仕途,促使文人增多,为文学兴盛提供了人才。
从前面谈到的北宋科举制度的改革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出考生“皆怀牒自列于州县”的自由报考原则,考生几乎没有身份、阶层、职业的,对于录取名额大为增加,只要有真实水平,能通过层层考试即可登上“龙虎榜”,使广大下层民众有了入仕的机会。欧阳修和范仲淹都是贫寒家庭出身,后通过科举而入仕途。《宋史.范仲淹传》中记载到他少年时便有“昼夜不息、冬月惫甚,以水沃面:食不给,
至以縻粥继之”的苦难奋斗经历。同时统治阶层极力倡导各阶层通过科举入仕途。宋真宗有一首流传千古的《劝学诗》,劝诱士子读书应举:“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梁,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有女颜如玉。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从此“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成为广泛流传的格言。‘黄金屋’和‘颜如玉’的诱惑使各阶层的士人勤奋读书。
孙中山先生曾充分肯定中国科举制度是“世界各国中所用以选拔真才之最古最好的制度。”北宋科举制为了确保形式上的平等,取士本着“一切以程文定去留”的原则,公开竞争、择优录取,制定了严密的规则与制度,给广大人民以“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幻想,为草野寒竣人士开辟登进之途。科举制度因其“唯才是举”的公正、平等原则,以及在选官制度中的主导地位,激发了全社会对它的信心和考试内容的热衷,刺激了广大士人的求学积极性。北宋人晃冲之有诗云:“老夫功名意转疏,独骑瘦马取长途,孤村到晓犹灯火,知有人家夜读书。”它反映了荒凉村落读书盛况。太祖朝前期,科举改革刚刚起步,每次参加省试的举人数只不过两千人左右,到太宗在位的第一次贡举(977年)时,已增至五千三百人。真宗在位的第一次贡举(998年),又达到近两万人,大大超过了唐代科举全盛时期各色举人的总和。若按“每进士一百人,只解二十人”、“九经已下诸科共及一百人,只解二十人赴阙”的规定推算,当时全国仅参加发解试的读书人,就有十万人。【12】到仁宗时参加省试的举人更多,北宋读书人之多,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
通过科举而入仕途之人,有些不但是政治家,而且是杰出的文学家。如“唐宋家”中除唐的韩愈和柳宗元之外,其余六位都是科举出身,他们的文学造诣在中国文坛上是无人可替的。科考的人并不是每一个都可及第,可成大器。宋太宗曾对宰相薛居正说:“朕欲博求俊彦于科场中,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具矣。”【13】因此奉行了广种薄收的。文人的增多,为文学的繁荣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从根本了改变了整个社会文学素养低的状况。
二、科举制改革促使书院、官学、私学繁荣,为文学的繁荣提供了发展环境。 为了更好的科举取士,极力扶持官学的发展。官学名目繁多 ,包括国子学、太学、宗学、小学、广文馆、四门学、书学等等。但最主要的官学乃为太学,太学课程与科举考试的要求完全相吻合,而且地处京城 ,使士人对太学补选趋之若骛。如果没有科举的刺激作用,北宋的太学不可能发展到那样的地步。地方官学同时也大规模建立。《宋会要辑稿.崇儒》中记载到庆历新政时在范仲淹等人的建议下,朝廷于四年(1144年)三月下诏诸路转运司,“诏诸路州府军监除旧有
学外,余并各令立学,如学者二百人以上,许更置县(学)”,逐渐出现了“虽荒郡县,必有学”的盛况。从地方官学的授课内容、评价标准和生徒入学目的看,无不因科举而设、而奖、而学。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以前,科举以诗赋策论取士,故司马光以为:“(州县学师长)自谓能力教者,不过谨其出入,节其游戏,教以妙节经史,剽窃时文,以夜继昼,习赋诗论策,以取科名而已。”科举因此支配着学校,推动了地方官学的发展。
书院之设,起始于唐推行于五代至宋大盛。宋王朝建立后,科举制大为发展,太学远在京师且规模小,而地方州县学迟迟未置,远远不能满足地方士人的求学之需,于是各类书院首先得到了恢复和发展。有人统计,北宋前期共有书院38所,如岳麓、嵩阳、石鼓、应天府、茅山等著名书院。庆历以后,朝廷将办学重点放到兴建地方州县学上,对于书院很少过问,从而使书院或因失去经济资助而倒闭,或因士人散走而衰落。北宋前期,书院所以获得恢复和发展,主要在于士人对举业的需要。应天府书院,其前身即为宋初学者戚同文聚徒讲学之所,据《宋史》记载,同文因擅长场屋之文,故四方士子竞相拜投于门下,“登第者五六十人,宗度、许骧、陈象舆、高象先、郭成范、王砺、滕涉皆践台阁。”所以后来应天府书院名声大噪。
私学作为地方官学和书院的补充,在北宋大为普及。它的规模小,但收费低,而且可以就近入学,因此便受到贫寒子弟的欢迎。它除了进行一般性的文化知识传授外,最终仍为适应科举考试的需要而设,从而使一些草泽寒士有了中举的可能。如真宗仁宗两朝以进士为名臣的吕蒙正、张齐贤、钱若水、刘烨等人,少时同从洛中乡先生郭延卿学赋。另如著名人物杜衍、范仲淹、欧阳修等,未第时都受益于乡先生的教学。北宋私学的兴盛将文化事业推进到了穷乡偏僻之地。
北宋不论是从头到尾不断繁荣发展的官学、地方官学,还是前期的书院以及后来兴盛的私学,都为文学的兴盛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即为士人提供了学习场所。从到地方,从城镇到乡村都有教书之地学习之处,使文化得以大范围的普及,为文学的繁荣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北宋科举改革实行宽容的文化,为文学的繁荣提供了有利的文化氛围。 北宋文学繁荣不仅表现在文学体裁、文学成果等方面,还表现在文学内容方面。北宋的最高统治者们并没有对文化实行主义,这并非出于其本意,但这相对了士人们的思想。在科举考试方面,不但考官们命题时不以儒书为限,多杂出于老庄之书,“致使先儒传注一切废不用”的情况,在王安石成名之前已开其端倪。而且对于应考士人的答卷,不论在形式上或内容上也都不做任何规定和。司马光在宋神宗初年所上的《论风俗札子》中就已说道:“今之举人,发秉笔,先论性
命,乃至流荡忘返,迷入老庄。纵虚无之谈,骋荒唐之辞,以此欺惑考官,猎取名第。禄利所在,众心所趋,如水赴壑,不可禁遏”。宋王朝统治者实行兼容并包的文化虽并非出于其主观意愿,但是它对士人思想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这就是为文学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就从可与“唐诗”齐名的“宋词”来看,不仅有豪放派,如苏轼,他的《念奴娇·赤壁怀古》不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一首为人称道的名词。还有婉约派如著名词人柳永。同时整个社会不论是平民百姓还是统治阶层文学素养都很高。此时平民阶层的话本也异常活跃,为元明以来的章回小说的产生奠定了基础,在中国文学史上开创了一种新的文学体裁。北宋统治者没有实行文化主义,他们对文学领域的各个流派采取兼容并包的态度,为文学的繁荣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北宋的文学,可以说在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的历史时期内已达到了登峰造极的高度。它的高度发展有诸多原因,如造纸技术的普及与提高、宋王朝推行重文抑武的等等。但北宋科举改革,即考试方式、考试内容、考试规则等方面的改革对文学的发展与繁荣所产生的影响则是不可否认的,如对文学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人才、优越的发展坏境和有利的文化氛围,它们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对于我们今天文学的发展与繁荣以及提高全民文化素养有着巨大的启示。
注释:
[1] 雪德枢.宋代科举制度改革与文华繁荣[J].克山师专学报,1999,(2):34-37. [2]王亚南.中国官僚制度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104. [3]欧阳修.新唐书•选举制(上)[M].北京:中华书局,1963.166. [4] 欧阳修.新唐书•选举制(上)[M].北京:中华书局,1963.168. [5]脱脱.宋史•选举制.卷一六一[M]. 北京:中华书局,1985.3768.
[6]张希清.论北宋科举取士之多与冗官问题[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版),1987,(5). [7]脱脱.宋史•选举制.卷一五五[M]. 北京:中华书局,1985.3606. [8]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四[M].北京:中华书局,1986.2661. [9]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二[M].北京:中华书局,1986.2872. [10]王应麟.玉海.卷一一六[M].扬州:广陵书社,2003.2097. [11]王薄.唐会要•氏族.卷三六[M]. 北京:中华书局,1955.6. [12] 何忠礼.科举制度与宋代文化[J].史学月刊,2000,124. [13]脱脱.宋史•选举制.卷一五五[M]. 北京:中华书局,1985.3607. 参考文献:
[1]刘海峰.中国科举史[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4.156-223.
[2]王蓉.科举制对文化教育的激励作用及启示[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83-84.
[3]周含.论古代科举制度对文化的积极影响[J].法制与社会,2009,304-305. [4]王荣科.北宋政治得失与政治文化[J].史学月刊,2001,(4):48-53. [5]李宗桂.中国文化概论[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 [6]何忠礼.科举制度与宋代文化[J].史学月刊,2000,119-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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