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中“征、伐、讨、侵、袭” 辨析
古汉语中有许多表示相似意义的词,它们可以构成一组,但在释义和使用上仍然可以看出不同之处。“征、伐、讨、侵、袭”这组词,在古代汉语中都是军事术语,都有表示“进攻”的意义,但具体的释义和使用仍有不同。
(一)从“征、伐、讨、侵、袭”的释义上辨析
1.征
从彳正声,声兼义。
①《说文•辵部》:“延(征),正行也。”此为其本义。
如:《左传•僖公四年》:“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帝王巡行是一种“正行”,故用“征”。
②引申为远行。如:陶潜《归去来兮辞》:“问征夫以前路。”
③又引申为征战义。用为进攻,指长距离的攻伐。上攻伐下、有道攻伐无道。
如:《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十三年》:“曹公,豺豹也,挟天子以征四方。”此处言曹操以天子名义出兵,亦上对下,故谓之“征”。
2.伐
甲骨文作以戈砍人头形
① 本义为砍杀。如:《广雅•释诂一下》:“伐,杀也。”
② 扩大为砍其它东西。如:白居易《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
③用为进攻,侧重公开使用武力,而不论距离远近、是非、上下。故文献中常称“有钟鼓曰伐。”进攻而有钟鼓,这正是武力的标志。
如:《诗•小雅•出车》:“赫赫南仲,薄伐西戎。”
④引申为战胜。如:《孙子•谋攻》:“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伐谋”、“伐交”指在智谋、外交上战胜敌人。
⑤引申为敲击。如:《左传•文公十五年》:“伐鼓于朝。”
⑥引申为自夸。如:《北史》:“不说人短,不伐己长。”
3.讨
从言、寸。会意。“寸”是法度义。从言者,表示以言语依法整治。
①《说文•言部》:“讨,治也。”因而其本义为整顿、治理。
如:《左传•宣公十二年》:“楚自克庸以来,其君无日不讨国人而训之。”
②用为进攻,指对有罪的人、国家用武力或其它方式声讨。
如:《左传•成公三年》:“晋卻克、卫孙良夫伐廧咎如,讨赤敌之余焉。”
③ 引申为探索、研究。
如:《商君书•更法》:“虑世事之变,讨正法之本。”
4.侵
甲骨文从牛,原指“如人持帚驱赶牛马”。隶变为“侵”。字从人从又(手)持帚,表示边扫边进之意。
① 本义为渐进。如:《文选•宋玉〈风赋〉》:“侵淫谿谷,盛怒于土囊之口。”
② 用为进攻,指秘密地用武力攻侵,以获取对方地盘。
如:《周礼•夏官•大司马》:“以九伐之法正邦国,……负固不服,则侵之。”
③ 引申为欺凌、伤害。
如:《新唐书•丘和传》:“海南苦吏侵,数怨畔。”
④ 引申为荒年。如:《谷梁传•襄公二十四年》:“五谷不升谓之大侵。”
5.袭
字从衣,指重衣。
① 本义为重衣。孔颖达疏:“袭者,重衣之名。掩其不备,忽然而至,若披衣然。”
② ②用为进攻,指乘人不备而进攻,亦即秘密地、疾速地偷袭。
如:《谷梁传•襄公二十三年》:“齐侯袭莒。”范宁注:“轻行掩其不备曰袭。”
③“袭”作为军事上的一种策略,无所谓褒贬。
如:《淮南子•道应训》:“秦穆公兴师,将以袭郑,蹇叔曰:‘不可。臣闻袭国者,以车不过百里,以人不过三十里,为其谋未及发泄也。’”
(二)从“征、伐、讨、侵、袭”所带宾语上辨析
1.征
“征”指军事行为,更强调施事和受事双方身份与地位的不同。《孟子•尽心下》说:“征者,上伐下,敌国不相征也。”
(1)由于身份、地位不同,“征”常用表示君王的词作主语,有时也用表示国家的词作主语。如:
①王穆将征犬戎。(《国语•周语上》)
②越灭吴,上征上国。(《国语•吴语》)(《国语•周语上》)
例①是用表示君王的词作主语,例②是用国名作主语。
(2)由于“敌国不相征”,“征”极少表示针对某个具体国家的军事行为,其宾语主要表示具体国家之外的一些对象如异族、“诸侯”、“国”等。如:
①昔者禹征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墨子•非攻下》)
②天王岂辱裁之?亦征诸侯之礼也。(《国语•吴语》)
③敌之如志,国之忧也,可以陵小,难以征国。君其图之!(《国语•晋语一》)
例①宾语表示异族,例②③宾语分别是“诸侯”和“国”。
(3)《孟子•尽心下》:“征之为言正也。”“征”常指合道义的一方对不合道义的一方采取军事行动,因而其宾语所表示的人,通常处于道义的反面。因此还可以用带贬义的“暴”作宾语。如:
①民和,然后可以举兵而征暴。(《晏子春秋•内篇问上》)
(4)实现“征”这一行为时,执行任务的常需移动其原位,有一定方向性,因而可用方位词作状语。如:
①吴王夫差既杀申胥,不稔于岁,乃起师北征。(《国语•吴语》)
2.伐
“伐”本义为击,引申表示某国正式宣布对方的罪过,并出兵对另一国采取武力攻击、进攻。
(1)“伐”最常用表示君王的词和人名等作主语,以表示讨伐者。如:
①武王伐纣。(《荀子•议兵》)
②八月,郑子罕伐许,败焉。(《左传•成公十四年》)
例①用表君王的词作主语;例②用加定语的人名作主语。
(2)“伐最常用国名或地名作宾语。用地名作宾语时,讨伐的是当地执政者。“伐”主要表示一般的攻打,声讨其罪的意义不强。如:
①十八年春,宋襄公以诸侯伐齐。(《左传•僖公十八年》)
②梁王伐邯郸,而征师於宋。(《战国策•宋卫》)
例①中齐是国名;例②的邯郸是赵国的都城,其实就是伐赵。
(3)与“征”相似,在实现“伐”这一行为时,执行任务的也常需移动其原位,因而“伐”也有一定方向性,也可用方位词作状语。如:
①桓公曰:“吾欲南伐,何主?”(《国语•齐语》)
3.讨
《孟子•告子下》说:“是故天子讨而不伐,诸侯伐而不讨。”说明施行“讨”的多数为诸侯,“讨”重在谴责、声讨。
(1)“讨”不常用“师”作主语,而常用表示国君的词、国名加“人”及国名等作主语。如:
①郑伯讨立君者,戊申,杀叔申、叔禽。(《左传•成公十年》)
②晋为盟主,诸侯或相侵也,则讨而使归其地。(《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例①用表示国君的名词性词语作主语,例②“讨”的主语是“晋”。
(2)被讨的一方常是可指责的,带有贬义的“贰”、“罪”及国名等均可作“讨”的宾语。如:
①范宣子曰:“我丧陈矣!楚人讨贰而立子囊。”(《左传•襄公五年》)
(3)“讨”所表示的军事行为,侧重在针对对方罪过,而不是侧重在此军事行为中的过程,因而一般不用方位词作状语。这是“讨”与“伐”、“征”的明显不同。
4.侵
“侵”本义为持帚渐进清扫,引申后表示不正式宣战就进行的军事行为。
(1)“侵”跟“伐”有较多的相同之处,首先是常用前加国名作定语的“师”、“人”作主语,也可用表示君主的词语和人名等作主语。如:
①七年春,宋师侵郑,郑叛晋故也。(《左传•哀公七年》)
(2)“侵”的受事常是国家,常用国名作宾语。如:
①秋,楚子侵陈,遂侵宋。(《左传•宣公元年》)
(3)与伐不同,“侵”更侧重于实现占领目的,它不可以用人名作宾语,但可以用“地”作宾语,而“伐”一般不用。如:
①诛周主之罪,侵楚魏之地。(《战国策•秦一》)
5.袭
“袭”本义为重衣,引申为乘对方不备而进行的军事行为。
(1)“袭”与“伐”大体相同,常用前加国名的“人”、“师”及表示君主的词和人名等作主语。如:
①郑人袭胡,取之。(《韩非子•说难》)
②二十四年,秦师将袭郑,过周北门。(《国语•周语中》)
(2)“袭”常用国名作宾语,有时可以用地名及表示人的词作宾语。
①智伯欲袭卫,乃佯亡其太子,使奔卫。(《战国策•宋卫》)
②燕襄王以河为镜,以蓟为国,袭涿、方城,残齐,平中山。(《韩非子•有度》)
例①用国名作宾语,例②用地名作宾语。
综上所述,“征、伐、讨、侵、袭”虽同有“进攻”的意义,但是它们无论在释义上还是在所带宾语上都有不同之处,古人在这组词的运用上的精准显示了古汉语相当规范的语法和用法。作为古代汉语的学习者,我们必须了解这些词的用法以更好地学习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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