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1日
徐教职称〔2011〕 5 号 关于2011年徐州市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各中职校主管部门,有关中职校: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1〕22号)精神和市人保局有关文件要求, 现就2011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10年底在职在岗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中心)、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成人教育中心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在各级职业教育研究室专职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和教研人员。今年起各县(市)区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中心)申报中职校讲师全面纳入徐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资格条件
1.教师资格要求。申报人员应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视作具备相应教师资格。鉴于农村成人教育中心校机构编制的特殊性,农村成人教育中心校教师具有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也可申报。
2.学历要求。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学历认定中心审核认定。
3.资历要求。申报高级讲师应受聘讲师(或中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由其他系列中级职称同级转评讲师(或中学一级教师)后晋升高级讲师,中级职称任职年限合并计算应满5年,且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申报讲师至少从事中职校教学工作1年以上)。其他系列高级职称同级转评高级讲师的,需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1年以上。
4.年度考核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5.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申报人员应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规定的免试条件。
三、评审条件
依据2009年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开展高级讲师评审工作。有关评审条件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教育工作要求
申报人员应坚持育人为本,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从事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2年以上。确因工作需要未能担任班主任的,需担任学校社团等指导教师3年以上。获得的教育工作表彰,需提供表彰当年的有效证书或文件。
(二)关于教学工作要求
1.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要求。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指学校在每学年末通过学生、同行、督导评教等方式,对任课教师一年来教学质量进行的综合性评价,优秀率一般占当年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30%左右。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是教师教学态度和教学质量的历史记录,是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资格条件》下发前学校未开展过相应教学质量考核的,由评审专家根据申报人员的其他教学获奖综合把握。《资格条件》下发后(2010年起),学校应按要求提供申报人员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有效材料。
2.公开教学要求。申报人员应提供公开教学当年的有效原始材料。
3.教学获奖要求。教学竞赛组织部门应是学校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教学能手等骨干教师称号授予部门应是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的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和骨干教师评选,可作为评审依据。这些部门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组织开展的教学竞赛和骨干教师评选,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关于专业课教师专业实践要求
专业课教师专业实践指专业课教师本人到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为平稳过渡,今年高级讲师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专业实践时间要求为4个月,讲师申报人员专业实践要求为2个月。同时应取得与专业相关的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或工人技术等级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四)关于教科研成果要求
1.课题研究要求。除学校下达的课题外,其他课题下达部门应是省辖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科技部门、教科研部门和省职教学会;行业主管的学校,主管部门下达的课题可作为评审依据。这些部门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下达的课题不作为评审依据。校级课题申报人应是主持人,省辖市以上课题申报人应是排在前5位的主要
成员或是一级子课题的主持人。高级讲师申报人员提供的课题必须有课题下达部门的立项报告(或课题下达文件)和结题报告。申报讲师人员需提供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专题报告。
2.研究论文要求。论文公开发表指在有ISSN或CN刊号的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且需提供在“中国知网”(或“万方数据”或“维普资讯”)论文数据库中查询页,查询办法可登陆徐州师资网(http://szc.xze.cn)。专业学术论文包括本专业教学研究和学术研究论文。
3.视同研究论文要求。(1)正式出版的专著或教材指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且本人撰写达到规定的字数要求。(2)教科研论文评选部门,限省辖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和教育学会。这些部门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组织评选的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3)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的专业大赛奖,仅限省辖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和教师教学基本功三类竞赛。(4)艺术学科教师举办的展演会,需提供全程或全场声像资料。(5)主持企事业单位课题,需提供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正式协议和相应部门的结题鉴定,课题应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或经济价值。
(五)对高技能人才的评审要求
对从企业引进、在本行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具有特殊才能的高技能人才,以及本人或指导的学生在国家级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评审中注重考察其专业实践技能,其他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关于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需认真填写《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按规定提供有关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任职年限、各类获奖、论文论著发表出版、课题结题时间均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推荐工作要做到三公开:申报人员公开述职、申报材料公开展示、推荐结果公开,确保推荐过程的民主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结果的公正性。凡未进行“三公开”的人员,推荐结果无效。对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因审核不细致造成的虚假材料,同时追究审核人员和学校领导责任。
(三)资格审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职称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和择优推荐。
(四)组织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可通知相关申报人员到省评委会面试答辩。市教育局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申报人员需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并合格。
(五)公示评审结果。在江苏教育网公示评审通过中职校高级讲师人员名单,在徐州师资网公示评审通过中职校讲师人员名单,时间为一周。
(六)发文公布。省人社厅、市人保局分别对省、市评委会评审结果审核后,正式发文公布并颁发资格证书。
五、评审费用及材料报送要求
1.根据苏价费函〔2002〕62号文和苏财综〔2002〕61号文规定,中职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分别为每人400元、200元。
2.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报送评审材料。各单位务必于2011年6月29-30日将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至徐州市教育局职称办(地址:徐州市新生街76号(原徐州市第九中学),综合教学楼101室,电话:838203、83753922)。
附件:徐州市中职校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主题词:职业学校 教师 职称 评审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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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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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一年六月五日
附件
徐州市中职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报送的材料
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6K,高级一式3份,中级一式2份。
2.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A3大小,一式8份(见附表2)。《简表》填写的是申报人员最主要的业绩成果,学校应严格审核。
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破格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专业课教师行业、企业专业实践证明材料。
6.专业课教师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资格、职业资格证书。
7.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免考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8.继续教育证书或进修证明材料。 9.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10.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11.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原件。
12. 任现职以来项目、课题立项协议书、结题报告和鉴定证明等材料。
13.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和正式出版的论著(教材)或视同条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论文需附“中国知网”(或“万方数据”或“维普资讯”)论文数据库中查证页面的打印件,打印件粘贴于杂志封二页。在上述数据库中查证不到的论文,不得上报。论著(教材)报封面、封二、前言、目录、本人撰写章节、后记和封底,撰写章节应达到规定字数要求。
14.公开教学材料。申报讲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校公开课教案及评议公开课的原始记录。
15.申报高、中级的人员须交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照片一张,按附表6要求汇总后一并上报。
(二)报送材料要求
1.各县(市)教育局、中职校主管部门及有关学校须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评审材料真实齐全、准确无误、手续完备。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任职年限、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课题结题时间均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2.《评审表》中凡申报者本人填写的栏目,均须经学校逐页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
3.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经学校或市、县(市、区)教育或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4.申报材料按要求分三册装订(刊物、论著、教材可不装订),装入统一印制的送审材料袋,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须完全相符,并按照本文规定填写“地区、单位代码”(徐州市教育局代码为3)和“评审学科(专业)代码”(附表4)。“编号”由省教育厅统一填写。
5.《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附表1)一式2份,由学校逐项认真填写,字迹清楚,不得马虎潦草,加盖公章后上报(报盘)。
6.严格按附表5的数据库格式,上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数据库文件(报盘)。
附表:
1.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 2.江苏省中职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件登记表 4.评审学科(专业)代码表
5.申报人员数据文件格式和输入要求 6.申报中职校专业资格人员照片汇总表
7. 申报徐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诚信承诺书 8.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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