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肺癌;纤维支气管镜;;临床特点
肺癌是临床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肺癌患者人数近年来不断增加,已经成为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公共健康问题。肺癌早期无明显临床症状及体征,患者多是在体检中发现,然而此时疾病已经发展为中晚期,预后较差,因此,尽早诊断并治疗有着重要的临床意义。为了对肺癌纤维支气管镜下形态特征及病理分型进行研究,笔者对我院收治的68例经活检及病理检查明确诊断的肺癌患者进行研究。具体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取我院2010年5月~2012年5月收治的68例经活检及病理学检查明确诊断的肺癌患者,男52例,女16例;年龄35~76岁,平均年龄(52.3±2.7)岁。其中46例患者有吸烟史,均为男性。无明显临床症状,体格检查有肺病的患者6例,其余62例患者伴随咯血、胸闷、咳痰、气短及胸闷等临床症状。11例患者伴随消瘦、发热及声嘶症状。其中出现症状至接受诊断3个月者9例。患者经X线检查显示纵隔增宽19例,片状阴影18例,肺部有结节影、肿块25例,合并胸腔积液6例。
1.2 方 法 患者接受肺癌纤维支气管镜治疗前均采用血凝试验及心电图常规检查,检查前常规禁食6h,术前30min肌注苯巴比妥50mg、阿托品0.5mg。术前常规采用2%利多卡因5ml雾化吸入15~20min,采用1%丁卡因对口咽部及鼻咽部进行表面麻醉后,采用OLYMPUS-P40型纤维支气管镜、OLYMPUS-IT30、PENTAX-BF1570K型电子支气管镜插入气管,参考X-CT影像检查结果对气管、隆突、健侧及患侧支气管及其分支进行检查,明确病变部位进行刷检及活检,活检至少取3块不同部位标本。未发现病变者,根据X-CT影像学资料对相对应的支气管进行刷检,同时给予患者支气管肺泡灌洗术及支气管冲洗技术。
1.3 统计学分析 本次研究所有患者的临床资料均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处理,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组间对比采用χ2检验,P
2 结 果
2.1 诊断阳性率 不同检查技术下,肺癌诊断率存在较大差异,其中活检阳性率最高,约为88.2%(60/68),刷检阳性检出率为57.4%(39/68),两种诊断准确率存在差异,P
表1 细胞学取材、纤维支镜组织学与诊断阳性率
2.2 肺癌病变部位 肺癌病变部位右侧18例,占26.5%;左侧17例,占25%,两组数据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双上肺多发33例(左肺上叶18例,右肺上叶15例),占48.5%。其中单侧病变52例,双侧病变12例,单纯累及气管2例。
2.3 肺癌患者病理类型与性别关系 68例患者中鳞癌29例(42.6%),腺癌16例(23.5%),小细胞癌12例(17.6%),不易定性癌6例(8.8%),其他5例(7.5%)。纤维支气管镜下男女肺癌类型分布存在显著差异, 吸烟指数>400支/年男性患者中病理类型主要为鳞癌,吸烟指数
3 讨 论
近年来,肺癌人数呈现出上升趋势,其中男性发病率明显大于女性,这可能与男性普遍具有吸烟史有关,而临床研究显示,吸烟史越长的患者,病情越加严重。本次研究显示,男性患者与女性患者在病理类型表现上存在一定的差异,男性患者病理类型主要为磷癌,女性病理主要类型为腺癌。而在年龄分布上,随着患者年龄的增加,病情更加严重,同时患病人数越多,尤以男性患者表现最为明显。总之,在临床诊断时,医务人员要结合患者临床症状、病理活检、显微镜检查等对患者进行明确诊断,从而为临床治疗提供科学诊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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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特许经营作为一种新型的、特殊的营销方式,其核心问题就是对无形财产的特许推广。因受许人的受许业务受特许人的支配和控制,极易引发指定购买、搭售、联合定价、独占经营、转售价格等一些竞争行为。为规制这些竞争行为,我国应借鉴欧盟立法模式,在反垄断法中规定规制的重点,严格规定其“适用除外”的条件。
特许经营企业在其运作过程中,必然会产生诸种法律关系,导致多重法律后果,其中私法领域的问题,如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得到解决;但从经济法的角度考察,特许经营还关乎整个市场的竞争秩序与竞争自由,与前者相比,这些竞争法方面的问题更具有全面性与基础性,然而,遗憾的是这一问题并未引起立法与司法的高度重视,其某些竞争的行为得不到有效规制。
一、特许经营的概念及其含义
。被授权人须直接或间接地向授权人交付特许权使用费。”它强调特许经营是以特许权的授予为基础的合同关系。在日本,社团法人特许连锁协会将特许经营表述为“企业(特许人)与其他企业(受许人)之间缔结合同,使用自己的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及其它成为营业象征的标识,将在统一品牌下进行商品销售或其它经营的权利给予对方;另一方面,作为报偿,被特许人支付一定的报酬并投入必要的资金,在特许人的指导及援助下进行营业”,强调受许人取得特许权须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对价,且其经营要受特许人业务上的支配和控制,两者之间形成持续关系。《关于EC罗马条约总括适用除外规则》(CommissionRegulation4087/88)称“所谓特许经营,是商标、商号、店名、有益的商业模式、设计、著作权、经营诀窍或者有关专利的工业所有权或者是知识产权的组合,它意味着向最终消费者销售商品或为了提供服务而进行开发。”这一表述着重强调了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人对其知识产权组合的应用推广。在我国,485号令公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规定,“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突出了特许经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将其拥有许可权的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方式和服务模式等,通过合同形式授予受许人使用,受许人按照特许人维护网络同一性的要求使用相关的无形财产、缴纳一定的费用,并承担法律义务和责任的经营模式。这一定义既表明了特许人基于特许经营合同而对受许人享有的管理控制权,又体现了受许人对其特许人的无形财产拥有合理的使用权,并具有如下含义:
(一)特许经营的核心是对特许人无形财产的特许推广。特许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使用许可权,但就特许经营而言,它只能是特许人保留无形财产使用权的非独占许可,第三人能否再被特许需由特许人与受许人商定。一般而言,由于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一定时期一定区域内使用其有权特许的无形财产,且要求受许人的业务要受特许人支配和控制,因此,受许人往往在特定时期特定区域享有独占的特许权,并排除特许人的自己使用。其次,特许经营所特许的权利是一种组合式的知识产权。。由于这种权利已超出法律上的知识产权的概念,且又无法被学理上的知识产权概念所包含,已构成一种崭新的权利,故此,笔者称之为无形财产。
(二)特许经营双方当事人是的法律主体。特许人与受许人是具有法律地位的不同经营者,它们之间既无参股、控股关系,又无母子、分支经营的隶属关系。尽管受许人的业务要受特许人的支配和制约,但受许人必须用其自有资金对其经营进行实质性开发和维护,并拥有其业务及经营成果,尤其是在财产上作为的资产所有人,保持人格的,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特许人既不享有受许人资产上的所有权、也不享有其具体经营业务的决策权及其经营成果的控制权,在法律上分属两个的法律人格,是相互的法律主体。
(三)特许经营是一种以特许权的授予为基础的合同关系。特许人与受许人以特许经营协议为纽带,并以此维系双方的加盟关系,加盟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完全由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受许人只有在取得特许人特别授权的情况下,才具有特许经营业务的资格,特许人需授予受许人在一定期间、一定区域内独家使用其商号、商标或服务项目等权利,并提供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必要信息、技术知识和训练。
(四)受许人的特许业务受特许人的支配和控制。在特许经营中,受许人虽是的法律主体,但由于连锁经营模式的特点,其经营业务只享有相对性,受许人须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按照特许人规定的条件、经营模式和经营规则开展经营,尤其在市场计划、经营范围、折扣方案等方面,要受到特许人的直接支配和控制,特许人有权对受许人的特许经营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特许经营中的主要竞争行为
由于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向受许人提供一套与该产品或者服务有关的、特殊的无形资产并予推广,因此,就特许人而言,特许经营对其更具有市场独占性。一方面,这种独占性是为了维护经营网络的同一性和特许人的声誉,是合法的,无需进行规制;但另一方面,如果特许人滥用垄断地位实施贸易或者竞争行为,就进入了反垄断法的规制范畴。
(一)指定购买与搭售。在特许经营中,特许人为维持其统一品牌形象或保持其产品质量,往往对加盟店装饰设计、装饰所用材料、商品陈列设计和生产过程中所用原料等有严格规定,受许人没有选择余地只能接受,这就为特许人指定购买或搭售商品提供了机会。这种搭售或指定购买如果是为了保证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稳定性,节约成本和开支,确保消费安全,且属一定配套产品或服务,则不应列入禁止之列。但是,如果特许人利用特许权的授予与否,强制受许人在获得特许权之后接受其所采购的或指定的货物,或者通过搭售加强特许人在市场上的支配地位,则构成了指定购买与搭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联合定价。联合定价通常表现为几个同类产品的厂商以协议、安排通谋或协同行动方式来共同固定或提高其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水平。根据美国法律,如果特许人向受许人建议某种商品的价格为5美元,随后几个受许人商定价格为5.98美元,并促使特许人同意以此价格作为其建议价,则受许人间的行为即构成“横向联合定价”,特许人与受许人间则构成“纵向联合定价”。如果这种联合定价行为是基于相互间的价格协议,则构成了价格垄断,构成了非法的竞争行为。
(三)独占经营。在特许经营中,受许人享有在一定时期一定地域内经营的权利,这种权利往往不被赋予其他厂商,因而称之为独占经营或排他性经营。独占经营本身属厂商的一种经营策略,不应受法律规制,但在特许经营中,由于特许人与受许人双方力量失衡往往会产生阻碍竞争的“独占经营”——垄断,即:受许人占有某种绝对优势,在足以容纳若干受许人的地域内要求特许人授予其“独占经营”,以排斥其他人的申请,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亦或由于特许人与受许人间的特殊关系(如受许人许以较高特许费),当其他符合条件的第三人申请特许经营时,特许人不授予其特许权,即构成了竞争的“独占经营”。
(四)转售价格。转售价格是指一方当事人责成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以固定的价格出售有关商品的协议及其相应行为。包括:(1)出卖之一方(主要系生产者,但也可能为销售者)对交易相对人向第三人销售之价格(即转售价格)以各种方式加以或约定之行为。(2)出卖之一方非仅对于交易相对人或约定转售价格,更要求其对于向其购买者再为出售时之销售价格(即再转售价格)亦予以约束或之行为。转售价格从本质上是一种间接联合定价,在性质上应视为垂直联合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因阻碍了零售机构间的价格竞争,从而不利于整个市场的竞争,而且也因经营更为有效的零售商不能将其高效率带来的好处扩展至消费者,使其忍受固定的较高价格,而为各国立法所禁止。
(五)回授。回授是指在知识产权许可协议中,被许可人同意将其对许可人技术所作的改进再许可给许可人使用。回授协议在某些情况下具有积极意义,特别是非独占性回授。特许经营合同中常常包含此类条款。回授条款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促进竞争的积极因素,但当回授条款实质上影响了受许人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削弱创新市场中的竞争,对竞争产生负面效果时,则构成了竞争行为。由于受许人是在特许使用专利技术的基础上发展出新的技术,该技术凝结了受许人的智慧,但该新技术价值的体现又与原专利技术无法分开,因此,为保护特许人利益,受许人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实施该技术并给特许人以一定经济补偿,或将该技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给特许人,但均需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协商一致。若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强制性地规定受许人将新技术回授给特许人或其指定的企业,势必会造成特许人的技术垄断,进而造成行业垄断,则为非法竞争行为。
(六)特许经营合同终结后已公开商业秘密的使用。在特许经营合同期限内,特许人为维护其利益,对受许人设定使用商业秘密的条件,应为法律所允许。但是,在有些情况下,特许人却往往借口维护其自身利益,要求受许人在合同期满后,并在商业秘密已经公开的情况下亦不得使用,则这种阻碍了市场主体问的公平竞争,构成了非法竞争行为,不应为法律所允许,但未公开的商业秘密不再此限,因为,该商业秘密要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三、对特许经营中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的立法建议
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调整特许经营法律关系的专门性法规,尽管特许人与受许人间的纠纷可以参照公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或适用或类推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中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条作出裁判,但就特许经营中的诸多反垄断问题,上述法律却不能予以有效调整。
(一)加强特许经营立法,做好立法模式选择。关于特许经营的立法模式,主要有美国的和欧盟两种。美国的模式主要是从宏观上对特许经营作原则性规定,具体的案件认定由法官裁量。而欧盟除了在《欧盟条约》对此给予原则性规定外,还制订了专门适用于特许经营合同的4087/88号法规,该法规对特许经营合同中的各种竞争行为的反垄断法效力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比较而言,欧盟的立法模式既有原则性规定又有适用上的确定性,既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又简化了执法程序,降低了执法成本由于我国现行立法深受欧洲法国家的影响,就此而言,在特许经营立法模式选择上,欧盟模式对我国具有更好的借鉴意义。我国将来有关特许经营的立法,可以考虑建立以《民法典》为基本法、《反垄断法》为特别法,并制定有关特许经营的专门性单行条例这样一种多层次、立体式的网络状法律保护体系,对特许经营加以更好的调整。
在未制定专门的特许经营法之前,也可以借鉴欧盟的做法,可以将特许经营合同规定在正在起草的民法典中,具体内容应当包括一般规定、当事利义务、合同无效情形等方面内容,同时,对特许经营中的各种竞争行为的反垄断法效力作出具体的规定。
关键词:金融危机 消费心理
自2008年下半年,发端于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了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严重冲击了世界经济和国际金融体系,并迅速向实体经济蔓延,导致世界经济进一步下滑。此次金融危机对长期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中国经济必然产生重大影响,国民的消费心理和行为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分析与解读这些变化,了解人们的消费趋势,有助于决策部门更准确把握市场,采取引导消费的有效措施。
危机意识加剧且消费需求紧缩
此次金融危机的发端,首先是石油等资源价格不断高涨,推动住房、食物等商品价格连续上涨,继而引发通货膨胀。之后,冲击实体经济,引起实体经济下滑,金融系统岌岌可危,进而转为通缩。一些工商企业的正常运转由于失去了资金支持相继宣告破产,或大量裁员,致使失业率上升。金融危机的爆发,导致许多国家和个人的财富大幅缩水,造成人们对经济发展预期信心不足,消费的危机意识加剧。财富的减少,引发人们对收入增长的担心,从而抑制消费需求。
首先表现为信贷消费、借贷消费等超前消费延缓或终止。金融危机的性质决定了受其影响较大的必然是金融以及与金融关联度较高的房地产、汽车等行业。有关研究显示,一般人的现金消费额度一旦超过其月收入的6-8倍时就难以发生,因而在现代社会大额消费往往需要依托信用贷款来支撑。就中国人而言,“先消费,后付款”的信用消费发展前提是对自己未来收入具有良好的预期,而此次危机恰恰强化了人们对未来增长的担忧,因而对各类信用消费都会产生抑制。
其次,娱乐性、享受性消费萎缩。据调查,艺术品市场遭受重创,出现画廊缩小规模,开始出租,甚至暂时休业的状况;全国不少城市陆续出现健身俱乐部倒闭的现象;投资者和收藏者均出手审慎,艺术品交易拍卖额锐减;旅游业方面,受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同比出游人数减少,行业收入下降。
消费决策周期延长且理性消费行为日渐明显
如何使有限收入的合理化利益最大化是消费者面对危机需要理性决策的重要内容。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们应对各种危机通常会产生适应性反应,即所谓应激性反应。影响消费决策的因素较多,如购买需要、商品信息、营销策略等,金融危机使许多因素变得不确定,对市场的预期也变得模糊不明,使得消费购买决策周期相对延长。
某项调查表明,购买私人轿车的多数人决策周期在6个月左右,但在危机之前购车家庭的决策周期远比想像中要短。调查显示,被访者对“从您家开始决定买车到最终购买,大约需要几个月”问题的回答,最有代表性的决策周期是6个月,26.7%的购车家庭决策周期正好是6个月,同时累计有74%的购车家庭是在1-6个月内完成购车。危机的到来,使市场动向、价格等影响消费的重要信息常常处于变动之中,这就使购买决策更加审慎,非理性消费、随机性消费减少,随用随买的理性消费行为已成为多数居民的主要消费方式。虽然危机造成商品价格涨跌变化,但人们对此已有较强的承受能力,已能较为理智地选购商品,按需选购成为消费的主流。人们凭借自己的消费经验和对各种消费信息的分析判断,在众多的商品和服务当中进行理性的选择。谨慎消费已成为当前消费行为的明显特征。
网络购物、租赁等新的消费方式呈增长态势
随着电子经济发展,网络购物比较省钱,比真正实体店一般情况下要便宜1/3,所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络购物,其崇尚的原则是能省则省,精打细算。网络环境下消费者无须走出家门就可做到“货比三家”,他们经常大范围地进行选择和比较,以求所购买的商品价格最低、质量最好、最有个性。
同样,对那些积蓄不多,但又对某些高档商品有消费需求,租赁就成为不错的消费选择。如名牌高档时装、背包等,如果花一大笔钱只能消费较少的件数,但如果租赁,花同样的钱就可以消费更多的款式与数量。
发展性消费成为热点
面对危机,多数人将更加努力地工作,以寻求职业的稳定。为此,用于提升自我价值的文化性消费将进一步增加。为提高自己业务水平、学识和修养,人们会自动寻找学习和进修机会,以不断给自己充电。
危机也预示着机遇。在危机中如何发现机遇,也是人们面临的新问题。。
结论及建议
尽管调查表明金融危机并没有影响到普通居民的日常消费,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乡镇农村居民,购物心态依然平稳。商场、超市的食品类、基本生活品类消费仍旧旺盛。但由于金融危机降低了部分居民的实际购买力以及居民的收入预期,使人们的消费倾向、购买决策、消费方式及消费心理都发生一定变化,在某些领域出现消费需求收缩、消费疲软的趋势。
因此,我国应一方面制定更多的惠民,增加国民的可支配性收入,加快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中国人的传统消费习惯是“量入为出”,中国人的高储蓄率表明中国人不敢消费,其原因并不完全是因为没有消费能力,而是因为社保水平较低,居民不仅要存钱防病,还要存钱防老。对我国而言,扩大内需的根本宗旨是富民为本,强化公共服务,给老百姓以经济安全的底线,这样才能释放居民心中的消费压力。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职后教育。经济放缓期一般是教育发展的好时机。当高等教育不再是就业的“金钥匙”,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后教育必然成为教育消费的重中之重。
同时,还要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和领域。目前,我国居民的消费结构正处于从温饱型向享受型、审美型发展。尽管危机的到来,使人们的超前消费受到抑制,但消费欲望具有惯性,休闲、娱乐、审美是人们的基本需求,只要引导正确,服务到位,休闲、旅游、娱乐等必然在促进经济复苏中扮演重要角色。
参考文献
1.田迎新.私人轿车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和行为.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7(4)
因此,研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一是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的质量,并促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帮助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三是促进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四是有利于社会信用建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本文采取研究方法是规范研究,而实证研究作为支持。
一、财务报表舞弊理论分析
(一)财务报表舞弊的概念
1977年美国注册会计师(ICAP)财务报表舞弊的定义:舞弊财务报告是一家公司或企业有意的错报自己的财务状况或者遗漏可能对自己公司造成影响的重大事件。在《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错误与舞弊》的准则的指导下,“舞弊”的定义指是会计报表不反映事实的故意行为。其中包括:第一种是伪造、变造记录或者凭证的行为;第二种指的是侵占资产的行为;第三种是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的行为;第四种是指记录虚假交易或者事项的行为;第五种是指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的行为。可以看出财务报表的舞弊包括除侵占资产以外的其他行为情况(挪用或者侵占资产是区别于财务报告的舞弊的其他舞弊行为)。
(二)财务报表舞弊的性质
虚假的财务报表的财务报表类型分为错误和舞弊类型的虚假财务报表。虚假财务报告的错误类型是指业务活动的主观的虚假陈述的无意识状态,主观上不想让财务报告歪曲反映业务状况。这主要是因为低质量的会计人员造成的错误、遗漏,如遗漏经济业务、会计的误解;舞弊型虚假财务报表指的是虚假的财务报表以达到特定经济目的,并有意识地偏离公认会计准则和其他会计准则,使虚假陈述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告,它是利益集团或个人是深思熟虑的行动,以便获得经济利益,而损人自利的行为。
二、企业财务报表舞弊类型及手段
(一)财务报表舞弊的类型
会计报表舞弊分为粉饰利润表类型、粉饰财务状况表类型;粉饰利润的方法有虚增利润、虚减利润以及巨额利润冲销。粉饰财务状况的手段最主要从操作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来粉饰的。
(二)会计报表舞弊的手段
企业为了达到短期偿债能力或配合其他科目,如调节利润的目的,通常使用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账款账户。应付账款是企业的过程中正常运行中,购买材料,耗材等产品和服务,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在实践中,具体的舞弊手法有:一是少计应付账款,隐瞒负债。二是不按事实列出应付账款,往高或者过低成本费用。三是隐藏销售收入。
其他应付款企业的财务报表舞弊是比较常见的一种,主要方法有:隐藏成本和核算民间借贷来掩盖债务的性质。
(三)财务报表舞弊的成因分析
舞弊三角理论的是舞弊的经典理论,这是Albrecht在1995年提出,他是美国著名的反舞弊专家。三因素舞弊三角理论如下:压力、机会、和借口(合理画),舞弊只需要这三个因素,而之前的工作压力可能是的原因。压力、机会和合理化三因素都是是连续的,互相影响,但不是孤立的,也不能单独的看待。
三、银广夏造假事件
(一)银广夏会计财务报表舞弊原因分析
《财经》2001年发表了“揭开银广夏陷阱,”有权基于一些数据和事实的文章,发现了被遗弃的调查文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及时组织力量,经过一个月的调查,查取大量的违法事实,200多个文件。经验证,1998年至2001年,累计虚构销售1049626000元,49453400元费用少计,导致77156万元虚增利润。1998年,17761000元,1999年、2000和2001年上半年的利润虚高177818600元、567047400元和40000人民币,其中利润为实际损失5003万2元、49401000元和25571000元的。
1.公司治理制度不完善导致内部人操纵会计信息。(1)银广夏巨大舞弊的情况下,被证明虚假财务编报会计信息,公司的内部管理权过大,内部会计人员工作的性是不够的。在银广夏案件,超过700万的虚构公司丰厚的利润,确定主要通过购买和出售伪造文书合同,出口报关单证和如免税的金融票据来获得的。在最近的法庭参与审判银广夏有关人士,原天津广夏(集团)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博声称别人怂恿下进行舞弊,并在法庭上当庭辨认是原来的银广夏董事,首席财务官,总会计师丁功民指使的。
(2)董事和监事及其他如同虚设,内部制度和监督部分失去效用。银广夏破产舞弊,虚构利润的巨大,事实上超过了大多数中国股市已经触违规行为。查视银广夏破产前的2001年度报告,发表意见也没有异议。根据的调查,可以找到大量的证据证明的明显过失:如果银广夏破产在1999年和2000年年度报告披露1999年确认公司募集了超过3亿元的基金已经投资承诺分配分配的基金项目,但根据验证实际的投资只有1.78亿元,和其他由银广夏董事局及其控股子公司占用及挪借,其中有1200万元被用于支付董事会费用的。再一次,在2000年年度报告披露内容银广夏破产超临界萃取设备价值4351万元作为投资。
2.注册会计师制度存在缺陷。虽然中国一直强调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但实际情况比制度安排多了更多来影响的性。。可见其低风险。。
其次,在整个行业人员素质上,专业水平低、经验不足及缺乏职业道德观。在银广夏的虚假事实中,天津广夏提供的海关报关单上,所有“出口商品编号”的商品都是空白。违反了报关单的基本知识,如果按常识进行贸易报关,是可以发现的,它但可能不会引起中天勤审计人们的注意。关联交易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银广夏不能抵消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未按协议合并子公司的股权比例。据调查,有多达26家控股公司的一些关联交易未合并报表,涉及1.5亿元以上的关联款,银广夏因此巨额虚增资产和利润。
除此之外,证券监管低效,进一步助长了违规造假行为的蔓延。许多研究者并不完全信任银广夏证券,也不认为可以将钱投资进这个股票,相反的证券监管部门没有怀疑过银广夏证券。另几个例子是银广夏事发之前暴露的湖北康赛,中科创业、郑百文事件、黎明股份分公司的业务暴露出来的事件,甚至普通人也可以看到明显的违规炒作,但未能获得监管部门的注意。因此检查出这一系列问题反映了一个事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离法律要求的法定管理的机制监管要求距离太远。我们可以说,舞弊蔓延和升级,近年来大量事件的出现对股市舞弊现象也与证券监管无力的有关系。
四、财务报表的一般预警信号
(一)财务报表舞弊预警信号分析
1.销售的一般舞弊的预警迹象包括:分析性复核表明对外部报告收入过高,以及过低的销售退回、折扣,显然未计提足够的坏账准备。在对外财报表,现金的比例已显著偏低;增加的应收账款幅度比收入的增长幅度高。
2.销售成本舞弊的常见危险的标志包括:分析性复核表明对外部报告的销售成本过低或降幅打,购买购买折扣高、期末存货余额过高或增长幅度过高,库存和销售的成本相关的交易是不完整的,并记录在及时,或在交易中,会计期间和明显不当分类和记录的。
3.负债和费用的舞弊常见危险的信号包括:期后事项分析表明,下一会计期间的所支付的负债金额都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已经存在,但不会被记录;库存盘点过数大于存货会计记录;和出库记录表明有期末验收入库期末存货的,但采购部门未能提供购买。
4.资产舞弊的常见危险的标志包括:缺乏正当理由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以评估变化记录价值调整入账;频繁更换的非货币性资产;重大资产剥离;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内并列入研发费用或广告和促销费用。
五、财务报表舞弊的防范对策
(一)针对缓解舞弊动机提出的对策
我们因为中国法律规定和会计制度规定而导致引起的虚假财务报表。。在这两个因素里,利润和资产的相关的产物都有人为主观的影响,这些影响是深刻的,所以利润和资产往往会被人们拿来进行操纵。从消除舞弊动机方面讲,我们可以通过抑制着两方面的因素来缓解舞弊的动机。
(二)针对减少舞弊机会提出的对策
企业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是让外界了解和认识这个企业的重要方式。。相反的是在现实中,证券市场里的上市公司,企图以粉饰财务报表来掩盖许多企业真实信息和情况。鉴于此,为了可以使信息披露的真实,令经济市场产生调节作用。。
1.上市公司层面。财务报告舞弊的根本原因是上市公司内部,从根本上控制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舞弊,加强公司治理是问题的根源所在。可以从改善股权结构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着手。
2.社会监督层面。因为社会监督深刻影响着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体系,所以我们应从社会监督层面来减少舞弊的机会。例如注册会计师应该进行审计和公允客观地对报告的真实,并且合法、公正的发表意见。例如:一是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更换机制,二是改善审计市场结构;三是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等方面去加强社会监督。
3.监管层面。(1)完善的监管制度。加强对财务报告舞弊的监管,是股票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预防和治疗的重要手段。然而,由于诸多原因的存在,监管体系不是很顺利,导致财务报告舞弊,因此,股票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防范与治理必须是完善监管。
(2)加强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监管。目前会计公司财务部门的监督部门,审计部门,证券监管当局。对于财政部门和审计等部门监督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这是不正常的现象,会计市场的发展势必会受到不利影响。因此,国家应该尽快地明确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只能有一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而并不是同时所有的监管会计事务所。
(3)使监管部门要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且还需要建立社会评价和问责制和规制行为的约束机制。所谓的监管行为的约束是指有一个社会的社会评价和问责机制(民主)审查机制(如社会评估机构的专家,代表和政协委员,公众和其他成分的机构进行审查)和监管部门承担其后果的制度安排,监管行为的责任。这一机制的建立是消除官僚主义和防止私人滥用公共权利、实现科学和监管,提高监管效率的重要措施。
(4)健全有关控制舞弊法律制度。因为法律协助规范市场活动和调整市场行为,而法制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在法律以及它的体系约束和制定真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可以从中不断引导着从业者的行为,按照法律所约束下来划分和承担个人责任或过失。由于市场不够完善,同时个人道德观念的不足,法律就会成为一种在短时间内最规范最有效可以划分和确定追究责任而控制减少财务舞弊的一针见血方式。
六、结论
关键词:未来十年;经济发展阶段特征;有利条件;制约因素
中图分类号:F123
未来十年,中国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准确把握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和发展的内外条件,有利于我们正确认识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背景,为我国制订符合实情、行之有效的经济发展战略提供客观判断。
一、未来十年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一)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经济发展方式面临转变
我国人均GDP已经超过4000美元,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未来十年,我国人均GDP将迈向1万美元。根据历史经验,通过推进工业化、市场化和经济开放可以使一个国家迈出“低水平陷阱”,即从低收入国家行列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是,二战以来,只有少数的后发国家通过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入了高收入国家行列,大部分国家陷入了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因此,未来十年,我国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将面临转变,经济转型的任务更加艰巨。
(二)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产业结构升级进程加速
我国工业化处于从中期向后期过渡的阶段,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三次产业结构中,工业比重持续提高;二是工业结构中,重工业和工业制成品比重逐步提高;三是制造业结构中,接近世界技术边界产业低端工序产品的比重开始提高。未来十年,我国工业化将进入后期阶段,根据一般理论和历史经验,这个阶段的主要特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服务业比重逐步提高;二是工业将向深度加工化阶段转化;三是接近世界技术边界产业核心工序产品比重大幅提高。因此,未来十年,我国工业化将继续深化,产业间结构和产业内部结构升级的进程将逐步加快。
(三)进入城市化中期加速阶段,深度城市化趋势凸显
我国城市化率已经达到50%左右,按照阶段划分,已经进入中期加速阶段。这个阶段的特征是城市化质量不断提升,城市发展逐步适应产业竞争力提升的需求。对于我国而言,未来十年,我国城市化率将达到60%左右,处于向城市化后期迈进的关键阶段,如何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以及缓解城市人口增加与城市承载力之间的矛盾,成为这个阶段推进城市化面临的主要任务,深度城市化趋势日益凸显。
(四)商品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要素市场化改革任务仍然较重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基本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市场主体基础,产品市场化的历史进程已经基本完成。但是,构成市场经济基础的生产要素配置方式仍然处于非常滞后的状态,生产要素改革已经严重滞后于整体经济改革,主要体现在: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的主体权属和功能存在根本问题;土地生产要素属性存在内在矛盾;资源作为生产要素远没有形成市场配置的基础;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未来十年,我国经济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便是要素市场化改革,要素市场化程度将逐步提高,但改革仍然处于攻坚阶段。
(五)经济开始重塑内外平衡,结构调整步伐开始加快
金融危机后,全球进入了经济“再平衡”阶段。对于中国而言,面对国内要素成本上升、更多发展中国家深度参与国际分工体系和国外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新的情况,过去以低成本优势参与全球生产分工的模式难以长期维系,如何实现依靠内需和外需双向引擎拉动经济发展,即扩大国内消费、减少对外贸易依存度,成为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经济发展的主题之一。在这种情形下,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将逐步加快,经济转型的难度也逐步加大。
(六)社会利益关系出现分化,经济发展环境更加复杂
国际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和地区人均GDP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各类社会矛盾将逐步凸显。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同时,出现了阶层利益关系的失衡状态,这种失衡直接表现为收入分配领域出现了总体差距、区域收入差别和行业收入差别扩大,由于收入差距和其他原因造成了社会的不公平现象,从而使得社会结构和利益出现分化,而社会结构和利益的分化反过来又加剧了差距的进一步扩大。未来一段时间,随着社会利益关系的分化,社会矛盾将空前尖锐,我国经济发展环境将更趋复杂。
二、未来十年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有利条件
(一)经济规模实力较为雄厚,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扎实基础
经过30多年的经济快速增长,我国经济总量迅速扩大。2010年,中国经济总量为5.8万亿美元,一举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外汇储备超过3万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一。与此同时,中国已经超过英、法、德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第三大股东。我国大规模经济体的优势开始显现,经济发展的回旋余地增大,经济抗风险的能力也得到了增强。
(二)经济结构调整转型渐进加快,为经济较快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随着我国人均GDP的不断增长,各类经济结构加速转型。首先,消费结构升级加快。我国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将明显下降,由过去以吃穿为主的生存型消费转向以住行服务为主的享受型与发展型消费。其次,产业结构持续升级。与进入工业化中后期相适应,第三产业的比重将持续上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最后,城乡结构发生历史性变化,城镇化率将超过50%,城市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城镇化的质量也将明显提高。这些发展都将带动中国经济的增长和人均GDP水平的提高,从而为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市场规模增长潜力巨大,为经济较快发展提供需求条件
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和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我国正在成为世界上最为重要的消费市场。汽车、家用电器等家庭耐用消费品销售量已居世界首位,但人均拥有量与发达国家还有差距,增长潜力仍很巨大。住房和服务性消费水平也步入发展的快车道,在家庭消费中的比重也将大幅提升。工业化和城市化深入发展也将对基础设施、城市建设、重大装备、科技研发等产生巨大需求。消费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我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需求条件。
(四)储蓄率将保持较高水平,能满足经济较快发展的资本需求
我国是高储蓄率国家,目前社会总储蓄率在40%以上。随着人口老龄化、扩大内需的实施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推进,我国的储蓄率可能将趋于下降,但下降的幅度不会太大,仍将保持在40%左右的水平,与其他国家相比还处于较高水平。在投资效率不断提升的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的资金供给仍然较为充裕。与此同时,我国继续保持了对外资的吸引力,国际优质资金供应依然充足。储蓄率保持较高水平以及外资持续流入,能满足未来我国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发展的资本需求。
(五)科技和教育水平逐步提升,为经济较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经过多年的培育和建设,我国科技和教育水平明显提升,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2009年我国科研人力资源总量已达到世界第一,科学论文数世界第二,研发投入和发明专利授权量位居世界第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各年龄层次入学率不断上升,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明显提升,科技教育对我国经济较快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六)基础设施日益完善,为经济较快发展提供坚实依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能源、交通为代表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为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和便捷、安全、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国一次能源生产量已居世界第一,电力装机世界第二,其中风电、太阳能、核能等新能源发展速度也居世界前列。电网和油气管网建设加快,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电力和油气输运体系。交通基础设施迈上了新的台阶,初步形成了以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和管道共同组成的综合交通网络框架。我国高速铁路运营里程跃居世界前列,国家高速公路网快速推进,沿海建成了一批大型、深水、专业化的码头,民航枢纽机场和支线机场建设加速。基础设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程度大大提高,为我国经济保持较快增长提供了坚实和优良的物质条件。
(七)社会大局基本稳定,为经济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近几年,我国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取得一定进展,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得到不同程度的解决,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互联网管理等社会管理,在社会矛盾凸显期实现了社会大局基本稳定,将为我国继续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八)活力显著增强,为经济较快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经过不断改革,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财税改革继续深化,金融改革稳步推进,农村改革取得重要进展,行政管理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国有资产管理继续推进,非公有经济发展的制度和环境得到改善。未来一段时间,随着我国现代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潜在的制度红利仍然很大,将不断激发经济活力,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运行效率,进一步带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未来十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制约因素
(一)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突出
我国经济经历了30多年的高速增长,经济总量不断攀升,但是累积的结构性问题开始逐步凸显。第一,投资和消费关系失衡,投资率不断上升,而消费率不断下降,目前消费率已经不足50%,明显低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水平,由此带来了经济增长的效益不高、人民消费水平低以及产能过剩等诸多问题,我国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受到一定影响。第二,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薄弱,生产方式还远没有实现现代化;工业大而不强,技术水平、产品档次还较低,关键技术自给率低,高新技术产业占的比重较低,信息化应用不足,产业集中度不高,整体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服务业发展还比较滞后,服务业占经济总量的比重仅为43%,不但低于全球70%左右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低收入国家51%左右的平均水平,同时服务业还存在着质量水平不高和内部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这些问题极大影响了我国整体产业的加快转型和持续发展,从而使经济增长中的矛盾更为突出。第三,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城镇化水平低,区域发展存在着区域差距大和区域分工不协调的问题,地区间分工弱化,低水平重复建设、同质竞争的问题较为突出。区域发展的不协调和不平衡,不仅影响我国经济的平衡发展,而且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利因素,从而影响整体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二)人口结构出现特征性转变,人口红利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逐步消失
相关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人口红利因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25%左右,总抚养比的下降可以较好地从人口结构层面解释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机制。到2013年左右,我国人口抚养比将出现上升的趋势,人口结构将发生转变,劳动力供给将开始减少,传统意义上的人口红利将逐步消失。人口结构的变化意味着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情形将发生变化,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劳动力成本优势逐步衰减,中国经济参与全球分工的传统模式难以为继,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面临挑战。
(三)技术引进的增长效应递减,经济增长的技术支撑脆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主要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资本,与国内廉价劳动力和软约束的资源环境有机结合,形成了低成本的经济增长模式。但是,相关研究表明,从2000年之后,技术引进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递减,近几年递减速度有逐步加快的倾向,而自主创新的贡献率逐步上升。然而,我国自主技术供给能力还比较弱,培育与发展也需要较长的时间。在国外技术外溢效应消退的情况下,新的技术生产方式又难以在短期内有效接续,这成为未来我国经济保持较快发展的一个重要阻力。
(四)国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社会利益矛盾进入激化期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受改革不彻底、制度不健全、不到位的影响,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主要表现在:一是劳动者报酬占比持续下降,由1995年的51.4%下降到目前的约40%,而同时资本所得明显上升,由36.3%提高到了46.1%,劳动者和资本所有者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明显拉大。二是人群间、城乡间、行业间收入差距仍在拉大。反映收入人群分配不平均程度的基尼系数持续上升,目前已经超过了0.4,在世界范围内看也属于较高的程度。城乡差距仍在拉大,目前城乡收入差距为3.3倍,比1985年扩大近一倍,同时城镇和农村内部的收入分配差距也在拉大。不同行业间的收入差别扩大,由改革开放初期的1.8倍,扩大到目前的2~3倍,垄断行业的收入水平明显高出合理水平。国民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导致社会利益分化严重,社会矛盾较为突出,对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形成了障碍。
(五)资源环境约束强化,经济发展面临更多制约条件
我国经济增长过度依赖资源投入,2009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是美国的2.9倍、日本的4.9倍、欧盟的4.3倍、世界平均水平的2.3倍,消费的铁矿石、粗钢、氧化铝和水泥分别约占世界消费总量的%、43%、34%和52%。由于我国自然资源禀赋总体较差,依靠国际市场又面临着种种风险,资源约束明显强化。我国经济发展的环境代价也较大,当前很多地区环境污染严重,重大污染事件时有发生,生态系统退化,环境承载能力下降,生态环境约束进一步加剧。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的阶段,我国未来资源环境消耗程度还将保持较高的水平,在全球资源供给偏紧和环境约束强化的背景下,保持国内经济较快发展面临着诸多困难。
四、加快推进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战略调整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未来十年,从国内发展条件变化来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针对内部条件的变化和发展新阶段的特征,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应该进行适度调整。。
(一)战略思路由比较优势向动态比较优势转变
按照发展经济学的经典理论,过去30多年,我国处于经济发展的起飞阶段,依据要素禀赋的特点,遵循比较优势的理论原则,实施适度赶超的发展战略是这个阶段我国主要秉承的战略思路。然而,随着劳动力等充裕要素供给速度放慢,我国固有的比较优势正在发生转变,要素禀赋关系变化与充裕要素成本上升将弱化并最终改变我国原有的比较优势。因此,我国以劳动力充裕为基础的比较优势战略参与全球贸易分工的阶段已经正在走向尾声。为此,我们必须转变战略思维,通过技术创新等内生路径培育动态比较优势,加快提升要素的总体质量,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资本存量质量,推动产业和贸易结构升级,为在全球国际分工中逐步转变“低端”生产角色做好战略储备。
(二)战略目标由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发展转变
一般而言,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的起飞阶段都追求一个“快”字,实施赶超战略,试图在较短的时期赶上发达国家的现代化水平。我国也不例外,过去30年实施了赶超战略的增长目标,单纯追求 “快”的数量型增长,基本上还是传统的、粗放型的战略目标。这种发展方式与我国经济发展初期阶段的环境相适应,如工业化的总体水平低、市场竞争不激烈、环境和资源约束较为宽松。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全面推进,经济发展整体水平的提高,单纯追求数量型的增长目标导致了我国经济一系列的结构性问题,包括投资和消费关系失衡、产业结构不合理以及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等,不仅影响我国经济的平衡发展,而且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利因素,从而影响整体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片面追求“快”的数量型增长的战略目标必然要走到尽头。。
(三)战略模式由低成本扩张型向高效率创新型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用劳动力和资源环境等要素成本较低的优势,根据比较优势的原则,形成了“低成本竞争”的发展模式。应该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种模式是我国经济保持高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随着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成本上升以及能源和其他重要资源、环境约束压力的显著加大,这种战略模式实行的空间越来越小。由此,我国需要对一个持续了30多年的发展战略模式做出实质性的调整,由低成本扩张型向高效率创新型转变,即由过去低成本的规模扩张向提高效率转变,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经济增长的效益,降低能耗,走自主创新之路、新型工业之路、农业现代化之路和城镇化之路,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四)战略要素由资源环境消耗型向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转变
如上所述,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实施的战略要素条件是低成本的资源和较大的环境容量,因此以资源环境消耗为战略要素的发展模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层面。鉴于此,和很多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经济增长的资源使用强度较高,环境问题较为严重。然而,从未来发展趋势看,由于资源稀缺程度上升,各国对资源的争夺更加激烈,“资源民族主义”上升,中国获取资源的成本将逐步提高;同时,随着我国环境污染程度的不断加深,加之面临气候变暖这一全球环境问题,中国高碳的能源结构使中国的发展处境极为不利,如果中国经济不能在低碳化方面取得积极进展,经济的增长空间将进一步被压缩。由此,我国战略实施的要素方式应该由资源环境消耗型向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转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保护,增强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战略重点由经济主导型向经济社会协调型转变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出于经济赶超的我国战略实施的重点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即经济导向型的战略重点。但是,随着经济长期持续增长,特别是我国人均GDP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各类社会矛盾逐步凸显。首先是在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同时,出现了阶层利益关系的失衡状态,收入财富分配的不均等程度显著提高,财富向少数人集中的步伐大大加快,社会结构和社会利益出现了分化;与此同时,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不足,公共服务水平较低,教育、医疗、社保、文化等社会领域发展还比较滞后,人民能够享有的公共服务数量有限、质量不高。现阶段,收入差距大和公共服务不足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将可能导致社会矛盾激化,使经济发展丧失必要的前提和基础,经济增长有可能因此而停滞。因此,未来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重点应该由经济主导型向经济社会协调型转变,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关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社会事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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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是长江经济带流域的大省,96.5%的面积都是长江流域,面积和人口规模在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中位居第一;但又是干流的小省,干流长度仅228公里(宜宾―泸州―重庆),明显少于长江经济带其他省份。值得注意的是,四川是干流、支流、源流三个层次并存:有大小河流1419条,号称“千河之省”“水电王国”。除长江干流外,长江上游的四大支流金沙江、岷江、嘉陵江、沱江均在四川境内,四川的雅砻江、大渡河等是长江的重要源流。此外,作为长江上游主要的水源涵养地,四川还承担着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任。
国家建设长江经济带为四川的发展带来了良好机遇。依托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的核心内容包括“依托三大城市群”“做大三大航运中心”“拓展上中游腹地”“实现两头开放”,四句话全部涉及四川;国家治理长江12字方针“深下游、畅中游、延上游、通支流”,后六个字涉及四川。四川已形成“一横两纵六线”的干支流开发格局。一横:长江干流宜宾、泸州至重庆228公里;两纵:岷江、嘉陵江;六线:金沙江、岷江(成都―乐山)、沱江、赤水河、涪江、渠江。干流虽短,但支流很长且开发潜力巨大。长江经济带建设中,四川可考虑划分三个层次推进:延干流、通支流、保源流,建设长江上游经济强省和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延干流:延伸宜宾、泸州至重庆段的干流长度,从目前的228公里延长为1 046公里,即把金沙江下游800公里纳入长江经济带建设参见刘世庆研究员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6月4日B05版)的《长江经济带建设从三段规划走向四段部署新阶段》一文。 。长江经济带建设不是沿河道,而是流域经济的概念,是河道的延伸,也是区域经济的延伸。金沙江的下游,从攀枝花到宜宾,其水电资源两倍于三峡,涉及川滇黔3省12个市4 500万人口,3省应共同开发建设金沙江下游经济区,打通川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成都经济区。
通支流:尽快实现嘉陵江全江渠化通航,逐步实现沱江、涪江复航,实施岷江航道整治、乐山港和成都港等四江六港建设以及沱江污染治理、赤水河保护等重大工程。从区域经济发展看,四川虽然长江干流比较短,但是支流很长,开发潜力巨大。
保源流:青藏高原的通天河、雅砻江、大渡河等长江源流的生态环境极其脆弱,是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确定的禁止开发区和开发区。长江源流生态屏障的保护,要坚守“三江”生态红线,积极实施各种生态保护工程,水电开发必须优先保证生态用水,制止一切破坏源流的项目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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