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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用工需要劳动合同吗

来源:独旅网

法律分析:根据居民身份证及公安机关户籍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已经超过60岁,即已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劳动者与公司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双方之间应为劳务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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