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独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清算审计重点、策略及工作流程

清算审计重点、策略及工作流程

来源:独旅网



7.12清算审计

7.12.1对清算审计项目的认识

根据《公司法》、《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期

初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及清算期间的清算财务状况、清算损

益和清算财产分配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清算审计除检查会计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会计报表是否存在

重大错报,评价管理当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的会计估计,

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与披露外;还要对资产的清算价格是

否适宜,负债的减免及偿付原因,有无对债权的放弃行为,有无未

人账的清算收入,清算资产的分配是否合规等进行审计。

7.12.2清算审计服务方案

7.12.2.1清算审计重点及实施策略

7.12.2.1.1清算审计项目重点

7.12.2.1.1.1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算期初审计的重点为:核实

资产、负债及净资产,主要重点项目:

库存现金:对出纳的库存现金进行现场盘点。

银行存款:取得全部银行对账单,并对银行存款和贷款进行函

证。

短期投资:对证券进行盘点,并进行函证,对非证券的其他投

资,应当取得投资合同,并进行函证。



应收款项:应当进行函证,应当对所有的应收款项进行核实。

存货:对存货盘点进行监盘。

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和待处理财产损益:全部调整记入未

分配利润。

长期投资:对债券进行盘点,并进行函证。

固定资产:取得固定资产相关权证、购置合同或建造合同及工

程审计报告、工程财务决算书等资料,并对固定资产盘点进行监盘。

无形资产:取得无形资产相关权证、购置合同或批准文件等资

料,对无形资产的权属进行核实。

银行借款:取得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进行函证。

应付职工薪酬:取得企业劳资部门的未发放工资的花名册。

应交税费:取得企业的纳税申报表、汇算表、税务部门的税

收检查文件等资料。

其他债务:对其他债务进行核实。

实收资本:取得最近一次的章程(加盖登记机关的备案专用

章)和验资报告。

资本公积:核实资本公积形成过程和余额。

留存收益:结合资产负债的审计,以及清算日前会计期间的

损益的审计进行调整。



清算日前会计期间的损益的审计:对企业清算日前的一定期

间的损益进行审计,一般是在清算日的基础上向前倒推3-5年个会

计年度。

7.12.2.1.1.2清算期间审计应关注财产处置的合法性,财产分

配顺序是否符合《公司法》等与清算相关的法律法规。

7.12.2.1.3清算终结审计重点:对清算情况、债务清偿和财产

分配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事项:作出公司解散决定的部门是否

合法;是否按规定成立了清算组;是否在规定的时间通知了债权人,

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解散公告;清算期初的资产、负债及所有

者权益是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清算组是否按审计报告建账;是

否聘请了评估事务所进行了整体资产评估;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是

否存在放弃债权的行为;是否在清算日前6个月对债务不恰当的设

定了担保;是否存在低价处置财产的行为;是否存在有意放弃公司

的担保债权;会计是否仍按持续经营假设在做账务处理,是否按非

持续经营基础编制会计报表;清算期间是否按规定纳税;是否进行

了各项税收的汇算,包括:经营终止日的汇算和清算期间的汇算;

债务登记是否规范,登记新增的债务是否依据充分,是否应当确认

有效的债务;是否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

法院确认;



清算方案得以确认后,是否按规定的顺序进行财产分配;债权

申报期间,是否存在对个别债权人进行了清偿;如果债务清偿后仍

有剩余财产的,股东进行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是否经股东会确认;

清算事项是否已全部结束;清算组是否按规定编制了清算报告,并

得到股东会(或大会)或人民法院的确认。

7.12.2.1.2清算审计项目实施策略

7.12.2.1.2.1清算前审计项目实施策略

库存现金:对出纳的库存现金进行现场盘点,按盘点数确认,

对账面余额与盘点数有差异的,应核实差异形成的原因,并进行审

计调整。

银行存款:取得全部银行对账单,并对银行存款和贷款进行函

证,对账面与核实数有差异的,应当核实差异形成的原因,并进行

审计调整。

短期投资:对证券进行盘点,并进行函证,对非证券的其他投

资,应当取得投资合同,并进行函证,根据核实的结果确定能否收

回,并计算可收回的短期投资的收益,对不能收回的投资,应取得

被投资单位无法归还投资的相关资料,如:清算报告、法院裁定书

等,对账面数与核实数有差异的,查清原因,并进行审计调整。

应收款项:进行函证,对所有的应收款项进行核实,经核实,



对未入账的应收款项应当审计调整增加,对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取得无法收回的证据,如:清算报告、裁定书、死亡证明等,经核

实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当审计调整减少。

存货:对企业进行的存货盘点进行监盘,并抽取样本进行抽盘,

对盘点数与账面数有差异的,查清原因,并进行审计调整。

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和待处理财产损益:由于企业已进入

清算程序,失去了持续经营的假设基础,所以将待摊费用、长期待

摊费用全部调整记入未分配利润,对于待处理财产损益,应根据企

业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要求被审单位做调整,如果被审单位不做调

整的,应根据处理意见作审计调整。

长期投资

A、债券投资:对债券进行盘点,并进行函证,对投资收益进行

计算,以确定债券收益是否按规定入账,债券是否可收回,对核实

数与账面数有差异的,应查清原因,并进行审计调整;

B、股权投资:取得股权投资的相关资料,如:投资协议、被投

资单位章程、验资报告及经审计的被投资单位财务报表,对被投资

单位进行函证,计算投资收益,以确定股权投资清算日应有的金额,

核实投资的可收回性,对无法收回的投资,应取得相关证据,如:

裁定书,破产清算终结裁定等,对核实数与账面数有差异的,应当



进行审计调整。经核实无法收回的,应当审计调整减少。

固定资产:取得固定资产相关权证、购置合同或建造合同及工

程审计报告、工程财务决算书等资料,对企业进行的固定资产盘点

进行监盘,并抽取样本进行抽盘,对盘点数与账面数有差异的,应

当查清原因,并进行审计调整,对折旧进行核实,有差异的进行调

整。在对固定资产审计时,充分关注资产抵押担保情况,对抵押权

未解除的固定资产,在审计报告中进行披露。

无形资产:取得无形资产相关权证、购置合同或批准文件等资

料,对无形资产的权属进行核实,对无形资产摊销进行核实,有差

异的进行调整。在对无形资产审计时,充分关注资产抵押担保情况,

对抵押权未解除的无形资产,在审计报告中进行披露。

银行借款:取得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进行函证,根据合同

条款计算利息,如果核实数与账面数有差异的,应当查清原因,并

作审计调整。在银行借款审计过程中,充分关注抵押担保情况,对

抵押权未解除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应付职工薪酬:取得劳资部门的未发放工资的花名册,并将花名

册金额与账面应付工资进行核对,对差异进行审计调整。

应交税费:取得企业的纳税申报表、汇算表、税务部门的税

收检查文件等资料,并结合清算日前会计期间的损益的审计情况计



算应交税费的正确性,对有差异的,应进行审计调整。

其他债务:对其他债务进行核实,如:应付款项(包括:应

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长期应付款、专项应

付款等,对应付款项和长期应付款应当进行函证;对专项应付款,

应结合专项款项涉及的合同和项目实施情况,确定是否存在专项款

退回的情况;对于预提费用,要重点关注各项费用预提的依据是否

充分,并测算预提费用的余额是否正确,结合相关资料检查预提费

用的余额是否需要支付,如果不需要支付的,提请被审单位调整,

如果被审单位不调整的,做审计调整。对其他债务账面数与核实数

有差异的,应当进行审计调整。在对债务审计核实时,要重点关注

清算公告期满日止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与账面余额是否一致,对不一

致的要分析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审计调整。

实收资本:取得最近一次的章程(加盖登记机关的备案专用

章)和验资报告,必要时应取得企业最近一次在工商部门的变更登

记资料复印件,核实企业股东登记簿上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比例

是否与工商部门的资料一致,是否存在变更但未进行登记的情况等,

如果账面数与核实情况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计调整,

对已进行股权转让但截止清算日未进行变更登记的,在审计报告中

进行披露。



资本公积:核实资本公积形成过程和余额,重点

关注其形成的依据是否充分,对核实数与账面数的差异应当进

行调整。

留存收益:结合资产负债的审计,以及清算日前会计期间的

损益的审计进行调整。

清算日前会计期间的损益的审计,为了核实企业清算日的资

产负债及净资产,对企业清算日前的一定期间的损益进行审计,一

般是在清算日的基础上向前倒推3-5年个会计年度,损益的审计与

报表审计的程序一致。

7.12.2.1.2.2清算期间审计项目实施策略

清算期间的审计程序和策略与常规审计差不多,但需重点关注

财产处置的合法性,财产分配顺序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7.12.2.1.2.3清算终结审计项目实施策略

清算终结审计报告主要是对清算期末期末财产分配方案的实际执

行情况和债务清偿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或《破产法》的规定。

7.12.3清算审计的流程

7.12.3.1清算前审计项目的流程

1)了解相关情况,索取相关资料:在接受清算审计委托之前,

首先了解拟清算企业的基本情况、解散原因、是否已经相关部门批



准等、是否在有关报刊上登报、账薄和凭证及其他资料是否完整;

2)评价专业胜任能力:在了解和获取上述情况的基础上,评

价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人员对该项清算业务的胜任能力。包括审计

人员是否了解和掌握关于破产日报表审计业务的相关审计程序与审

计方法、要求;是否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终止日、企业清算终

止日相关审计程序、审计方法、要求,然后据以确定能否接受该项

清算审计委托;

3)签订清算审计业务约定书:在签订该项业务约定书时,应

分别约定清算组与审计人员的各自的特殊责任与义务,业务约定书

的内容、签章要力求完整,无遗漏;

4)编制清算审计计划:根据企业破产日会计报表审计业务、

企业经营终止日会计报表审计业务、企业清算终了清算会计报表审

计业务及强制关闭清算审计业务等不同的审计要求和范围,确定重

点审计领域及重要性水平。并对注册会计师及助理审计人员按审计

报表项目或按业务循环进行合理分工;

5)实施审计工作:在承办企业经营终止日会计报表审计业务

时,应当按照在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程序执行同时突出企业资产状况

的核实和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审定;

6)协助企业清理破产财产,确认清算资产和债权债务,代编



清算报表(咨询服务业务);

7)编写审计报告;

8)就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与客户进行初步沟通;

9)将审计工作底稿送交三级复核,并由主办人跟进;

10)出具正式报告。

7.12.3.2破产清算期间和清算后的审计业务

应收集的资料有: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企业终止,成立清算组的

决议;清算开始日的财产清单,债权、债务清单;清算结束日的财

产清单,债权、债务清单,需要相应的盘点表和对账单;清算组与

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来的有关偿债和收款的协议;债权人会议的有关

内容;清算组对清算工作的总结、决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crkj.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