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区域治安巡逻操作规程
(七)
1、巡视制度
(1)职责
①熟悉各执勤岗的职责和任务,协助各个岗位处理疑难问题:②巡查楼层等公共部位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做好记录;
③维持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秩序;
④协助班长处理紧急情况;
⑤当值班长负责抽查本班巡逻人员的工作质量,并做好记录,及时将当班情况反馈给相应部门;
⑥主管负责检查、督导工作,对有关工作提出改进方法及注意事项;
(2)工作制度
①巡逻次数:每三小时至少对整个物业管理区域巡查一遍;
②巡逻保安要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视工作任务;
③按要求做好巡逻记录,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映给相关部门及人员;
④巡逻内容;
a,检查治安、防火、防盗、水浸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通知中控室;
b,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即、报警按扭、消防栓、正压送风口、应急灯、疏散指示灯开关等)是否完好;
c,检查防火门是否 ,机房门、电井门等是否锁闭及有无损坏;
d,巡视大厦外墙、玻璃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损坏做记录,并上报主管或管理处领导;
e,在大厦物业管理区域内巡查,发现有可疑人员,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属"三五"人员,应驱赶出物业管理区域;
属推销人员,应劝其离开物业管理区域;
f,巡逻中应兼顾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以及保洁服务的运作状态;
g,详细记录情况发生时间及确却位置。
2、巡视作业标准
(1)物业管理区域内实行全年365天24小时全天候保安巡视服务。
(2)为防盗、防火、防灾和维持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按制定的巡视路线,确保每小时巡遍全部公共区域。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制止占用公共场所任意施工的行为。
(4)确保夜间(20:00~次日8:00)及国定节假日不产生装修噪声。
(5)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习(每年1~2次)。
(6)巡逻中遇到业户要求应及时提供服务或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处理。
(7)当接到监控中心对讲机呼叫时,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向上级报告,将处理结果反馈监控中心。
遇到紧急预案执行。
(8)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询问、验证,必要时可带到管理处处理。
3、巡视作业规程
(1)巡逻人员由保安班长负责,保安员轮流巡逻。
(2)严格按照管理处制定的巡逻次数(日班三次、夜班两次)和巡逻路线对整个公寓小区/办公大厦作全面巡逻,每次巡逻时应如实填写《物业区域巡逻情况单》,巡逻时必须携带对讲机,应急灯。
(3)在巡逻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寓小区/办公大厦巡视内容质量标准个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用对讲机汇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迅速报修。
(4)《物业区域巡逻情况单》填写必须真实、规范、字迹端正、无涂改。
(5)在每个项目空格内用"√"表示情况正常,若发现问题则在"备注"栏中写明。
(6)每张《物业区域巡逻情况单》由项目经理审阅签名后归档。
(7)消防设备状况每月巡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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