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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有损害,因哪些情形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呀

来源:独旅网

患者有损害,因以下情形造成的,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一、在法律上医疗事故是怎么概念的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出现医疗纠纷如何办

出现医疗纠纷的,医患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人民、行政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其近亲属下列事项;1、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2、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3、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三、医生隐瞒医疗事故算是违法吗?

医生隐瞒医疗事故属于违法行为,因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有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的义务。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也有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的义务。因此医务人员不能隐瞒医疗事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十一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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