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周围的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不具备所有权。宅基地纠纷可通过协商、行政或司法解决。根据土地管理法,纠纷先通过协商解决,若不满意可向行政机关起诉。侵犯土地权益可向法院起诉。申请宅基地需符合条件,需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查认定。如需进一步了解,请咨询土地管理部门。
法律分析
一、宅基地周围的地属于谁所有?
宅基地周围的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土地都是属于集体土地,个人不具备所有权,宅基地依法经过统一规划的,以规划后确定的使用权为准,公民原用的宅基地已经依法统一规划另行分配了的,不得再要求收回。宅基地经过法定程序个别调整了的,以调整后的所有权为准。抢占、多占集体土地或他人的宅基地的,一律无效。不按审批权限或程序划拨的宅基地,一般不予保护。
二、法律纠纷的解决方式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村民可以根据的住房需要申请宅基地,相关情况是需要由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和认定的,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相关土地的确权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结语
宅基地周围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不具备所有权。宅基地的使用权以统一规划确定为准,已经分配的不得再要求收回。纠纷可通过协商、行政或司法解决。根据《土地管理法》,个人间纠纷由乡级或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侵权需停止侵犯并赔偿损失。不服处理决定可在30日内向法院起诉。申请宅基地需符合法律规定,可咨询土地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十九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在编制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供水计划时,必须考虑整个流域和区域植被保护的用水需求,防止因地下水和上游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植被破坏和土地沙化。该规划和计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实施。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节约用水,发展节水型农牧业和其他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条 已经沙化的土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流和水渠两侧,城镇、村庄、厂矿和水库周围,实行单位治理责任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下达治理责任书,由责任单位负责组织造林种草或者采取其他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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