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属于,对于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通知,一般都认为属于要约邀请,不是要约。而投标是要约,招标人选定中标人,为承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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