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清算中,如果有其他债权人申请执行,他们有权申请参与分配,以实现债权的公平补偿。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会优先查封、扣押和冻结财产,同时担保权债权人也有权申请参加分配程序,要求先付款权,这被称为优先权。需要注意的是,优先权是债务人的财产权,也称为优先购买权。在某些情况下,特别债权人可能会对债权人是否在理论上有优先权提出异议。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一定的顺序清偿。
法律分析
在破产清算后,如果债务清偿金额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则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清偿。在此过程中,如果有其他债权人申请执行,他们有权申请参与分配,以实现债权的公平补偿。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会优先查封、扣押和冻结财产,同时担保权债权人也有权申请参加分配程序,要求先付款权,这被称为优先权。需要注意的是,优先权是债务人的财产权,也称为优先购买权。在某些情况下,特别债权人可能会对债权人是否在理论上有优先权提出异议。
一、破产债务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民法典》第七十条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结语
在破产清算中,如果有其他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他们有权申请参与分配,以实现债权的公平补偿。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会优先查封、扣押和冻结财产,同时担保权债权人也有权申请参加分配程序,要求先付款权,这被称为优先权。需要注意的是,优先权是债务人的财产权,也称为优先购买权。在某些情况下,特别债权人可能会对债权人是否在理论上有优先权提出异议。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一定的顺序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 受理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