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则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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