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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诉讼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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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诉讼是指股东以公司的名义起诉损害公司利益的董事以及高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代表诉讼,如果胜诉,则后果由公司承担,并不由股东承担。

一、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监事吗?

公司的董事或经理不能兼任监事。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监事会应当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按照一定比例组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是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

二、监事有哪些责任

监事有以下责任:

1、检查公司财务;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

4、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开和主持股东大会;

5、向股东大会提出建议;

6、依照法律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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