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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来源:独旅网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工伤医疗期满后不上班可调整岗位,但不能辞退工伤员工。八级工伤员工长期休病假不来上班,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一、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以医疗期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工伤医疗期满不上班处理方法是什么?

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可以调整岗位,但是不能辞退劳动因为工伤员工本身的特殊性,劳动法对其权益有着特别的保护规定。对于一至六级工伤员工,用人单位应保留劳动关系,除非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而对于七至十级工伤员工,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四种情形才能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不续签;

2、工伤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工伤员工存在违纪的情形;

4、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关闭、撤销或注销等情形的。

除此四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以其他理由与工伤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对于上述问题中的八级工伤员工长期休病假不来上班,因为该员工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如果员工确实存在伤病,在员工主观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合同。

结语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工伤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除非工伤员工提出或存在特定情形。对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合同,除非有其他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权利救济途径】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 【缺乏必备条款、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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