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后父母给女儿买房,明确规定所有权人是女儿,且只登记女儿名下的,是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分割该套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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