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欠钱法院不能查封子女名下与父亲财产无关的房产。父亲欠债将房产以继承、赠与或贱卖的方式过户给成年子女的,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撤销该过户行为,由法院执行处理该房产。
一、欠钱不还还将房产过户给别人了怎么办
可以以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为案由,将欠款人及其子女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欠款人不支付到期债务,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侵犯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有权利申请撤销该转移行为。针对这种情况,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将债务人及其子女起诉至法院。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也应由债务人负担。
二、父母欠债子女房产是否要被执行?
父母欠债,是否可以执行子女名下的房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2.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的,与父母的财产没有关系。父母欠债,与成年子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三、离婚时哪几种房屋不能分割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如果二手房还未办理过户手续,并且夫妻双方没有就此达成一致协议,法院会因为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
另外,以下三种情况的房产,离婚时也不能进行分割:
第一,夫妻一方的父母去世后,受赠或者继承所得的房产,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离婚时,不能分割。
第二,父母将所购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应该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并且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所以,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产权属于该子女。离婚时,夫妻不能分割该房产。
第三,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子,离婚时不能分割。这一般指的是承租的公房,包括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对于直管公房来说,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承租权;而自管公房,处于房屋资源管理的角度出发,产权单位往往只限定本单位的职工才有权承租,并对使用期限会做出限制。因此,这类房屋离婚时也不能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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