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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罪如何被立案?

来源:独旅网

诈骗罪立案不需要直接证据,只要受害人如实报案,机关应予以立案。诈骗罪数额根据法律规定,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具体数额标准。应提高防骗意识,避免成为诈骗的受害者。

法律分析

一、诈骗要什么证据才立案

诈骗罪立案并不需要直接的证据,只要受害人如实报案,机关应视其情节予以立案。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指控犯罪的证据适用《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

以上法律规定的七种证据,只有在经当事人双方和公诉人、辩护人的质证,通过将该证据所提供的情况与其他证据相互验证,去伪存真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二、诈骗罪数额是如何规定

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备案。

诈骗如今衍生出了很多新形式,包括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等。受害人群广,但主要集中于老人和妇女,涉案的金额往往能达到上千万,影响极其恶劣,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因而,生活中应当提高自身的防骗意识,不轻信他人的话,也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避免使自己误入歧途、落入圈套,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结语

诈骗立案无需直接证据,只要受害人如实报案,机关应予以立案。根据刑法规定,诈骗罪数额较大将受到刑罚,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者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指控犯罪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但这些证据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和公诉辩护人的质证,并与其他证据相互验证后方可作为定案依据。各地、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具体数额标准。面对诈骗,我们应提高防骗意识,避免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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