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该人经过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字的话,并且有公司的公章是不需要承担个人责任的。如果是个人的行为,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没有追认,个人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crkj.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