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签合同而保持合法呢?双方同意即可签订合同,不能强迫或威胁对方,更不能使用欺诈手段。否则,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同时,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也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签合同而保持合法呢?双方同意即可签订合同,不能强迫或威胁对方,更不能使用欺诈手段。
二、不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三)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四)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部门投诉。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在用工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作为劳动报酬。这是否意味着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就是每月2倍的工资呢?实际上并非如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满两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的1/2。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还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两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两年不满六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的2/3。
综上所述,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满两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的1/2。另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两年不满六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的2/3。
结语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签合同而保持合法呢?双方同意即可签订合同,不能强迫或威胁对方,更不能使用欺诈手段。二、不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2)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4)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 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经批准或者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务办理申请批准或者申请登记等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申请批准或者未申请登记的,属于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人民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自己办理有关手续;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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