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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编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来源:独旅网

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具体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一、变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2、本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本罪往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变造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二、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如下: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只要行为人出于营利目的实施出售出入境证件行为,犯罪既属既遂。

三、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构成要件?

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二十条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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