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注销不需要费用。
但如果在经营期间有各项税务没有缴纳,需要在注销前缴纳完毕。如果有委托专业机构代为进行注销办理的话,就会收取相应的代理费。而这个费用不是工商机关收取的注销费用,且费用不定额,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
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营业执照的办理和注销都是需要在政府部门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来进行办理的,相关情况是需要提交规定的材料,并由上述部门来进行审查的,所以上述部门是有相关职能的,一般是不得收取营业执照的注销费用的。
一、注销流程如下:
1、先将公司银行账户中的钱全部转走,进行银行销户;
2、有未开具的空白发票的,先在开票系统中将未开具的空白发票进行作废;
3、带着发票领购簿和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到税务局进行验票,没有问题后,税务局会收回发票领购簿并告知回去对金税盘进行修改时钟,并进行抄当月税;
4、金税盘修改好时钟,完成抄税后,携带金税盘,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章,对金税盘和税务登记进行注销,税务局受理后3-5个工作日会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予以核准注销;
5、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到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
二、营业执照注销需要以下材料:
1、相关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及CA证书;
4、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
6、公章及刻章备案登记卡;
7、已核销发票及未核销发票;
8、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