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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独旅网

当事人在对一审离婚判决提出上诉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上述应当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递交上诉状并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一、一审不服二审上诉怎么办

一审不服二审上诉的流程为: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等内容。

二、申诉怎样才算立案

申诉案件是否都要立案的相关规定如下:

1、申诉的第一个步骤是审查,审查期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是六个月;

2、决定是否再审,如果决定再审,则立案,不符合再审条件的通知不予受理。

一、申诉程序具体如下: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递交上诉状;

3、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

4、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二、民事案件申诉条件如下:

1、当事人认为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生效的民事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

2、具有法定申请事由;

3、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

4、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或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总之,申诉案件会先立案审查,是否能够进入再审程序,必须审查确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 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

三、孩子的抚养权判决不服怎么上诉

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递交上诉状以及副本,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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