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数额分为较大、巨大、特别巨大三个标准。1.7万属于较大范畴,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刑法》第266条规定,较大数额为3千元至1万元以上,巨大数额为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特别巨大数额为50万元以上。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解释》,诈骗3千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应分别认定为较大、巨大、特别巨大。
法律分析
结论:能。解析: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诈骗1.7万属于数额较大范畴,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数额较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以上(3千元至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2)数额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3)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拓展延伸
诈骗罪判刑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隐瞒、承诺、威胁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对于诈骗罪的刑罚,判刑标准根据具体情节和数额大小进行评定。一般而言,判刑的主要因素包括被告人的犯罪动机、手段、犯罪数额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损害程度等。根据不同情况,诈骗罪的刑期可以从轻微的行政拘留、短期有期徒刑,到较重的长期有期徒刑。具体判刑标准还需考虑其他因素,如是否有自首、是否有悔罪表现等。总之,对于诈骗罪的判刑,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评判,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对于诈骗罪的判刑标准进行评定。诈骗罪的刑期取决于犯罪动机、手段、犯罪数额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损害程度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数额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判刑还需考虑自首、悔罪等因素,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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